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桦南县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飞防”作业的通告
为保证桦南县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顺利实施,有效控制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防止其扩散蔓延,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建设单位桦南县林业和草原局、施工单位桦南县农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决定在桦南县9个国有林场实施飞机施药防治作业,作业面积约7万余亩。为确保飞防作业和飞防区域内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飞防时间:第一次:2024年5月10日—20日;第二次:2024年6月5日—6月15日(如遇大风、雨天等自然条件不能完成作业任务,作业时间顺延至完成作业任务)。
二、飞防区域:面积约7万亩,以实际作业为准。包括县域9个林场的红松林、部分落叶松林和樟子松林,具体防治作业地块林班小班地块。
(一)第一次飞防(5月份)作业地块:
1.向阳林场:2、38、6、7、5、23、25、19、35、36、8、28、26、27、47、39、1、21、24、44、45林班。
2.驼腰子林场:8、16、17、18、19、27、28、29、13林班。
3.双龙林场:46、24、25、30、32、50、27、35、38、36、42、29、34、45林班。
4.石头河子林场:8、12、14、16、23、48、59、64、15、26、29、32、34、36、37、44、47、52、59、60、63林班。
5.青背林场:7、18、45、38、41、42、43、31林班。
6.七峰林场:45、46、53、36、42、53、41林班。
7.柳毛河林场:17、20、23、12、13、15、16林班。
8.金沙林场:29、31、7、21、36、40、42、43、44、45、46、31、32林班。
9.大八浪林场:5、10、4、15、6、18、29、30、11、2、3、12、14、20、22、41、40、37、43、42林班。
(二)第二次飞防(6月份)作业地块:
1.向阳林场:6、7、5、23、25、19、35、8、28、26、27、36、47、39、1、21、24林班。
2.驼腰子林场:8、16、17、18、19、27、28、29林班。
3.双龙林场:24、35、52、42、45、46、52林班。
4.石头河子林场:8、12、14、16、23、48、59、64林班。
5.青背林场:7、18、45、38、41、42、43、31、1、32林班。
6.柳毛河林场:1、6、7、9、12、13、15、16、17、19、、20、21、8林班。
7.金沙林场:31、36、40、42、43、44、45、46、32、35林班。
8.大八浪林场:2、11、6、5、3、12、14、15、20、22、29、41、40、37、43、42、10、9、4、13、16、19、29、32、30、39林班。
三、具体规定
1、飞防期间,禁止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和飘浮物等,以免影响飞防作业。
2、 防治药剂采用无公害防治药剂,该药安全、环保低毒。
3、该药对蜂、蚕、鱼有一定危害,养蜂、养蚕、养鱼者必须提前撤离作业区5公里外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飞机防治结束一周后方可返回。未撤离飞防作业区或未采取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自负。
4、飞防区域范围内的群众做好饮用水源的管理,盖好饮用井水的井盖,收好在外晾晒的食品和衣物等。
5、广大群众在飞防期间不得进入飞防作业区,禁止在飞防区域放牧、采集山野菜、蘑菇等,未经批准进入飞防区域所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失后果自负。
6、飞防期间,在飞防区域内一切生产和非生产性活动及户外野餐等活动一律禁止。
咨询电话:
桦南县林业和草原局:0454—6222752
桦南县农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8845450315
特此通告。
桦南县林业和草原局
桦南县农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24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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