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昌平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北京市昌平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完善体系建设。从“政府供给”向“用户需求”视角转变,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北京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从推进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提升政策全流程公开、规范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等方面制定51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开展业务培训,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是深化政策文件公开,推进解读规范化。规范政策文件意见征集流程、征集内容和征求意见时间,进一步规范区政府网站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栏目。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内容。注重实质性解读,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截至目前更新文字类解读23项,图片解读13项、视频及数字人解读4项。
三是推进重点领域建设,保证人民群众知情权。集中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细化重点领域公开内容,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乡村振兴、涉农补贴、稳岗就业、住房保障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累计信息更新4200余条。
四是坚持依法依规,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依申请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工作依申请工作制度,以制度化手段推动受理、答复工作有序开展。
五是加强政府网站精品化建设,统筹推进政府网站高质量发展。深耕智能化服务品牌,持续提高政府网站智能化应用水平,持续加强虚拟数字人推广应用,继续完善PC客户端开发应用工作,集成“数字人专区”等创新功能。深度优化区政府网站系统功能,提高“网上服务窗口”服务保障能力,加快推进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持续提升政府网站精细化管理水平,拟定《优化提升昌平区政府网站服务能力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政府网站数智化转型升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67
6
23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845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906
行政强制
48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701.888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20
49
0
0
0
1
77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4
0
0
0
1
2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5
13
0
0
0
1
16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07
11
0
0
0
0
118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
0
0
0
0
0
5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0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1
0
0
0
0
0
3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
0
0
0
0
0
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57
21
0
0
0
1
27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
0
0
0
0
0
4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6
1
0
0
0
0
27
2.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1
0
0
0
0
0
1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1
0
0
0
0
0
1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9
3
0
0
0
0
3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
0
0
0
0
0
4
3.其他
21
3
0
0
0
0
23
(七)总计
664
51
0
0
0
2
7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4
1
0
0
0
0
75
四、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4
13
6
31
84
19
0
7
18
44
6
2
4
5
17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质量和频率有待提升。回顾2023年主动公开情况,稳岗就业、义务教育、涉农补贴等领域重点领域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发布形式较单一,公开频率有待提高。二是政策性文件解读材料更新不及时。在2023年上半年全市政务公开评估情况中,存在少部分文件政策解读超过3个工作日发布的问题。三是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流动性大,整体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培训的次数较少,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
改进情况:一是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拓展信息广度和深度。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及时发布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方面便民利民举措,从源头上做好政府信息管理。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聚焦公众关切,持续强化经济领域和民生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二是扎实开展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解读全覆盖。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各相关单位对政策意见征集以及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断健全政策性文件解读管理机制,加强对各相关单位报送政策解读材料的监督和复查工作,从源头上严格审核解读材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强化服务理念,主动沟通靠前服务。将政府信息公开受理转变成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重要抓手,面对群众要高度负责,真心实意为民解难题,体现“未诉先办”服务理念。畅通申请渠道,优化办事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效率,针对复杂疑难申请,加强部门协作会商研判,审慎作出答复,防范法律风险,有效降低诉讼率和败诉率。四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力度,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对外联系电话、政务新媒体等工作,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流程,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我区各单位及办事人员对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