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9日
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
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目 录
前 言 5
第一章 抢抓重大战略机遇,奋力开启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现代化新征程 6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发展取得的成就 6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发展面临的形势 15
第三节 到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21
第四节 “十四五”时期发展的总体要求 22
第二章 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开创全方位全领域高质量融合新局面 30
第一节 打造京津冀产业转移升级示范区 30
第二节 构建高质量交通一体化体系 32
第三节 深层次推动重点领域协同发展 33
第四节 服务对接雄安新区发展 36
第五节 完善协同发展体制机制 38
第三章 深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构筑京津冀区域科技创新新高地 40
第一节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40
第二节 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 42
第三节 做实做强做优创新主体 44
第四节 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45
第五节 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生态 47
第四章 举全市之力加快渤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海洋强市建设新跨越 50
第一节 建设现代化综合性大港 50
第二节 打造现代化临港产业集群 53
第三节 发展现代化海洋经济 55
第四节 建设现代化渤海新城 57
第五节 深化新区体制机制改革 59
第五章 强化市域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支撑,塑造现代产业发展新优势 62
第一节 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 62
第二节 壮大六大优势产业 65
第三节 培育五大新兴产业 68
第四节 做大做强县域特色产业 70
第五节 全面建设数字沧州 73
第六节 全力建设质量沧州 76
第六章 牢牢把握扩大内需战略基点,服务和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79
第一节 加快推进消费升级 79
第二节 推动现代服务品质提升 81
第三节 精准扩大有效投资 85
第四节 完善现代流通体系 90
第七章 着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迈上新台阶 93
第一节 优化完善城镇化空间格局 93
第二节 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97
第三节 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 101
第四节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106
第八章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实现新突破 108
第一节 推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108
第二节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10
第三节 深化农村改革 111
第四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13
第九章 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释放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动力新活力 116
第一节 全面深化改革 116
第二节 扩大对外开放 119
第三节 创建一流营商环境 124
第十章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京津冀区域生态一体化新样板 126
第一节 构筑区域绿色生态安全格局 126
第二节 加强环境污染深度系统治理 127
第三节 强化生态系统保育修复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131
第四节 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134
第十一章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拓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新境界 137
第一节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137
第二节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139
第三节 发展现代文化产业 140
第十二章 持续推进社会民生事业进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 143
第一节 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143
第二节 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144
第三节 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 145
第四节 推进“健康沧州”建设 149
第五节 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152
第六节 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153
第七节 发展其他社会事业 155
第十三章 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平安沧州建设再上新水平 158
第一节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158
第二节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60
第三节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161
第十四章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165
第一节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165
第二节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167
第三节 建设法治沧州 168
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170
前 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乘势而上开启第二个百年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共建“一带一路”、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新一轮“南资北移”等重大机遇,开启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的关键五年。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十四五”规划,对于巩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果,引领沧州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确保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按照《中共沧州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特编制《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阐明了“十四五”时期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导向、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重大事项和工程项目,是未来五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市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
第一章 抢抓重大战略机遇,奋力开启新时代
全面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现代化新征程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发展取得的成就
“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市委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苦干实干、拼搏竞进,统筹推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圆满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综合实力实现大幅跃升,经济发展呈现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良好态势。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由2010年的1874.7亿元增长到2020年的3699.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是2010年的2.06倍,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6888元,实现年均增长8.5%,高于经济增长速度,顺利实现生产总值和居民收入“两个翻番”。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275.4亿元,年均增长8.3%。“三大攻坚战”取得历史性胜利,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19.95万人实现脱贫,7个贫困县在全省率先整体摘帽,674个贫困村全部退出,绝对贫困问题历史性地得到解决。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稳步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实施最严格的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能耗“双控”,统筹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8%,PM2.5平均浓度下降32.8%,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完成省定任务,13个国省考断面全部消除劣V类水体,累计压采地下水4.2亿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33%。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有力有效,积极化解处置和预防金融、政府债务、非法集资、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29项预期性和约束性指标全部顺利完成,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进步,人民群众千百年来的小康梦历史性地成为现实。
京津冀协同发展创造“沧州现象”。累计与京津合作项目1700余个,协议总投资6820亿元。北京现代沧州工厂累计生产整车55万辆,北汽新能源(黄骅)产业基地实现量产,建成汽车及零部件配套项目200余个。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园开工建设或竣工投产项目51个,完成投资近百亿元。东塑明珠商贸城、明珠国际服装生态新城成为京津冀服装服饰产业集中承接地,入围全国商品交易市场百强榜,四季青创新型智慧服饰产业园开工建设。南开大学渤海新区绿色化工研究院、百度Apollo自动驾驶与车路协同、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沧州创新研究院等一批协同发展标杆项目正式落地。石衡沧港城际铁路全面开工建设,津潍高铁、雄商高铁、津沧城际铁路、京德、邯港、曲港高速公路、任沧港快速路、沧州支线机场前期工作扎实推进,京沪高速沧州至冀鲁界段、津石高速沧州段建成通车,中捷通用机场正式投用。雄安新区周边管控持续强化,规划、产业、生态、交通对接持续开展,雄安新区绿博园沧州林、沧州园加快建设。
沿海区域带动能力显著增强。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坚持向海洋要动力、要活力,全力推进港口转型升级、临港产业聚集、渤海新城建设和体制机制改革。《黄骅港总体规划(2016-2035年)》获省政府批复,15个专业码头和19个港区基础设施项目加快实施,黄大铁路建成投运,黄骅港口岸实现扩大开放,年吞吐量首破3亿吨,“十三五”时期累计完成吞吐量13.92亿吨、集装箱326.9万标箱。北京生物医药产业园、旭阳化工30万吨己内酰胺改扩建、大化10万吨PC、鑫海化工、香港易高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开工落地,科迈新材料、利和知信高性能树脂、渤海东方化工、中国运载火箭研究院工业气岛等龙头项目稳步推进,以绿色化工、高端装备、港口物流为主导的现代临港产业体系加快构建。渤海新城起步区框架基本形成,“九路三互通”“七河一堤”等城市先导工程稳步实施,中东欧商务中心、尼特拉风情小镇等一批标志性项目开工建设,恒大文旅城、碧桂园生态城建设加速推进,沧海文化景区十里金沙滩正式开放,繁荣宜居绿色智慧滨海新城初具规模。
产业转型升级迈出坚实步伐。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去、主动调、加快转,服务业增加值占比达到52.7%。坚决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绿色化工、生物医药为代表的“6+5”市域主导产业加速形成,华北石化千万吨炼油升级改造项目顺利投产,中石化沧州炼化与中海油中捷石化合作发展化工新材料升级改造项目稳步推进,激光及智能制造产业集群、先进再制造产业集群、明珠服装商贸物流产业园区(基地)等列入省《关于优化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万企转型”,大力实施“双百工程”,传统产业改造提升、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市管道装备、包装机械等“18+7”特色产业集群年均完成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京津冀地区唯一一家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落户河间,泊头获评全国唯一的“中国绿色铸造名城”,河间、泊头、盐山被评为省级工业转型升级试点示范市(县),全市省级以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达到9个。坚持创新驱动发展,创新创业生态持续优化,全市累计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67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909家,新增省级重点实验室10家、产业研究院10家,建成省级技术创新中心52家,与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等19所高校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总数达28个。
新型城镇化建设再上新水平。大力开展“六城联创”,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省级文明城市。公路交通网络不断优化,全市公路通车总里程1.92万公里,实现了县县通高速、村村通公路,市县间一级公路、县际间二级以上公路相连接。城市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南北绕城全线通车,黄河路高架、九河快速路全线贯通,永济路改造提升工程全面竣工,主次干道管网全部实现雨污分流,30余条城市干支路完成绿化改造。结合开展“6+1”联动监督,大力推进拆违治乱,升级改造停车泊位7.3万个,新增绿地1057.6公顷,改造老旧小区545个。大运河文化带系列规划和实施方案基本确定,占地1200亩的大运河环境卫生整治与生态修复展示区建成开放,中心城区段绕城方案已纳入国家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总体规划,全域堤顶路、河道清淤、大运河非遗文化公园等重点片区规划及项目设计等加快推进。县城建设扩容提质,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实现全覆盖,任丘、黄骅、肃宁、东光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旧州镇、肃宁镇等7个乡镇入围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
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有力实施。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显著,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加快发展,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达到6家,省级龙头企业68家,市级以上龙头企业403家,粮食总产量稳定在90亿斤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率达到68.8%,2020年河北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大会在我市召开,多家全国农业500强先后落户沧州。农村综合改革不断深化,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基本完成,全市土地流转率达到55.1%。河间、肃宁、南皮、海兴等6个县(市)成功入选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吴桥县桑园镇成为全省首个通过考核的国家级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农村水、电、路、气、暖、通信等设施不断完善,全市行政村实现光纤宽带通达和4G网络全覆盖,公共服务不断向农村延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目标圆满完成,新改建农村公路4000公里,改造卫生厕所70余万座,全面完成村庄清洁行动任务,清理整治农村“大棚房”,违法违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江水村村通工程全面竣工,彻底解决了困扰沧州人民多年的饮水安全问题。
深化改革开放实现多点突破。重点领域改革扎实推进,112家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退出全部完成,20家僵尸企业妥善处置,市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实现全覆盖,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剥离企业办社会问题全部完成。深入推动“四医联动”改革,推广黄骅市“健联体”建设经验,启动首批4个县(市、区)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市县统一成立行政审批局,“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开展,政务服务事项能上则上实现“指尖办”,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年均新增市场主体5万户以上。深入推进“双创双服”“三深化三提升”“三创四建”活动,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民营企业“直通车”办公室被中央统战部列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十佳创新案例”之一。中国中东欧(沧州)中小企业合作区挂牌成立,连续举办两届中国-中东欧中小企业合作论坛,开发区中日韩产业园被列为河北省国际合作重点产业园,黄骅港综合保税区具备封关运营条件。积极参与5·18廊坊经洽会,成功举办“海归博士沧州创新创业行”“创业中华海外侨商沧州行”等系列重大招商推介活动,累计实现利用外资33.4亿美元,年均增长10%。
社会民生事业持续改善进步。连续三年每年实施20项以上民心工程,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80%以上,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注的难点、堵点、热点问题。城镇累计新增就业43.4万人,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550元/年,城镇、农村低保人均标准分别达到8712、5460元/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0%以上。新建18所农村公益性养老机构并正式投用,成立沧州市社区居家康养集团。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取得明显进步,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3.2%,超大班额全部清零。城市棚户区住房改造新开工46895套,农村危房改造14843户,改造提升城中村43个。农村冬季清洁取暖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改造完成146万户,实现散煤基本清零目标。圆满承办河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连续举办中国·沧州国际武术节、中国·沧州国际杂技节和沧州市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河间府署、南大港湿地晋升为4A级景区,成功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
创新社会治理稳步有效推进。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着力维护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首都政治“护城河”沧州作用充分发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稳步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乡镇、街道和农村、社区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城乡居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初见成效。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应急灾害救助能力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双下降。法治沧州建设扎实开展,法治保障顶层设计不断加强,累计完成地方性立法15项,司法体制改革、法治政府建设顺利推进,法治环境持续优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三道防线”更加牢固可靠,社会大局持续保持和谐稳定。民族宗教、新闻出版广电、外事侨务、人防海防、气象地震、对口援建、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等事业取得新成就。
党的领导得到全面加强。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航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严细深实快”作风教育,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意识形态工作持续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基层组织建设,党的建设质量明显提升。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推进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得到巩固和发展,风清气正、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加速形成。
“十三五”收官之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这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坚持把人民生命健康放到第一位,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加强“三道防线”建设,科学救治患病人员,积极支援其他省市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加速恢复态势,实现了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总的来看,这五年,是成功实现“两个翻番”,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历史性解决,圆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年;是发展理念根本性转变,质量效益、结构动力不断优化的五年;是“去调转”取得关键进展,三次产业结构实现由“二三一”到“三二一”重大转变的五年;是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性好转,以蓝天碧水回应人民群众热切期盼的五年;是国家重大战略取得新突破,在服务京津、融入京津中加快自身发展的五年;是首都政治“护城河”作用充分发挥,以沧州之进服务全国全省改革发展大局、以沧州之稳拱卫首都安全的五年。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把舵定向,得益于省委、省政府指挥有方、部署有力,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全市上下、社会各界的笃定前行、拼搏奋斗,共同谱写了新时代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的壮丽篇章。
五年来的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给我们以深刻启示:必须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理论武装,做到知行合一,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必须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经济社会发展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瞄准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聚力攻坚,围绕解决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精准施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始终做到崇尚创新、注重协调、追求绿色、厚植开放、深谋共享,坚定不移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必须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正确处理稳和进的关系,做到以进促稳、以稳保进,努力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必须坚持作风教育常抓不懈,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强化“大干不难、小干不易”理念,将“严细深实快”作风贯穿干事创业始终,为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必须强化底线思维,做好应对复杂形势、风险挑战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善于化危为机、变压力为动力,牢牢把握发展主动权。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我市发展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但总体仍处于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必须胸怀“两个大局”,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核心要义,准确把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历史方位。
国际环境。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风云突变,地区冲突不断升级,黑天鹅、灰犀牛事件迭出,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民粹主义等逆全球化暗流涌动,世界经济重心、世界政治格局、全球化进程、科技与产业、全球治理、世界秩序等面临前所未有大变革。世界经济仍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呈现低增长、低通胀、低利率、高债务、高风险的特征,经济增长速度仍将在一个较长时期内探底。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带来的需求萎缩、产业链中断、金融债务风险、社会恐慌、劳动就业和中小企业破产等各种冲击史无前例,将对全球政治经济版图、国际力量格局、世界产业布局产生深远影响。中美关系趋紧成为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里最大的变量,“十四五”时期两国围绕政治、经济、金融、外交等领域的博弈将进一步加剧,经贸争端、台湾问题、南海问题、网络安全方面的冲突仍将持续。但和平与发展仍是时代主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深入人心,世界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深入发展,全球治理体系和国际秩序变革加速推进,各国间相互联系和依存日益加深,国际力量对比更趋平衡,和平发展大势不可逆转。我国有党的坚强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显著优势,有改革开放以来积累的雄厚物质基础和技术基础,有超大规模的市场优势和内需动力,有庞大的人力资本和人才资源,有宏观调控的丰富经验和政策空间,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我国发展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国内环境。“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是巩固提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成果,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期、关键期,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随着国家加大自主创新投入、建立健全自由灵活创新机制,国家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加快布局,我国科技创新有望实现新突破,有利于我市加快补齐科技创新短板、重塑产业竞争优势。随着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全面实施,我国在全球供应链、价值链中的位势将得到新提升,有利于我市强化先进制造业基础支撑地位,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深入推进,区域协调、互动合作、南资北移将迈向新阶段,有利于我市以更高水平利用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优质要素资源,实现更有效率、更高质量的发展。随着我国成为全球第一市场大国、第一进口大国,加速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我国将迎来消费结构全面升级的新阶段,有利于我市依托京津两大消费中心城市,加快推动服务消费扩容提质。随着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战略逐步深化,我国新型城镇化将步入以人为本、突出质量的城市经济时代,有利于我市融入京津冀城市群,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快推进,依法治国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将达到新的高度,有利于我市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水平提升,发挥好首都政治“护城河”重要作用。
重大机遇。“十四五”时期,我市将迎来重大国家战略叠加的历史机遇期。京津冀协同发展纵深推进,为我市积极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转移,加快产业、交通、生态三大领域协同对接,带动科技、医疗、人才、公共服务各领域取得更大突破,持续提升我市在协同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雄安新区大规模开发建设,为我市发挥地域毗邻、产业基础优势,在城市规划建设、产业配套协作、发展理念转变方面提供了重要经验借鉴,对主动对接服务支持雄安新区建设发展,打造雄安新区清洁能源供应基地、制造业协作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最便捷出海口提供了战略性机遇。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深入推进,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印发《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方案》,将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为我市做好“保护、传承、利用”三篇文章,打造“大运河文化重要承载地”提供了重大机遇。“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广泛开展,为我市发挥港口、空间、区位、文化及开放平台等独特优势,在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推进陆海统筹,实现与腹地区域联动发展,建设海洋经济强市创造了有利条件。更重要的是,我市在国家和全省“十四五”发展大局中的地位显著提升,为主动融入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加快建设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沧州提供了巨大政策优势和发展支持。
风险挑战。“十四五”时期,全国仍将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三期叠加”影响持续深化,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区域分化态势愈发明显,各类风险点显著增加,为沧州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不利影响。虽然我市“十三五”时期发展取得了较大成就,但与“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要求相比,仍存在较多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总体上看,全市干部思想欠解放,眼界不开阔,思维不创新,沿海意识不强,走出去不够,存在思维定势、工作惯性和路径依赖,到京津、长三角、珠三角等国内外先进地区学习考察少、交流合作少、招商引资少,发展理念、开放思维还需极大提升,“一港双城三带四区”发展格局还远远没有形成。具体来看,一是产业结构仍然偏重,石油加工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等重工业行业占规上工业比重达到85.3%,绿色低碳、高质量、高附加值行业贡献率不高;交通运输、仓储邮政、批发零售等传统服务业行业增加值占全部服务业的52%左右,高端服务业实力偏弱。二是财政收入结构不尽合理,全市税收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仅为62.4%,居全省中下游水平,财政收入增长对土地出让依赖性较大。三是创新发展能力不足,R&D经费投入偏低,与全国和全省水平分别相差1.1和0.5个百分点,关键核心技术供给不足,缺乏突破性科技成果。四是对外开放水平有待提高,黄骅港功能不完善,码头结构、货物种类单一,集装箱运输业务发展缓慢,综合保税区迟迟未能获批;各类开发区体制机制不顺畅,结构不合理,新的经济增长点还没有形成。五是区域协调发展尚不完善,城区人口和城区面积均居全省下游,城镇化率分别低于全国全省5.7和2.7个百分点,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与经济总量全省前三的地位不相匹配。六是环境资源约束不断加强,燃煤、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下降空间狭小,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偏弱,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较大制约。七是全面深化改革力度不够,市场化、国际化程度不高,营商环境仍需优化,“放管服”改革还不到位,行政效率和质量亟待提高。八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需提高,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建设需进一步增强。尤其是区域经济竞争加剧,周边各地纷纷出台重磅政策抢滩布局新经济,发展动力极化现象日益突出,区域发展分化态势明显,我市在区域竞争中面临不进则退、慢进亦退的巨大挑战。
综合判断,“十四五”时期我市发展面临的外部环境趋紧,不确定因素增多,国内区域发展竞争加剧,进位争先压力增大。我市发展处于工业化中期向后期过渡阶段,呈现消费主导、服务业主导、城市经济主导发展的新特征,既面临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也迎来前所未有的复杂性挑战。只要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善于危中寻机、化危为机,就能在化解矛盾、补齐短板、应对风险上取得新突破,就能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更高质量发展、推进现代化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就能始终沿着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这一正确方向前进。
第三节 到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
展望2035年,沧州将与全国、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成新时代经济强市、美丽沧州。全面构建新发展格局,重大国家战略取得历史性成就,有效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取得新成效,形成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新的增长极。全市经济实力、科技实力大幅跃升,经济总量突破一万亿元,城乡居民收入再迈上新的大台阶,跻身全省前列。建成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基本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成更高水平的法治沧州、平安沧州。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建成文化强市、教育强市、人才强市、体育强市、健康沧州,公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生态环境建设取得重大成效,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建成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沧州。全面深化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沿海经济带和海洋经济发展实现新突破,形成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沧州国际化程度、知名度及影响力明显增强。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新成效。
第四节 “十四五”时期发展的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京津冀协同发展为统领,以渤海新区开发建设为龙头,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以改革开放为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大做沿海文章,坚持苦干实干,加快构建“一港双城三带四区”发展格局,加快优化经济结构和提质增效,加快发展实体经济、城市经济、县域经济、海洋经济和民营经济,着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着力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着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实现经济行稳致远、社会安定和谐,努力建设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新高地和发动机,奋力开创新时代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新局面,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
必须遵循的原则。“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要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坚决执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领域重点工作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和统筹协调,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始终走在全省前列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坚持民生连着民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尊重民意、关注民情、致力民生,始终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社会公平,增进民生福祉,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贯穿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一体坚持、一体贯彻、一体落实,紧扣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切实转变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定不移以深化改革激发新发展活力,破除影响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的体制机制障碍,创优营商环境,释放内生动力,加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面向京津、面向全国、面向世界,加强环渤海地区合作,用好中东欧资源,加强对欧洲各国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全方位开放,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
坚持系统观念。把扛起首都政治“护城河”重要责任作为政治之责、为政之要,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主要目标。围绕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十四五”时期努力实现经济实力更强、创新动力更强、发展活力更强、生态环境更美、城乡面貌更美、人民生活更美的发展。
——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纵深推进,高质量发展体系更加完善,经济结构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明显提高,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实体经济和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加快发展,农业基础更加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明显增强,综合经济实力和政府财力显著提高,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7%以上。
——改革开放迈出新步伐。重点领域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更加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更加完善,高标准市场体系基本建成,营商环境达到全国一流水平,开发区能级大幅提升,初步形成开放型经济发展新高地。
——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活力迸发,实现由文化大市向文化强市的跨越。
——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格局得到优化,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更加健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林田湖系统治理水平不断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
——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全民受教育程度明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更好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社会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依法治市迈出坚实步伐,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基层基础更加稳固,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和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明显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安全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拱卫首都安全的重要作用更好发挥。
发展定位。全面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共建“一带一路”和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等重大战略,坚持工业立市、项目强市,着力打造沿海率先发展创新示范区,环渤海地区重要的现代化工业城市,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全省高质量发展的新高地和发动机,努力建设京津冀产业转移升级和协同创新发展示范区,全国重要的绿色石化及合成材料、高端装备和清洁能源保障基地,港口型现代商贸物流聚集区,中国大运河文化重要承载地。
京津冀产业转移升级和协同创新发展示范区。依托沧州渤海新区、沧州经济开发区、河间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明珠商贸城和明珠国际服装生态新城、东光经济开发区五大平台及各县(市)特色产业承接平台,加快完善配套设施,持续放大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生物医药、时尚服装服饰等产业聚集带动效应,积极拓展激光制造、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高端产业对接转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与京津及雄安新区技术研发合作,精准打造一批协同创新共同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以跨区域优势产业链和创新链助推沧州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京津冀产业转移升级和协同创新发展示范区。
全国重要的绿色石化及合成材料、高端装备和清洁能源保障基地。依托三大炼厂及鑫海化工现有原油加工能力,积极构建以石油加工为龙头,烯烃、芳烃为节点,精细化工和终端应用产品为延伸的产业链条,建设绿色石化产业集中区,推进绿色合成材料产业发展。依托运河区激光产业园、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河间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中捷通用航空产业园等先进装备制造基地,以高端化、智能化、服务化为主攻方向,加快关键工艺技术、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突破,实现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加快沿海核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项目推进,打造京津冀、雄安新区重要清洁能源保障基地。
港口型现代商贸物流聚集区。依托黄骅港矿石、集装箱、原油、滚装等专业码头及大宗商品物流园,构建以港口物流为核心,以海铁联运、多式联运为纽带,以物流园区为节点的高效海陆联动商贸物流网络体系,加快推进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建设。加快电子商务物流、邮政快递物流、冷链物流、大宗商品物流、应急物流发展,建设高效专业的物流服务网络。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和先进设施设备应用,建设商贸物流大数据平台和“互联网+高效物流”协同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打造港口型现代商贸物流聚集区。
中国大运河文化重要承载地。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沧州特色、高点定位,以规划为引领,统筹大运河产业、城镇、生态、交通、文旅等功能,做好“保护、传承、利用”三篇文章,全域推进河道清淤、拆迁拆违、文物保护、生态修复等重点工程,高标准高质量建设文化保护带、生态景观带、全域旅游带和特色产业带,打造特色鲜明、独具魅力的城市名片,将沧州建设成为“大运河文化重要承载地、城市生态休闲走廊示范区、城市重要标志、大运河国际体育赛事举办地”。
专栏1 “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指标
2020年基数
2025年目标
年均
增长
[累计]
指标
属性
经济
发展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4.1
-
7以上
预期性
2.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
-
-
7以上
预期性
3.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56
65左右
[9]
预期性
创新
驱动
4.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
-
-
15
预期性
5.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0.58
1.35
[0.77]
预期性
6.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
-
-
[1.9]
预期性
7.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
-
[10]
预期性
民生
福祉
8.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5.8
-
7左右
预期性
9.城镇调查失业率(%)
-
5.5左右
-
预期性
10.人均预期寿命(岁)
77.1
78.56
[1.46]
预期性
11.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95
3.5
[0.55]
预期性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
90
95
以上
-
预期性
13.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0.2
3.6
[3.4]
预期性
14.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8
11.2
[0.4]
约束性
绿色
转型
1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1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17.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67.7
-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18.地级城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降低(%)
-
-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19.地下水压采量(亿立方米)
0.76
-
[1.68以上]
约束性
20.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21.森林覆盖率(%)
33
-
完成省下达任务
约束性
安全
保障
22.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万吨)
-
完成省下达任务
-
约束性
23.能源综合生产能力(万吨标准煤)
750
750以上
-
约束性
注:1.优良天数比例为实况数,“十三五”时期为标况数
2.增速和比例目标标注为左右的可上下浮动0.5个百分点
3.[ ]中为累计数
4.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目标值为实际增长率
第二章 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开创全方位全领域高质量融合新局面
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努力在对接和服务京津中加快发展自己”的重要指示,在产业、交通、生态三大领域继续发力突破,带动形成科技、教育、公共服务、体制机制等全方位全领域合作新局面,推动协同发展始终走在全省前列。
第一节 打造京津冀产业转移升级示范区
深化产业协同发展,持续放大优势产业集聚效应,以产业高端化、链条化、智能化、绿色化为方向,改造提升一批传统产业、引进催生一批新兴产业,全面融入京津冀区域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打造京津冀产业转移升级示范区。
打造跨区域优势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依托我市工业门类齐全、产业基础雄厚、配套能力较强等优势,推进产业有效分工和合理布局双促进,开辟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多链融合的协同合作新路径。围绕绿色化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生物医药、时尚服装服饰、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基础较好的重点领域,着力增强配套生产能力,提升加工制造水平,与京津共同构建从研发设计到孵化转化、从总部经济到生产基地、从整机组装到零部件制造等多种形式的产业链条。围绕产业链布局创新链,加快培育“研发总部+制造基地”高精尖产业集群,协同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链创新链。强化与京津供应链协同,围绕龙头企业、核心产品、关键环节,运用现代电子商务技术,加强供应链协作配套,强化供应链安全管理,全面融入京津冀供应链生态圈。
放大优势产业集聚效应。生物医药产业,以北京、天津生物医药产业园及石家庄四药为合作平台,争取延伸异地监管范围,推动京津医药制剂、医疗器械、保健品等产业向沧州转移,延长医药产业链条,推动生物医药产业进入更全面、更深入的协同发展。服装服饰产业,以明珠商贸城、明珠国际服装生态新城为合作平台,引导支持国内国际服装服饰领域顶级机构和资深设计师加强与沧州对接合作,为时尚服装服饰产业提供设计、版型、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服务,实现优质资源互利共享,做大做强沧州品牌。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产业,以北京现代沧州工厂、北汽新能源(黄骅)产业基地为平台,进一步加强与京津汽车产业合作,加快推动京津汽车产能及新能源生产线向沧州转移,打造华北地区重要的汽车全产业链生产基地。
提升产业平台承接能力。积极探索与京津共建共管共享的园区建设新模式,加快提升五大平台承接能力,构建定位清晰、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的承接平台体系,避免无序竞争、同质发展,确保项目进得来、留得住、发展好。瞄准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聚焦教育培训、医疗健康、养老休闲及特色产业等发展要素,沿快捷交通轴线高标准规划布局一批特色鲜明、功能集中、规模适度、专业化发展的承接平台,有序引入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培育经济新增长点。进一步完善各类平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利用京津品牌优势开展联合招商,争取央企和国内领军企业率先入驻,吸引相关产业和协会聚集发展。依托沧州市京津冀协同发展研究院(沧州市项目规划研究院),全方位为产业转移项目提供规划、设计、研究、咨询等优质服务。
第二节 构建高质量交通一体化体系
着眼京津冀城市群整体空间布局,主动适应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升级需要,构建与京津及相邻城市“半小时”“一小时”交通圈,全面连接京津冀综合交通大动脉。
建设“轨道上的京津冀”重要枢纽。积极融入全省综合交通规划体系,做好“轨道上的沧州”文章,加快完善连接京津、雄安的轨道交通网络,重点推进雄商高铁、津潍高铁(京沪二通道)、石衡沧港城际铁路建设。谋划推进雄沧港城际铁路建设,构建与雄安新区直连直通客货运通道,打通至大兴机场快速通道。加快推动津沧城际铁路前期工作,构建与天津同城化发展纽带,提高对冀北、东北区域的连接辐射能力,对京沪客运通道形成有效补充。
完善提升公路交通网络。优化高速公路网布局,依托现有大广、京台、京沪、沧榆、长深、秦滨及石黄高速公路,加快推进京德、邯港、曲港、京沪北延高速公路及任沧港快速路、青沧快速路建设,谋划京台(京沪)、津汕高速公路拓宽改造,构建东出西联、南北贯通的“七纵五横”高速公路体系。提高普通干线公路通行能力,加快推进G205、G337、G228、G339、S215、S330、S538等国省道干线建设。
强化环渤海港口群分工协作。立足推动黄骅港上升为全国主要港口,加快黄骅港码头泊位、集疏运体系及港航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深化与天津港及环渤海主要港口分工协作,安全有序承接天津港液体化工、散杂货功能疏解,推动共建集装箱码头、集装箱物流园和大宗散货物流园,实现腹地资源和内外贸航线共享,全面提升黄骅港面向华北、西北及“一带一路”沿线地区的辐射能力,积极参与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建设。
推进支线机场及通用机场建设。加快推进沧州支线机场选址等各项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开工建设、尽快投入使用,构建与国内主要城市群的航空运输网络,积极融入大兴机场临空经济区发展,为石家庄正定机场、天津滨海机场提供配套服务。持续推进中捷通用机场改扩建工程,新建肃宁、吴桥通用机场,带动通用航空制造业、服务业发展,形成运输航空与通用航空相互补充、功能完善的民航体系。
第三节 深层次推动重点领域协同发展
坚持重点突破、深度融合,持续推进与京津优质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健康养老等资源的对接合作,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强化生态环境联建联治,推动重点领域协同发展实现新跨越。
推进区域教育协同合作。参与“京津冀高校联盟”建设,重点在中心城区和渤海新区建立首都教育功能承接区,吸引京津地区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沧州设立分支机构和人才培训基地。拓展与京津教育合作模式,积极争取京津地区著名中小学在沧州设立分校或联合办学,探索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人才队伍合作培养机制。加强职业技术人才培养,以产业需求和企业需求为导向,通过“订单式”教育、校企合作、社会培训,丰富合作形式,拓宽合作范围,培养和储备职业技术人才。
推进医疗卫生联动协作。深化与京津医疗机构合作发展,引进高质量医疗资源,创新区域性分级诊疗和远程医疗医联体等模式,探索一体化智慧医疗发展,建设区域医疗产业服务中心。实行多样化合作方式,积极争取京津知名三级综合医院和特色专科医院来沧建设附属医院,推进大型医疗设备和医疗资源共享。依托沧州悠久的中医药传统,积极引进京津及国际医疗服务机构,规划共建以中医药为特色,集医疗、保健、养老、康复等于一体的健康养老服务中心,增强沧州医疗服务区域辐射能力。
推进文化体育交流互鉴。借助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和北京文化中心功能定位,加强与京津统筹开发文化资源,积极引进京津知名文化单位参与我市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加快公共文化设施、公共文化资源、公共文化服务共建共享。加快京津冀体育产业协同发展,以京冀共同举办2022年冬奥会为契机,积极与京津策划组织大型群众体育活动和高端体育赛事,共创赛事活动品牌,加强体育人才培养交流。
推进生态环境联建联治。深化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强化环境执法、环境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和重污染天气预警合作,全力保障重大活动期间环境安全,稳步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保护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确保空气质量有较大改善。与京津共同开展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盐碱地综合治理、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绿色生态廊道、水源地保护林、南水北调东线等工程建设。
专栏2-1 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工程
1.产业转移承接平台提升。加快沧州渤海新区、沧州经济开发区、河间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明珠商贸城和明珠国际服装生态新城、东光经济开发区五大省级承接平台发展,推进任丘、黄骅、泊头、肃宁、献县、青县等县(市)特色产业承接平台建设。
2.“轨道上的京津冀”重要枢纽建设。推进雄商高铁、津潍高铁、石衡沧港城际铁路建设,谋划建设雄沧港城际铁路,推进津沧城际铁路、定(保)沧城际铁路前期工作。
3.深化津沧合作发展。落实与天津滨海新区、东丽区、红桥区合作协议,深化产业协作、科技创新、文化共享、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战略合作,重点推进天津滨海新区·沧州渤海新区协同发展合作示范产业园建设,借鉴北京·渤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异地监管机制,全力推进天津·渤海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打造天津产业协作配套重要基地。
4.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持续深化沧州市中心医院与解放军总医院(301)、沧州市人民医院与北大肿瘤医院、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与天津肿瘤医院合作,继续开展技术支持、远程会诊、院校共建等方面合作,积极争取京津知名医疗机构来沧建立分院。继续开展与京津校企合作,引入京津优质教育资源,强化与京津学校和企业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教研科研、实训就业、现代学徒制等方面的合作,重点推进北京师范大学任丘附属学校、北京语言大学国际教育园区、河北工业大学渤海校区等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区域养老服务协同发展,以泊头市福星园老年公寓、青县康泰养老护理中心、华北油田任丘矿区养老康复中心等示范养老机构为引领,全面促进区域养老服务质量提升。
5.京津冀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积极配合京津、雄安新区协同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实行统一的预警分级标准与信息发布和应急响应制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启动应急响应,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措施。
第四节 服务对接雄安新区发展
抢抓雄安新区大规模开发建设重大机遇,持续做好对接服务,扩大规划、产业、功能、基础设施等领域合作,建设雄安新区清洁能源保障基地、制造业协作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和重要绿色屏障。
加强各类规划协调衔接。加强各类发展规划、空间规划、专项规划与雄安新区规划的统筹衔接,严格贯彻落实《雄安新区周边管控区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确保在重大工程和空间布局上相互协调。继续对接雄安新区起步区控规和启动区控详规,做好与雄安新区的功能布局、生态建设、产业发展、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衔接,促进我市与雄安新区融合发展、错位发展、协同发展。
加快产业融合配套发展。按照错位发展、产品配套、产业衔接的思路,优化全市产业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在培育壮大“6+5”市域主导产业中主动寻求合作,形成与雄安新区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产业链延伸互补的发展格局。抢抓央企总部、科研机构向雄安新区聚集的有利时机,加强创新资源和科技转化合作,重点发挥产业配套优势,精准打造一批产业承接平台、协同创新联盟,建设雄安新区制造业协作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建设服务对接雄安新区产业园区。充分发挥任丘、河间、肃宁、献县毗邻雄安及交通、产业、产品供应等方面优势,按照“统一规划、错位发展”原则,依托雄沧港城际铁路沿线,在任丘规划建设服务对接雄安新区产业园区,主动争取国家相关政策,集中承接雄安新区及京津创新资源和优势产业外溢,全面融入雄安新区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实现产业融合发展。
保障雄安新区能源安全。鼓励发展分布式能源、地热、生物质、核能等清洁能源产业,加快推进海兴核电、核燃料产业园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争取纳入雄安新区规划体系。继续推进渤海新区海水淡化、LNG码头等项目建设,通过海水淡化、热电联产实现水、热一体供应雄安新区,打造雄安新区清洁能源保障基地。
打造雄安新区重要绿色屏障。全面改善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加大白洋淀上游流域城镇污水和垃圾治理、工业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整治、河道综合整治、河流生态修复力度,推进白洋淀流域酿造、制药、印染、纺织等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强化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完善水质在线监控设施,实现白洋淀流域各县(市、区)“散乱污”动态清零。加快白洋淀上游生态屏障建设,坚持生态林和经济林并重,有序开展造林绿化,高标准建设雄安绿博园沧州林、沧州园。
专栏2-2 服务对接雄安新区发展重点工程
1.产业融合配套发展。以毗邻雄安新区的任丘、河间、肃宁、献县为基础,加快服务对接雄安新区产业园区和雄安新区产业·肃宁协同园区建设。利用现有石油化工、新型建材、电线电缆、汽车配件、扣件铸造、纺织服装等产业优势和产品供应,通过优化产业布局,提高创新能力,提升产品质量,推动转型升级。深入研究、准确把握雄安新区未来产业发展方向,抢抓产业和科技外溢机遇,加快产业配套、中试熟化和成果转化,在服务对接雄安新区规划建设中推进融合错位高质量发展。
2.清洁能源保障。加快河北海兴核电、中核核燃料产业园、沿海区域大型光伏发电综合应用示范基地建设,为雄安新区提供清洁能源保障。
第五节 完善协同发展体制机制
探索创新与京津冀各领域对接合作长效机制,深入推进行政、产业、税收、统计等领域改革创新和政策衔接,有效破解制约京津冀人才、资金、能源、数据等要素资源优化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合作动力,提升合作水平。
推动建立行政管理协同机制。积极推动与京津共同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和执法标准,在贸易、投资、通关、检验检疫等方面建立稽查情况通报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实现区域内联合执法。在科研机构、高新技术企业、文化创意企业、检验检测机构等领域,与京津联合制定统一的准入和机构资质认定标准。
推动建立产业利益共享机制。与京津共建跨区域合作园区或合作联盟,建立跨省市投资、产业转移、科技成果落地等项目的收益分配机制。对于落户我市、在一定纳税额以上的整体搬迁企业或项目,在一定期限内实行经济总量与税收分享政策。探索建立产业园跨区域共建共管共享模式,充分发挥沿海有港和土地资源优势,设立“飞地”,推动京津及全省绿色石化、生物医药、重型装备等产业向我市转移。推动建立环境容量分担机制,对我市承接京津产业转移项目,按项目投资或税收分成比例分担能耗、煤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
推动建立政策先行先试机制。加快推进我市承接京津产业转移重点开发区建设,争取与北京中关村、天津滨海新区、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同等支持政策,在园区规划、运营模式、对外开放、投融资体制、公共服务等领域开展政策先行先试。
第三章 深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构筑京津冀区域科技创新新高地
始终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创新作为第一动力,有效利用京津创新资源,大力实施科技强市行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以科技创新调结构、促转型、育产业,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第一节 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瞄准传统产业发展及人工智能、生命科学、空间技术等前沿领域,加强基础研究,突出应用创新,加大支持力度,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全面提升基础性战略性前沿性领域科技硬实力,加快形成一批“杀手锏”技术及高端产品,努力抢占市场制高点。
以科技创新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施重大技术研发专项,增强高新技术成果对现代产业有效供给,围绕绿色化工、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生物医药、高端装备等优势产业,开展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与推广,突破一批产业共性关键技术问题,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传统产业向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发展。到2025年,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30项以上。
以科技创新助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着力实施激光及智能制造、先进再制造、通用航空、清洁能源、新材料、生命健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助力工程,根据产业发展需要,有选择地引进国外成熟技术,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加快河间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北航科技园、河北工大科技园、中捷通航产业园等重点科技平台建设,在项目引进、要素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推动沧州开发区和黄骅汽车产业园、华北(沧州)高端智能装备产业园向千亿级目标迈进。
以科技创新助推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着力培育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新兴服务、工业设计、智慧物流、协同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等新业态,推进生产性服务业与相关产业有机融合,加快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构建服务专业化、经营规模化、布局集群化新格局。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产业园建设,依托华为、微软、联想、腾讯、阿里巴巴等国内外知名电子信息龙头企业,打造集电子商务、服务外包、软件开发、云数据处理、金融服务、物流配送等于一体的大型复合功能现代信息技术产业园。
以科技创新助推军民融合双向转化。深化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军工企业合作,推进军民科技成果双向转化和共享,统筹军地科技创新优势资源,积极培育军民融合产学研用示范基地,重点支持沧海核装备、四星玻璃、捷高电气、恒盛泵业等示范基地建设。加快航天航空、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推进军民融合产业聚集区建设。
第二节 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
充分发挥毗邻京津和雄安新区的区位优势,积极参与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加强与京津校企、科研院所、创新源头科技合作和引才引智,加快培育国际化、专业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打造“快转”主阵地。
搭建高质量科技创新平台。谋划布局一批政府引导,与京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共建的市场化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服务于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深入实施创新机构倍增计划,加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增数量、提质量、优结构。继续深化与京津创新资源对接合作,继续引进重大战略性创新平台和对全市产业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创新平台,重点抓好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沧州创新研究院、南开大学绿色化工研究院、北京化工大学沧州技术转移中心、北京交通大学轨道交通综合研发实验基地、武汉理工大学京津冀协同(沧州)研究院、西安交通大学渤海智能制造技术研究院、肃宁新能源科技研究院等平台建设。
构筑科技成果转化新高地。坚持企业牵头、政府引导、产学研协同,面向产业发展需求,开展中试熟化与产业化开发,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建设特色协同创新载体,加强与石保廊三地协调联动,融入京南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立一批高层次协同创新共同体,促进实验室、科学装置、科技基础设施等资源共享。推动沧州高新区晋升为国家高新区。落实与京津战略合作协议,加强与雄安新区、京津院校、科研单位精准对接,引进一批高新技术成果。强化与国内外知名科技园区、企业总部、高校院所合作,重点在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以及任丘建设一批合作园区,共建一批科技研发中心、科技成果孵化基地,着力推进中关村丰台科技园(沧州)协同示范园、北京科创园渤海新区产业化基地、中国电子(任丘)科技园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载体建设,推动更多京津、雄安科技成果到沧州转化,形成“京津雄研发、沧州转化、沧州制造”的合作新模式。
建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支持鼓励企业与京津高校、科研院所、行业龙头企业开展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以股份制形式联合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开发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产品。以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沧州创新研究院、南开大学绿色化工研究院为依托,继续加强与中科院、中国农科院、北交大、中国农大及百度、北京现代、北汽等重点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合作实施一批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支撑项目,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
建设功能完备的技术交易市场。加强与京津技术交易中心的互联互通,统一交易规则、统一服务规范、统一信息标准,完善技术市场服务体系,实现技术转移、投融资、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等服务机构的协同互动。依托沧州市技术交易中心,构建全链条、多要素的线上线下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健全技术交易网络,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第三节 做实做强做优创新主体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强高端科研平台、重大科学装置、应用创新创业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建设,促进各类技术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构建多主体协同、多要素联动、多领域互动的创新力量体系。
培育壮大创新型领军企业。建立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机制,实施企业研发机构达标行动,引导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大对企业技术研发的财政支持力度,落实支持企业研发的税收优惠、金融支持和政府采购政策,不断壮大行业龙头企业军团,增强行业领军企业的创新主导地位。发挥龙头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实施科技领军企业打造行动,支持优势行业龙头企业探索设立行业创新平台,牵头组建行业性研发创新联盟,打造一批引领产业技术创新方向的科技领军企业。发挥企业家在创新中的关键作用,支持企业与国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多层次、多领域技术合作,促进新技术快速大规模应用和迭代升级。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催生更多“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和新领军者企业,持续增多新兴创新主体。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提升”计划。加大高新技术企业精准培育和认定力度,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机构建设,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和申报流程培训,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体系网格化、精细化、全程化,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的排头兵企业。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科技项目优先推荐、立项,激发企业积极性。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政策支持,通过梯次培育、差异扶持,使中小企业发展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着力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水平,精准帮扶重点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更多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
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发展一批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打造科技、教育、产业、金融紧密融合的创新体系。培育新型校企研发平台,推动行业领军企业加强与国内外高校深度合作,建设以企业为需求主体、投资主体、管理主体和市场主体的新型校企研发平台,打造集研发、中试、转化、孵化、服务为一体的链条完整、功能齐全、机制灵活的孵化育成体系。
第四节 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坚持人才第一理念,深入实施“人才兴沧”工程和“狮城精英”计划,激发人才活力,深化人才改革,创新人才政策,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完善京津冀人才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强化高质量发展的人才保障。
强化产业人才引进。聚焦重点产业创新需求,绘制产业人才地图,建设产业人才数据库,研究制定人才需求、项目、资源和政策四张清单,精心筛选符合产业特色的领军人才,靶向招引高端人才项目落户,推动产业需求与人才供给精准匹配。发挥省级以上开发区主阵地作用,建立招商与引才“双招双引”机制,实现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协调联动。推进“智汇沧州”人才立市十条措施落地落实,常态化开展“海归博士沧州创新创业行”等招才引智活动,推动更多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等高端人才走进沧州、建设沧州。
打造高水平人才平台。坚持以平台引项目、聚人才,实现集约引才、高效聚才。以中心城区为重点,规划建设集科技创新、创业孵化、金融配套、信息共享等功能于一体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争创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支持高新区、开发区人才政策创新,推动建设一批汇聚高端人才的国别园、园中园,打造人才聚集高地。实施“引才飞地”计划,在京津沪广深杭等创新人才汇聚城市谋划建设一批“人才飞地”,加快集聚一批具有国际视野、引领科技前沿的领军人才。
加强人才培养培训。全面落实人才引进培养相关政策,依托院士工作站、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平台,大力培养创新英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实施知识更新工程,聚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重要专业技术领域,开展大规模继续教育活动,促进专业技术人才更新知识,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提升高等学校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的创新能力,以推动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为重点,优化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加强学科建设,打造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育人机制,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培养人才,有针对性培育更多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建立高端人才智库,开展咨询论证、专题调研、规划指导等工作。
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鼓励创新、绩效挂钩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国际人力资源共享平台和高端人才“双聘制”,探索科技人才弹性“编制池”制度,突破地域、户籍、身份、档案、社保、人事关系等限制,实现企业、院所、院校人才自由流动,吸引“候鸟型”人才来沧创新创业。加大创新人才税收激励,探索科研人员延期纳税优惠、减免科技奖金个人所得税等政策。探索“弹性薪酬”和“创业券”制度,完善以知识、技能、管理等创新要素参与利益分配的激励机制,全面增强人才吸引力和汇聚力,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下、用得好。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厚植“包容失败”的文化基因,鼓励企业和科研人员积极开展创新活动,激发创新潜能,打通服务人才“最后一公里”。
第五节 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生态
激活创新机制、补齐服务短板,推动技术、产业、金融、管理、商业模式创新跨界融合,推动创新要素融通发展,加快形成多主体协同、多要素联动、多领域互动的创新生态。
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管理职能转变,整合财政科研投入,支持企业扩大研发投入,健全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多渠道投入机制。大幅增加财政对创新领域投入,大力推行“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的创新激励机制,提高公共资金使用效率,统筹运用财政补助、财政贴息、贷款担保、风险补偿等多种工具,加大对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力争研发投入强度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给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和经费使用权,推动项目、基地、资金、人才一体化配置。加大科研院所改革力度,扩大科研自主权,提高科技产出效率。建立完善科研人员校企、院企共建双聘机制。推行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收益分配、产权管理、转化评价等机制与统计报告、无形资产管理、转化信息库等制度。
强化创新政策支持。围绕创新链完善政策链,建立健全科技创新综合服务体系,统筹协调好各类创新资源,实现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加强科技政策与产业、土地、财政、金融、人才等政策有机衔接,共奏支持创新“交响乐”。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用于创新创业。引导金融机构为创新创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差异化服务,加快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鼓励民间资本设立创投基金,建立创投机构+众创空间模式,推动创新、创业、创投、创客四创联动。落实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实施知识产权创造提升行动,推动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持续增长。
激发创新制度活力。完善科技成果利益分享机制,提高创新者的收益比例,给予科技人员持续创新动力。推进科技成果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改革,将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更多赋予科技人员。建设高标准技术市场和知识产权市场体系,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安全管理清单制度,完善创新法治体系。实施专利导航工程,完善产业规划、企业运营决策引导机制,提升创新质量和效率。
专栏3 科技创新重点工程
1.创新载体打造。推动18个省级以上开发区、沧州高新区争创国内一流园区。
2.创新型企业培育。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双提升”计划,到2025年,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13500家。
3.创新平台提升。到2025年,新增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研发平台30家,省级以上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8家,企业技术中心30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10家,省级以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5家,常设技术交易市场2家。
4.核心技术攻坚。聚焦绿色化工、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服装服饰、电子信息、航空航天技术等优势产业,集中科技资源,实施重大科技项目,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
5.创新人才培育引进。常态化开展各类招才引智活动,吸引国家“千人计划”和省“百人计划”等高端人才,引进10个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
6.县域创新能力提升。推进渤海新区、任丘、河间、黄骅、肃宁、东光、南皮、开发区、高新区等创新型县(市、区)建设,完善县域科技创新体系,力争打造一批省级科技创新示范县。
第四章 举全市之力加快渤海新区开发开放,实现海洋强市建设新跨越
坚持把渤海新区开发建设作为重大工程,坚持向海洋要动力、要活力,进一步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大做沿海文章,发展蓝色经济,打造全省沿海经济带重要增长极和改革开放新高地。
第一节 建设现代化综合性大港
持续推进黄骅港转型升级,加快深水航道提升改造,积极发展国际航运,努力建成现代化综合服务港、国际贸易港、“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和雄安新区、冀中南地区便捷出海口。
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优化港口功能,提升港口综合能级,推动黄骅港由单一装卸、仓储功能向物流、商贸、信息、金融、临港产业等功能转变。加强与中铁建、河北港口集团战略合作,推进30万吨原油、20万吨矿石、集装箱、滚装、粮油、液体化工、液化天然气等码头泊位及岸电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综合港区20万吨级航道改造提升、煤炭港区7万吨级双向航道、锚地、防波堤、海洋倾倒区等公共基础设施及其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推动朔黄铁路、邯黄铁路、沧港铁路协同生产运营,加快邯黄铁路扩能改造、中铁装备、鲁北支线等8条铁路专用线建设,谋划推进朔黄铁路、京九铁路联络线建设,形成黄骅港至雄安新区货运通道,加快集疏港高速公路、干线公路、油品管道及皮带管廊规划建设,形成连接沿海的纵向和连接内陆的横向综合通道。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地主港”模式,严格码头审批机制,优先发展公用码头,促进岸线资源集约节约开发和高效利用。推进码头综合治理和功能整合,提升作业效率和协作能力。推进绿色平安港口建设,加快建设污废综合利用项目,强化危险货物作业和码头安全管控。
拓展港口内外贸合作。大力发展国际航运,继续深化与鹿特丹港、杜伊斯堡港、上海港、天津港、宁波舟山港、青岛港、国家能源集团及国内外知名船公司的战略合作,不断拓展内外贸航线,实现“黄新欧”国际班列、东南亚航线和黄骅港至天津港集装箱“海上巴士”常态化运营。推进实施国家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加快谋划实施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多式联运项目,加强对非贸易和航线建设,构建以多式联运为中心的港口商贸物流体系。全力推进黄骅港综合保税区建设,加强与雄安自贸片区联动发展。培育发展航运骨干力量,加快完善货运代理、金融租赁、航运保险、信息服务等新型港航服务功能,大力发展无船承运、船舶租赁等新型业态,促进国内外现代航运服务要素向黄骅港集聚。推进指定口岸建设,加快集装箱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申报,持续推进水果、水产品、木材等指定口岸申报,推动冷链物流发展。
深化港腹联动发展。打通陆港通道,打造市域内“半小时”“一小时”交通圈,构建全市多层次、全方位交通体系,推动海陆联动发展。沿朔黄、太中银、邯黄三条铁路干线,规划布局20个内陆港,拓展“三线”货源,抓好返程货源组织,实现“钟摆式”运输,持续放大黄骅港面向华北、东北、西北地区的吸引辐射功能。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与黄骅港口岸联检单位、大型港航、物流企业的互联互通,打造“一站式”贸易服务平台。加快智慧港口和自动化码头建设,推动港口全面降低口岸通关成本,打造内陆地区便捷高效出海通道。积极与“一带一路”沿线重要节点城市共建港口联盟和空港联盟,积极布局海外仓,完善保税、交易、金融等贸易服务功能,努力将黄骅港打造成连接中外和海上丝绸之路的陆海贸易枢纽。
专栏4-1 黄骅港转型升级重点工程
1.码头泊位工程。加快推进综合港区船舶燃料油、9#10#通用、集装箱、粮油、滚装、液体化工,散货港区20万吨矿石(续建)、30万吨原油、液化天然气(LNG)、20万吨通用散货,煤炭港区3#4#通用散货、8万吨原油等码头泊位建设。
2.集疏运体系建设。重点推进邯黄铁路复线、海兴至鲁北高新区支线铁路、综合港区散货港区铁路专用线、散货港区矿石装车线、煤炭港区杂货泊位铁路专用线、9#10#通用泊位专用线、中铁装备铁路专用线等疏港铁路及物流园区、产业园区铁路专用线建设。加快推进南疏港路与石黄高速联络线、中疏港路与邯黄高速联络线、南疏港二路延伸工程等疏港公路建设。谋划实施综合港区散货港区带式输送机管廊一期(扩建)及二期、液化管廊、原油管线、综合管廊工程。
3.内外贸航线拓展。积极与中远海运、泉州安通、上海合德、中谷新良等国内外知名船公司开展航线合作,在巩固黄骅-天津“天天班”航线和黄骅-京唐集装箱航线及黄骅港至华东、福建、广东等散货内贸航线基础上,积极开辟至上海港、青岛港、宁波舟山港、广州港等的内贸直航线。在巩固现有黄骅港至印尼、印度、澳大利亚、巴西等散货外贸航线基础上,加快开通日韩、东南亚和非洲国际航线,努力拓展澳洲、南美洲、欧洲外贸航线。
4.港腹联动发展。依托朔黄、太中银、邯黄铁路,在山西、内蒙、陕西、甘肃、宁夏等中西部关键物流节点布局完善内陆港,争取中西部煤炭、冶金制品、机械等大宗货源。依托黄大铁路,提升对鲁北地区大型企业大宗商品服务供应能力。主动对接雄安新区和冀中南各市,制定合作方案和配套政策,加快打造雄安新区和冀中南最便捷出海口。
第二节 打造现代化临港产业集群
依托港口“大进大出”优势,加快产业功能布局和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绿色化工、生物医药、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产业增强竞争力、迈向中高端,加快发展海洋经济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构建外向型高端绿色现代临港产业体系。
推进传统产业转型重塑。加快打造全国重要的绿色石化及合成材料基地,推动传统化工向化工新材料方向发展,大力发展合成橡胶、合成纤维、聚碳酸酯、特种树脂等高端化工制品,积极对接中海油“两洲一湾”战略,推进中石化沧州炼化公司退城搬迁与中海油中捷石化合作发展化工新材料升级改造项目。全力打造国家绿色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依托北京、天津生物医药产业园,用足用好生物医药异地延伸监管政策,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向生物制药、医药制剂、现代中药等价值链高端迈进,向配方食品、医疗器械等大健康领域拓展。推进冶金和装备制造产业提档升级,鼓励精品钢铁、成套装备、海工装备等适港产业向渤海新区聚集。
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提速增效。加快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沧州产业化基地建设,重点围绕先进煤气化技术、氢能利用等领域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推动航天煤气化技术试验室、航天燃烧性能试验室、航天氢能工程实验室及产业化项目落地。加快打造特色鲜明的高端装备制造基地,做大做强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轨道交通运输装备制造等产业,鼓励重型装备、轨道设备、特种设备等产业向渤海新区集中,形成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产业集群。依托中捷通用航空产业园,引进通用飞机和工业级无人机整机制造,延伸引进大型客机改装货机、航空零部件配套制造。瞄准先导性产业,重点发展智能汽车、智能工厂、智能装备、智能教育、智慧医疗、生命大数据等新产业、新业态,引领带动产业大变革。
加快打造创新驱动新引擎。建设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引导高校优先在渤海新区设立创新创业平台,以企业为主体,建设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制造业创新中心、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重点推进南开大学绿色化工研究院、北京化工大学沧州技术转移中心等平台建设。争取院士工作站、国家级省部级实验室、认证中心落户渤海新区,争创第二批全国全面创新改革示范区。培育高水平创新主体,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提质增量工程,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的排头兵企业。构筑成果转化新高地,推进北京科创园渤海新区产业基地、中科院微电子产业园建设,对接国家和京津科技成果库,搭建中试服务平台、科技成果推广系统与综合服务平台,重点承接智能制造、无人驾驶、无人机等尖端制造业中试产业,打造国家级中试基地。
第三节 发展现代化海洋经济
树立现代海洋理念,合理定位海洋经济发展重点,大力发展海水综合利用、海洋生物医药、科技渔业和滨海特色服务业等海洋产业,积聚壮大海洋经济发展新动能,争创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
扩大海水综合利用。推动渤海新区建设海水淡化工程研究中心、反渗透膜及膜应用工程研究中心,实施一批规模化、低成本海水淡化及浓盐水综合利用项目。发展浓海水化学资源提取和高值化深加工,扩大海水淡化浓盐水利用比例,构建集电力生产、海水淡化、浓盐水综合利用和盐化工等一体化发展的循环经济产业链。
打造生态“蓝色粮仓”。壮大特色水产养殖,扩大对虾、梭子蟹等生态化特色养殖规模,建设一批水产原良种场和健康养殖示范场,争创国家海洋牧场示范区。做大海洋生物制品,加大海洋水产品精深加工技术等领域的研发力度,大力发展基于生物基因工程的遗传育种和海洋生物工厂化高效养殖技术,开发高附加值海洋生物营养品、保健品,打造海洋生物制品产业集聚区。
拓展海洋生物医药链条。依托北京、天津生物医药产业园,瞄准国际国内海洋生物医药领军企业,积极开展合资合作,引进和培育一批高成长性的海洋生物医药企业和项目。加快与国内外知名涉海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吸引国家级生物医药创新平台、研发外包机构向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聚集,突破海洋创新药物研发关键环节,建设集研发、中试与产业化于一体的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发展滨海特色旅游。建设国际滨海休闲度假旅游区,培育滨海渔村游、中欧风情游、工业游等旅游新业态,积极打造滨海湿地休闲主题产品,推进滨海温泉、康体疗养、葡萄酒庄等高端休闲度假项目,加快实施恒大文旅城、碧桂园生态城、恒大养生谷、沧海文化景区、航空特色小镇、大健康产业园等工程项目,争创全省全域旅游示范区。
专栏4-2 临港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工程
1.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绿色化工产业,推进中石化沧州炼化分公司退城搬迁与中海油中捷石化合作发展化工新材料、海特伟业30万吨碳四及MMA综合利用、旭阳化工30万吨己内酰胺扩建、香港易高24万吨生物质综合利用、沧州大化40万吨级TDI扩产改造、科迈47万吨橡胶新材料、渤海东方化工20万吨丙烯酸及脂一体化等项目,加快打造全国重要的绿色石化及合成材料基地。生物医药产业,依托北京、天津生物医药产业园及石家庄四药,加快推进河北广祥制药现代化原料药、华润双鹤药业原料药生产基地搬迁、北京华素制药医药科技产业园、北京协和药厂原料药等项目建设,推动生产规模持续扩大。冶金和装备制造产业,加快推进达力普石油装备、铭泰高档数控机床、北京矿冶综合性装备制造园、新兴际华480万吨球团等项目建设,推动产业提档升级。
2.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汽车及零部件制造、通用航空、氢能利用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实施北汽鹏龙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博翔特种石墨新型碳材料制造及衍生化、正威(黄骅)生物基材料产业园、北京金港汽车文化小镇、中捷通用航空产业园、泓源公司捷克无人机研发生产及试飞基地、正元氢能公司煤炭清洁高效综合利用等项目,形成优势产业集群。
3.海洋经济产业。做大做强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等海洋经济产业,积极推进华晨海洋药物开发及扩建、沧东电厂、中铁、中科保海水淡化等项目建设。
4.滨海特色服务业。建设石化、建材、矿石、铝矾土、煤炭等交易中心,推进大宗干散货物流园、集装箱物流园、综合物流园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基地布局渤海新区。
第四节 建设现代化渤海新城
对标雄安新区,积极融入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吸收和借鉴国内外优秀城市设计成果,规划建设面向中东欧为主的全面开放新城、滨海特色的繁荣宜居新城、创新发展的绿色智慧新城,实现高水平“双城”互动。
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按照“先东西,后南北,大聚合”的发展思路,统筹开发建设时序,构建“一核、三片、四带、多节点”城市布局,以起步区先行开发带动黄骅城区与中捷城区相向对接发展,稳步推进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大港产业园区、港城区有序融合发展,打造优势互补、协调联动的区域发展共同体。突出滨海特色风貌,审视城市色彩,统筹城市开发建设与生态保护,优化建筑布局和景观设计,高标准打造城市“门户”“会客厅”,创建一批“美丽街区”和“精品街道”,打造文化融合、开放包容的城市风貌。
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建设“九路三互通”“七河一堤”等城市先导工程,形成完整城市框架,加快实施城市基础配套工程以及中东欧商务中心、尼特拉风情小镇等一批标志性项目。全面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布局5G应用基础设施,打造智能城市信息管理体系。健全完善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功能,统筹建设公共服务项目和运动休闲场所,加快打造渤海新城高教园,重点引进高等院校落户。持续实施绿化新区大地攻坚行动,形成“七横八纵九湖”的水系网,加快大型郊野生态公园、大型综合公园及社区公园建设。
发展壮大现代城市经济。坚持职住平衡理念,适度布局高端装备制造、科技研发等绿色产业,构建布局合理、小街区、密路网的城市格局。建立与港口、产业相配套的现代服务业体系,明确城市商业、文化、产业等功能分区,以市场手段推进航运、科研、金融、商贸、现代服务等城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实施鑫海化工等10余个企业总部建设,支持国内重点金融机构、科研院所在渤海新区建设企业大厦或研发基地。启动黄骅东兴工业园、南大港城南工业区退城搬迁,留足新城发展空间。
专栏4-3 渤海新城规划建设重点工程
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九路三互通”“七河一堤”等城市先导工程,加快实施200个以上城市基础配套项目。加快大型郊野生态公园、大型综合公园及社区公园建设。完善城市路网结构,加快推进人民路、长虹大街、神华大街等路网及桥梁工程项目建设。
2.中国-中东欧(沧州)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继续推进中东欧商务中心、尼特拉风情小镇等一批标志性项目建设。
3.城市经济培育。推进航运、金融、商贸、现代服务等滨海特色城市经济发展,继续推进鑫海化工、广信集团等10余个企业总部大厦和奥特莱斯小镇、中捷世纪购物广场、黄骅万达广场等重点项目建设。
第五节 深化新区体制机制改革
加强顶层设计,全面深化改革,破除机制障碍,重点推动渤海新区行政管理、财税金融、人员薪酬等各领域改革,不断释放沿海经济带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内生动力。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借鉴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和唐山曹妃甸区经验做法,按照积极稳妥原则,有效整合行政资源,实现管理体制、规划布局优化提升和“人财物”科学配置,逐步走好城市发展路径。
深化财政金融体制改革。协调争取省级层面继续执行财税返还政策,争取省沿海开发基金支持。根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按照“财随政走,政令财行”原则,调整渤海新区财政体制,全力支持渤海新区开发建设。给予渤海新区新增政府债券倾斜支持。鼓励银行、证券、信托、保险、金融租赁等机构向渤海新区聚集,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在渤海新区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支持渤海新区争创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行“全员聘任制”,推进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建立“绩效工资制”,打破“平均主义”分配制度,以岗定薪、按绩定酬、岗变薪变、酬随绩走,推行绩效薪酬,全面激发和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深化引才引智机制改革。完善并落实引才引智激励政策,有计划引进一批急需高层次人才,制定更加灵活的高级管理人才、核心技术人才引进机制。争取京津冀高等院校、职业技术学院向渤海新区布局。争取省直经济部门优秀干部到渤海新区挂职锻炼。
深化创新支持政策改革。国家复制推广的自贸试验区、开发区、新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先在渤海新区推广和试验。争取雄安新区相关创新政策,条件成熟时依照规定程序优先在渤海新区借鉴推广。落实渤海新区市级审批、管理、行政执法权限,争取部分省级审批权限下放。鼓励和引进全省绿色化工、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重大项目优先向渤海新区布局,保障土地、能耗、燃煤及污染物排放指标等要素向新区倾斜,探索实行“飞地”“分税”政策。
第五章 强化市域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
支撑,塑造现代产业发展新优势
坚持把经济发展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围绕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推动制造强市、数字强市、质量强市建设,保持先进制造业比重不断提升,进一步在壮大市域主导产业和县域特色产业中构建具有时代特征、沧州特色、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一节 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
坚持制造业立市不动摇,培育新技术、新产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通过科技强链、招商补链和服务稳链提升竞争力和稳定性,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融通供应链,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强化产业基础能力建设。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以重点行业转型升级、重点领域创新发展需要为导向,聚焦市场需求量大、质量性能差距大、对外依赖程度高的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等,集中力量资源,加快攻关突破,提升加工配套核心竞争力。以高性能液压、紧固、轴承、传动等通用基础零部件,高档数控机床、先进轨道装备、新能源汽车等高端装备专用零部件为重点,推进产品性能提升,全面增强稳定性、耐久性。以信息通信、汽车制造等发展所需的核心电子器件为重点,加快补短板强弱项,大幅提升产品质量可靠性。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合成材料、生物医药等所需的关键基础材料,提升绿色化工、管道装备、机械制造、工艺玻璃、皮革毛皮、铸造等产业基础工艺水平。优化产业基础发展生态,鼓励大中小企业围绕主机生产需求,开展技术革新和产品攻关突破,提升协作配套能力。加强对制造业企业技术创新、管理提升、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支持和服务,引导和鼓励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培育一批行业细分领域“小巨人”和“单项冠军”。
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聚焦14条重点产业链,实施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工程,瞄准终端消费市场需求,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进全产业链招商引进,持续锻长板、补短板,形成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推动零部件生产向整机制造、基础材料向消费品供应转变。优化提升石油炼化、合成材料、传统汽车、服装服饰、食品加工、现代物流等传统产业链,加强产业协同和技术合作攻关,系统优化配套体系,大力发展产业链集群,提升配套体系整体效率,增强产业链韧性。完善智能网联汽车、清洁能源、新材料、通用航空、海洋经济等优势产业链,培育引进一批产业链核心企业,实施一批产业化示范项目,弥补产业链缺失环节。超前布局区块链、太赫兹、智能传感器、量子通信等未来产业链,抢占发展制高点。
增强供应链安全性稳定性。强化供应链安全管理,针对石油化工等流程式产业和汽车制造等离散型产业,分行业做好供应链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完善从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到售后服务的全链条供应体系,建立供应链安全评估和风险预警制度。支持供应链平台和核心企业协同上下游伙伴企业,推动资源高效配置和供需精准匹配,强化要素支撑,优化产业链供应链发展环境。加强供应链合作,健全我市与央企国企常态化协调对接机制,探索供应链国际合作新模式。
发挥工业设计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工业设计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通过理念塑造、能力培养、服务提升等有效手段,加快推动我市由“工业大市”向“工业强市”、“品量占优”向“品质领先”、“沧州制造”向“沧州创造”三重跨越。提升高端产品供给,以工业设计促进企业产品革新,围绕外观造型、功能创新、结构优化、包装展示以及节材节能、新材料使用等重点环节,提升产品品质和档次。补足产品附加值短板,对基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设计创新成果和发展先进制造、促进产业升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推进绿色节能的工业设计成果应用项目予以奖励,加快设计成果转化、运用和推广,引领消费需求和时尚潮流,提升产品附加值和产业竞争力。打造产业服务平台,建设集工业设计服务、培训、讲座、交流、展示、交易、办赛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创新创业能力,构建工业“设计+”发展创新平台,为工业设计向高端产业链延伸提供服务支撑。
专栏5-1 产业基础能力提升重点工程
1.产业基础再造。突破一批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工业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等瓶颈制约,推广先进基础工艺,夯实产业技术基础。
2.产业链建设。突出绿色石化、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生物医药、清洁能源、大数据、现代通信等重点产业链,谋划实施一批产业链建设项目,打通断点堵点,补足短板弱项,大力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
3.供应链稳定。围绕汽车制造、轨道交通装备、信息智能等对外依存度高的重点产业,建立行业性供应链管理平台,形成常态化供应风险预警、应对、保障机制和体系,增强供应备份、储备、应急等能力。围绕原材料、中间产品、技术服务等环节,加强与国内外优势企业供需合作,推进供应渠道多元化,确保供应链安全稳定。
4.工业设计能力提升。支持制造业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引导设计服务企业专注行业领域深化发展,加快产业链关键环节工业设计植入,提升企业智能设计、协同设计、绿色设计能力,到2025年,全市建成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10家。
第二节 壮大六大优势产业
着眼打造具有战略性和全局性产业链,加快培育汽车及零部件制造、绿色化工、生物医药、主题旅游、时尚服装服饰和现代物流六大千亿级产业集群。
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产业。按照“两核、三园、多基地多集群”发展思路,围绕建设结构优化、技术先进、布局合理的现代汽车产业基地,以北京现代沧州工厂和北汽新能源(黄骅)产业基地为核心,以整车制造向产业两端延伸为主线,积极引入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制造和核心材料等产业,推动新能源与智能网联 汽车、整车与关键零部件一体化发展,带动泊头汽车模具、河间汽车配件、渤海新区车用材料、献县汽车后市场等关联产业发展,推动汽车消费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使汽车生产成为沧州城乡风景线,着力打造“华北地区重要汽车全产业链生产基地”和“北京地区汽车零部件产业转移承接地”。
绿色化工产业。依托华北石化千万吨炼油、中海油中捷石化、中石化沧州炼化、鑫海化工产品质量升级等项目,在巩固提升“炼”的基础上,下大力做好“化”的文章,以石油化工为主导,积极向下游精细化工及轻纺产业发展,加快推进TDI、PC、MDI、己内酰胺等项目建设,不断完善石油化工、盐化工、煤化工和精细化工等在内的完整产业链条,打造全国重要的绿色石化及合成材料基地。
生物医药产业。依托渤海新区北京和天津生物医药产业园、石家庄四药产业园,建设国家绿色原料药集中生产基地。积极对接京津知名生物医药科研院所,承接一批现代微生物药物、基因工程药物、新型制剂、现代中药等方面关键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转移,打造大健康、智能医疗器械及康复辅助器具研发制造产业集群、京津冀协同发展样板和国家生命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
主题旅游产业。依托大运河、杂技、武术等深厚历史文化底蕴和滨海湿地等自然资源禀赋,优化全域旅游空间布局,完善全域旅游公共服务,持续举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打响运河名城、杂技之乡、武术之乡、状元文化之乡、欢乐沧海、诗经溯源、名医传承等主题旅游品牌。重点推进大运河文化旅游带和环渤海休闲度假带建设,推动南大港湿地景区提档升级,打造中国大运河文化承载地和京津冀滨海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借势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加快推进任丘、河间、献县、肃宁沿雄安生态旅游带建设。
时尚服装服饰产业。以明珠国际服装生态新城和明珠商贸城为基础,有序承接北京“动批”、“大红门”和杭州四季青等服装产业转移。扶持肃宁裘皮服装产业发展,打造完整裘皮服装产业链和供应链系统,建成世界级裘皮中心。完善专业市场配套,提升产业基地功能,扶持优质品牌建设,建设智能制造标杆,深挖文化创意内涵,建立市场创意产业研究院和互联智慧交易平台,提高服装产业时尚设计能力和智能制造水平,增强品牌引领作用和产业发展质量,打造全国知名的快时尚中心、国际服装产业之都和多品牌集成店新营销模式示范基地。
现代物流产业。紧紧围绕建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持续推进黄骅港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港口物流,继续推进渤海新区、肃宁、沧东三大省级物流产业聚集区建设,打造海陆联动网络体系,带动冀中南地区进出口物流、集装箱物流加快发展,推进中捷区域航空物流中心、渤海新区“十大交易中心”、任丘现代物流基地建设,立足服务京津和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打造环京津一小时现代商贸物流圈,建设港口型现代商贸物流聚集区。
第三节 培育五大新兴产业
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为发展方向,着力打造激光及智能制造、先进再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清洁能源等五大创新发展新引擎。
激光及智能制造产业。以运河区激光产业园为依托,借助激光加工国家工程中心京津冀区域中心的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打造高新企业孵化基地,建设中国北方激光研发与应用的“光谷”。依托沧州高新区国际机器人产业园、泊头数控机床产业园,加快关键工艺技术、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技术突破,推动传统产品智能、节能改造,加快发展具有深度感知、智慧决策、自动执行功能的高档数控机床等智能制造装备。
先进再制造产业。加快河间“京津冀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和黄骅渤海智能装备制造及再制造产业园建设,提高资源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实施再制造补链和延伸项目,实现再制造产业上下游之间的有机耦合,提高循环利用的增值链。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石油钻采设备、机床、关键机械零部件等领域再制造技术的研发应用,实现再制造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依托沧州高新区,以华为云计算大数据中心、中关村(沧州)互联网产业园为基础,以链条化、智能化、终端化为主攻方向,着力突破发展短板,打造后发优势,建设华北地区重要的电子信息及应用产业基地。重点发展以光通讯设备、材料为主的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以新型元器件、电子专用设备仪器为主的电子信息基础产业和以大数据与物联网、云计算为主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应用软件产业,打造服务京津、辐射河北的电子信息及应用产业示范园。
航空航天技术产业。以渤海新区中捷通用航空产业园为龙头,按照航空装备制造、航空展示和航空教育培训多元发展的思路,加强与中东欧国家航空企业的对接,引进通用飞机和工业级无人机整机制造,拓展大型客机改装货机、大型飞机制造、航空零部件配套制造和航空设备制造业务领域,全面推动航空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力争在航空新型合金和复合材料、航空动力设计研发等前沿领域实现突破,打造河北通航科技创新和智能制造核心承载地。加快推进北航教育园(沧州航空职业学院)建设,开通航空运输业务,对接飞行培训、私人飞机托管等市场需求,打造京津冀通航运营服务保障基地。
清洁能源产业。按照高端、高效、智能发展方向,大力推进先进光电、储能、氢能、智能电网、核能、新能源汽车等清洁能源技术研发、装备制造和智慧能源综合示范应用。着重提升关键硬件技术和智能控制系统的研发、制造水平,推进清洁能源产业链纵向延伸、横向拓展,加快先进清洁能源产业聚集,重点围绕柔性光电材质、先进光伏电池组件、智能微电网控制技术、智能输变电设备、储能装备、氢能制造、核级泵、核级阀、核级管件、压力容器、重型燃气轮机、新能源汽车等技术设备,打造关键技术-关键设备-系统集成-示范应用-运维服务“一条龙”式清洁能源产业集群。
第四节 做大做强县域特色产业
围绕打造“18+7”县域特色产业,坚持研发投入奖补并举,“一业一策”制定转型升级支持方案,不断塑造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增强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
全面推进企业项目集中入园。将18家省级以上开发区作为县域产业发展的“主阵地”,着力推动“18+7”优势特色产业进一步向园区集中,扎实开展城镇工业企业退城搬迁,实现集聚集约高质量发展,推动河间工艺玻璃、东光包装机械、盐山管道装备、南皮五金机电、泊头铸造、任丘电力设备等产业集群向200亿元、500亿元产值台阶迈进,打造一批高成长性产业集群。
全面落实智能改造提升计划。推行厂区内外环境优化、厂房标准化、车间洁净化、物料封闭化、生产装备机械化自动化、环保设施科学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废无害化、现场管理规范化“九化”标准,加快提升精细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深入开展“两化融合”和“互联网+工业”行动,对接“大智移云”新业态,鼓励支持企业引进先进工艺、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支持企业引进机械化、自动化设备,推动自动换机械、成套换单台、智能换数字。鼓励开展智能改造试点示范,在河间再制造、泊头环保设备、东光包装机械、南皮五金机电和盐山、孟村、青县钢管行业进行试点智能化改造,力争每个产业集群每年打造一个智能改造亮点。
全面提升基金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充分发挥已成立的产业基金效用,逐步扩展至全方位金融服务,强化金融信贷支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产业集群改造升级专项贷款,合理配置信贷规模和投放。鼓励保险公司以股权、债权、基金等多种形式,支持重点企业与重点项目转型升级。探索实行市级新产品、新材料保险补贴目录和政策,大力发展首台(套)、新材料产品质量综合保险、出口信用保险。发挥好政策性担保功能,以“政策性、公益性”为导向,提升中小微企业担保增信服务水平。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特色产业集群企业股改、上市挂牌步伐。
全面发挥行业商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依托产业基础和企业资源,细分行业领域,积极组建省级乃至国家级行业商协会。加强行业商协会服务平台建设,积极组建融资、信息、技术、人才、对外交流等服务平台,对标先进区域和发达产业,组织开展经贸合作、交流研讨、论坛展会等活动,实现产业对接、技术对接和市场对接,提升商协会服务能力。发挥行业引领作用,准确把握国家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动向,深入研究市场走势、产业发展方向,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制定自律公约引导会员企业守法诚信、自律规范,维护行业、区域、市场的良好竞争秩序。大力支持商协会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权益。
全面提升会展活动质量频次。建立和完善政府引导与服务、企业自主经营与规范、协会行业沟通与自律的会展业经营管理体制,引进著名跨国展览公司,培育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较高、规模效益较好、知名度和影响力较大的会展企业,支持任丘新型建材、河间工艺玻璃、东光包装机械、泊头铸造、南皮五金、肃宁裘皮服装等重点展会做优做强,推动从国内走向国际,从单一形式到多形式多频次,扩大沧州特色产业集群品牌影响力。
专栏5-2 产业集群建设重点工程
1.市域主导产业发展。围绕“6+5”市域主导产业,继续推进久久烷烃综合利用、鑫海化工产品质量升级、科迈新材料、保定来福汽车零部件工业园、飞虎服装产业城等项目建设,加快打造千亿级、百亿级产业集群。到2025年,全市整车制造能力达到100万辆以上,汽车及零部件制造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绿色化工产业总产值达到3000亿元,时尚服装服饰产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年接待国内外游客达到4000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达500亿元,比2020年翻一番。持续推进渤海新区华为云创新中心、任丘云数据产业园、黄骅全拓大数据智慧产业园、中核稳定同位素、八度阳光肃宁清洁能源科创中心及能源量化等项目建设,推动激光及智能制造、先进再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清洁能源等产业总产值突破200亿元。
2.工业技改升级。围绕石化、管道、铸造、机械、食品、服装等传统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推动实施“千项技改”和“百项重点技术改造示范”项目,推进产业提质增效升级。
3.龙头企业培育。以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企业为重点,建立重点龙头企业培育库,逐企建档立卡,实行领导包联、跟踪服务、靶向培育,到2025年,培育营业收入超百亿元企业20家以上。
第五节 全面建设数字沧州
坚持把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开启数据驱动高质量发展新模式,大力推动数字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政务、生态系统深度融合应用,全面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加快建设网络强市、数字沧州。
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发展,加快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应用及产业发展,围绕培育大数据、物联网、新型显示、通信装备、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打通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通道,促进全渠道、全链路供需调配和精准对接,以数据供应链引领物资链,促进产业链高效协同,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重点园区。推进产业数字化升级,实施智能制造工程,大力推广“机器人+”“先进制造业+互联网”模式应用,大力发展数字化车间、智能制造标杆企业和智能制造示范(园)区。积极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广泛应用“互联网+”协同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推动百度自动驾驶和车路协同研发试验及试点应用,加大市场推广和场景示范探索力度。加快服务业数字化发展,推动数字技术与交通物流、港口及设计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深度融合,开展工业和建筑数字设计,积极发展数字文化创意,大力发展数字金融。推动农业数字化转型,构建农业农村信息服务系统,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鼓励利用数字技术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各项服务。
建设数字社会。以全省第一批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试点为契机,加快打造“数据赋能 智慧狮城”品牌,以市县统筹建设、政企合作发展、数据赋能应用等领域为重点,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和产业发展的全面深度融合,加快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样板。加快建立全市统一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标准规范体系和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提高城市公共服务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进社会服务数字化,创新服务模式供给,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医疗健康、文化等公共服务领域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结合、跨界业务融合新模式。推动数字社区建设,鼓励社区建设智能基础设施,完善资源数据体系,打造智慧社区融合服务平台。推动数字乡村建设,丰富“三农”信息应用服务,健全农村数字管理体系,推进肃宁县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县建设。鼓励各县(市、区)根据自身特色优势和实际需求,有重点地开展领域应用建设试点,打造一批样板应用,总结经验模式,在全市示范复制推广。
打造数字政府。加强数据资源共治共享,统筹推动全市数据资源建设和数据治理,完善数据资源聚管通用机制,提升数据资源跨层级、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共享应用水平。推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建设,在全市集约统建一个平台、一套系统、一个数据库,加快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步伐,打造统一安全的电子政务云、政务大数据平台。探索政府治理方式数字化变革,加强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进行行政管理探索创新,积极推进治理体制机制改革,以适应数据跨境流动、数字税、数字货币等新治理领域。探索推进区块链技术等创新应用,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落实互联网平台主体责任,实施公众账号分级分类管理,引导互联网平台加强自律,规范管理和经营行为。加快构建第三方协同治理体系,鼓励行业协会等专业力量参与监管,拓展公众参与治理渠道,形成全社会共享共治体系。完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个人信息保护。
专栏5-3 数字沧州建设重点工程
1.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建设一批行业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中心和产业园,在智能制造、电子商务、医疗健康、政务服务等行业领域开展融合应用,培育引进主营业务收入超10亿元的大数据核心企业2家以上。推动重点产业普及数字化控制系统、计划排产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字化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各环节融合应用。在石化、建材、机械等传统行业,加快智能制造单元、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建设,全市建设数字化车间50家。力争到2025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比2020年翻一番。
2.智慧城市建设。在中心城区及黄骅市列入全省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基础上,再争取2个以上县(市)列入试点。
3.数字政府建设。依托城市大数据中心,深挖海量数据价值,加快打通分散在各部门的全生命周期数据,通过数据赋能提升智慧办公“一网协同”、惠民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产业发展“一数引领”水平。
第六节 全力建设质量沧州
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构建企业主体、政府主导、行业自律、市场调节、社会监督的大质量工作格局,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推动沧州发展迈向“质量时代”。
推动重点产业“品质革命”。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深入开展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进百项名牌产品培育工程,建立中小企业名牌、优质产品、名牌产品培育的梯度结构,扶持肃宁皮毛、东光包装机械和塑料包装、泊头铸造和汽车模具、孟村管道装备等产业园区提质发展,着力打造一批在国内外有较高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的自主品牌。实施服务标杆引领计划和优质服务创建工程,培育个性定制、规模定制、高端定制,提升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质量和养老、餐饮、旅游等生活性服务品质。加强重要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主要农业生产资料、特种设备、危险品、进出口产品等重要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企业质量管理能力,促进监管方式创新。
建设新型标准体系。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行动,探索分级分类标准管理机制,推动由“门槛式”约束性标准向“阶梯式”激励性标准提升,形成高品质有高收益的良性循环。大力开展“标准化+科技创新”“标准化+先进制造”“标准化+现代农业”“标准化+服务提升”系列行动,推进工业、农业、服务业、社会事业、生态环保等领域标准化建设,用标准带动装备、技术、管理、服务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接轨。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标准创新活动,实现从“对标”向“创标、制标”转变,不断增强沧州标准的话语权。
着力创响沧州品牌。滚动实施名牌产品培育工程,壮大装备制造、生物医药、食品加工等优势领域知名品牌,加大教育、文化、旅游等公共服务领域知名品牌培育力度。加强对中华老字号、地理标志、驰名商标等品牌的培育和保护,加强区域品牌建设,打造更多百年老店。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企业诚信、社会诚信、政务诚信建设,增强企业诚信意识,完善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失信行为惩戒力度。
专栏5-4 质量沧州建设重点工程
1.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服务质量标杆引领和优质服务创建行动,率先在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等领域,建立完善质量可追溯系统。推动50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引导150家企业创新形成先进质量管理方法。
2.标准化体系建设行动。支持企事业单位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50项以上。创建10个国家级或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3.品牌创建行动。推动企业参与河北品牌培育提升工程,创建河北省政府质量奖企业5家以上,争创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4个以上,有效注册商标量达到8.8万件,加快提升沧州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4.放心消费行动。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现行业全覆盖。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快速调处机制,消费者投诉处置率达到100%,网络商品销售者依法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线上无理由退货率达到100%,强力推进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大中型商超无理由退货承诺100%。
第六章 牢牢把握扩大内需战略基点,服务和
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突出市场需求引领,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和投资的关键作用,坚持以消费升级、有效投资和服务创新扩大优质供给,贯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努力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重要节点。
第一节 加快推进消费升级
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满足消费终端需求,加快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推动消费品质、消费形态、消费方式向中高端迈进,打造最具增长潜力的消费目的地。
扩大优质产品和服务供给。借力京津冀区域庞大消费能力,实施商品消费提档升级行动,稳定燃油汽车、石油制品、食品等传统大宗消费,促进老旧汽车淘汰更新,加快家电产品更新替代,扩大绿色食品、药品、卫生用品、健身器材等健康类消费品生产销售。稳步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落实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全面推动市区公交电动化。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统筹优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推进充电设施互联互通,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创新发展生活类信息消费,重点发展面向社区生活的线上线下融合服务、面向文化娱乐的数字创意内容和服务、面向便捷出行的交通旅游服务。大力推广中高端移动通信终端、超高清视频终端、智慧家庭产品等新型信息产品,以及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智能汽车、服务机器人等前沿信息消费产品。进一步放宽服务消费领域市场准入,推动文化旅游、健康养老、家政服务、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满足居民多层次住房需求,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大租赁住房供应,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创新服务消费新模式和新业态。大力发展网络消费,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适应“宅经济”“宅消费”及在线消费、非接触性服务消费,支持企业扩大网络销售,满足网上购物、网上订餐、无人零售、AR试衣等新消费场景需求。大力培育引进电商平台,推广线上线下、直播电商、社区电商新零售等数字商务发展新模式。鼓励大型实体商业企业充分利用自建网络平台和第三方平台,提高线上销售规模比例。培育发展夜间消费,以大型购物中心、特色文体娱乐中心和热门美食区域为基础,培育夜间经济示范街区,打造独具魅力的“夜色沧州”。支持线下经营实体向场景化、体验式、互动性、综合型消费场所转型,推动万达广场、华北商厦、吾悦广场等大型商贸综合体建设,启动特色商业步行街建设。积极培育区域消费中心城市,重点培育品牌连锁骨干企业,吸引知名品牌开设首店、首发新品,打造沧州消费类知名品牌,促进高端消费。
积极拓宽农村消费领域。进一步推动电子商务向广大农村地区延伸覆盖,搭建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打通农村市场与电商对接“最后一公里”,实现网上平台交易与线下物流配送无缝衔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加强农村供销系统、邮政系统等物流服务设施的建设与衔接,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的城乡双向流通渠道。鼓励社会资本和品牌连锁机构新建和改造一批农村商贸服务中心,提升农村消费便利性。
建立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聚焦重点消费品和旅游、家政、养老、健康等服务消费,进一步归集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等领域信用信息。健全信用信息发布制度,引导平台型企业建立餐饮、家政、互联网医疗等重点领域服务后评价机制,实行评价信息公开。强化“信用沧州”网站信息公开公示功能,逐步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产品抽检结果等不涉及个人隐私、企业和国家秘密的信息向社会全部公开,为公众提供公用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和消费预警提示。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立健全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加强消费维权,健全投诉举报网络体系,强化监督管理和社会监督,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虚假广告宣传。
第二节 推动现代服务品质提升
大力培育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构建优质高效、业态先进、布局合理、竞争力强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强化现代服务业对先进制造业的提质赋能和引领推动作用,进一步深化业务关联、链条延伸、技术渗透,探索重点行业和领域推动融合发展的新路径,打造多元化融合发展新主体。鼓励制造业企业由加工制造环节向研发设计、运维管理、仓储物流、市场营销、电子商务、技术培训、融资租赁等增值服务环节延伸,进一步集中优势资源,着力做大做强,促进制造业企业由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转变,大幅度提高向全社会提供高水平专业化服务能力。鼓励支持服务业企业充分利用大数据、自有品牌、营销渠道、创意设计、专利技术等优势,通过委托加工、品牌授权、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等多种形式向加工制造环节延伸渗透,实现以用户为中心的个性化、柔性化定制和按需灵活生产。
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大力发展普惠金融,鼓励发展数字金融和科技金融,促进金融服务多元化发展。积极筹建金融科技大数据服务平台,加快沧州供应链金融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发展新型金融组织和业态,鼓励发展科技金融、信托投资、证券经纪、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金融产品和专营机构。实施防控金融风险行动,依托“河北金融云”监管服务平台,推动互联网金融、小额贷款、典当、融资性担保、商业保理、地方资产管理、融资租赁等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壮大政府引导基金规模,用好用活市金融控股公司平台,支持县(市、区)设立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和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引导金融机构支持重大生态建设工程,支持各类符合条件的机构发起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围绕战略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推动一批企业上市挂牌融资。加强金融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创优金融生态环境,构建和谐政银企关系。
培育会展经济新增长点。完善会展基础设施,依托沧州国际会展中心等会展场馆的软硬件设施,建设设施先进、服务优良、运行高效的大型现代化展馆,提升展会承接能力。支持会展企业发展,加快培育和引进一批规模大、效益好、竞争力强的会展企业,争取更多的全国性或区域性会展活动在沧州举办。持续举办专业品牌展会,推动中国·东光国际纸箱包装机械博览会、中国·任丘建筑门窗幕墙博览会、中国·南皮五金机电博览会、中国白洋淀暖通新能源博览会及雄安建博会、中国·尚村国际皮草交易会、中国-中东欧中小企业合作论坛、国际汽保检测设备及工具展示采购交易会、河北省建筑仪器行业协会产品展销会等国际性和区域性会展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促进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充分发挥环渤海、环京津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优势,坚持引进与培育并重,加强平台载体建设,加快总部经济和楼宇经济发展。加快建设城市中央商务区,扩大北京路企业总部容量,谋划建设大运河中央商务区,增强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能力和城市现代化水平。做大做强本地总部企业,鼓励我市优势企业通过上市、收购、兼并、重组等方式,加快组建大企业、大集团,将产业优势打造成总部经济发展的基础优势。加强知名总部企业引进,加快引进京津大型汽车、先进制造、大型能源企业二级总部或营销中心、研发中心、物流中心、采购中心等功能性总部机构,吸引京津科技研发、信息技术、金融等高端服务业企业到我市设立分支机构。强化政策支持扶持,对入驻我市总部经济聚集区的央企总部、世界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主板上市企业总部,采取“一事一议”原则,量身定制个性化支持政策。
专栏6-1 高端服务消费发展重点工程
1.龙头企业培育。支持全市服务业企业50强做大做强,争取更多企业进入全国、全省服务业企业500强,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向全球服务业领军企业发展。
2.“夜经济”街区建设。以打造“24小时城市”和提升景区功能为目标,按照一区一品的要求,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城市主城区夜经济示范区。
3.两业融合示范建设。围绕制造服务化和服务制造化,在原材料、消费品、装备制造、汽车、环保产品、能源设备、物流和电商、供应链管理、研发设计、信息服务等领域,建设10家省级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试点企业。
4.服务业新模式新业态培育。围绕推广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促进线上线下联合发展,重点在网络教育、云上文旅、在线医疗、智慧物流、生鲜电商和新零售等六大服务业领域,培育壮大一批新业态。
5.会展经济培育。加快大型现代化展馆建设,完善会展场馆软硬件设施,依托全市特色展会基础,推动更多的全国性或区域性会展活动在沧州举办,力争每年举办会展活动10场以上。
6.融资能力提升。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和扩大民间投资,加大直接融资比重,推动储蓄向投资合理转化,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力争到2025年,上市企业数量实现翻番,全市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企业达到200家以上。
第三节 精准扩大有效投资
充分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以提高发展质量、补齐民生短板为导向,突出投资重点,优化投资结构,加大重点产业和“两新一重”投资力度,持续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以有效投资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滚动实施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围绕“6+5”市域主导产业及节能环保、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动态完善在建、新开、储备三个清单,加快引进和推动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形成“投产一批、在建一批、新开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以工业投资带动项目建设再上新台阶。深化市县两级领导包联“全覆盖”,建立无缝衔接的重点项目包联责任体系。创新优化前期手续办理,推动重点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大力推广企业投资项目“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强化土地、资金、能耗、环境容量指标等要素协调保障。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优化政府专项债券及中央预算内资金使用管理。定期组织重点项目集中开工和观摩考评活动,持续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建立“基本绩效、创新激励”的“双考核”机制,强化项目考核管理。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产业转型升级、“两新一重”及社会民生补短板等领域,加强项目谋划储备,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系统布局一批新型基础设施项目。构建高速智能信息通信网络,推进“千兆沧州”建设,推动城市家庭百兆宽带普及,加快5G网络部署和商用推广,实现市域全覆盖,面向重点场所优先覆盖双千兆网络。完善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等网络设施,着力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体系。加强超级计算、分布式计算基础设施和云计算中心等建设,实施云网融合工程,布局新型、融合、集约、绿色的数字化应用设施,完善“互联网+”应用场景设施。瞄准世界重大科学技术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实验室、自动驾驶与车路协同应用实验室、公共实验室、创新教育实验室等创新基础设施建设。
组织实施一批传统基础设施项目。落实交通强国战略,着眼于完善与京津冀城市群以及京、津、石等都市圈高效通勤交通网络,加快推进以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高速公路、国省道干线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县域间快速通道建设,统筹推进港口功能优化和转型升级,大力推进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建设,建设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提升能源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水平,积极配合推进跨省跨区天然气、电力输入通道等建设,完善市域内天然气管网、电网网架结构,推进储气等能源储备调峰设施建设,提高高耗能行业煤炭利用效率,积极发展非化石能源,构建安全可靠、绿色低碳的能源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发展,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骨干河道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和水库、蓄滞洪区建设,协调推进南水北调东线后续工程规划建设及南水北调受水区城镇配水管网改造提升,高质量建设防洪工程,全力提升防洪减灾能力和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
着力推进一批社会民生“补短板”项目。加快补齐城乡基础设施短板,推进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公共供水管网、供热管网、供电、通信网络、雨污分流、地下管廊、停车场(库)等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厕所改造等工程。健全重大疫情监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网络,规划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推进市、县两级医院建设独立传染病区。完善提升应急减灾能力,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积极推进一批重大应急产业支撑项目,加快推进应急指挥中心、物资储备库、一级避难场所等项目建设。加强以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等为重点的司法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谋划推进监狱、看守所、戒毒所选址搬迁。加快生态环境改善提升,持续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改造和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快医疗废物、危险废物资源化和无害化设施、城镇(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推动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提档升级。
持续激发全社会投资活力。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不得违规设置限制民间资本进入的附加条件,不得提高民间资本的准入门槛。以服务业为重点开展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大力破除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业等领域的障碍,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一律向民间资本开放。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铁路、能源等领域投资,加大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投资的支持力度。创新投资运营机制,继续探索设立大型产业基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完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增强财政金融合力支持企业发展政策效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着力稳定市场预期,完善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统筹把握好政策出台时机和力度,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围绕经济运行态势和宏观政策取向,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营造经济长期向好预期,稳定投资信心。
专栏6-2 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
1.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5G基站10000座以上,提升IPv6用户普及率和网络接入覆盖率。
2.数据资源存储设施建设。围绕重点产业,建设10个以上行业大数据中心,加快推进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信创云数据中心、北京华通信联云数据产业园、沧州电信企业专属云等项目建设。
3.交通设施数字化建设。完善全市交通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平台,建成涵盖重点产业领域、重点区域、移动装备的运行监测系统,建设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区。
4.智慧能源建设。实施互联网+智慧能源工程,打造智慧能源管控一体化平台,建设一批智慧能源示范项目。
5.智慧水利建设。建设水网调度信息管理平台,推进水文预测预报监测系统建设。
专栏6-3 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
1.综合运输体系建设。轨道交通:加快推进雄商高铁、津潍高铁、石衡沧港城际铁路,推进津沧城际铁路、定(保)沧城际铁路前期工作,谋划推进雄沧港城际铁路,邯黄铁路、京沪铁路联络线。高速公路:加快推进京德、邯港、曲港、京沪北延高速公路及任沧港快速路、青沧快速路建设,谋划推进京台(京沪)、津汕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国省道干线:加快推进G104、G205、G228、G337、G338、G339、S215、S330、S383、S538等建设。机场:持续推进沧州支线机场、中捷通用机场改扩建工程,新建肃宁、吴桥通用机场。
2.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谋划在沿海地区建设大型高效支撑电源及大型热电联产项目,争取大唐渤海新区2x1000MW国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落地,加快推进沧州市智慧能源装备创新制造+综合应用试验示范基地、海兴258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中国电建200MW农光互补竞价光伏电站等项目建设。提升天然气输储能力,重点推进黄骅港LNG接收站及干线管道建设,积极推进中石油沧州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
3.水利设施建设。推进骨干行洪河道及中小河流治理,实施白洋淀、献县泛区等蓄滞洪区项目建设。配合推进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建设,完善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加快实施农村生活水源置换工程。
第四节 完善现代流通体系
围绕服务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硬件和软件建设,用好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破除生产要素和商品服务流通障碍,促进经济发展良性循环。
壮大商贸流通服务。依托交通枢纽、生产基地和特色农产品主产区,布局建设一批产地型、枢纽型专业化批发市场、仓储物流设施,加快推进午易新材料、雄南智慧物流等企业智能化仓储设施项目建设。支持明珠商贸城、盐山新发地等一批大型批发市场提质升级,增强联合采购、统一分销和共同配送能力,争取更多企业进入全国零售百强和连锁百强。加快产业电商发展,支持大型加工制造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商平台企业组建产供销联合体,推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深化城乡高效配送体系建设,发展新型商业业态。推动商贸流通企业向现代供应链管理企业发展,引导零售企业积极发展连锁经营,向社区型便民服务商转变,加快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打造服务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发展的综合平台。
强化物流网络支撑。加快建设区域性物流枢纽,加快推进中通快递冀中南(献县)智能科技电商快递产业园、韵达河间产业园、传化智能公路港二期等项目建设,吸引更多的全国物流百强企业入驻沧州。创新发展物流模式,做大做精物流金融、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流体系,合理布局综合性应急物流、冷链物流仓储设施,完善物流园区、物流企业应急功能,加强重要商品储备,提高餐饮、医疗等单位应急能力,加快煤炭、油气应急储运中心建设。加强物流核心技术和装备研发,推动关键技术装备产业化,培育打造一批具有全球供应链整合和调配能力的第三方物流龙头企业。
完善流通服务保障。配合做好国家支付结算网络、人民银行新一代支付系统和跨境银行间支付系统等建设。加强支付结算工具创新,完善手机银行、电话银行、善融商务等新型支付工具和服务网络,拓展移动支付在重要便民场景应用。优化融资结构和金融机构体系、市场体系、产品体系,改进商贸流通企业金融服务。加强流通追溯体系建设,扩大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应用范围,提高综合服务功能,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推进跨部门、跨地区对接和信息互通共享。建立健全新型监管机制,完善流通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强化网络交易监管,健全覆盖线上网络和线下实体店消费的信用评价机制。
专栏6-4 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重点工程
1.建设枢纽物流。加快推进渤海新区、肃宁、沧东省级物流产业聚集区建设,提高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和竞争力。加快推进沧州传化智能公路港、河间韵达物流园、韵达(黄骅)产业园、午易家居物流港、沧州明珠鹿富保税物流电商产业园、任丘京津冀家具建材仓储物流中心、献县新兴际华冷链物流港等一批物流项目建设,打造环渤海地区重要港口物流产业基地和京津冀城市群重要物流产业支撑基地。
2.拓宽物流通道。拓宽京九、京沪、沿海三条纵向和石黄、朔黄、邯黄三条横向物流通道,加强物流与交通基础设施衔接,推动信息互联互通、设施协调匹配、设备共享共用,增强物流枢纽多式联运功能,提高一体化组织水平。
3.完善物流网络。加快多式联运发展,着力构建设施高效衔接的海陆联动网络体系,促进多种运输方式顺畅衔接和高效中转。积极发展海铁联运、公铁联运等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加快推进大宗散货海铁联运、集装箱公铁海多式联运,放大邯黄、朔黄铁路等物流贸易通道集聚效应。加快多式联运中心建设,高标准推进“西北内陆-东南沿海”集装箱海铁联运示范工程,推进渤海新区黄骅港海铁联运物流中心等项目建设,促进多式联运服务和上下游产业融合。支持建设多式联运场站和吊装、滚装、平移等快速换装转运设施,加快发展国内国际集装箱公铁联运和海铁联运,吸引腹地集装箱业务向黄骅港聚集。
4.培育物流企业。鼓励和支持物流企业通过战略联盟、资本合作、设施联通、功能联合、平台对接、资源共享等市场化方式打造合作共同体,有序推动多式联运、仓储服务、跨境物流、城市配送等物流服务资源集聚,促进产业规模化发展,培育形成一批带动力强和高质量发展的新经济增长点,力争A级物流企业达到8家以上,5A级物流企业实现零突破。
第七章 着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推动区域协调发展迈上新台阶
深度融入以首都为核心的世界级城市群,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围绕构建“一港双城三带四区”发展格局,优化空间布局,完善空间治理,突出以县城为主要载体、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为重要牵引的新型城镇化建设,高标准高质量打造全国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
第一节 优化完善城镇化空间格局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发挥各地比较优势,增强经济发展优势区域承载能力,构建大中小城市、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协调发展的城镇化空间格局,形成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动力支撑。
提升空间治理能力水平。推动总体规划与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有效衔接,完善规划法规政策体系,强化规划监督实施,严格审批和管理。推动主体功能区战略在县域精准落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推动空间治理由指标管控向质量管控和功能管控转变。实施差异化空间政策,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划分政策单元,实行分类考核,精准施策。重点开发区、优化开发区积极拓展发展空间,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全面提升城市能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农产品主产区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优先保障农产品安全,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强空间发展统筹协调,优化用地审批管理,落实最严格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形成主体功能约束有效、国土开发有序的空间发展格局。增强国土空间保障能力,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国家重大工程、“两新一重”、重大产业项目、民生工程等建设需要,提高存量建设用地比重,推动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全面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强化国土综合整治,提升城市用地效率,盘活利用农村低效和空闲土地,优化国土空间利用结构。
调整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强化大城市发展理念,构建“双城三副多点”的城镇空间结构,“双城”即沧州中心城区和渤海新城(黄骅市),“三副”即任丘市、河间市、泊头市,“多点”即献县、东光、盐山、肃宁等其他县。推进中心城区向北与天津、向东与渤海新城相向对接发展,加快生产、空间、基础设施等方面融合对接,实施以任沧港快速路、青沧快速路为骨干的道路交通工程,加快实现一体化发展。积极培育任丘、肃宁、河间城镇群,推进任丘市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引导泊头和南皮、孟村和盐山同城化发展,沿石黄、沿海、京沪、京九四条发展轴线,构建城镇连绵带、产业集聚带。有序推进行政区划调整,按程序推进“县改市”“县改区”“市改区”,合理推进“乡改镇”“乡(镇)改街”和乡镇撤并。到2025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力争达到200万以上,任丘市区常住人口力争达到50万人以上,力争建成5个城区人口超30万的县(市),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
构建“一体两翼”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主动融入全省“两翼四区”建设,加快构建“一体两翼”区域协调发展格局。“一体”,以做大做强中心城区和青县改区为依托,深化与天津协同发展,着力培育壮大汽车、激光、智能装备等高端制造业和金融、文化、商务、会展、信息等高端服务业,促进各主要功能之间相互支撑、融合发展,打造高质量发展新高地。“东翼”,以渤海新区统筹“一市四区”及海兴县,依托黄骅综合大港,重点发展绿色化工、合成材料、生物医药、装备制造、现代物流、精品钢铁等适港产业,加快建立滨海特色现代服务业体系,强化要素聚集、项目聚集、产业聚集,推动港产城融合高质量发展,打造全省沿海经济带重要增长极。“西翼”,依托服务对接雄安新区产业园区,集中承接雄安新区及京津科技研发成果转移转化,提升产业承载能力,完善产业功能配套,带动任丘、河间、肃宁、献县四县借势发展。县域经济依托各县(市)产业基础和承接平台,每个县(市)重点发展2个左右特色主导产业,集中资金、土地、人才、创新等优势资源,强化产业聚集能力,拓展产业发展空间,推动规模化、链条化、多元化发展,打造高质量发展支撑区。
专栏7-1 主要城市功能定位
渤海新区。建设全国重要绿色石化及合成材料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繁荣智慧绿色开放的滨海城市样板,打造全省沿海经济带龙头和改革开放新高地。
任丘市。建设京津雄高端智能制造基地、全国重要的绿色石化产业基地,打造白洋淀畔水韵生态城市、沧州市域副中心城市。
河间市。建设全国重要的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京津及雄安新区绿色农副产品保障基地,打造京津冀城市群体验型文化休闲名城。
泊头市。建设以机械装备制造业为主体的新型工业化基地、以绿色有机农产品为特色的现代农业示范基地、以商贸物流为支撑的现代服务业基地,打造沧州市域副中心城市。
黄骅市。建设华北地区重要的装备(汽车)制造、绿色化工与现代服务基地,打造创新活力、配套完善、文明和谐的“沿海强市、品质黄骅”。
肃宁县。建设京雄高端智能制造和科技成果转化承接地,中国北方最大的出版印刷和乐器产业基地,打造中国裘皮·针纺服装名城。
献县。建设雄安新区高端高新产业转化(配套)基地,京津冀绿色农产品供应基地,打造京南文化旅游康养名城。
吴桥县。建设应急产业示范基地,精细化工、装备制造聚集区,打造世界杂技之都。
东光县。建设全国最大的塑料包装生产基地和包装机械制造基地、京津雄产业转移承接地和协同创新提升区,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经济强县、美丽东光。
南皮县。建设全国五金机电高端智能制造基地、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打造京津冀知名文旅休闲目的地。
青县。打造红木文化、美妆、蔬菜等特色产业基地,构建京津产业转移承接地、现代农业创新示范区、健康养老宜居城。
沧县。打造京津冀服装服饰产业时尚引领基地、绿色智能药包材研发设计及产业化基地、绿色农产品精深加工和集散基地。
孟村回族自治县。建设管道研发及智能制造基地、京津冀地区体育竞技旅游之城,打造团结奋进民族经济强县。
盐山县。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管道装备制造业基地、京津冀鲁农副产品交易集散中转中心和优质果蔬供应基地,打造国内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海兴县。建设雄安新区绿色能源供应基地、农村休闲旅游特色示范区,沿海区域协调发展区。
第二节 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
以中心城市为引领,以智慧、绿色、创新为导向,以基础设施、产业布局、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改革一体化发展为支撑,深入推进中心城市、中小城镇协调联动发展,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全面推进中心城区做大做强。着眼于增强人口经济承载和资源优化配置等核心功能,健全城市可持续发展体制机制,持续推进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智慧城市、海绵城市、韧性城市、森林城市、运动休闲城市创建,促进城市承载力和品质内涵“双提升”。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加快推动中心城区向北、向海发展,推进青县、沧县纳入中心城区,优化完善城区西部、南部细节功能,构建“一主两副组团式”的空间布局结构。塑造城市风貌,建好城市标志性地段、景观、建筑,打造“城市客厅”和优美天际线,严格保护城市文化遗存、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古树名木,延续城市文脉。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建设城市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系统配套合理的路网体系,完善公交专用道、行人过街、智慧停车场等设施。完善市政管网和蓄水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健全城市公用设施,加快建设运动场馆、公园游园、充电桩、智能快递箱、菜市场、公共厕所等公共服务和便民设施,扩大普惠性养老、幼儿园和托育服务供给。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引进“社区营造”等先进棚改、旧改理念和战略投资者,加快推进棚户区、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改造提升,实施成方连片开发。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建设大型公园、森林公园等绿化工程,全面改善城区空气、水环境质量。优化城市产业布局,推进工业企业改造升级和退城搬迁,谋划建设中央商务区、示范街区、城市商圈等城市经济新载体,引导先进制造业、平台经济、总部经济、区块链经济等高端产业和新兴服务业加快聚集。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行科学化精细化网格化管理,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租购并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全面推进中小城市扩容提质。落实各县(市)功能定位,合理确定城市规模、人口密度、空间结构、功能布局,提升中小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服务能力。健全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落实“五级两规一导则”体系建设基础上,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善公共服务功能,统筹布局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综合医院、养老院等大型设施和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合理配置小型文化、体育健身设施场地,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补齐县域基础设施短板,加强道路交通设施、供水排水设施、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城镇供热燃气保障,推进生态园林城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整治城市容貌,优化发展环境,建立健全现代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县(市)争创洁净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塑造差异化城市风貌,打造具有传统基因、地域特色、时代特点的城市风格,避免城市建设千篇一律。
全面推进小城镇和特色小镇改革发展。支持引导小城镇提高发展质量和建设水平,分类推进重点镇建设,推动城市周边的中心镇发展成为卫星城镇、具有特色资源条件的小城镇发展成为专业特色镇、远离中心城市的小城镇发展成为带动周边的综合性小城镇,切实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完善基础设施,统筹推进小城镇道路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热力工程、环卫工程、园林绿化、防灾减灾工程等市政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加快建设中心幼儿园、小学、卫生院,重点镇设置初级中学、养老院以及百货商场、购物中心、商业街等,具备条件的重点镇逐步设置高中、职业学校或职业培训中心、三级医院。彰显文化特质,因地制宜开展小城镇风貌管控,彰显不同地域、不同类型的城镇特色。实施特色小镇高质量发展工程,依托沧州特色产业、历史文化、生态资源,强化资金、土地、金融、基础设施等方面支持政策,加快培育创建一批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特色小镇,争列国家、省特色小镇试点,加快转型升级,带动城乡融合,改善生态环境。
专栏7-2 新型城镇化重点工程
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系统全面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对照创建标准,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市容市貌改善、城市综合管理、社区综合治理、市民素质提升、未成年人教育等重点工程,推动文明城市创建从城区向镇街、村居延伸,不断提高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力争到2023年,中心城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2.市政设施建设。完善主城区路网结构,推进饶安大道、永乐大道、狮城大道、国风大道、新华西路、九河西路、解放路东延等项目建设。扎实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和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晴川路泵站、捷地减河泵站、主干道排水管道工程建设。继续推进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加快植物园二期工程、中央景观带、湿地公园、滨河公园建设。
3.县城补短板强弱项。重点推进公共服务设施提标扩面、环境卫生设施提级扩能、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产业培育设施提质增效,推进肃宁等县(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4.森林城市创建。大力推进环城林和城郊森林公园建设,打造绿色、宜居、优美的森林城市,积极推进中心城区森林城市创建,创建5个省级森林城市(县城)。
5.城市更新改造。推进火车站、南北新城等片区改造,到2025年,完成371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中心城区新开工安置房746万平方米以上,建成安置房419万平方米以上,完成建成区内所有城中村改造任务。
6.特色小镇培育创建。坚持规划引领、优化布局、突出特色,打造40个左右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特色小镇。
7.新型城镇化与城乡融合试点。争取2-3个县(市)创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试点示范。
第三节 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
以规划为引领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统筹大运河产业、城镇、生态、交通、文旅功能,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打造独具魅力的沧州名片。
深入推进河道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多措并举优化水资源配置,完善通水通航条件,科学实施航道疏浚、边坡护岸处理、碍航设施改造等工程项目,分段施策实现旅游通航。积极争取中心城区、泊头、青县南水北调输水线路绕城,形成水系闭环、生态优美的“三大洲”。实施河道整治提升工程,对市域运河沿线持续开展河道清淤、垃圾清理、拆临拆违行动。完善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治理和河道两侧城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逐步推进生产生活垃圾污水集中收集处理,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加强岸线保护与集约利用,统一规划岸线资源,划定岸线功能区,严格控制新增开发利用项目。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实行负面清单准入管理,因地制宜制定禁止和限制发展产业目录,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对于违规占压运河河道本体和岸线的建(构)筑物限期拆除,推动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和相关规划要求的已有项目和设施逐步搬离。建设生态绿色廊道,在沿河两岸合理配置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景观林,在城市区段两侧打造“鱼骨状”绿廊空间,重点实施主城区段生态修复、沧县捷地减河文化生态提升改造、青县盐碱洼地生态恢复示范区等重点工程,加快形成“林水相依、绿廊相连、绿块相嵌、景色优美”的绿色长廊。
深入推进运河文化挖掘保护利用。统筹推进以河工文化、漕运文化、商贸文化为代表的物质文化遗产和以武术、杂技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完善沧州大运河文化遗产分级分类保护名录和档案,形成完备的数字化信息化数据库,划定并公布保护区划与保护要求。加强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持续推进运河全线整体考古勘探研究工作,强化沧州段大运河历史文化、沿河村镇、重大事件和精神内涵等方面研究,推动各类文物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建立健全文物安全长效管护机制,大力实施文物保护和修复工程,做好沧州旧城遗址、东光县连镇谢家坝、青县马厂炮台等遗迹的保护修缮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建立沧州市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实施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工程及运河船工号子等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抢救和复兴。增强文化遗产传承活力,建设中国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园,构建综合博物馆、专题博物馆、展示馆(陈列馆)等层次分明的综合展示体系,依托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重要传统节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主题展示和传播活动,提升传承发展能力,加强传承培训,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现代生活。阐述文化遗产当代价值,成立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大运河文化研究院,深化大运河文化价值研究,加强专题文艺创作,讲好运河故事,焕发时代特色,把沧州大运河打造成为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协调呼应的亮丽文化名片。
深入推进沿岸产业多元化立体化发展。科学布局运河两岸产业,重点发展有持续收益的商贸、文旅、运动休闲等城市经济,坚持市场化运作、项目化推进,依托大运河发展集团,实行统一改造建设、统一招租运营,发扬“工匠精神”,建设精品工程,构建“一点多带”发展格局。加快商贸服务业发展,实施南湖文化街区、大运河文旅服务中心、国际马拉松赛道等项目,促进亲水步道与滨河商业相融合。谋划建设中央商务区,加快建设与运河相配套的现代商业街区,呈现现代化都市风韵。强化运动休闲功能,结合沿岸绿色生态廊道,规划建设亲水平台、活动广场、专业球场等公益性休闲娱乐设施,开发徒步、健走、马拉松、骑行等体育运动休闲产品,建设集运动、亲水、游览等功能于一身的城市生态休闲走廊。利用优势文化IP资源,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加快培育建设沿岸特色小镇、乡村旅游重点村及非遗展示、城镇游赏、乡村度假、生态休闲等文旅项目,大力推动沧州铁狮与旧城遗址公园、吴桥杂技大世界、东光铁佛寺等项目建设提升,重点谋划系列节事活动,引爆运河文旅市场,提升沧州大运河文化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打造聚集流量的“网红打卡地”。
深入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与城市共融。塑造新时代运河风貌,依托大运河三大生态文化展示区,控制两岸建筑高度、形式、体量、色彩,与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相结合,保持建筑多样性和协调性,着力再现清风楼、南川楼、朗吟楼等历史文化风貌,打造沧州地标性建筑,将大运河文化带塑造成为展现历史文化精髓、凝聚城市精神、彰显城市魅力的城市中轴线。完善运河沿岸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生活配套设施,推动各类优质资源向运河集中,连接贯通全域堤顶路,活化利用大化旧址、面粉厂等现存工业遗址,补充完善城市功能,打造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享受的“城市起居室”和“城市会客厅”。以大运河为轴线,构建高效通达的道路交通系统。按照建设海绵城市理念,建设功能完备的蓄水、排水、再生水系统。建设专业先进的垃圾处理系统,建立分类收集、资源化利用及无害化处理互相衔接的垃圾管理体系。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构建运河服务点-运河服务中心-运河服务基地三级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精心设置运动场、钓鱼台、防护隔离、浮桥、便民服务站等休闲娱乐设施。推进“智慧运河”建设,建立大运河智慧管理平台,实现沿线重点公共区域WIFI和5G全覆盖,建设智慧水调节、智慧旅游、智慧交通,形成智能城市空间。
专栏7-3 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重点工程
1.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推进河道水系治理管护,完善防洪排涝保障功能,在沧州市区、沧县、泊头、东光、吴桥等地规划设置旅游码头。建设绿色生态廊道,在大运河两侧宜绿化地段分别建设宽200米以上的廊道景观林带,加快建设南皮县张之洞森林公园、吴桥运河公园、东光大运河森林公园-氧生园和泊头运河景观公园,推进沧县捷地减河文化生态提升改造、吴桥县大运河综合整治等项目。高标准推进园博园片区改造提升,高质量举办河北省第六届园博会。
2.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统筹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考古调查和资料整理,进一步梳理大运河相关不可移动文物,推动具备条件的未列级不可移动文物申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文物保护和维修工程,加强对泊头清真寺、青县铁路给水所等沿岸古建筑和近现代建筑维护修缮,保护历史景观。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加强运河船工号子、沧州落子等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抢救和复兴,立体再现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深厚文化内涵。增强文化遗产传承活力,在连镇谢家坝、东光码头沉船遗址、吴桥安陵赵家茶棚码头设置展示点,统筹用好大运河沿线古村古镇、名人故居、会馆商号、工业遗产等各类展示空间,加快中国大运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建设。
3.沿岸产业发展工程。实施堤顶路贯通、南湖文化街区、文庙清风楼片区提升改造、大运河文旅服务中心、国际马拉松赛道等重点工程,推进中央商务区建设。加快大运河文旅融合发展,提升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水平,塑造“千年运河”品牌,打造沧州侠义诚信商贸组团、泊头工贸文旅传承组团、东光水工生态展示组团和吴桥杂技文化体验组团四大文化旅游片区,积极推进南运河沧州-泊头段、东光谢家坝-吴桥杂技大世界段等适宜河段旅游通航。
第四节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坚持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为目标,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和管理制度,全面放开沧州市区及所辖县级市市区、县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落户限制,推进居住证制度规范化、信息化、精细化建设,扩大居住证公共服务和便利。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全面落实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预算内投资与落户数量“三挂钩”政策。完善农业转移人口社会参与机制,推进农民工群体融入城市社会,大幅提高城镇化率。
推动城乡要素配置合理化。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加大乡村青年人才扶持使用力度,健全优秀干部到村任职长效机制。推进城市科教文卫等工作人员定期服务乡村。完善资金下乡机制,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健全完善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和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促进工商资本入乡。推动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支持科技人员入乡返乡创新创业,推动涉农科研院所建立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
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向农村覆盖,推动城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促进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城乡共享。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县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县域医共体,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条件,全面实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强化全科医生和村医队伍建设,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提高基层防病治病与管理能力。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动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推动城乡居民社会保障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
推动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一体化。健全统一的城乡规划、建设、管护机制,构建城乡快捷高效的交通网、市政网、信息网、服务网。统筹城乡路网、交通运输一体规划设计,畅通城乡交通连接,推动城市公交延伸、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合理布局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健全分级分类投入机制,构建事权清晰、权责一致、中央支持、省级统筹、市县负责的城乡基础设施统一建设机制。探索推进“乡(镇)村管理”,“城乡环卫一体化”“建养一体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一体化管护手段,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安全运行。
第八章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实现新突破
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在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征程上迈出新步伐。
第一节 推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科技农业、质量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强化标准引领和质量安全监管,保障粮食安全,加快建设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全面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保障粮食安全。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建设智慧农业,努力实现“千斤粮、万元田”目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加快推进优良品种繁育推广,全面加强种子质量监管,提高农业良种化水平。全面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健全动物防疫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落实“米袋子”“菜篮子”负责制,保障粮棉油等重要农产品和肉菜蛋奶果等农副产品供给安全。
发展现代农业。优化农业结构布局,加快规模种植示范区、规模养殖示范区、绿色休闲农业示范区和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建设,集中力量布局建设一批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的农业结构调整示范区。大力发展科技农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创新能力,承接科技成果,推进“互联网+农业”发展,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设备,支持现代种业、农业科技企业发展和科技园建设,打造育繁推一体化种业2家以上。大力发展质量农业,健全农产品全链条生产标准体系和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建设一批国际标准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和冬奥会农产品供应备选基地,到2025年,实现河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全覆盖,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市)力争达到3个。大力发展绿色农业,落实“一减四增”要求,优化种植结构,推广循环农业、生态农业新模式,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节水灌溉,做好秸秆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利用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树立绿色有机的沧州农产品形象。大力发展品牌农业,围绕旱碱麦、蔬菜、水果、中药材、食用菌等优势农产品,打造一批“沧州品牌”,努力争创一批国家驰名商标,实现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有效提升。
推进产业化发展。发展现代都市型农业,加快建设农业公园、休闲农业基地、果蔬采摘园、生态休闲农业带,大力发展高端设施农业、精品农业,培育建设一批优质粮油、设施果蔬等供应基地,培育引进一批中央厨房加工企业,打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应圈、城市居民休闲度假圈和农业生态涵养圈。加大农业招商力度,培育和引进加工型农业企业,推进小麦、玉米、果品、乳品、杂粮、水产品、皮毛农产品精深加工,积极引导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之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适应城乡居民需求新变化,延伸农业链条,发展新兴业态,大力发展休闲旅游、文化体验、养生养老等产业,推广农业物联网应用,打造一批数字乡村、电子商务村,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和农民增收。
第二节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把乡村建设摆在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以美丽乡村建设为主线,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支撑,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突破口,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县城、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对文化底蕴深厚、产业特色明显、设施水平较高的农村进行重点培育,选择一批基础好、产业集中度高的乡村,同步推进现代农业园区、新型农村社区、乡村生态功能区建设,每年建成一批美丽乡村,推出一批精品线路,创建一批乡村振兴示范区,争创国家和省级森林乡村。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力度,传承优秀地域文化和特色民居风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用足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鼓励市场化运作,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空心村”治理,确保项目能落地、群众得实惠。
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提档升级,完善水、电、路、气、通信和物流等基础设施。普及村庄公共照明设施,营造村庄良好风貌。深化农村危房改造,提升农房建设质量。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硬化村内道路。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村级饮水安全责任制,全面实施规模化供水工程。推进电(气)代煤工程,推广清洁煤替代,积极发展生物质能、地热、太阳能等清洁供暖方式。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改厕、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大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同步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治理和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收储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并稳定运行,继续推进田野生态环境建设。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选择集中治理或分散治理模式,推进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到2025年,全市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3%。
第三节 深化农村改革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建设新型农民队伍,以改革创新有力激发农村要素资源活力。
深化农村产权改革。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完善流转交易平台,依法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流转。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健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积极稳妥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
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完善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土地经营权流转、农业社会化服务、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四位一体”生产经营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盘活农村资产资源,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培育发展一批集体经济强村。
完善农业服务体系。健全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创新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方式,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加强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建立县域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激励约束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向农业农村信贷倾斜,实现普惠性涉农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围绕特色高效产业,创新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推广农房、农机具、设施农业、渔业、制种等保险业务,提高农业风险防范能力。
建设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轮训计划和现代青年农场主、林场主培养计划,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建立有效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企业家、专家学者、技能人才下乡服务乡村事业。整合利用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等资源,构建高素质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推动乡村人才振兴。
第四节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深化产业、就业、科技帮扶,建立健全组织体系和管理机制,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多措并举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精准实施金融支持、产业奖补、职业培训、防贫保障等帮扶措施。完善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机制,鼓励工商资本投资适合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经营的产业项目,组织农村低收入劳动力参加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健全解决相对贫困问题长效机制,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收入持续增长机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制度。坚持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保持财政投入、工作力量和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在资金、项目、政策等方面继续予以倾斜。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集中支持,继续发挥对口支援、定点帮扶和社会力量帮扶作用。
专栏8 乡村振兴重点工程
1.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建设129万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
2.品牌农业建设。提升一批享誉全国的区域品牌,打造一批市场认可度高、发展潜力大的新兴品牌,培育一批驰名中外的农业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
3.农业结构调整。打造15个生态休闲农业示范区、16个农业节水和规模种植示范区、28个规模养殖示范区、10个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
4.奶业振兴计划。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建设一批奶源基地,壮大乳品加工企业,抓好君乐宝乡谣乳业自建牧场、伊利集团献县万头牧场和乳品加工厂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生鲜乳产量力争达到20万吨。
5.农业节水工程。发展适水种植,重点在规模经营主体推广滴灌、喷灌等节水技术,扩大农业节水灌溉面积。
6.农业产业融合发展。争创25个省级示范联合体,每年推进建设50个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争取更多县(市)创建国家级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园。
7.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体系全覆盖。完成1440个村庄农村污水治理任务。分级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一类县无害化卫生厕所应改尽改,二类县卫生厕所改造基本完成,三类县卫生厕所普及率明显提高。
8.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在高铁、高速、国省干道沿线、重要河流沿岸集中提升建成750个美丽乡村。
9.农村经营主体培育。培育省级示范家庭农场70家、农民合作社省级以上示范社25家,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5000家,培育高素质农民1万人。
第九章 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释放高质量
跨越式发展新动力新活力
围绕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构建全面对外开放格局,着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解难题、拓空间、汇资源、优服务,形成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根本动力。
第一节 全面深化改革
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入推进经济、社会、民生、文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持续释放改革红利。
深化经济重点领域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落实重大国家战略、扩大内需、自主创新、重点产业发展、生态环境治理、保障改善民生的支持力度。强化绩效管理,保障各级财政平稳健康运行。完善财政重大风险防控机制,合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完善政府投资全过程监管制度,推广政府投资项目审批 “一会三书一证”模式,提升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完善现代金融监管体系,规范发展地方金融组织,深化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支持中小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提升金融科技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巩固国有经济在国家安全和关系国民经济命脉重要行业的控制地位,提升国有经济对能源资源、粮食安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金融、文化等领域的服务保障能力,加大国有经济对创新型沧州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投入,持续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稳慎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骨干员工持股。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做大做强建投、交发、金控等市属国有企业集团。充分利用和整合全市资源、资产、资金、资本,打造高主体信用评级的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健全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实现由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立足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分类推进改革、分类促进发展、分类实施监管、分类定责考核。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市场化经营机制,提高决策和运行效率,实现国企瘦身健体、提质增效。
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坚持平等准入、公正监管、开放有序、诚信守法,实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行动,深化要素市场化改革,完善交易规则和服务体系,形成高效规范、公平竞争的统一市场,促进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深化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完善城镇建设用地价格形成机制和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政策,推动实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完善城市更新等土地二次开发利用机制,以亩均效益为导向实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深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建立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畅通人才跨所有制流动渠道,完善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分类评价体系,畅通新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职称、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渠道。深化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体制机制,加快金融服务模式和业态创新,搭建多层次融资信息和对接平台,完善常态化政银企保联动机制。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引导企业到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融资。深化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支持重大技术装备、重点新材料等领域的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化运营。
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政策,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电力、油气等领域,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系统排查、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支持民营经济、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完善产权制度,营造各类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制度环境。完善促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大税费、融资等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增加面向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供给,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实施重大国家战略,提高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综合竞争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完善领导包联机制,搭建政企沟通平台,建立健全政商交往正负面清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修订工作机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弘扬企业家精神,支持企业家以恒心办恒业。
专栏9-1 深化改革重点工程
1.国资国企改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新机制,做大做强国有企业,到2025年,市属国有企业管理层级保持在3级(含)以内,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3000亿元以上,净资产达到950亿元以上,营业收入超亿元(含)国有企业所占比重达到60%以上。
2.重点领域改革。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推动重心下移、事权下放、建管分离,构建责权利相统一的现代城管体系。深化民生领域改革,推动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住房等民生领域改革,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
3.民营企业培育。深入落实省民营企业“百千万”工程,扶持和推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打造一批百年老店和民企航母。
第二节 扩大对外开放
加快实施开放带动战略,以共建“一带一路”为契机,进一步拓展对外开放的层次和范围,推动内需和外需、进口和出口、引进外资和对外投资协调发展,加快新时代沧州对外开放进程。
建设“一带一路”合作先行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沿线国家、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对接合作,在通用航空、高端装备制造、现代农业、联合办学等领域开展项目合作。加快中国-中东欧(沧州)中小企业合作区建设,高水准推进合作区基础设施建设、主导产业发展、对外贸易交流、运营模式创新,持续办好“中国-中东欧中小企业合作论坛”及进口商品交易会,打造我国与中东欧合作的先行区和集中承载地。搭建面向日韩等发达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开放合作平台,积极对接世界500强、境外龙头企业,打造外向型制造业生产基地。积极参与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支持企业以集团式拓展的开发合作模式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促进贸易、投资领域交流合作,实现行业上下游的整合集成、企业互利共赢。加强与南非、东盟、拉美在大宗商品和基础原材料领域合作,支持柬埔寨泛美工业园等境外特色产业园区建设。
提升开发区建设水平和发展能级。以增强体制机制活力和提高要素承载力为方向,培育壮大一批优势突出、特色鲜明、错位发展的超千亿元开发区,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平台。加强各类开发区统筹规划,推动错位发展,避免同质化发展和低水平竞争。严格准入门槛,把好土地投入产出、能评、环评、安评关,严禁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项目上马。大力推进开发区产业转型升级,通过优化园区功能、强化产业链条、扶持重大项目、支持科技研发、腾笼换鸟等措施,支持传统制造业通过技术改造向中高端迈进。以开发区为载体,争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着力打造主体功能突出、外资来源地相对集中的国际产业合作园,持续推进沧州开发区中日韩产业园、青县韩国工业园、河间中英制造与再制造产业园等重点国别园区建设。完善开发区管理体制,持续加大开发区审批权限下放、财政核算制度、人事薪酬制度、统计信息共享等重点领域改革。
推进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招商。精准定位招商项目,以世界500强企业、跨国公司和研发机构为重点,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优质股权招商、以商招商,围绕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以“补链、强链、延链”为重点,加快引进一批带动性强的龙头企业和成长性好的高新技术企业及创新创业团队,对引进重大产业项目和创新项目、总部和功能性机构提供“一企一策、一项一策”精准支持,培育一批高端高新产业集群。精准定位招商区域,在欧美、日韩、港台等重点招商区域,深入开展定向招商、产业招商、特色招商、主题推介招商和市场化专业招商,开展系列国内、境外招商活动,推介投资环境和投资优势。大力培育扶持专业化、社会化招商队伍发展,充分发挥和利用好各类社会团体组织在招商引资中的牵线搭桥作用。拓宽利用外资渠道,支持和推动更多企业境外上市融资,鼓励企业境外发债融资,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到2025年,全市实际利用外资达到10.8亿美元,年均增速达到7%以上。
提升对外贸易竞争新优势。实施外贸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外贸优势品牌和县域特色产业外贸基地建设,引导企业按照国际先进标准进行产品设计、生产、检验和认证,鼓励企业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支持企业创建自主品牌、收购国际品牌、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大力开拓国际市场,引导出口企业加快转型升级,突破市场壁垒,利用国际专业展会平台,积极参加“走进东盟”“走进非洲”“走进金砖国家”“走进中东”等系列贸促活动。积极培育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海外仓等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支持省级跨境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和企业建设发展,积极参与建设“河北品牌产品展示中心”,重点打造印度孟买海外仓暨印度河北品牌产品展示中心、南非海外仓、阿联酋迪拜海外仓以及捷克和斯洛伐克中国商务中心。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融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依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平台,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巩固传统优势产品市场占有率,扩大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和农产品出口,支持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充分利用进口原材料价格优势,扩大大宗商品货物进口,瞄准我市产业链缺失环节精准发力,增加先进技术、关键设备零部件进口。到2025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值达到385亿元,年均增长5%以上。
打造国际经济合作新样板。以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推动我市化工、管道、服装、食品、五金机械等优势产能“走出去”,加大境外能源、资源合作开发力度。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收购、控股、参股、合作开发等方式广泛开展境外合作。鼓励企业在境外投资设立营销机构和生产基地,在适宜承接我市产业转移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尝试设立工业园区,积极引导传统优势行业企业入园投资,推进企业境外投资集群化发展。扶持培育具有跨国经营能力、具备境外投资能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高新技术企业、外贸企业,通过实施品牌、资本、市场、人才、技术国际化战略,主动介入全球产业链重要环节,提升企业跨国经营能力和品牌竞争力。积极引导我市大型公司带动中小企业参与国际分工与协作,拓展国际市场。稳步发展对外劳务合作,利用廊坊5·18经贸洽谈会等各种活动,积极对接重点企业,推动我市工程和劳务企业“搭船出海”。
扩大全方位人文交流。加快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拓宽海外交往渠道,推动构建全方位对外交往大格局。加强教育对外交流合作,与国外知名院校积极开展合作办学、学科共建、人才交流,引进吸收优质教育资源。推进文化体育对外交流合作,实施精品文化项目“走出去”工程,以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为核心,展示沧州武术、杂技等特色文化,拓展文化产业国际市场,增强沧州国际影响力。深化医疗卫生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引进国际先进诊疗技术,弘扬中医文化,建立紧密型协作关系和长效合作机制。拓展多层面民间交往,充分发挥贸促机构对外经贸交流合作作用,着力构建国际商协会联系网络,加强与海外重点侨商、华侨华人高层次专业人才及华侨社团的联络联谊,打造“侨商产业发展大会”“创业中华·创新河北”“创业中华·牵手京津冀”侨务工作品牌,做好“亲情中华·海外侨胞故乡行”系列活动。立足推进双边务实合作,积极扩大国际“朋友圈”,以“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为重点,推动建立友好合作关系,缔结友好城市。
专栏9-2 扩大开放重点工程
1.自贸试验区联动发展区。积极争取纳入雄安自贸片区联动发展区,享受自贸区相关优惠政策。
2.开发区能级提升。推动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向营业收入3000亿元迈进,进入国家级开发区“第一方阵”,推动沧州经济开发区、任丘经济开发区、泊头经济开发区向营业收入2000亿元迈进,力争到2025年,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营业收入比2020年翻一番。
3.外贸平台提档升级。做大做强省级跨境电商示范企业、园区和平台,支持建设公共海外仓,推动黄骅港综合保税区尽快封关运行。
4.重点国际合作平台建设。加快中捷-中东欧产业园、沧州开发区中日韩产业园、青县韩国工业园等重点国际合作园区建设。
第三节 创建一流营商环境
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审批流程再造,放大“一枚印章管审批”的改革效应,推广“最多跑一次”,压缩审批时间,实现网上办事结果全部电子化,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和指尖办,创新审批服务“沧州标准”。抓好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扩大政务公开,实现“一网办、移动办”。积极推进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提高企业开办经营便利度。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面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告知承诺、优化服务等四项改革措施。清理规范涉企收费,降低企业综合成本。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健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长效机制。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实施市场智慧监管工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在确保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为企业留足发展空间。完善企业服务体系,实施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承诺制度。全面实施一次性告知清单制度,试点备案制改革。定期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失信行为认定、失信行为惩戒、信用修复等机制。
第十章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京津冀
区域生态一体化新样板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生态环境深度系统治理,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走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为高标准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做出沧州贡献。
第一节 构筑区域绿色生态安全格局
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实施全域生态空间管控,加大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力度,构建“三带、多廊、九斑块”的绿色生态安全格局。
打造沿海、大运河沿线生态林带和环雄安新区生态绿化带。高标准推进“三带”建设,重点强化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态休闲、海洋生态安全等生态功能。沿海生态林带构建连续的海岸线绿色生态廊道,因地制宜营造多条林带。大运河沿线生态林带实施滨河防护林生态屏障工程,城镇建成区沿河岸两侧建设绿化防护林带,城镇建成区外河岸两侧集中连片建设景观廊道。环雄安新区生态绿化带加强生态隔离,建设生态绿化廊道。
打造重要河流干渠两侧生态廊道。高质量推进“多廊”建设,以市域内黑龙港河、南排河、北排河、南运河、子牙新河、小白河、捷地减河、漳卫河、宣惠河、滹沱河等重要河流干渠绿化带为依托,联系市域生态系统的多条生态廊道,按城市内部、近郊区、远郊区层次控制河流两岸生态廊道宽度。
打造重要生态节点保护体系。高品质推进“九斑块”建设,加强以湿地和大中型水库为重点的生态节点保护,依托具有区域性生态服务功能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湿地、水库,强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推进海兴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南大港湿地和鸟类自然保护区、海兴小山火山地质遗迹自然保护区、黄骅古贝壳堤自然保护区、管养场湿地公园、华南淀湿地公园、李官庄湿地公园、沧州市大浪淀水库水源地保护区、东光观州湖水源地保护区建设。
第二节 加强环境污染深度系统治理
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渤海综合治理等重点战役,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持续提升蓝天幸福感。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巩固化解过剩产能成果,继续推进钢铁、水泥、焦化、化工、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压减产能,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积极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严控工业污染排放。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和清洁高效利用,积极稳妥推进电(气)代煤和散煤治理,深入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稳步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煤炭消费比重,强化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优化运输结构,推进以铁路运输主导的大宗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深入开展重型柴油车污染治理,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鼓励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深化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推行低(无)挥发性有机物产品源头替代,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污染防治,集中整治恶臭气体污染。有效防控扬尘,持续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强化施工场地扬尘污染达标监管。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强化应急执法检查。完善大气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实施差异化管控。
持续提升水质信任感。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回头看”,强化“从源头到龙头”的全流程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湾长制,实施“一河一策”,强化南运河、黑龙港河、北排河、沧浪渠及上游河渠等重点河流(河段)环境整治攻坚,强化入河排污口管控、河道垃圾清理、河流岸线管制、人工湿地建设,建立断面水质周监测报告制度,推进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消除劣V类断面。加强工业、农业和城镇水污染治理,工业园区全面建设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并达到排放标准要求,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全部建制镇,完成县级以上城市“雨污分流”,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制度,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健全价格收费机制,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的政策导向,建立健全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具备污水集中处理条件的建制镇全面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
持续提升土壤安全感。深化土壤污染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严格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准入管理,加强对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环境监管。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土壤环境监管,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将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严格搬迁改造过程中拆除活动的环境监管。定期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周边土壤进行监测。加大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管控力度,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理处置等违法行为。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调整农业投入品结构,推进养殖业废弃物处置和综合利用,完善废旧地膜回收处理制度,构建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长效机制。
专栏10-1 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重点工程
1.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积极推进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钢铁、石油、化工、制药、有色金属等重污染企业退出城市建成区,实施中石化沧州炼化分公司退城搬迁。
2.重点行业提档升级。以石化、铸造、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采取工艺技术改造、原辅料替代、资源能源梯级利用等综合措施,推进重点行业全工艺流程转型升级,实现源头污染物减排。
3.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推进土壤环境执法监管平台建设相关工作,优化调整土壤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定期开展重点监管单位、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实施涉重金属企业清洁化改造。
4.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全面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行种养结合和生态养殖模式,推动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畜禽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和利用。
5.柴油货车治理。建立完善机动车遥感测体系,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排放监控系统建设,重型柴油货车实现污染控制装置全覆盖,60%以上安装远程在线监控装置。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健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达标监管和车用油品、车用尿素质量管控机制。
6.重点行业企业公转铁改造。建设煤炭、钢铁、电力、石化等大型工矿企业和重要物流区铁路专用线。
7.挥发性有机物系统治理。全面推进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强化治污设施达标运行,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实施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控制。
8.重污染河流治理攻坚。以不达标水体为重点,以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为抓手,积极采取控源截污、源头施治、综合治理等方式,推进实施河流湖库环境综合整治,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9.渤海近岸海域污染综合治理。采取清淤清污、生态补水、水体净化等措施,持续推进入海河流综合治理。推进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形成科学完备的监管体系。推进沿海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
第三节 强化生态系统保育修复和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
统筹水林田湖等生态要素,坚持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统一,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一体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强化重点流域生态修复。以入河排污口优化布局为基础,科学合理确定入河排污口禁止区、限制区的位置及范围。严格控制河湖和水库内水产养殖,严禁开展水上娱乐项目,减少污染。发展循环农业,大力推广示范“秸秆反应堆”“秸秆养藕”等新模式和技术,循环利用农业废弃物,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数量。加强畜禽污染治理,实行无害化简易化资源化利用,将养殖场冲洗水通过沼气处理后作为农田灌溉水。
强化河湖湿地生态修复。实施隔离保护与自然修复、河湖连通性恢复、湿地保护与修复、河湖岸边带保护与修复等工程,加快河湖湿地自然生态系统修复,打造美丽河湖。强化河道空间用途管制,清退河道蓝线内各种违法建筑。持续推进河湖生态补水、退耕还河,逐步恢复河滨带、库滨带自然生态系统,形成河流植被群落,改善河岸生态微循环,提高水体自净功能。逐步恢复渠化、堤化河段自然形态河岸,保证河流天然蜿蜒形态,退让自然河滩,修复河流深潭-浅滩自然特征,营造更多小生态,实现河流自然交换加氧。推进重要湿地生态保护修复,严格限制围湖、围海造地和占填河道等改变湿地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禁止占压和开垦天然湿地,采用退养退耕还滩、封滩育贝等手段,修复南大港、黄骅、海兴湿地,建设国家湿地公园。
强化海岸生态修复。从海岸线资源环境条件、开发利用状况及未来发展需求出发,强化渤海综合治理,严格保护优质自然岸线,集约利用海岸空间资源,整治修复海岸景观,美化海岸环境,维护海岸生态环境功能,打造美丽海湾。采用清淤清污疏浚、改造河口防潮堤坝、营造亲水性河口海岸景观等手段,修复南排河、大口河等入海河流的河口海域岸线。采用驯化培育适生观赏植物,构建乔-灌-草搭配的人工植被生态系统等手段,修复改造南排河海岸和大口河口海岸生态廊道,改善海岸自然景观。
强化海洋生态修复。切实发挥海洋功能区划对海洋开发活动的控制作用,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限制高污染、高能耗、高生态风险和资源消耗型产业在沿海布局,结合近岸海域污染状况和海域环境容量,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有效控制陆海污染源。强化海洋开发项目的环境监管,定期开展海洋功能区环境质量调查、监测和评价,加强海洋开发项目的全过程环境保护监管和海洋环境执法,完善海洋工程实时监控系统,建立健全用海工程项目施工与运营期的跟踪监测和后评估制度。完善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赤潮、海上溢油等海洋环境灾害和突发事件的监测监视、预测预警和鉴定溯源能力建设。
强化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坚持“节、引、调、补、蓄、管”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加快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和稳步回升。加强工业和城镇节水改造,严控高耗水行业,建设海绵城市,加大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力度。大力实施农业节水,压缩高耗水农作物面积,加快重点中型灌区、农村生活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推行农村生活用水一户一表和计量收费。大力推进地表水源置换、雨洪资源拦蓄、生态补水等工程建设。充分利用引江水、引黄水和海水淡化水,完善水资源调蓄输配体系,依法有序关停自备井,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保障河湖生态水量。实施全民节水行动,建设节水型社会。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完善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合理有序开展国土绿化。大力开展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加快增绿量、扩总量、提质量、上水平,持续推进绿色廊道改造提升、城郊林带建设、水网林网绿化、村庄绿化等重点工程。推行林长制,严格林地资源保护。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增加资金和技术投入,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推进交通廊道生态修复,沿干线铁路、公路两侧开展植树造林,增强林地水土保持及防风固沙能力,强化林地系统生态服务功能,发挥生态防护与隔离作用。坚持生态公益林与经济林建设并举,建设一批集生态文化、旅游观光、生活体验于一体的林果观光采摘基地。
专栏10-2 生态修复保育重点工程
1.渤海岸线综合治理修复。推进南排河、大口河等入海河流的河口海域岸线综合整治修复。
2.海洋生态修复。强化海洋开发项目环境监管,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完善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3.湿地和饮用水源地保护与恢复。开展黄骅、南大港、海兴湿地修复,加强白洋淀保护和恢复。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大浪淀水库水质提升。
4.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加强工业和城镇节水改造,大力实施农业节水,推进地表水源置换、雨洪资源拦蓄、生态补水等工程建设。
第四节 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
坚持绿色发展、绿色惠民,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积极打造绿色发展样板,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增长与生态建设互促共赢。
推行绿色生产。实施制造业绿色改造重点专项,推进制造业绿色发展示范工程,推进钢铁、建材、化工等行业工艺技术装备绿色化改造,鼓励企业实施绿色战略、绿色标准、绿色管理和绿色生产,推行“互联网+绿色制造”模式,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厂,打造绿色供应链,培育再制造产业,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程,发展光伏、氢能、核能等新能源,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发展环保产业,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提高环保技术装备、新型节能产品和节能减排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重点企业碳排放核查,实施重点碳排放企业排放信息披露。
推进绿色消费。推动绿色流通发展,倡导流通环节减量包装、使用可降解包装。创建一批绿色商场,在继续做好绿色购物中心创建基础上,逐步向超市、专业店等业态延伸,引导流通企业增设绿色产品专区,扩大绿色产品销售,积极发挥绿色商场在促进绿色循环消费方面的示范作用。抑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和商品过度包装。探索建立绿色消费积分制度,形成绿色消费有效保障。
倡导绿色生活。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节俭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鼓励绿色出行,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强度,推动全社会逐步形成绿色生活方式。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水平,实现全市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全焚烧。深入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广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规范回收利用。推进殡葬行业绿色低碳发展。
强化资源高效利用。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法规,实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全覆盖。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落实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制度,推进资源总量管理、科学配置、全面节约、循环利用。完善资源集约节约循环利用政策,强化能耗、水资源、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稳妥推进水价改革,完善阶梯水价等调控政策。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产业园区绿色化循环化改造,加强园区内产业循环耦合,全面推行能源梯级利用和资源综合利用,创建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和绿色产业示范基地。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废旧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扩大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范围,动态更新产品回收名录,提高废旧资源再生利用水平。
第十一章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拓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新境界
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深入传承发展运河文化、武术文化、中医药文化、餐饮文化、诗经文化等特色文化脉系,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文化强市建设。
第一节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推动形成适应新时代要求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夯实新时代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的思想道德基础。
坚守意识形态主阵地。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扎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站,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及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增强网络治理能力。
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作用。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文化建设,弘扬“西柏坡精神”“塞罕坝精神”“李保国精神”。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和英雄模范,加强关怀礼遇帮扶,推动形成健康文明、向上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气。完善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运用法治手段弘扬正气。实施公益广告传播工程,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群众身边处处可见的正能量。
建设新时代“奋斗沧州”。以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革命文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基础,弘扬“奋斗精神”“赶考精神”,培育奋斗追求,激发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培树公民良好社会心态,全面提升文明素质。繁荣发展文艺创作,提炼和弘扬新时代沧州人文精神,打造一批反映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具有沧州印记的精品力作,讲好沧州故事、传播沧州声音、展示沧州形象。
提升公民文明素养。深入推进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擦亮“沧州好人”品牌,打造“好人之城”。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选树宣传新时代好少年。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扎实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加强诚信建设。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
第二节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提高公共文化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让人民享有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强化市县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完善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网络,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加强重大文化设施和文化项目建设,提升沧州文化品位。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构建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体系,打造数字博物馆、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加大“文化干细胞”培育力度,扎实推进服务农民、服务基层文化建设,推动流动文化服务和文化下乡活动常态化,打造一批具有沧州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加快广播电视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推进高清、超高清制作播出能力建设。健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积极推广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社会化运营。
加强优秀文化作品创作。实施文艺产品质量提升工程,加强当代文学艺术、电影电视剧、优秀出版物、网络视听等文艺精品创作,聚焦重大主题节点推出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优秀文艺作品。加强网络文艺和群众文艺创作,组织推出一批适合新媒体传播的优秀作品。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出版工作,打造一批优秀选题和出版物,深入开展全民阅读活动。推进智慧广电、法治广电、魅力广电建设,开发更多优质丰富的视听产品。
加快推进媒体融合发展。坚持正确方向、一体化发展、移动优先、科学布局、改革创新,建立以内容建设为根本、先进技术为支撑、创新管理为保障的全媒体传播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打造形态多样、手段先进、竞争力强的新型主流媒体,提高主流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办好面向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公众号,拓展主流舆论传播渠道,打造一批有竞争力影响力的社交媒体平台。
第三节 发展现代文化产业
着力构建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弘扬沧州特色文化,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提升优质文化供给能力。优化文化产业结构布局,融入京津冀文化产业协同发展,建设区域文化产业带。推进文化产业数字化,创新发展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加快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演艺提质增效,推动文化与相关产业跨界融合发展。支持文化企业转型升级,发展壮大各类文化市场主体,规划建设一批带动影响力强的文化产业项目和文化产业园区。引导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升创意设计、动漫游戏等服务产品文化内涵和附加值,持续举办沧州市文创和旅游商品创意设计大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完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健全文化生产经营机制,深化文化行政体制改革,创新文化领域社会组织管理,分类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组建沧州文体旅集团。
弘扬沧州特色文化。充分挖掘弘扬沧州渤海文化、运河文化、诗经文化、武术文化、杂技文化、中医药文化、餐饮文化和状元文化等特色文化脉系,彰显沧州的“根”和“魂”。加大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古村落的保护力度,加强历史文物的普查、征集、整理,推进沧州铁狮子、沧州古城、献县古墓群及单桥石桥、泊头齐堰七十二连窑等历史遗迹、传统街区和考古遗址的保护与利用,申建国家级(沧州)武术与杂技文化生态保护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和整理,做好沧州武术、吴桥杂技、木板大鼓、西河大鼓、哈哈腔、河间歌诗、泊头六合拳、南皮落子、肃宁糖人吹塑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展示和开发工作。传播推广沧州特色餐饮文化,将羊肠子、火锅鸡、驴肉火烧等传统美食做精做细,加强宣传包装,打造全国乃至世界知名品牌。
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按照“国际视野、服务京津、聚焦特色、彰显文化、深度融合”的发展要求,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统筹开发管理,推动文旅发展全域联动、服务全域配套、环境全域提升、市场全面拓展、成果全民共享。精心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推广“旅游+演艺”“旅游+文博”“旅游+体育”等模式,提升文旅产业发展水平。加快建设一批特色化、品质化的文旅融合示范区,争取承办省级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塑造沧州文旅特色品牌。加快智慧旅游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完善文旅服务设施,构建快旅慢游交通网络,完善自驾旅游和自助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全力打造沧州国际武术节、吴桥国际杂技艺术节两大国家级国际性节事赛事,积极承办省级、国家级、国际级体育赛事、运动会和文艺演出,加快建设“文化强市”“体育强市”,打造“武术名城”。
专栏11 文化事业发展重点工程
1.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以县域为整体,建设县、乡镇、村三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2.公共文化服务提质。推进中心城区阅读“一卡通”服务点建设,打造15分钟阅读圈。加快重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县级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建设工程。
3.文化改革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人才保障,培育一批知名文化企业、知名文化企业家,规划建设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区域文化产业带。
4.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实施科技强旅、公共服务优化、旅游品牌提升等工程,加大对区域性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旅游风景道、自驾车旅居地、旅游交通标识牌等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市)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争取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
第十二章 持续推进社会民生事业进步,不断
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群众的“小事看大、远事看近、实事办好”,强化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进民心工程,办好民生实事,努力建设人民安居乐业的幸福沧州。
第一节 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
坚持以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为目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供需发力、创业引领、服务推进,推动就业结构优化,劳动者素质提高,职业能力提升,就业服务覆盖面扩大和劳动关系和谐。
提升就业容量质量。坚持把稳就业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优先目标,提升经济发展就业导向、就业容量和质量。加强宏观政策协调联动,优先实施就业带动能力强的重大投资、重大项目。运用“互联网+”完善就业失业监测体系,统筹评估重大政策失业风险。发挥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引导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创新模式发展,扩大就业空间。高标准建设双创示范基地,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广新型孵化模式,打造创业带动就业升级版。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实施就业创业、再就业帮扶、“千校万岗”等行动计划,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实施退役军人就业优待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
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强化创业全程服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强化对用人单位招聘全程指导,提供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引导帮助各类人员自主创业。健全劳动关系协商机制,发展就业新形态。健全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失业就业援助,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就业援助和托底安置。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扩大职业技能培训人群范围,引导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面向重点人群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劳动者适应技术变革和产业转型能力。
第二节 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多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机制,多渠道增加居民工资性、财产性和经营性收入。逐步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各类社会保障标准,增加居民转移性收入。完善公务员、事业单位、企业员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增加居民工资性收入。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鼓励民营资本投资,增加经营性收入。丰富和规范居民投资理财产品,适度提高地方政府债券面向个人投资者的发行额度,激活房产、土地、汽车租赁市场,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合理调节城乡、区域、不同群体间分配关系,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
健全收入分配制度。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实施中等收入群体培育计划,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全面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充分体现技术、知识、管理、数据等要素的价值。推进企业技术工人凭技能要素和创新成果按贡献参与分配,支持高校、科研机构扩大薪酬分配自主权。拓宽低收入群体增收渠道,完善以税收、转移支付、社会保障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推动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可持续。
第三节 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深化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和教育强市建设。
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程,以发展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以建设标准化幼儿园为重点,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实施幼儿园建设工程,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和“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工作机制,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加快幼儿园建设开办。规范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严格按照城市建设规划和服务范围内适龄人口入园需求规划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后移交教育部门统一规划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准入制度,提高幼儿园的管理水平。健全幼儿园“帮扶”长效机制,加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向农村辐射力度。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科学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缩小城乡、校际差距,努力实现标准化学校全覆盖,全面提高办学水平。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提升学生实践动手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减轻中小学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深化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广泛开展劳动教育,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推进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持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确保到2025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以上。
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形成多样化、有特色、可选择的高中阶段教育格局。加快普通高中建设,扩大办学规模,改善办学条件。鼓励优质普通高中与薄弱高中通过建立联盟、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等方式,在课程建设、教学资源、教师培训、管理方式等方面实现共享,整合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抢抓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机遇,实施普通高中教育培优计划,促使更多优秀学生进入名校就读。
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坚持以服务沧州经济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高等教育院校一流学科建设,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技术型专业。整合高等教育院校优势资源,建设一批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研发平台,引进高层次学术人才,强化基础研究投入,增强高等教育院校原始创新能力,畅通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不断改善市属高等教育院校办学条件,满足院校、企业双主体育人和每个学生成长成才需要。支持本地高校深化教学改革创新,优化学科设置,提高教学质量,提升办学层次,争取更多学科进入省内、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序列。强力推进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升本工作。
促进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布局,加强职业院校专业建设,紧密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推进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实现教育结构、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协调发展。加强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大力发展民办高等职业教育,加快渤海卫生职业学院和沧州航空职业学院建设。大力发展高水平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逐步扩大高等职业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担任兼职教师的比例。加强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根据产业结构调整、企业用工需求,优化全市职业院校专业设置,加强骨干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
推进教育信息化和装备现代化。进一步提升农村学校教育装备标准化水平,推动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育装备配备标准化、管理信息化、使用常态化,全力打造1-2所现代化装备的示范性学校。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探索建立信息时代教育教学管理新模式。开展数字资源服务普及行动,完善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与省级、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联通,有效支撑学校和师生开展信息化教学应用。实施教育大资源共享计划,为各级各类学校和全体学习者提供海量、适切的学习资源服务,实现从“专用资源服务”向“大资源服务”的转变。实施网络学习空间覆盖行动,深入推进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建设,打造教育信息化全国亮点。
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加强中小学校长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批教育家型校长,提升教师专业水平,建设教师专业梯队攀升培养体系。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实行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实行同工同酬,规范程序加快入编。完善教师准入制度,严把高校教师选聘入口关。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推动职称评审向乡村教师、一线教师倾斜。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推进高校教师薪酬制度改革,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
构建终身学习体系。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稳步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健全招生入学、弹性学习及继续教育制度,构建更加开放畅通的人才成长通道。探索建立学习成果认证制度,建立个人终身学习账户,推动各类非学历教育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大力发展继续教育、老年教育,扩大社区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各类学习型组织建设,完善终身学习服务平台,建设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
第四节 推进“健康沧州”建设
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优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覆盖城乡的体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守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引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供有力保障。
完善公共卫生体系。针对新冠肺炎疫情中暴露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完善公共卫生防控体系、救治体系、应急管理体系、物资保障体系、组织指挥体系,健全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创新推进医防高效协同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沧州市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临床管理中心和各级分中心作用,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卫生应急指挥体系,构建重大疾病防治救治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重大疾病,增强早期监测预警、快速检测、应急处置、综合救治能力。加强妇幼健康、职业病防治、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强化结核病、艾滋病、地方病、慢性病等重大疾病防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推进卫生城镇创建,改善居民健康环境。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加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支持建设一批县级三级医院,打造一批以慢性病管理为特色的乡镇卫生院,打造基层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四医联动”改革成果,健全分级诊疗制度、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民医保制度、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综合监管制度,推进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使用改革。加强医联体建设,建立完善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健全鼓励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机制,完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村医队伍建设政策举措。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基金筹措机制,强化基金征缴,进一步扩大参保人员覆盖范围,完善医保支付政策,将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门诊统筹制度,保障群众多发病、常见病医疗费用支出。稳步提高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际补偿比例。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把符合条件且有需求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外出农民工、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全部纳入。稳步推进医疗大数据应用,规范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加大与京津高端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力度,探索推广网上联合诊疗。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动中医药生产现代化,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京津冀中医药产业集群,加快建设中医药强市。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鼓励连锁经营。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康复院区建设。加强对重大疑难疾病、传染性疾病、慢性病等的防治研究。
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落实全民健身战略,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深化体育改革创新,加快建设体育强市。建设高水平、全覆盖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打造群众身边的“8分钟健身圈”,推进全国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模范县创建。健全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以举办2022冬奥会为契机,推动冰雪产业发展,加快冰雪场馆建设,促进冰雪运动推广普及。做大健身休闲产业,重点培育武术健身休闲、滨海运动休闲等健康休闲业态,引领全市健身休闲产业发展。积累深厚足球底蕴,创造优质足球环境,支持足球事业发展。壮大体育消费规模,充分发挥省体育消费券发放试点城市优势,争取更多资金倾斜,引导更广大群众参与体育消费,培养终身运动习惯。实施“体育+”行动,加快体旅、体教、体医发展。发展体育服务综合体,推进体育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将赛事功能需要与赛后综合利用有机结合,建设以体育场馆为核心的城市体育服务综合体。
第五节 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全市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完善养老服务支付体系。推进公平、统一、规范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加快发展企业(职业)年金,推动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相结合,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加强高龄津贴、护理补贴、服务补贴等老年人补贴的制度整合,聚焦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因地制宜提高补贴标准和补贴精准度、有效性。稳步推进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本地情况、相关保险和福利及救助相衔接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逐步完善由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商业性长期照护保险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保险制度。鼓励银行、证券、信托、基金、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针对不同年龄群体的养老保障需求,积极开发可提供长期稳定收益、符合养老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异化金融产品,提高居民养老财富储备和养老服务支付能力。
完善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巩固家庭养老主体地位,大力发展生活照料、家务料理、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加强日间照料、老年餐桌、互助幸福院、社区养老服务综合设施等平台和网络建设。针对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盘活存量,提高已有机构的照护服务能力,优化增量,重点扶持发展针对特殊老年人的养老机构,满足多层次、个性化服务需求。发展社区连锁化、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小微养老机构,积极培育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强化医养结合,建立从居家到社区、机构,从养老服务机构到医疗机构,衔接顺畅、整合统一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整体提升老年人照护能力。
完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在法治建设、政策规划、制度标准、行业管理、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强化养老服务领域监管。积极培育养老服务行业组织,在制定行业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规范执业行为和经营管理、维护行业信誉、调解处理服务纠纷等方面更好发挥作用。建立监督机制,完善养老服务行业信用管理体系,对养老服务领域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确保养老服务市场放得开、管得住。落实养老服务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
完善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形式。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发展壮大沧州市社区居家康养集团,建设康养品牌,树立行业标杆,更好满足养老服务需求。承接首都养老产业疏解,探索在高铁、高速沿线布局建设环首都养老圈。支持养老服务与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养生、健康等行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服务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
第六节 增强社会保障能力
坚持应保尽保原则,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健全覆盖全市、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和兜底功能,促进改善民生。
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推进社保转移接续,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制度。落实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落实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落实异地就医结算,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快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基本实现单位职工应保尽保,保持动态全覆盖。
统筹城乡救助保障。稳步提高城乡低保、社会救助、抚恤优待等标准。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细化特殊困难群体救助政策,实施类别化、差异化救助。健全覆盖全学段的学生资助救助体系,建立高校学生资助基金。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积极探索在有条件的城镇推进政府对新毕业农村大学生、技术型农民工、创业型农民等实行供给保障型住房新制度,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实现安居宜居。发展慈善事业,支持专业社工和志愿者参与社会救助,鼓励红十字会和个人开展救助帮扶。
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加强社会关爱,完善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强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提高特殊教育整体水平。完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巩固提升“六个全覆盖”“三个常态化”,完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和待遇保障制度,加强优抚安置保障服务。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提升殡葬服务保障能力。
第七节 发展其他社会事业
积极发展妇女儿童事业,促进青年优先发展,推进青少年、红十字、残疾人等社会事业协调均衡发展。
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加强生育配套政策储备研究,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政策衔接,进一步推动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探索推进生育成本社会化,发展普惠托育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提高人口素质。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积极构筑政府推动、社会参与、家庭为主、托育补充的服务供给体系,支持指导家庭婴幼儿照护,扶持推动社区婴幼儿照护,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照护服务,促进发展普惠性托育服务。积极构建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强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障服务。加强人口统计,推进人口基础信息共享。
促进青年发展。坚持党管青年、青年优先发展。围绕思想道德、教育、健康、婚恋、就业创业、文化、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社会保障等十大领域,促进青年高质量发展。实施青年思想引领工程,加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力度,加强青少年社会工作人才建设,开展青年信用诚信体系建设,分层分类构建面向青年的思想引导教育体系。实施青年发展促进工程,搭建青年就业创业创优政策体系。加强青年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对残疾青年、贫困家庭青年等群体加强服务保障。加强城市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子女等困难帮扶和专业服务。完善联系机制和交流机制,引导青年有序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在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保障妇女儿童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儿童优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男女两性平等获得各项权益和参与社会事务,促进妇女儿童全面发展,让尊重和关爱妇女儿童成为国家意志、公民素养和社会风尚。重视妇女人才的培养使用,提高妇女参政比例。落实直接联系妇女群众制度,加强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建设,构筑妇女群众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的平台。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推进未成年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发展残疾人事业。坚持弱有所扶原则,完善残疾人帮扶制度和服务体系。促进城乡残疾人就业创业,提高残疾人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事业能力。推动残疾人基本服务均等化,帮助残疾人过上更好更有尊严的生活。保障残疾人权利,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环境和便利化条件。发展助残志愿服务,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帮扶,增强基层为残疾人服务能力。发挥残疾人的主体作用,激励广大残疾人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广泛参与社会生活。
专栏12 重大民生工程
1.就业创业服务。建立完善就业失业管理和服务制度,加大转岗转业培训力度,落实企业吸纳资金补贴,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开展创业孵化基地提升工程,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开展各种形式对接会、招聘会,以直播带岗、就业导引、就业见习、公益性岗位等多种方式,引导促进劳动者积极就业,每年组织各类招聘活动500场以上。力争到2025年,全市新增城镇就业人数比2020年翻一番。
2.社会保险扩面提升。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实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险联动,坚持社保、就业、劳动关系、监察执法四管齐下,实现与税务、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依法依规将未参保单位和人员纳入参保范围,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
3.现代教育扩容提质。支持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扩容提质、城镇中小学校扩容改造,推动新建小区按人口规模配建中小学。实施教师队伍素质提升计划。建设一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和教学实践基地。
4.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市人民医院东院区建设,争创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支持县级医院提标扩能,达到城市三级医院基本硬件要求。
5.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稳步实施市传染病医院、市疾病控制中心迁建项目。建设符合“三区两通道”设计要求的传染病医院或相对独立的综合性医院传染病区。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力争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100%达标。
第十三章 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平安沧州建设再上新水平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安全发展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沧州”,以沧州之稳拱卫首都安全。
第一节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完善安全发展体制机制,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筑牢国家安全屏障。
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国家安全风险研判、防范协同、防范化解机制,提高防范化解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加快构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体系,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和制度安全,严防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加强意识形态安全,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错误思潮。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人民国家安全意识,巩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确保经济安全。保障粮食安全,建立健全粮食“产购储加销”体系,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开展粮食节约行动,增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储备安全保障能力。保障能源安全,建立政府能源战略储备、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和生产经营库存有机结合、互为补充的能源储备体系,加快建设应急储气设施。保障金融安全,依法稳妥有序处置存量金融风险,有效防控新增金融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维护水利、供水、交通等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强化经济安全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和能力建设,确保生态安全和生物安全,维护新型领域安全。
保障网络安全。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完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深入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和《河北省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确保信息通信基础设施不被破坏,网络安全稳定运行。加快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网络安全态势感知技术体系,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站、数据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等保障。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开展APP违法违规采集、存储和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行动。加强网络空间防护能力和监管手段建设。
推动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落实党管武装、党委议军制度,做好“双拥共建”工作。推动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要求,发展壮大国防科技工业,推进驻沧部队保障社会化,深化军地资源共享和双向支撑拉动。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加强人民武装、经济装备、交通战备等动员能力建设,打造国民经济动员信息平台,加强民兵预备役队伍和新型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加强国防动员与应急管理体制有效衔接,完善军地应急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军地应急训练条件开放共享,做好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救援力量需求对接和能力保障。大力推进人民防空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着力构建军地联合、统一高效的指挥体制,科学规划城市人口疏散地域建设,有计划组织开展疏散掩蔽演练。按照地上与地下相配套、专用与兼用相结合的原则推进民用建筑地下防空设施建设,保持人防工程建设面积与城市人口增长相适应。立足综合防卫管控,全面加强海防体系建设。自觉服从服务国防军队建设、“一国两制”、祖国统一和外交大局。支持和维护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坚决服务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高度警惕和坚决遏制“台独”分裂活动。服从国家总体外交,深化对外交流合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
第二节 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依法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防较大事故。建设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采集工程,将企业和周边各类型信息纳入管理,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到2025年,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能力显著提升,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死亡率明显下降。
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深化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强化源头治理和全过程监管,深入开展产地环境净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保健食品行业清理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改革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健全追溯机制,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强化科技支撑,构建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风险防控机制。
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建设功能完善、综合集约的防减灾体系。完善自然灾害预防体系,提升洪涝干旱、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防御工程标准,加强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提高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完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市级应急救援基地、市县两级指挥调度信息网络平台和区域性物资装备储备仓库。统筹各类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响应体系,构建灾害综合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
第三节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融合,防化并举、标本兼治,增强社会治理整体性和协同性,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完善社会矛盾化解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平安村庄(社区)联动联创等活动,将各类重大矛盾风险防范在源头、化解在萌芽状态。健全完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做好涉军、涉众、涉房等利益诉求群体政策落实、帮扶解困、教育稳控,压实属地和属事部门“稳控”“化解”双重责任,维护正常信访秩序。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规范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制度,建设市县两级视频接访系统,完善领导干部包联化解信访矛盾制度和“信访接待日”制度,实现群众“最多访一次”。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体系,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加强诉调对接、律师调解,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发展。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危机干预机制,加强社会心理服务队伍和机构建设。
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打防管控建并举,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常态化机制,创新完善打击犯罪新机制,做大做强情报指挥中心、合成作战中心、图侦中心、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严厉打击整治严重暴力、涉枪涉暴、电信网络诈骗和“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推进“三道防线”和检查站智慧化、规范化建设,优化城区警务站布局,健全分析研判、实战指挥、部门联动工作运行机制。依托全市“视频云”整体设计架构,加快推进县级“雪亮工程”建设和应用,深化智慧平安社区、智慧交管建设,构建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打造点线环面布局均衡、网上网下交汇融通、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的一体化治安防控新格局。推进派出所“一室两队”建设,落实一村(社区)一警(辅警),加强村(社区)治保会和专兼职治安巡防队伍建设。推进县级特巡警队伍建设,打造结构优化、功能互补、一体运作、协调高效的特巡警力量体系。深化网络安全防控体系建设,依法打击政治谣言、有害信息和各类网络违法犯罪。加强校园、医院、市场及周边治理。健全寄递物流、3D打印、无人机、网约房、网约车等新兴业态安全风险管理治理机制。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进一步完善毒品问题治理体系。强化对社区矫正、刑满释放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
完善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化解机制,全面落实公共安全属地责任、部门责任、企业责任,建立行业安全稳定风险评估、化解和管控制度,着力构建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加强道路交通、危爆物品、大型活动、特种行业智慧监管,实现全流程、全环节、全要素精准掌控。
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完善市级统筹协调、县级组织实施、乡镇(街道)具体落实、社区治理机制,把党支部建在网格上、党组织嵌入各类社会基层组织,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构建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整合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力量,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更好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专栏13 社会治理重点工程
1.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搭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大数据平台和实战应用平台,建设治安防控信息系统。高质量高标准建设“三道防线”、检查站和城区警务站,推广智慧安检、指挥巡控应用。
2.智慧交管建设。建设人车路智能感知前端,织密道路交通科技防控网;建设智慧交管大脑和一体化指挥平台;建立并深化智慧交管应用体系。
3.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建设市应急指挥中心,配套应急指挥调度信息系统和应急指挥救援、物资、器材,提升全市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效能。
4.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设。建设沧州市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提升网络安全事件分析与感知能力,为网络强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5.防减灾能力建设。建设沧州主城区应急救援指挥平台,4个应急救援协作区,2个应急救援基地,1个市级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储备中心,4个县级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储备中心。按照国家标准建设一批示范性应急避难场所。加快沧州市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建设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仓库、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以及军民融合区域配送中心。
6.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95%的县乡建立较为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提升市县食品药品检验所综合能力,推动市检验所建成省级示范站所和科普教育示范基地。
7.智慧气象保障。加强地空天一体化智能气象感知网和气象预报核心能力建设,完善气象台站功能,开展智慧气象服务示范。
8.“智慧海洋”工程。加强海洋交通、渔业、气象等管理系统协同,强化智能化应急服务,提高海洋政务综合管理和信息资源服务水平。
第十四章 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强化规划
实施保障
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始终,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广泛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凝聚形成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提供有力的政治保障、法治保障和体制机制保障。
第一节 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
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政治站位,加强对党忠诚教育,推动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同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作斗争。完善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工作要求落实机制,严格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相结合,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见成效。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认真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持续推进“严细深实快”作风教育,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健全干部理论培训常态长效机制,提高政治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科学决策能力、改革攻坚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抓落实能力。
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把基层党建与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持续抓好基层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选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加快干部年轻化进程,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深化常态化政治性警示教育,加强政治巡视巡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坚持把监督贯穿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把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制约机制作为实施规划的基础性建设,构建全覆盖的责任制度和监督制度,与规划实施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组织推动、一起检查落实,使监督融入“十四五”规划之中。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作用,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加强对规划实施监督。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各种监督协调贯通,形成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监督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推动监督落地,让群众参与到监督中来,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保障规划顺利实施。
第二节 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提高人大履职能力,增强人大整体能效。依法行使监督权,改进监督工作方式方法,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保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健全人大组织制度、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适当增加基层人大代表的数量,加强基层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加强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提高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水平,更好凝聚共识。健全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之间相互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政党协商的机制程序,推动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完善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方法。
广泛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做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健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高基层治理水平。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发挥统一战线凝心聚力的优势和作用。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持续深化宗教治理,扎实开展“双创四进”,完善“三项制度”。加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健全联系广泛、服务群众的群团工作体系。
第三节 建设法治沧州
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大力提升法治沧州建设质量和水平。
加强地方立法。坚持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与发展相促进,突出地方特点,加强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政府规章,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工作要求的研究,及时转化为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健全立法工作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改废释并举,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建设法治政府。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重大政策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行政执法事项。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推进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
保证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司法能力、司法效能和司法公信,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拓展司法公开广度深度。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深化办案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创新发展。
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加强宪法教育,完善监督实施制度,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加快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
第四节 加强规划实施管理
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强化规划执行力,推进统一规划体系和规划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提高规划管理水平和实施效率,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
加强各类规划统筹衔接。成立规划纲要实施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监督检查重大事项进展。建立健全市县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等各级各类规划衔接机制,推进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发展规划同步编制、充分衔接。严格遵循规划等级约束,确保在总体要求上方向一致,特别是对约束性目标、发展方向、总体布局、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风险防控等,未经衔接一致不得报批实施。明确规划实施责任,正确履行各级政府职责,将规划与有关建设计划、各类行动计划以及年度计划紧密结合,保障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实施。
强化各类规划政策保障。加强政策的统筹协调,坚持规划定方向、财政作保障、金融为支持、其他政策相协调,构建各类政策对规划实施的支撑保障机制。围绕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密切结合发展实际和宏观环境变化,注重政策目标与政策工具、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的衔接配合,统筹安排财政支出规模和结构,引导金融要素重点支持规划明确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重点向社会民生事业、新农村建设、现代农业、科技创新、生态环保、资源节约、巩固脱贫成果等方面倾斜,完善重大生产力布局和土地、人口、环境、社会等公共政策,强化政策合力,确保规划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扎实有序推动规划实施。健全工作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实施清单台账管理,强化督查检查考核,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帮助一级解决问题,确保党中央、省委关于“十四五”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强化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制定国家和省、市规划纲要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目标任务的实施方案,明确实施的责任主体、时间表和路线图。强化规划刚性约束,加大规划执法监管力度,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强化规划实施考核评价,完善规划编制、实施、评估、考核链条,加强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健全动态调整和修订机制,市政府有关部门应自觉接受市人大、市政协对本规划纲要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市上下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进取、苦干实干,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现代化进程,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