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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要闻

重庆市潼南区疫情

时间:2023-03-26   作者:中国县域   来源:政府官网   阅读:131   评论:0
内容摘要:重庆市潼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渝肺炎指办发〔2022〕102号)要求,切实将全区工作重心由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促发展,进一步方便群众......
重庆市潼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渝肺炎指办发〔2022〕102号)要求,切实将全区工作重心由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促发展,进一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倡导非必要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特殊要求的会议和活动除外),方便群众办事。除养老机构、福利院、监所、托幼机构、中小学等特殊场所外,其他场所均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医疗机构除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需查验核酸检测结果外,其余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倡导非必要不做核酸。继续保持现有便民核酸采样点,进一步优化采样时间安排,满足群众核酸检测需求。宣传引导群众非必须不去采样、不做核酸,更不要连续多天重复检测。请自愿核酸检测的群众务必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避免采样造成交叉感染。



三、倡导无症状不采样、不用药。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无症状和轻症干部职工,根据身体状况和岗位需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N95口罩,可正常上班。



四、提升医疗物资供应保障能力。由医疗物资保障组牵头,相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对接市级部门、重点医药生产和流通企业,切实抓好医疗物资保供、药品采购储备,及时将药品配送到医疗机构和便民药店。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药品价格等扰乱医药市场秩序行为。



五、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医疗机构要主动服务群众,方便群众,畅通微信、医事通等群众线上问诊求诊渠道,分流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压力。建立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绿色转诊通道,守护好老年人健康。鼓励组建村(社区)药品配送小分队,根据群众用药申请,在医疗机构指导下配送简易医药包,重点保障农村地区群众用药需求。



六、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倡导全民戴口罩,参加集体活动、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等规范佩戴口罩;倡导全民接种疫苗,加快推进老年人疫苗接种和加强免疫。


重庆市潼南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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