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北京市房山区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在2015年度房山区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乡镇政府”)和区政府各委、办、局(以下简称“区政府工作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2015年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房山信息网(http://www.bjfsh.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房山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管理科联系(地址: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号;邮编:102488;联系电话:89350328;电子邮箱:zfxxgk@bjfsh.gov.cn)。
一、概述
2015年,房山区政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北京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打造阳光透明政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实现“新城新业新生活”的房山梦发挥了服务保障作用。
(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建设
1.健全管理体系。根据区领导和部门领导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对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区政府两位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确保工作的连续性。目前,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管理科现有专职工作人员3名(科长1名,科员2名);全区66个成员单位都有领导机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以及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完善的区、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公开组织体系。
2.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不定期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有效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还与区委宣传部、区信息中心和区广电中心等单位建立了政府信息协调发布机制,确保了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3.加强保密审查。区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和区保密局局长为副组长,区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也都成立保密审查领导小组。全区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细化保密审查程序和责任,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做到保密审查工作有领导分管、有部门负责、有专人实施。区政府办公室每天坚持上网抽查各成员单位新录入的政府信息情况,并不定期会同区保密局、区信息中心等单位,对成员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抽查。
4.严格属性界定。认真执行《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管理的意见》,坚持在政府信息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并由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和行政正职签字审查。属性界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在相关平台予以公开;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都说明理由。从源头上严格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安全和公开质量。
5.加大业务培训。在采取座谈会、工作会议等各种方式开展教育培训的同时,对全区成员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培训,提升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此外,我们还专门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牵头部门的主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进行了重点培训,促进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6.强化监督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政府折子工程和依法行政、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依据市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对我区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标准进行修订。还采取平时督查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每季度通报各成员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较好的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信息公开平台机制建设
1.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主渠道不断优化。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存在的空白栏目、未及时更新栏目进行调整归并。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更新时限要求,及时补充更新政府信息,有效消除政府网站“僵尸”、“睡眠”等现象。另外,在“房山信息网”政务门户网站设立了部门预决算、重要实事、政策解读、政府采购、应急管理等专题栏目,进一步发挥了政府网站服务公众的职能作用。
2.新媒体实现立体多层全面化宣传。Funhill房山政务微信、房山报官方微信、今日房山政务微信、房山广电传媒微信等四个官方微信账号全面上线运行,高频次发布短小精悍、图文并茂的政务信息和便民信息。并在Funhill房山政务微信平台上组建了包括全区25家单位在内的房山政务微信群。同时,房山政务微博发布厅涵盖了我区40多家单位的政务微博,形成了矩阵式宣传模式,成为展示房山形象,加强政民沟通的重要窗口。在第四届中国兰花大会等各类大型活动举办期间,Funhill房山官方微博发布博文共计500余条,转发评论量达到15万余次,粉丝量迅增20万。另外,还利用手机APP“掌上房山”客户端及《房山报》手机彩信报,实现房山的移动信息服务。
3.查阅场所建设更加为民便民。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和区图书馆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配备桌椅和电脑等查询设施,每月按时接收各成员单位移送的主动公开纸制文件、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目录,各类文件分柜摆放,规范有序,并实施移送文件零报告制度。为监督各查阅场所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在显要位置张贴行政投诉中心电话,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全区各查阅场所工作人员都服务热情、周到细致。此外,为更好的方便公众查阅政府信息,区政府还在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新增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区。
(三)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1.持续深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在房山信息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等平台,公开了“房山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北京市房山区区级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除涉密单位外,72家部门单位公开了“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及时公开“房山区2014年财政决算(报告)”及相关报表,并将2014年区本级汇总的“三公经费”决算情况一并公开;48家部门单位公开了“2014年度部门决算”和“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部门决算支出细化到项级科目。为方便公众查询,还在“房山信息网”设立专栏,将预算公开信息、决算公开信息进行集中展示。同时,还公开了政府采购招标信息、中标信息、财政制度、法律法规及合同公示等信息,方便公众查阅。
2.不断强化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结合全区实际,加大了对节能减排、行政审批、价格和收费、招投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水质检测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深入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先后公开了《房山区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分解2015年工作措施》、《关于进一步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房山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等政策措施,及时更新空气质量情况和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进展工作动态,发布空气重污染应急信息。进一步加大污染源环境监管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总量减排、环评管理、环境监察、地表水环境管理、环境统计、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公开环保处罚、信访处理情况、企业限期改正情况、突发环境应对情况、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环评审批等信息。
4.切实加强行政权力清单公开。在房山信息网向社会主动公开了《房山区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房山区行政处罚权力清单》、《房山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房山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办法》及《房山区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信息;做好市政府下放10项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工作,并在网上予以公开。同时,在房山信息网首页设立了“政务服务专栏”和“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了涉及便民服务、代理事项、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处罚等内容信息。
5.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对房山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进行公开,加大对征地环节中的征地报批前公示、征地批准后公告和征地批复的政府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严格执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审核程序,配售、配租摇号采取“六公开”制度,即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房源公开、配售对象公开、摇号过程公开、摇号结果公开,确保保障性住房配售配租公平、公正。
6.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传统媒体,定期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待遇支付、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等信息。及时发布基本医疗、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调整以及中小学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同时,全力打造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公开传染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服务、价格、收费、医疗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慈善捐赠和居家养老等方面的信息。
7.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通过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综合平台,公开了国有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主要涉及资产、利润、资产负债率、国资国企整体动态等方面的信息。
8.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利用LED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宣传橱窗,对重要通知和动态、相关法律法规、执法检查情况等予以公开。同时,公开了各类专项整治、换发许可证、查处违法伪劣产品、“双打”案件及饮食用药安全等监管政策信息、典型案件信息、工作动态信息和消费警示信息,做到了“应公开、尽公开”。
9.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依法将全区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年检、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清理整顿等工作信息,分别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报刊、电视等媒体及时公开。
(四)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回应工作
1.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在房山信息网“政策解读”专栏中,利用文字、图片等多种解读形式,公开43项政策解读,内容主要涉及国家、市级及我区的财政、卫生、人力社保、住房建设、税收、车辆安全管理、计划生育、医疗保险、中小学教育及相关群众生活等方面的政策解读及便民问与答,信息内容基本上都摘自北京市政府网站上的国家政策解读和北京市政策解读、便民问与答等相关的政策解读。
2.打造权威新闻发布平台。结合全区功能定位,在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阶段性重点工作及重大活动等方面,以精准策划、突出重点、有效引导为着力点,共计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新闻吹风会5场,主题情况说明会2场,媒体采访达160余人次,首发市级以上媒体新闻稿件150余篇。
3.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在房山信息网首页设立“政民互动”栏目,以政风行风热线、热点问答等方式,对本地区的重大事件、舆论热点和市民关心的问题与百姓进行互动回应。区政府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12345便民热线)共接收公共诉求、意见和建议31995件,办结率达100%。此外,还通过北京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听民意 解民忧”活动,区领导现场接听北京市人民政府12345便民热线。对市民反映的西潞街道苏庄地铁站附近没有公共厕所一事,经过协调,区有关部门于当日下午就在苏庄地铁站附近配置了移动公厕,受到了群众的好评。
4.有效澄清虚假信息。按照《房山区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努力做好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针对网络流传的“2015年7月17日房山暴雨引发泥石流冲走汽车”这一虚假信息,充分发挥网络监测作用,按照“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核实、第一时间解读、第一时间回应”的原则,利用《北京晚报》、《法制晚报》、新京报网、网易网、中国青年网、法制晚报网、腾讯网等媒体,通过图片、视频、文字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对社会公众进行澄清。
二、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330条。包括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2629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959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86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56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权力清单、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组织等重点领域信息359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2015年,全区申请总数为786件,其中区政府工作部门448件,乡镇政府338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447件,占总数的56.84%;邮寄申请336件,占总数的42.65%;电子邮件申请4件,占总数的0.51%。(因同一申请可以多种申请方式提出,故分类申请之和大于申请总数)
在区政府工作部门中,申请量列前五位的是区住建委、区发改委、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水务局。在乡镇政府中,申请量列前五位的是长阳镇、城关街道、良乡镇、张坊镇、阎村镇。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拆迁补偿、村务公开、征地以及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等方面。
2.答复情况。
全区786件申请共涉及申请事项789项,已到答复期的776项申请事项全部按期答复。其余未到答复期的按照《条例》时限规定在2016年答复。
已答复的776项申请中:申请内容明确,可以答复是否公开的共510项,占总数的65.72%;其它答复类型共266项,占总数的34.28%。其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18项,占总数的15.21%;
“同意公开”286项,占总数的36.86%;
“同意部分公开”20项,占总数的2.58%;
“不同意公开”86项,占总数的11.08%:其中,涉及国家秘密2项;涉及个人隐私10项: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1项;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68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项。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84项,占总数的10.82%;
“申请信息不存在”152项,占总数的19.59%;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30项,占总数的3.86%。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全区各行政机关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规定,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同时,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依法免收相关费用。
(三)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1.行政复议。
全区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案件81件。
已审结的58件中,做出维持行政机关做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的35件,撤销行政机关做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23件。其余23件正在办理中。
2.行政诉讼。
全区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186件。
一审案件186件。已审结的186件中,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55件,被依法纠错31件。
3.举报。
全区没有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
三、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5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公开需求仍有差距,公开内容需进一步深化。二是依申请公开受理仍存在服务意识不强、办理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办理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
2016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以标准化建设为重点,拓展主动公开广度和深度,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提升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水平,确实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三是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四是继续完善督查考核评价机制,采取平时督查与年终检查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25330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8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12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3593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条
296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条
101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条
98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条
863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条
3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条
156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条
18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条
266
主动公开本区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条
6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条
8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条
207
主动公开区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条
1571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262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959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86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456
二、回应解读情况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5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1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4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43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67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2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收到申请数
件
786
1.当面申请数
件
447
2.传真申请数
件
0
3.网络申请数
件
4
4.信函申请数
件
336
(二)申请办结数
件
776
1.按时办结数
件
749
2.延期办结数
件
27
(三)申请答复数
件
776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118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286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2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86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2
涉及商业秘密
件
0
涉及个人隐私
件
1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1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6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5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84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152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3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0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8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35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23
(三)其他情形数
件
23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18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155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31
(三)其他情形数
件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01971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62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199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4
2.兼职人员数
人
195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44.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5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314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201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