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区210国道以东拆迁项目补偿结果公示(十六)
第十一、十二分公司居民:
按照稀土高新区关于全面加快210国道以东区域开发建设的要求,210国道以东拆迁指挥部正在进行该项目土地及地上物拆迁工作。目前,该项目涉及土地补偿工作已部分完成,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现将补偿结果进行公示(见附表)。
如有以下问题,请及时举报,我们将第一时间安排复核工作,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8日-2024年4月30日
举报监督电话0472-12388
举报邮箱:neimeng.12388.gov.cn
附件:210国道以东拆迁项目补偿结果 公示(十六).xls
包头稀土高新区
210国道以东拆迁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