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P手机版
县市要闻

云和县疫情

时间:2023-06-10   作者:中国县域   来源:政府官网   阅读:20   评论:0
内容摘要:云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发布日期: 2023-02-02 14:27:35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公安局:为做好2020年春季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和确保广大师生复课后的饮食安全,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教......
云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2-02 14:27:35


云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公安局:

为做好2020年春季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工作和确保广大师生复课后的饮食安全,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春季学校开学疫情防控和校园食品安全的通知》(浙市监餐〔2020〕7号)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和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科学防控、严防扩散,强化责任、保障安全”的总体要求,织牢织密防控网,以科学有效的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扩散。同时,进一步强化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以最大力度、最严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在校园蔓延,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工作步骤

(一)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自查。要求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在开学和正常供餐前对照《幼儿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中小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指南》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疫情防控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逐条逐项对本单位疫情防控进行自查,按照《浙江省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学校卫生防疫工作检查清单》《浙江省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管理规定》对食品安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切实发现并消除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学校开学后,县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在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开展自查的基础上,要对辖区内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坚决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对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进行查处;对存在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和师生的饮食安全。

三、工作重点

(一)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要求各学校制定完善并落实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措施和各类制度预案,建立组织领导和健全工作机制,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制度,强化内部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制度要求落实到位。校长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亲自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分管领导要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督促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要推进“公勺公筷”行动,以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学生的文明观念,培养文明习惯。

(二)严格食材采购进货查验。严禁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未经检疫检验的畜禽肉类产品。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与记录制度,学校食堂的大宗食材应定点采购,建立安全稳定的食材供应渠道和追溯体系,确保采购的畜禽肉类产品和其他食品原料手续齐全、来源合法、安全可溯。

(三)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认真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规范从业人员晨检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专间人员佩戴口罩进行加工制作;加大对员工防范知识培训,确保员工掌握疫情防护知识和预防措施,全面执行个人防护;禁止发烧、咳嗽、咽部炎症等有呼吸道症状和腹泻、皮肤有伤口或感染等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从业人员上岗。

(四)严格库存食品原料清查。督促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全面核查清理所有食品原料,重点是已开封使用的食品原料,对过期、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感官性状异常、索证索票手续不全、标签标识不全、法律法规明令禁止采购的食品原料要从食品原料库中清除,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检查食品原料离地、离墙、离顶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食品的保存条件和期限是否符合要求。

(五)严格食品加工制作管理。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保证食物烧熟煮透,生熟分开。熟食加工的中心温度达到70℃,分开存放和使用接触生熟食品的工具用具。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确保留样食品不低于125克,保存时间不低于48小时。保持加工制作和就餐场所清洁卫生,定期通风换气。

(六)严格规范消毒保洁管理。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经清洗消毒后方可使用,规范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过程,严格采用蒸煮、热力消毒柜消毒等多种方式消毒餐饮具。

(七)严格集体用餐配送管控。供学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要有包装或使用密闭容器盛放,容器上标注食用时限和食用方法。配送食品前,要对配送车辆、周转箱、容器等设备进行全面清洁消毒。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县市场监管、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统筹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和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将工作抓紧抓实抓细。要充分认识到学生是最大且集中活动的群体,保证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关系到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校外供餐单位、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依法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及时排查和消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县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三)加大督查力度,推动工作落实。县各职能部门要加大春季开学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的督查力度,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及时了解相关要求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对学校(幼儿园)有关责任人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管理责任,放任问题存在和发展,甚至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公安局于学校开学后1个月内将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上报至食品综合协调科,电话:5526608。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云和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相关评论
主办单位:中国县域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县域 版权所有:中国县域 中国县域QQ:1581746470
  皖ICP备2023017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