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平谷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年数据网 2024-06-03 15:26:45 年度报告 0 ℃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平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bjpg.gov.cn/pgqrmzf/sy/index.html)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平谷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为推动我区“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及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
全年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件,行政许可44650件,行政处罚9014件,行政强制62件,行政事业性收费13697.2013万元。
(二)依申请办理方面
全面畅通当面受理、信函受理、传真受理、互联网受理渠道,为公众提供多种方式便捷的依申请服务。2021年,全区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90件,结转自上年度3件,其中:已答复18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7件。主要涉及占地补偿、征地拆迁、项目审批、行政许可等方面内容。
(三)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1.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优化政府门户网站功能,对标世界银行评估标准,打造以企业全生命周期为主线的“优化营商环境”栏目。疫情期间,区政府门户网站迅速推出疫情防控宣传专栏。构建多渠道互动交流平台,开设咨询投诉、民意征集、网上调查、领导信箱,优化在线访谈工作机制,引导网民参与互动。
2.提升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区政务服务局开展全区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测,累计清理整合和关停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共20个,督促各部门提升政务新媒体管理水平。
3.持续办好政府公报。《平谷区人民政府公报》2021年发行4期,共刊登区政府发文、规范性文件35份。
(四)监督保障方面
1.加强制度保障,完善公开体系。制发《2021年平谷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主体责任。继续深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信息公开工作合法性审查、政府信息动态调整等制度。
2.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公开能力。召开全区政务公开暨政府网站工作会议,统一认识、明确信息发布要求。通过集中培训和调研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工作指导。邀请专业师资力量,组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推动工作人员把握新要求,适应新形势。
3.加强考核评议,推动公开提速。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全区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稳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0
64
17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6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014
行政强制
6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697.201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8
19
0
0
0
0
18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7
4
0
0
0
0
7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6
0
0
0
0
0
1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1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1
14
0
0
0
0
8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其他处理总计
0
0
0
0
0
0
0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
0
0
0
0
0
4
(七)总计
164
19
0
0
0
0
18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7
0
0
0
0
0
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纠正
结果
审结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结果
结果
其他
尚未
总计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维持
纠正
结果
审结
5
1
0
0
6
9
0
0
3
12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意识仍需提高。我区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但仍有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不懂公开、不会公开、不敢公开”等现象依然存在。
2.公开信息的系统化和精细化水平仍需提升。对公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在关注、回应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仍有不足,信息碎片化、零散化的情况仍然存在,政策解读的形式多样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3.公开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部分单位政务公开人员力量与当下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存在差距,人员更换频繁,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足的问题仍然存在,需要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能力水平。
(二)工作改进情况
2022年,平谷区将不断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1.拉高标杆,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模式。在平台建设方面,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的要求,进一步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格式和内容进行规范。在政策发布方面,督促各部门抓紧梳理本单位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推进权威、集中、统一发布,便于公众查询获取。梳理公布惠企政策清单,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等主动精准推送政策,实现由“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在政策解读方面,确保政策解读与政策文件同步,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更加注重综合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解读。在舆情回应方面,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应用,健全工作协同机制。
2.注重效能,健全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我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作用,调动发挥其他部门的积极性和专业能力。指导各部门梳理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形成统一可操作的制度规范,指导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将政务公开内容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高度重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建立健全疑难案件会商研判机制、滥用申请权规制机制、合法性审查机制等,着力疏通依申请公开办理的堵点、痛点,最大限度防范法律风险、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机关败诉。
3.整体智治,优化政府信息资源管理和共享流程。树立数字化、一体化、现代化理念,统筹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助力数字化改革,最大限度梳理挖掘可公开的政府信息资源,进一步提高公众获知、查阅、下载相关政府信息的便利度。切实担负起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职责,整合现有政务新媒体资源,严格新设政务新媒体的备案审查,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合。
4.夯实基础,打造高规格基层政务公开样本。继续大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工作,督促各部门按照国办和北京市政府要求持续完善提升,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展现新面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