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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

北京市顺义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10-10   作者:中国县域   来源:北京市顺义区政府网   阅读:0   评论:0
内容摘要:北京市顺义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北京市顺义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的201......

北京市顺义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北京市顺义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北京市顺义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引言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等。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在顺义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shy.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

  一、概 述

  2014年,本区认真落实《条例》和北京市有关精神,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范围,提高公开质量;依法进行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流程;通过强化组织协调、监督考核、业务培训,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明显。

  (一)组织机构健全。区政府办公室是本行政区域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于2008年5月成立信息公开管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和年度工作报告,综合协调各单位对公开信息进行维护、更新,协调相关部门对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协调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区政府提出的获取政府信息的申请,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可能出现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的澄清工作。各相关单位均按要求落实了机构、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目前,全区专职工作人员77名,兼职工作人员176名,设立了92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

  (二)渠道场所畅通。按照《条例》要求,区档案馆、图书馆及投资服务中心大厅分别设立区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顺义网城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开设政务专题、政策法规解读、政府信息公开等专栏,发布相关信息,引导公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政府工作。2014年,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政府信息发布会2次,通过顺义网城信息披露栏目发布政府常务会、半年工作报告及相关信息45条;开展政务民声对话8次、网络访谈3期、在线交流3次,并通过走进直播间、接听便民电话等方式,当面倾听群众声音,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回应;通过新闻媒体就重大政策措施公开征求意见10次,组织有基层群众代表列席的政府常务会议3次,有效增进了社会理解与沟通。区内92个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依法受理申请,同时,各有关单位均通过《信息公开指南》公布了受理场所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和举报投诉方式等信息,申请人通过当面、传真、信函、互联网等形式均可实现申请。

  (三)规范有序推进制度建设。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和信息发布工作积极推进社会沟通互动的实施意见》(顺政办发〔2014〕37号),明确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定期发布、例行新闻发布、重大政策措施专家解读、重点事项公开承诺等机制,加强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电视广播、报纸报刊、政务微博等平台建设,通过网站新闻、在线访谈、走进直播间、政府信息发布会、微博发布、领导信箱、网上调查等形式发布政府信息,向社会报告工作,回应群众关切,解读重大政策措施,公开征求意见,收集回应舆情。

  (四)持续坚持业务培训。2014年,结合《规定》出台,根据本区实际,深入开展了系列有针对性地指导教育培训工作。一是将《规定》解读列入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内容,区政府领导及各相关单位行政正职等近150人对《规定》进行了全文学习。二是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顺义区贯彻《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业务培训会议,全区各相关单位主管副职和具体工作人员200余人学习了《规定》重点条款。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全区2014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36条(累计达到5671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61%;法规文件类信息29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23%;规划计划类信息3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43%;业务动态类信息874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5.73%。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本区各行政机关根据《条例》要求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本区2014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7件。同上年相比,增加288件。

  其中,当面申请241件,占总数的56.44%,同上年相比,增加150件;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14件,占总数的3.28%,同上年相比,增加12件;以传真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0.23%,同上年相比,增加1件;以信函形式申请171件,占总数的40.05%,同上年相比,增加125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2.89%是机构职能类信息,10.02%是法规文件类信息,8.57%是规划计划类信息,11.73%是行政职责类信息,66.79%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本区427件申请共涉及申请事项529项,已到答复期的521项申请事项全部按期答复,其余未到答复期的按照《条例》时限规定在2015年答复。已经答复的521项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251项,占总数的48.18%。

  “不予公开”的7项,占总数1.34%。

  “信息不存在”的161项,占总数的30.91%。

  “非本机关掌握”的69项,占总数的13.24%。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21项,占总数的4.03%。

  “非政府信息”的6项,占总数的1.15%。

  “已移送国家档案馆”的1项,占总数的0.19%。

  “已主动公开”的5项,占总数的0.96%。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本区严格落实《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无违法收费情况发生。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2014年,针对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28件,受理27件,不予受理1件。受理的27件行政复议案件中,维持行政机关答复结果25件、终止1件、撤销行政机关答复结果1件。

  (二)行政诉讼。2014年,针对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26件,其中:判决驳回诉讼请求6件、判决全部撤销行政机关答复结果17件、判决部分撤销行政机关答复结果1件、判决确认违法或无效1件、裁定驳回起诉1件。

  (三)投诉举报。2014年,本区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投诉举报。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一)主动公开方面,公开数量和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工作观念需要进一步转变,工作程序有待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条例》和《规定》,深化主动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转变态度,深入学习,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质量。三是加强管理,定期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附件:顺义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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