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疫情防控政策通告
信息来源: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3-06-09 09:2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大 中 小】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围绕“保健康、防重症”,不折不扣落实“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第十版防控方案等要求,科学认识当前疫情形势,抓实抓细“乙类乙管”各项防控措施,盯住疫情形势变化、聚焦重点人群、严防重症和病亡,确保不出现规模性疫情,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2.密切跟踪国内外疫情动态,落实好病毒变异监测、发热门诊、哨点医院、城市污水、社区和重点人群监测等多渠道监测任务,做好医疗机构就诊情况和病例报告监测,压实各级医疗机构依法依规法定报告职责,及时上报监测信息,为疫情形势分析和趋势研判提供信息支持。强化综合分析,科学研判防控形势,及时采取必要防控措施。
3.密切跟踪国际疫情动态,强化部门联防联控,落实“乙类乙管”新冠境外输入疫情防控方案要求,做好入境人员就诊者排查。强化输入疫情和新型变异株监测,及时掌握疫情流行趋势、病毒株变异等情况,严防境外输入疫情和新型变异株造成国内疫情反弹的风险。
4.聚焦学校、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机构,瞄准“一老一小”重点人群,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 施。要继续督促学校落实好晨午检、因病缺勤缺课追踪与登记等制度,做好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等人群的健康监测。督促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做好被照护人员和工作人员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执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加强外来人员管理,降低疫情引入和传播风险。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继续做好65岁以上老人健康监测服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继续加强6类重症高风险人群管理。要推进新冠病毒未感染人群、已感染但未完成基础免疫人群的疫苗接种工作,持续补齐人群免疫水平差距。
5.继续加强新冠防控知识宣传,做好正面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筑牢群防群控基础。
6.压实地方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确保各级指挥体系继续保持高效运转,加强统筹调度和部门协同,突出重点环节,加强联防联控。加大对常态化防控措施和应忘准备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每项工作、每个环节都落实到部门、机构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