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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时间:2024-06-29   作者:中国县域   来源:长垣市政府网   阅读:29   评论:0
内容摘要:长垣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全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4〕10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招生计划全省集中统一编制招生计划,进......

长垣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长垣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全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4〕10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招生计划

全省集中统一编制招生计划,进一步优化职普结构,扩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根据学校办学条件,科学编制公民办招生计划。全市初中毕业生16897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为11120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二、考录办法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普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

(二)报名

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统一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各初中学校负责通过“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信息服务平台”(http://gzzs.jyt.henan.gov.cn,以下简称“高中招生平台”)采集本校考生信息。考生通过高中招生平台进行注册报名和志愿填报。在充分尊重考生意愿的前提下,选定报考类别,完成普通高中报考工作。有加分项目的考生需要本人在网上提出申请,初中学校初审通过后打印《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照顾加分登记表》。各初中学校所报照顾对象要在本校予以公示,并于5月28日持《照顾对象登记表》及加分类证明材料到市教体局审核。

中招报名考务费标准按照“豫计收费〔2003〕966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填报志愿

1.志愿设置

河南省教育厅面向全省设置了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2个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作为提前批志愿。长垣市设置三批志愿。

2.招生学校

省提前批志愿学校:面向全省招收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等学校和河南省体育中学。

长垣市提前批志愿学校:长垣市第一中学(体、音、美、舞蹈特长生)、长垣市第十中学(体、音、美特长生)、长垣东英学校(体、音、美、舞蹈特长生)、长垣市高章士学校(体育特长生)、长垣市行知学校(体、美特长生)。

长垣市第一批志愿学校:长垣市第一中学、长垣市第十中学。

长垣市第二批志愿学校:河南宏力学校、长垣市驼人新城高级中学、长垣银河学校、长垣市凯杰高级中学、长垣市东英学校、长垣市高章士学校、长垣市行知学校。

3.填报志愿

报考普通高中的考生可选报,考生志愿一经填报,不得更改。

(1)面向全省提前批志愿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体检合格考生可填报。

第二批次: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填报宏志班的考生资格经市教体局审查通过后方可填报志愿,各初中务必于5月28日前把考生审核材料报送市教体局,审核结果面向社会公布。

(2)市提前批次志愿

体音美等专业合格考生填报此项志愿。每个考生限报考一所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如有兼报两所特长生学校者,经查实后,取消其提前批录取资格。市教体局5月中下旬将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报送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合格考生名单录入“高中招生平台”。

(3)市批次志愿

共两个批次,每个批次考生可自主填报一个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所普通高中。

志愿填报时间:6月1日8:00至6月10日24:00。

河南宏力学校、长垣市驼人新城高级中学、长垣银河学校、长垣市凯杰高级中学、长垣市东英学校、长垣市高章士学校、长垣市行知学校属民办学校,如被录取,考生要按民办学校收费标准交纳费用。

考生通过省高中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并最终确认后,打印出《2024年河南省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简称《志愿表》),考生和家长分别签字,并由学校存档备案。

(四)命题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要求,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3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4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初中)》,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五)考试

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生物、地理学科为初中二年级考试科目,成绩原则上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其中:A等30%,B等40%,C等28%,D等2%。生物、地理考试成绩将在中招录取时使用,确定为第一批省级示范性高中在生物、地理成绩C等(含C)以上报考学生中录取。英语听力考试采用U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今年中招考试时间为6月22日—24日(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分值见附件3)。

继续实行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

体育考试按照中招体育考试方案组织实施,按总分10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按照三科满分30分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六)评阅试卷

阅卷工作由市教体局统一组织。选聘责任心强、理论和专业水平高的教师参加阅卷工作。加强阅卷队伍管理,搞好培训,不断提高阅卷质量。加强对阅卷工作的督查和监控,强化对主观题的复评,继续实行作文由三人独立评阅制度。加强试卷评分复核工作管理,明确每个学科试卷抽样复核的具体数量和比例,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复核。积极采用网上阅卷手段,提高阅卷的科学性、准确性,确保客观、公正。成绩复核主要检查答题卡信息是否与考生本人一致、是否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存在差错,是否与公布的考生成绩一致,不复核评分宽严。

(七)录取

普通高中录取全部在高中招生平台上进行,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1.面向全省招生录取

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2日;

第二批次:宏志班、省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3日;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地招生录取。

2.市内普通高中录取

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我市分批次开展市内批次录取工作。

长垣市提前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15—16日。

长垣市第一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0—22日。

长垣市第二批次:录取时间安排在7月24—26日。

8月3—6日,全市统一集中补录;8月20日前全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结束。录取期间,每一批次录取结束后48小时,考生可登陆高中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高中学校在普通高中录取管理平台内操作取消报到处理。

继续实行“分配生”制度,将长垣市第一中学、长垣市第十中学总计划的65%分配到各初中。初中分配生指标计算时以实际参加中招考试并且享受分配生待遇的学生为基数进行计算。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线,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录取分数线控制在录取学校统招线以下100分。若招生学校分配生计划没有完成,再面向全市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达到招生计划名额时,若出现考生总分成绩并列,按照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进行投档录取,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化学、政治。全市普通类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45分。体音美等特长生按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择优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普通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所有社会生和学籍在报名学校不够连续两学年或人籍分离一学期以上者(正常休学、复学除外)均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享受和不享受分配生待遇的学生名单由报名学校在学校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14日前经校长签字和加盖学校公章报市教体局备案。

三、相关政策

(一)规范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空军、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有关要求执行,定选合格的考生可以通过高中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参与录取。宏志班招生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省实验中学创新实验班2个班面向全省招生。校园足球实验班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河南省普通高中校园足球实验班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教体卫艺〔2017〕205号)要求进行,通过专业测试的考生可以通过高中招生平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河南省体育中学高中部面向全省招生,具体招生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简章执行。

(二)坚持属地招生原则。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实行属地招生。地处县域的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除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区域招生。高中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多样化发展,但不得在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之外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经批准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除外)。省教育厅将加强对各地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监控和管理,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

(三)加强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精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与公办高中保持一致。生源不足的,由市教体局在辖区范围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市教体局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规范宏志班招生。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扶贫办 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市教体局依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对宏志班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相关证明上传高中招生平台。各承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依据考生中招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按照《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的实施意见》(豫财教〔2016〕111号),免除宏志班学生学费、住宿费。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脱贫等5个专项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120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豫财教〔2010〕399号)等文件要求,对宏志班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并从学校事业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宏志班学生学习、生活补助。学校要积极利用社会捐赠收入,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五)严格控制中招政策性加分。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2。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市教体局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除省定加分项目或授权省辖市确定的加分项目(如高层次人才子女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本地)外,我市不增加加分项目。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严格审查加分照顾对象的资格,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

(六)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积极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七)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体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

(八)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各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工作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凡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得聘请其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录取方案、考试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市教体局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任务

为切实加强对中招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市教体局成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4),各中心学校、初中、普通高中也要成立中招工作领导小组,校长要负总责,确保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确保普通高中招生目标任务的完成和落实,努力提高全市普通高中的普及程度。各普通高中学校要认真落实我市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项目规划,加快新建、改扩建项目步伐,增加学位供给,坚决防止普通高中起始年级产生新的大班额。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统筹做好中招考试相关工作,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联系,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健全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中考期间,要建立应急指挥专班,调度协调处置各类涉考突发事件,全力保障中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肃考风考纪

按照国家和省教育考试的有关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同时加大标准化考点建设力度,力争将中招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保考试安全。

按照“统一考试,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完善中招考试组织方式。市教体局主要领导为中招考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做到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实行“零容忍”,不但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相关责任人也要一并追究,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其所在单位要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规范招生管理,维护招生秩序

一是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任何地方和学校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掐尖”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名义掐尖招生;严禁通过集团化办学变相抢挖、签约、圈占生源;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二是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要求,开齐、开足义务教育课程,严禁提前结业备考。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努力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适宜的教育,保障学生选择高中阶段教育的权利,尊重学生选择接受高中阶段学校方式,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放弃中考。严禁限制学生或取消学生中考报名资格,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

三是严格执行收费政策。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学籍管理费、捐资助学费等。

(四)严格信息管理,保证规范公正

为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全市依托高中招生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志愿填报、成绩发布、招生录取等工作,切实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考生应认真填写《2024年中招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5),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

(五)重视宣传指导,提高服务水平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官方网站积极宣传有关政策,使全体教师、学生和家长及时了解招生政策和信息。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指导,认真做好考生和家长的咨询接待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努力为考生提供更加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报名、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

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的安定团结。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认真执行招生纪律,坚决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我市今年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长垣市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docx
附件2.2024年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docx
附件3.2024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docx
附件4.长垣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docx
附件5.2024年中招考试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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