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黄山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3年全市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是依据省政府决策部署,在省统计局指导下,由市统计局具体组织实施的一项重大市情市力调查。这次调查以2023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采取分层、整群、概率比例抽样方法,共调查登记人口4万余人。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调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200余名调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顺利完成了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工作。现将根据本次调查推算的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2023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31.6万人,比2022年的132.3万人,减少0.7万人,下降0.53%。
二、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9.3万人,占总人口的60.2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52.3万人,占总人口的39.77%。同2022年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0.85个百分点。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66.8万人,占总人口的50.78%;女性为64.78万人,占总人口的49.22%。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15,与2022年相比上升0.45。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7.4万人,占总人口的13.25%;15—64岁人口为88.5万人,占总人口的67.22%,其中15—59岁人口为79.7万人,占总人口的60.54%;60岁及以上人口为34.5万人,占总人口的26.2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5.7万人,占总人口的19.53%。同2022年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3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上升0.18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34年,与2022年相比上升0.01年。全市总人口文盲率为3.68%,比2022年下降0.27个百分点。
附件
2023年各区县常住人口
区 县
常住人口(万人)
屯溪区
30.2
黄山区
14.5
徽州区
9.8
歙 县
35.1
休宁县
20.4
黟 县
7.4
祁门县
14.2
注释说明:
①调查对象:指被抽中的调查小区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部人口,包括2023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调查小区的人口;户口在本户,2023年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户的人口。
②常住人口:包括调查时户口在本调查小区,且居住在本调查小区人口;户口在本调查小区,离开不满半年人口;居住在本调查小区,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人口;居住在本调查小区,户口待定人口;户口在本调查小区,居住在港澳台或国外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