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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

广安市广安区浓溪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11-17   作者:中国县域   来源:广安市广安区政府网   阅读:32   评论:0
内容摘要: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广安市广安区浓溪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广安市广安区浓溪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浓溪镇浓全东街123号;邮编:638000;电话:0826—2431313)。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浓溪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2〕38号)、《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22〕15号),全面落实中、省、市、区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促进政府转变职能、依法行政和服务社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镇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年在广安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1条,计划总结信息1条,人事信息1条,其他信息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明确党政办为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并指定专门人员管理此项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监督管理全镇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抓落实、全覆盖信息公开网络体系,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严格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制作时标定公开属性,建立台账,经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小组审核后发布,确保信息公开严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以广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阵地,及时更新责任范围内的政府网站信息内容,避免出现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做好新媒体的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能够有序开展。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落实专责信息员收集、录入、更新政府网站,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在政府信息公开程序上,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进行,实行由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核的机制,确保政务信息公开有效进行。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推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日常管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政府信息公开形式较单一。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管理,严格审核对发布信息的质量和安全审查,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二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三是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借鉴学习政务公开工作先进经验。围绕政务信息公开流程、工作制度和注意事项等进行专题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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