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瑶族自治县板岭林场林木采伐公告
为规范板岭国有林场商品林采伐销售管理,提高商品林经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结合板岭林场实际,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公开,择优选择采伐,构建公开透明的林木采伐定价机制,现就板岭林场林林采伐公告如下。
一、主管单位:都安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二、项目名称:都安瑶族自治县板岭林场林木采伐
三、采伐概况
1.采伐范围:板岭林场内,采伐面积687.15亩,其中马尾松出材量4185m³,杉木904m³,巨尾桉1840m³,共计6929m³;
2.采伐期限:3个月;
3.采伐林木报价:采伐林木底价为2563483元,报价递增应为10000元的正整数倍数,低于采伐价的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4.采伐保证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不能签约的退回保证金(竞标保证金账号:744612010100495081,开户名:都安瑶族自治县财政局,开户行:广西都安农村商业银行),保证金需于本公告发布起3日内缴纳;
5.采伐时间及要求:签约后3个月内采伐全部林木,并于2024年11月30日前清理采伐迹地里的树蔸、树根、杂木、杂草,并平整林地,在完成所有采伐要求后,退回采伐保证金;
6.采伐竞得人方式:两家或两家以上报名的,通过竞价方式,价高者得;只有一家报名的,按采伐林木报价成交;
7.采伐竞标地点:都安瑶族自治县林业局会议室;
8.支付采伐林木款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采伐林木款项。
四、报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近5年内无商业欺诈不良记录、债务纠纷、司法诉讼纠纷或违法行为记录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意识;
3.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
五、竞标人义务
1.依法经营、证件齐全、按要求纳税,无条件服从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2.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林木采伐、林地整地、林地种植要求;
3.采伐林木的中标方在签订合同后7日内,支付给林业设计公司林木采伐设计费103935元(15元/m³)、林木价值评估费40000元;
4.林木采伐禁止转包。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符合以上资质要求并接受林木采伐相关要求事项的采伐人请于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8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到都安瑶族自治县林业局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联系人:邓宇;联系方式:19127105029。
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保证金银行回单复印件;采伐人为自然人的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为企业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若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有关资料。
七、采伐竞标时间
本次采伐竞标会在都安瑶族自治县林业局会议室举行,入场竞标时间为2024年8月9日上午10:30。
都安瑶族自治县林业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