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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时间:2024-05-23   作者:中国县域   来源:中国县域   阅读:11   评论:0
内容摘要:临江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落实我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逐步推动我市农村供水城乡均等化,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全面保障农村居民用......

临江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临江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3—2026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推进落实我市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逐步推动我市农村供水城乡均等化,持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全面保障农村居民用水新需求,助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结合我市农村供水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对标“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农村基本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目标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牵引,聚焦农民用水市民化,突出“建好、管好、用好”三个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提升水质安全保障能力,实现工程县级统管企业化运营,完善应急供水体制机制,确保工程安全、稳定、长效运行,以城乡供水一体化、规模化为方向,扎实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健全完善运行管护长效机制,确保农村群众持续稳定喝上安全水、干净水、放心水。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城乡融合,规模发展。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要求,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发展,建立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水质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夯实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供水基础。

  (二)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统筹考虑我市乡村振兴实施进程,紧密结合地形地貌、水源条件、人口分布、经济发展等因素,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全面推进24小时供水,在发展中不断满足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新需求。

  (三)坚持市级统管,完善机制。健全市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和运行管理经费等长效运行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突出节约用水,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

  (四)坚持全面保障,平急两用。建立平急两用的农村供水应急保障体系,完善应急预案、预警机制、指挥系统,定期演练,发生洪涝、干旱、水污染等突发供水事件时,确保群众基本生活用水需求,提升农村供水工程智能化管理水平。

  (五)坚持政府主导,广泛参与。全面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市水利局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充分发挥乡村两级组织作用;坚持工程为民而建、为民而用,引导农村居民参与,尊重群众意愿,及时处置群众诉求,确保问题动态清零。加大财政投入,用好债券资金等,确保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久。

  三、实施目标

  聚焦“规模化供水、24小时供水、计量收费、水质提升、企业化运营长效管护机制”等方面重点工作,根据乡村振兴进展和农村居民用水需求,全面推动农村供水保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农村群众饮水用水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2024年底,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占比达到60%;24小时供水工程比例达到70%以上;计量收费工程比例达到40%以上;水质保障能力进一步巩固提升;工程实现市级统管,全面企业化运营。

  到2025年底,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占比达到65%;24小时供水实现全覆盖;计量收费工程比例达到70%以上;农村供水水质总体水平基本达到市区供水水质水平;企业化运营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到2026年底,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覆盖人口占比达到70%;计量收费实现全覆盖;水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企业化运营体制机制基本健全完善,工程实现“设施良好、管理规范、供水达标、水价合理、运行可靠”。

  同步对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结合乡村发展规划实施和乡村振兴发展进程,进一步完善千人以上规模化供水工程体系、健全以水养水良性运行机制、规范工程标准化管理,逐步形成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的“五同”供水格局,推动农村供水实现现代化,为农村居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提供坚实供水支撑。

  四、重点任务

  (一)全面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聚焦农村规模化供水、24小时供水和智慧化供水,扎实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全面提升供水保障能力。

  1. 全面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改造。按照“能联尽联、能扩尽扩、能并尽并”的原则,推进城区、镇区、重点村供水管网延伸;挖掘现有水源潜力,在充分论证水源可供水量的前提下,利用水库、河流及地下水等水源,新建扩建规模化水厂,连接现有供水网络,建设一批规模化供水工程;不具备规模化供水的小型供水工程,全面实行标准化建设改造,推进小小联合,扩大供水规模。

  2. 全面推进24小时供水。逐个工程摸清现有水源水量、水处理能力,结合实施规模化供水、小型工程标准化改造以及增加水源等措施,创造满足工程24小时供水水量条件;通过更新配套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提升水处理能力,创造满足工程24小时供水水质条件;通过更换完善提水设备、水量调节设备、输送水设备设施及控制设备,创造满足工程24小时供水稳定运行条件。鼓励具备条件的乡镇(街)探索分质供水。

  3. 大力推进智能化供水。坚持数字赋能,推进数字孪生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提高数字化、网络化、智慧化水平;加快推进安防、流量、温度等在线监控监测设备使用,大力推动工程自动加温保暖、自动启停、自动反冲洗等设备设施安装改造;具备条件的可开展水质、管网压力流量等指标在线监测及药剂投加自动化改造,提升农村供水工程在线监控、自动化运行、智能化管理水平,增强预报、预警、预演、预案能力,推动农村供水工程逐步实现“无人值守”“少人巡察”“专业维护”,智能化供水。

  (二)健全完善长效管护体制机制。聚焦农村供水城市化、农民用水市民化、工程运行企业化,构建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全面实现农村供水工程市级统管、企业化运营,保障工程24小时稳定供水,长效良性运行。

  1. 完善长效管护机制。以《吉林省农村供水工程规范化管理办法》为遵循,建立健全《临江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应急预案等制度,抓实抓细各乡镇(街)、村屯(社区)、管护单位及用水户责任。依据《临江市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规范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以及用水行为,为农村供水工程“建好、管好、用好”提供法律法规支撑。

  2. 推进工程市级统管企业化运营。按照“行政监管、企业化运营”的总思路,以市为单位,全面推行公司化经营、专业化管理,提升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和技术服务能力。强化政府统筹,按照工程大小、管理难易的程度明确并落实工程管护责任主体。按照集约化、专业化管理的原则,临江市城市管网延伸农村供水工程由临江市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管理,并接受市水利局监管。

  3. 全面健全水价形成和水费使用制度。遵循“补偿成本、公平负担、保本微利”的原则,推进“基础水价+计量水价”,完善农村供水水价形成机制;依托企业化运营,依法依规推进水费市级统管、统筹使用,做到以大带小、以强补弱、县域平衡。强化水费管理使用,确保水费优先用于工程运行及改造,切实发挥水费应有作用,逐步实现“以水养水”良性运行、持续发挥效益。

  4. 全面推进24小时供水。以企业化管理为突破口,强化计量设施安装,实现计量收费。逐村逐户建立用水户缴费台账,推动安装智能水表等计量设备,推广在线缴费等便民措施,确保水费应收尽收,促进节约用水,让农村群众用“放心水”,交“明白费”。对水费远不能满足24小时供水运行成本的工程,争取建立水费本级财政补贴制度,保障工程长效运行。争取中央、省级工程维修养护基金,为落实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做保障,使工程及时得到维修养护,确保工程24小时稳定供水。对还不能满足24小时供水的工程,加紧建设,确保村民24小时稳定供水。

  5. 全面推进工程标准化管理。由各乡镇(街)农村供水运行管理单位开展农村供水工程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强化安全生产,提升管理效率和效益,保障工程安全、稳定、长效运行,提升标准化管理能力。依托农村供水监管运管系统,计划于2026年底逐项工程落实标准化管理流程并设置“二维码”,提升数字化监管、智慧化管护、标准化管理能力。

  6. 全面做好供水服务。供水单位要定期检查、维护供水设施,供水设施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抢修,保证正常供水;供水设施维护、抢修需临时停水,要及时通知用水户;将供水责任人基本信息、服务电话、水价等制度,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强化动态监测,定期开展排查、常态化暗访,引导用水户参与监督,畅通供水举报电话,建立“限期+回访+考核”动态清零流程化管理机制,确保问题及时整改,动态清零。

  (三)全面提升水质保障能力。对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扎实推进水质提升专项行动落实落地,确保水质安全。

  1. 提升水质保障能力。依据《临江市2023—2025年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实地考察水源水质条件,对不符合饮用水水质标准的水源,优先利用水库、现有供水工程等进行水源置换。注重净化消毒,指导督促集中供水工程按要求配齐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做到“应配尽配”,规范净化消毒设施设备运行维护。

  2. 强化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和卫生监督。市水利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依托临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全完善供水水质巡检制度,规范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水质巡检;强化供水单位运行管理人员技术培训。

  3. 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白山市生态环境局临江市分局、市水利局等相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划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者保护范围,加强水源保护区和保护范围监督管理,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设立保护标志,做好隔离防护。各乡镇(街)组织做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污染防治工作,防止污染水源,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水源地安全。村(居)民委员会要通过村规、民约加强对山泉水、地下水等饮用水水源保护。

  4. 健全水质风险防控机制。建立水质检测监测、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质量监测结果共享和问题通报工作群,及时获取水质信息,各村屯水管员要加强水源地和管网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水质风险隐患,完善农村供水水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防控机制,制定农村供水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农村供水保障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机制,在临江市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专项工作推进组领导下,水利、发展改革、财政、卫生健康、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电力等部门及单位,要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措施有效,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农村供水保障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部门、乡镇(街)、村屯(社区)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二)加大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加大财政资金整合力度,充分利用中央、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等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加大对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以水价改革为引领,建立合理稳定的回报机制,通过打捆城乡供水项目,用足用好债券政策,为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强化维修养护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将维修养护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工程及时得到维修养护。

  (三)强化督导考核。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作为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纳入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脱贫攻坚后评估及河湖长制考核。建立调度通报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对工作推进情况不定期开展暗访抽查,对任务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工作滞后的乡镇(街)政府(办事处)及相关部门进行通报、约谈等,对推进快、效果好的乡镇(街)政府(办事处)及相关部门给予奖励。

  (四)强化应急保障。健全预防应对、应急响应、预案启动、措施落实、响应终止、复盘善后等应急供水工作机制。组建应急供水队伍,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建设应急备用水源,设置临时集中供水点方式,确保在发生洪旱灾害、水污染事件时,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饮用水需求。

  (五)加强技术帮扶。积极推动先进供水技术在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管理中推广应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工程建设、改造及运行管理进行指导帮扶,切实提高建设标准、管护水平。

  (六)做好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推广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经验做法。加强农村供水政策解读和知识宣传,提高用水户安全用水、节约用水和有偿用水意识。运用“世界水日”宣传活动等形式,强化农村群众节水、爱水、惜水、护水行为,塑造良好发展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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