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P手机版
市区要闻

2023年阿克苏地区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公告

时间:2023-03-14   作者:中国县域   来源:政府官网   阅读:575   评论:0
内容摘要:为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地区汽车消费,提振广大群众消费信心,按照“政企合作、自愿参与、直达消费者”的原则,组织开展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活动时间2023年1月1日-3月31日(以公告为准,如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提前另行公告结束日期。购车发票开票日期、机动车......

为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地区汽车消费,提振广大群众消费信心,按照“政企合作、自愿参与、直达消费者”的原则,组织开展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3年1月1日-3月31日(以公告为准,如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使用完毕将提前另行公告结束日期。购车发票开票日期、机动车注册登记日期、申请补贴日期须在此期限内。)

二、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在阿克苏地区参加政企补贴活动的汽车经销商处购买乘用车新车,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在5万元至30万元之间,并于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车辆登记注册的个人消费者。

三、活动方式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公告,明确参加活动的经销商(附件1),车型(附件2),并提供配套返现资金承诺函的汽车销售公司(以下简称“厂家”)。吉利汽车旗下车型参加活动时间从2023年2月1日-3月31日。

四、补贴范围和标准

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每辆车享受参与活动厂家现金返利的同时,等额享受政府现金补贴。农村居民(个人消费者)购买乘用车或皮卡车新车(非营运车辆),在等额享受政府和厂家现金补贴的基础上,政府再按照1000元/辆的标准给予资金补贴。补贴金额依据单车价格分档执行,详见下表:

单车价格

(万元)

活动厂家返利金额(元)

政府补贴金额

(元)

消费者享受企业返利和政府补贴金额合计(元)

5≤X<10

2000

2000

4000

10≤X≤20

4000

4000

8000

20<X≤30

5000

5000

10000

补充说明:1.X代表不含增值税的单车价格。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不含税价”。

2.以上返利及补贴均为税前金额,须按税法代扣代缴个税。

五、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为准。

六、活动流程

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实行自主购车、厂家返利、政府补贴、先购后补、直补到卡(户)。

(一)自主购车。个人消费者活动期间,在公告范围内的经销商处购买公告范围内的车型,并在疆内完成注册登记。

(二)申请补贴。个人消费者按规定向经销商提供材料申请厂家返利及政府补贴。需提供资料(复印件)清单如下:

1.个人身份证(正反面,下同);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日期需在活动期限内,购车人身份信息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身份信息一致,发票中“不含税价”为5万元-30万元之间);

3.机动车行驶证(非营运,机动车行驶证购车人信息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车人信息保持一致);

4.个人银行卡(按身份证实名制办理并注明开户银行);

5.农村户籍消费者还需提供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上述资料必须同属一人,否则无法享受补贴。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车者和汽车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厂家返利。厂家按规定,对经销商提交的符合条件的完整申请资料及汇总信息(附件4、附件6)进行审核,在每月5号前,将现金返利转账至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并注明“阿克苏地区汽车促销现金返利”),返利为税前金额,须按税法代扣代缴个税。

(四)政府补贴。厂家每月8号前向阿克苏地区商务局提交申报政府补贴资料。包括:申请报告(附件3、附件5)、更新后的汇总信息表(附件4、附件6)、经销商提供的完整资料(含成功支付现金返利的银行转账凭证)。经地区商务局会同公安、税务、财政等部门,对厂家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并在审核意见表(附件7)上填写审核意见,报地区行署同意后,由地区财政局及时将政府现金补贴发放至个人消费者银行账户(并注明“阿克苏地区汽车促销现金补贴”,农村户籍消费者额外享受的1000元现金补贴,要区别于其它补贴分别打款,并注明“阿克苏地区汽车下乡现金补贴”),补贴为税前金额,须按税法代扣代缴个税。

七、注意事项

1.消费者购车后应于2023年3月31日23:59前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参与活动。活动厂家应于2023年4月5日之前完成最后一笔资料提交(公告活动提前结束或财政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经销商收集资料时要确保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避免因资料审核未通过且超过活动期限给消费者造成损失。

2.活动开展过程中,地区将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活动厂家、汽车经销商、车型名单,具体以官方渠道发布的公告或通知为准。

3.个人消费者提交或上传的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行驶证、银行卡等资料必须同属一人,否则无法享受补贴。

4.因提车、上牌需要一定时间,消费者购车时请与汽车经销商确认预计完成车辆上牌时间是否在政策有效期内,防止上牌时间超过政策截止时间,导致无法享受补贴。

5.活动期间,若出现厂家、汽车经销商操作失误(包括但不限于开错发票、填错信息、漏交晚交资料、资料不清晰等),导致消费者无法参与活动的,原则上由活动厂家自行负责。

6.单车价格是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不含税价”,参与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的乘用车车辆用途为非营运车辆。

7.消费者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公告内容,若对商品、活动规则存有疑问,可咨询活动经销商或其厂家。

8.汽车消费补贴活动和汽车下乡活动不需要缴纳任何手续费。

八、监督管理

商务、公安、税务、市监等相关部门负责严格审核资料,对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等情况进行重点查处,加强投诉集中、反映强烈质量问题监管,并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情形对相关企业依法实施相应信用惩戒。汽车经销商要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中发现弄虚作假、误导消费者的,将取消活动资格。对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个人和企业的法律责任。

地区本级监督举报电话:

地区纪委监委驻地区发改委纪检监察组:0997-2510782

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0997-2159315

地区商务局:0997-2151787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1:参与汽车消费补贴活动经销网点名录

附件2:参与汽车消费补贴活动车型汇总表

附件3:关于申请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消费补贴的报告

附件4: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消费补贴汇总信息表

附件5:关于申请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下乡专项活动补贴的报告

附件6:202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汽车下乡专项活动补贴申报车辆信息表

附件7:2023年阿克苏地区汽车消费补贴审核意见表


主办单位:中国县域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县域 版权所有:中国县域 中国县域QQ:1581746470
  皖ICP备2023017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