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信访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特编制绵阳市安州区信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该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通过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绵阳市安州区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银河大道8号,联系电话0816—433692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安州区信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区相关要求,持续规范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区信访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条;动态类信息8条;政策类信息2条;财政类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存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单位严格按照省市区下发的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保密审查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要求,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步推进,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集中规范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0条。
(四)平台建设情况。绵阳市安州区信访局按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修订更新,依托安州区政府网站开设了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并做好了更新维护。
(五)监督保障。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建立和完善信息发布审查与处理机制,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认真贯彻政务公开化制度,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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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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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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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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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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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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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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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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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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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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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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