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江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
日期:2024-09-05 大 中 小 语音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5号)、《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2019〕329号)和《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公布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渝司发〔2024〕2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江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予以公布(附后),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公布之日起,列入清单范围的各制定主体可以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其他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等不得以本机构名义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确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应当报请主管单位制定。
二、各制定主体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起草部门、合法性审核机构、办公机构的职责权限,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公开、备案、清理等法定工作程序,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统一公布”等制度。
三、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实行动态管理,相关单位因法律法规制定、修改、废止及机构改革等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及时向区司法局提出,由区司法局核实后按程序增减制定主体并向社会公布。
四、区税务局、区烟草专卖局、区消防救援支队等垂直管理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文件印发之日起30日内抄送区司法局。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公文种类的通知》(江北府办发〔2019〕60号)中的《江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同时废止。
附件:江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江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
序号
制定主体名称
一、区政府
1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
二、区政府办公室
2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三、区政府工作部门
3
重庆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江北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重庆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4
重庆市江北区教育委员会
5
重庆市江北区科学技术局
6
重庆市江北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7
重庆市江北区民政局
8
重庆市江北区司法局
9
重庆市江北区财政局
10
重庆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1
重庆市江北区生态环境局
12
重庆市江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13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管理局
14
重庆市江北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15
重庆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江北区乡村振兴局)
16
重庆市江北区商务委员会
17
重庆市江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江北区广播电视局、重庆市江北区文物局、重庆市江北区体育局)
18
重庆市江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江北区疾病预防控制局)
19
重庆市江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
重庆市江北区应急管理局
21
重庆市江北区审计局
22
重庆市江北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3
重庆市江北区统计局
24
重庆市江北区医疗保障局
25
重庆市江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6
重庆市江北区信访办公室
27
重庆市江北区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
28
重庆市江北区招商投资促进局
29
重庆市江北区国防动员办公室(重庆市江北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四、市在区机构
30
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区分局
31
重庆市江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江北区林业局)
32
重庆市江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江北区知识产权局)
33
重庆市江北不动产登记中心
五、其他机构
34
重庆市江北区供销合作社
六、区级其他单位
35
重庆市江北区国家保密局
36
重庆市江北区密码管理局
37
重庆市江北区档案局
38
重庆市江北区公务员局
39
重庆市江北区新闻出版局
40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41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42
重庆市江北区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43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44
重庆市江北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45
重庆市江北区残疾人联合会
七、区政府派出机关
46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石马河街道办事处
47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大石坝街道办事处
48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观音桥街道办事处
49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华新街街道办事处
50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五里店街道办事处
51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江北城街道办事处
52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寸滩街道办事处
53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铁山坪街道办事处
54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郭家沱街道办事处
八、镇人民政府
55
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人民政府
56
重庆市江北区复盛镇人民政府
57
重庆市江北区五宝镇人民政府
文件下载:
江北府办发〔2024〕38号--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江北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_V172551925289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