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北京市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一、重点工作情况
(一)强化顶层设计,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良好开局
整合建立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调整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开。成立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进一步整合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网站内容建设、公报编辑等工作职能,增强工作合力。强化各级行政机关公开队伍建设,要求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建立健全相应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整合政务公开力量和资源;各区政府健全专门工作机构,市、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乡镇)配齐配强专职工作人员。
强化政务公开制度建设。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向社会预公开的基础上,出台本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细化了5年时间100项具体任务。制发《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推进公开等6方面45项工作任务,持续深化权力责任清单、财政资金使用、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环境保护、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创新驱动发展、高端产业发展等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制定政务公开三级清单。着力解决政务公开内容范围广、信息数量大、标准不统一、考核难量化等问题,制定并公布覆盖市、区、街道(乡镇)三个行政层级的《北京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三级清单》。清单首次从市级部门延伸到基层一线,其中市级47个领域559条目录信息2828项内容标准,区级44个领域339条目录信息1832项内容标准,街道(乡镇)13个领域61条目录信息249项内容标准,建立起政务公开系统性、行业性、操作性标准。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细化各级行政机关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具体到每项信息的内容标准,落实责任主体,实现公开工作可量化、能考核、好监督。
北京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三级清单
北京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三级清单
创新政务公开二维码应用。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增强政务信息传播力影响力、优化政务管理服务,从围绕大局、服务企业、惠及市民等不同角度,开展二维码创新应用。"扫一扫"实现政务信息跨屏传播,通过手机客户端阅读、下载、存储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图文解读等,实现不同载体的跨屏转化和延伸阅读;"扫一扫"实现政务服务,将各类便民服务事项转化成二维码,实现即时填写表格、预约办事、申报材料等功能;"扫一扫"实现线上线下融合,进一步扩大了政策解读、惠民措施的传播范围,提升了公众办事的便利性,以公开促进服务优化。
创新办好"市民对话一把手"政民互动节目。市"两会"期间,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全媒体融合的形式,连续制作播出了12期"市民对话一把手o北京新表达"特别节目,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平台播出,收集网民意见建议10万余条。年中,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主题,策划制作"京津冀协同发展"特别节目,首次邀请京津冀三地交通、环保、商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走进直播间,与市民实时互动交流,回应市民关切,平均收视率超过3%,收视人群超过1亿人次。制定印发《"市民对话一把手"节目工作制度》,对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全程互动、全媒覆盖和全面呈现进行制度化安排。
市民对话一把手
市民对话一把手
市民对话一把手
(二)着力全媒融合,解读回应工作实现新突破
重大政策实现"目录管理、组合解读"。建立市政府重要文件、重大政策出台"三同步"机制,同步起草、同步标注公开属性、同步制定解读方案。围绕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阶段性重点工作、重要活动安排及公众关注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全年确定9方面140项重点工作解读目录,对重要文件同步宣传解读,为政策措施实施营造良好氛围。组织专栏集中解读2015年度市政府绩效考评会议、国务院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导、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及本市重大决策任务集中督查,以公开促落实。围绕《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加快冰雪运动发展意见(2016-2022年)》等重要文件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10余场,刊发稿件60余篇,通过新媒体发布报道200余篇。2016年市"两会"期间,深度整合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政务微博微信全媒体资源,深入解读政府工作报告。在《北京日报》开设"2015北京印记"专栏,连续刊发14个政府工作报告解读专版、累计7万余字。在"首都之窗"政务门户网站、"北京发布"微博微信等网络平台上发布政府工作报告"微解读"等专栏专题,网络转发和点击逾百万人次。围绕经济发展质量稳步提高、"去""治""进"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六大主题,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及新媒体多渠道、多平台深度解读全市经济形势。
政府重要会议实现"深度解读、立体发声"。建立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度解读机制,实现了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次日解读材料见报、上网。在《北京日报》开设"市政府常务会解读专栏",对3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的67项重要议题进行了深度解读,共刊发稿件67篇,12万余字。在"首都之窗"政务门户网站设置会议专题,及时刊发会议专题图解,通过新媒体向社会发布。建立政策解读专家队伍,发挥政策制定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的优势,增强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全媒融合,立体发声
重大舆情回应实现"及时回应、协同联动"。针对城市规划、环保交通、医疗教育、食品安全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领域重大舆情,及时做好回应工作,第一时间通过新闻发布会、政务微博微信发布权威信息,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强化新闻媒体协同联动,统筹协调传统媒体、网络平台和新媒体,实现微博微信"双微"服务互通,政府部门政务微博群和新闻发言人微博群"双矩阵"共同回应。
北京地区网站联合辟谣平台
解读回应平台实现"权威发布、全媒融合"。建立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持续推动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事项较多的职能部门建立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市政府新闻办共计召开新闻发布会近70场,超过上千家次境内外媒体参加新闻发布会。在"首都之窗"政务门户网站开设"政策解读"专栏,设置了"视说新政"、"数说北京"等板块。深化拓展政务新媒体发布平台,"北京发布"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超过8500条,粉丝量达1261万;微信公众号推送360余次,发布信息2400余条;头条号累计阅读量3917万。"北京微博发布厅"政务新媒体矩阵发布信息超过20万条,实现了分众化、差异化传播,提升了信息传播效率。
北京日报
(三)加强机制保障建设,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针对依申请公开问题和败诉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制定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手册,指导市级部门、基层政府及部门提升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水平。在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中开展依申请公开第三方专项测评,逐一反馈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督促查找薄弱环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举报投诉处理流程,健全举报投诉渠道,强化问题跟踪和督促整改。
强化绩效管理和考核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市市级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提高至5%。市级单位考评"优秀"的有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民政局、市城市管理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旅游委、市农业局、市公园管理中心;考评"良好"的有市规划国土委、市教委、市科委、市水务局、市统计局、市质监局、市金融局、中关村管委会、市交通委、市农委、市安全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体育局、市信访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商务委、市政府外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监狱局、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市投资促进局。区政府考评"优秀"的有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房山区、昌平区、大兴区、平谷区、怀柔区。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机制。坚持以评估查问题、以评估促改进,对市级部门和区政府落实"五公开"、重点领域公开、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保障监督机制等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分别向各单位印发问题清单,督促各单位整改落实。
强化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常态化监管。充分发挥第三方检查评估机制作用,按季度对全市1000余家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情况开展"拉网式"全面检查,深入挖掘问题,定期通报检查结果,提出整改建议,形成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提质增效的良性循环。在国务院办公厅开展的全国政府网站季度抽查中,本市合格率均达100%。
强化政府公报权威发布。发挥好政府公报标准文本作用,全年共编辑出版公报57期,刊登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报告510件。完善目录分类,提高出刊频率,实现每周出版,向社区、居(村)委会和各级图书馆(室)等基层单位发送纸质公报90余万本。优化查阅检索功能,第一时间上网发布电子公报,提高电子公报的利用率和时效性。
开展基层调研。直面基层、突出服务,组织市政府工作部门及相关专家学者,实地走访调研8个区政府、63个区政府工作部门、12个街道(乡镇)、4个事业单位的公开工作情况,加强面向基层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服务,详细了解基层公开疑难问题,深入分析制约工作实效的困难症结,为研究制定更加务实有效的工作措施,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抓好教育培训。制定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方案,明确了分级分层组织、对象全面覆盖、形式丰富多样的培训原则,明确了市级层面政务公开培训具体安排。其中,市政府先后举办两期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培训,参加培训800余人次,实现对各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公开工作主管局级领导、工作机构处级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全覆盖。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更新发布2016年版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等权力清单,逐项梳理并细化公开职权事项、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进一步清理精简许可事项,精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了约10%,将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19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行调整,将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推进"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推进"放管服"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围绕精简事项、投资改革、规范管理、激发活力、市场秩序、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召开"放管服"改革专题发布会,公布54项改革任务分工细表,推动规划和国土、城市管理职能融合,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
聚焦简政放权深入推进“放管服”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处罚信息、消费警示信息和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信息,定期公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抽样检验信息,及时发布产品召回、下架信息,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信息等消费警示信息。实现全市餐饮服务单位量化分级网上查询。
食品抽检信息
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执法检查和事故调查情况。定期向企业信用信息网报送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
推进产品质量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产品质量监督年度工作计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和行政许可受理、审批有关标准及规定。定期公开行政处罚查处结果信息。
产品质量抽查监督结果
推进旅游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发布旅游行业"黑白名单",建立虚假旅游网站快速核查、商业推广前置审核及旅游委官网置顶"三项机制",建立定期旅游投诉信息公示制度,公布北京"一日游"旅行社推荐名单,公示非法旅游网站对外不法招徕电话等。
“一日游”旅行社推荐名单
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制定《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信用信息归集规范》及《信息资源目录》,归集588类企业信用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网共公示各类企业基础信息3021.4万条,许可信息24.8万条,警示信息56.98万条,累计向社会提供信息查询16.32亿次。推进政府信用数据与企业、社会组织共享合作。实现企业信用网数据向电商平台开放,开展企业主体信息、质量监管、消费维权等数据交换,以"行政+市场+技术"方式,助推政府监管数据和电商平台数据资源共享、发展互助、改革共推、监管互动。
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
做好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公布工作进展情况和成效,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主动公开案件名称、被处罚者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主要违法事实和处罚种类、依据、结果等。
北京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北京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实现政务大厅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公开,公布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法定依据、办事流程、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及依据等内容,方便群众查询。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暨市网上政务服务大厅与实体大厅同步上线运行,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相融合",面向公众和法人提供了涵盖行政许可和服务事项在内的40家单位、700余项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了一网预约、一网申报、一网查询的全流程网上服务功能。推进面向转移落户人员的服务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深入解读北京市居住证相关政策。
推进服务企业信息公开。建设北京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及时公开经贸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等信息。及时公布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双向投资等主要商务运行数据及特点信息。完善外资企业投资经营信息报告制度和公示平台,推行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工商备案事项一体化改革措施。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组织编制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市供水、供热、供气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目录,对本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提出标准和要求,方便企业和公众办事。市自来水集团、市燃气集团、市热力集团等编制了办事公开服务事项目录及指南、办事公开实施细则等配套文件。
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
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关情况的公开。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先后组织"北京新举措新变化新成果"、2016年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项目、疏解促文物腾退等信息发布活动。及时发布京津冀医疗机构开展合作办医的相关信息。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京津冀协同发展产业合作、交通一体化、知识产权、人才流动等方面的信息,深入解读《北京市"十三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京津冀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等文件。
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情况公开。全面解读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思路和成效,公开新增产业禁限目录、轨道交通授权经营等典型案例,解读本市在稳增长、调结构、疏功能等方面工作的落实情况。
推进创新发展有关情况公开。及时开展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科技创新建设规划》、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重大专项成果等重要政策解读工作。发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相关项目征集、活动组织以及"高精尖"产业中的领域项目征集、技术突破、产业应用等信息。重点开展促进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设、"北京市众创空间"备案、科技政策宣讲、成果转化项目推介等方面的信息公开。
推进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围绕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查处违法建设专项行动、地理信息普查、各类规划建设法规标准等多方面开展宣传解读工作,通过新闻发布会详细解读北京市空间战略规划和城市副中心规划的相关问题。公开2016年北京市重点建设项目目录,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环境提升项目、基础设施建设、民生改善、"高精尖"产业项目,及时公布进展情况信息32篇。实时公开建设工程项目的许可、备案信息,通过"北京市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平台"公开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合同备案、合同履约、施工许可、竣工备案等信息。及时公开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和执法检查信息。
建筑市场信息公开平台
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信息公开。分级收集管理市、区两级PPP项目信息,跟踪PPP项目推进情况,建立PPP项目信息报送和管理考核制度。通过政务微博微信发布《北京:纳入财政部PPP示范项目、最高奖补800万元》、《北京抛"3+5+5"PPP项目大礼包》等政策信息,确保企业单位及时了解掌握PPP相关政策动态。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据公开,集成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和矿产资源、政府采购、综合等4个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时公开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批准文件、行政处罚信息、招投标、市场主体和中介机构资质等信息。
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深入开展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宣传,召开改革情况新闻发布会,开展"营改增税负只减不增"主题报道,组织"跑出营改增加速度"集中采访,多角度反映改革亮点和政策效应。制发《关于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实行目录清单动态管理,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开设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企业重组税收政策等公开专栏,及时公开政策内容。
减税降费营改增
推进国有企业运营监管信息公开。按月度公开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动态,按年度公开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经营业绩考核有关情况。推动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一级企业重组信息,要求市属企业及时公开产权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转让等信息。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各类环境质量、环境规划计划、大气污染治理、老旧机动车淘汰、环境监察执法、环保行政审批、生态文明建设、总量减排、环境投诉举报等信息公开。强化空气质量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启动、解除信息,实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验收全过程公开,实现重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数据全指标主动公开。推进生活饮用水监测信息公开,定期发布市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质状况。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发布2016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开展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老旧机动车淘汰
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按月公开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相关信息,按季度公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开展情况。及时公开救灾物资调拨信息、市级防灾减灾示范社区名单。做好慈善组织登记信息公开,开设"慈善信息公示"栏目。建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全市社会组织基本信息、绩效信息、荣誉信息、失信信息等各类信用信息统一上网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询和监督。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构建涵盖"报纸、电视、广播、网站、微博、微信、社区电子屏"一体的全媒体宣传平台,对就业创业重大政策实行联动发布。在"首都之窗"政务门户网站开设"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专栏,分设新闻动态、政策与解读、科技创新服务、活动与交流四个板块,集中发布创新创业相关政策和进展。设立"人力资源市场"、"外专服务"、"人事考试"、"百姓就业"、"大学生村官"、"职业技能鉴定"等专题服务栏目,及时发布最新政策和解读材料。组织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宣讲会,24小时在线电话进行创业创新政策咨询和答疑。
大众创新万众创业
推进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信息公开。开设"棚户区改造项目"专栏,主动公开棚户区改造前期工作、土地使用权一次性招标项目交易公告及交易结果。公开棚户区改造政策及筹建数据,公开各区筹建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套(户)数及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套(户)数。开展棚户区改造专项督查,及时向社会公开督查工作情况及棚户区改造任务阶段性完成情况。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退出等信息,建立市区两级住房保障信息公开联动机制。做好农村危房改造情况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相关区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分解、补助对象范围与补助标准、建设标准、资金筹集等内容。
住房保障专栏
推进教育信息公开。系统公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义务教育划片工作程序、内容、结果,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接受社会监督。全面落实高等院校招生"阳光工程",继续推进市属高校招生办法、录取程序、财务、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等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高水平人才交叉培养计划以及教育教学改革方面信息公开工作。
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公开。推进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公开,每周公布法定传染病疫情发病情况及重点疫情发病趋势。印发医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等9类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从公开范围、公开目录、公开标准和公开形式等各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指导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和服务对象的信息公开。推进分级诊疗信息公开,专题发布和解读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年度重点任务。
(四)围绕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公开
完善政府会议开放制度。将推进会议开放作为决策公开的重要抓手,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市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市政府多次邀请市民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列席市政府常务会,增强决策透明度;市级行政机关和区政府绩效考评会议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专家学者、高校代表、企业代表、市民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各方参加,共同考评打分。将各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邀请相关方代表列席会议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试点区政府常务会议开放形式,西城区政府常务会全程进行"微直播",形成了"场内场外代表建言献策,网上网下政民互动交流"的政府会议开放模式。
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建立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机制,对提交市、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以适当方式公布公众意见收集采纳情况。对《北京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意见》、《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决策事项,在形成正式文件前,均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征集公众意见建议,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推行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做出前,积极引入民意调查方式,扩大公众参与。办好《北京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需求与反馈》专栏,作为汇民意、聚民智、化民怨、解民忧的重要窗口。邀请社会救助、养老服务、规划编制等方面专家,深度参与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等政策文件的研讨制定。在市属医院"非急诊全面预约"政策制度和执行过程中,高度重视民情民意反馈工作,召开非急诊预约挂号意见征求会,邀请老年患者、儿童父母、社保患者、外地患者等多类代表对预约挂号移动平台的使用界面和预约流程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非急诊全面预约
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政府预决算实现"四本预算"的"全口径"公开,政府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均已全部公开至预算科目按功能分类的最底层"项"级科目,并按经济分类公开了基本支出财政拨款的"款"级预算。公开事项包括各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情况、项目支出、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以及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新增公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政府采购信息等。按地区、按项目公开市对区转移支付资金信息。进一步明确各区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时限等。
推进建议和提案信息办理结果公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46号)有关要求,在"首都之窗"政务门户网站"承办全国建议提案"栏目公开了由市政府办理的建议、提案答复摘要。其中,对市政府主办的15件建议、提案,经审查公开其中11件建议、提案办理答复摘要,另4件建议、提案办理答复依法不予公开。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0912条,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9660件,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732739条。在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中,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3475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1467条;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373368条;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5841条;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3439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5091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3659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388条;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293985条;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612条;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14869条;市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26545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4899条,占总数的0.38%;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21908条,占总数的71.19%;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226278,占总数的17.48%;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66479条,占总数的5.13%;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75367条,占总数的5.82%。
(因同一政府信息可以多种渠道和方式公开,故分类之和大于主动公开总数。)
(二)回应解读情况
2016年,全市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2305次。在回应解读的渠道方式上,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1093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395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50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56次);政策解读稿件发布10719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34097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16933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全市申请总数为34200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18266件,占总数的53.25%;以传真形式申请84件,占总数的0.24%;通过网络提交申请3394件,占总数的9.89%;以信函形式申请12558件,占总数的36.62%。(因同一申请可以多种申请方式提出,故分类申请之和大于申请总数。)
(因同一申请可以多种申请方式提出,故分类申请之和大于申请总数。)
在市政府部门中,申请量列前五位的是市公安局、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区政府中,申请量列前五位的是海淀区、西城区、东城区、丰台区、朝阳区。
2.答复情况
全市34200件申请办结数为33149件,其中按时办结数31290件,延期办结数1859件,其余未到答复期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时限规定在2017年答复。
已答复的33149件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293件,占总数的3.90%;"同意公开"11909件,占总数的35.93%;"同意部分公开"296件,占总数的0.89%。
"不同意公开"6689件,占总数的20.18%。其中,涉及国家秘密80件;涉及商业秘密53件;涉及个人隐私99件;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25件;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政府信息5829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618件。(因同一申请可能涉及两种以上"不同意公开"情形,故分类之和大于总数。)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424件,占总数的7.31%。
"申请信息不存在"9020件,占总数的27.21%。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104件,占总数的3.33%。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414件,占总数的1.25%。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全市各行政机关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京发改〔2014〕2571号)规定,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共计7.1万元。同时,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依法免收相关费用共计3205.89元。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1.行政复议
全市行政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827件,包括市政府受理631件,16区政府受理850件、具有行政复议职能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受理346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做出的信息公开答复告知的1005件,撤销行政机关做出的告知书的256件,确认行政机关做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违法的50件,责令行政机关限期履行法定职责的6件,驳回申请人行政复议申请的42件,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复议终止审理的68件,其他方式结案238件,未审结162件。
2.行政诉讼
全市法院共审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2576件。受理一审案件1574件。其中,判决驳回诉讼请求395件,判决全部撤销行政行为133件,判决部分撤销行政行为8件,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5件,判决确认违法49件,裁定驳回起诉727件,裁定撤诉86件,裁定移送其他法院审理58件,未审结113件。受理二审案件1002件。其中,判决维持288件,判决撤销4件,裁定驳回597件,裁定发回重审1件,裁定撤诉5件,未审结107件。
3.举报
全市行政机关接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519件。其中,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共接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65件(含建议举报人向其他相关单位举报13件),受理的52件中,经查4件属实,48件失实。市行政投诉中心共接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投诉1件,按照工作程序转相关单位办理,经查失实。
(五)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2016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为904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1489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3398名,其中,专职人员556名,兼职人员2842名。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901.07万元。本市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2101次;举办各类培训班1216次;接受培训人员55026人次。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公开的深度广度仍需进一步深化拓展。政务公开工作涉及行政权力运行中"决策、执行、结果、管理、服务"全过程,也涉及公众参与、会议开放、数据开放等新任务,现有公开工作与社会公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二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针对性和有效性有待加强,解读内容不够接地气,虚假信息澄清和回应关切工作不够及时主动。三是基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水平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基层单位公开工作力量相对薄弱,工作能力有待加强。
(二)2017年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在全市选取基层试点单位,重点围绕基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税费收缴、征地补偿、环境治理、公共事业投入等群众关切信息,以及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宅基地审批、涉农补贴、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政务服务事项,开展"五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形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二是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三级清单动态管理。推进重点领域政务公开三级清单落实,督促指导各级行政机关对清单涉及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并及时修订完善和动态更新政务公开三级清单。
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出台本市行政机关政务舆情回应实施细则。强化政府网站等公开平台的建设管理,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加强政府网站与主要新闻媒体、新闻网站、商业网站的联动,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
四是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水平。针对第三方评估依申请公开问题和败诉案件中存在的共性问题,梳理汇总申请受理、办理、答复各环节中的突出问题,逐项提出操作性工作建议,指导各级行政机关提升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水平。
五是进一步推进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围绕政府中心工作,细化公众参与事项的范围,在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各环节充分引入公众参与机制,研究本市重大行政决策公开、行政机关扩大公众参与、加强政民互动的相关工作意见。
六是进一步开展全方位多层级多样化的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局级领导专题培训、处级骨干培训、系统业务培训、网上专题培训,将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和干部任职培训课程、"干部在线学习"课程体系,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