隆德县2020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
县级退餐补贴公示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厅、宁夏税务局《关于开展2020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退餐补贴工作的通知》(宁商发[2020]23号)文件精神,我县高度重视,抽调发改局、市监局、税务局工作人员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逐一摸排审核,将符合申报条件的6家餐饮企业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已将区级财政退餐补贴资金拨付我局,现将县级配套补贴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予以发放,具体如下:
隆德县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县级补贴资金35880元;
宁夏汇德大酒店有限公司 县级补贴资金35160元;
宁夏吉祥餐饮有限公司 县级补贴资金21360元;
宁夏渝河餐饮有限公司 县级补贴资金15240元;
宁夏食味轩餐饮有限公司 县级补贴资金24600元;
隆德县金龙回坊餐饮有限公司 县级补贴资金23400元。
监督电话:0954-6011636
0954-6011379
0954-6011899
隆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