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2019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河西区2019年政府信息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12 14:00 来源:河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字号: 大 中 小 分享到: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河西区委、区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区长姜德志任组长,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审计局等44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确定河西区政府办公室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政务公开科组织开展日常工作。各单位行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职能科室和具体工作人员,保证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从抓制度建设入手,以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深入地开展。印发了《天津市河西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点》《关于调整河西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印发河西区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通知》等,明确政府及其部门为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主体,以责任促落实,以责任促深化,以公开促服务。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和会议办理程序,完善政策解读程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部门做好解读工作。邀请相关代表列席本区政务常务会,切实增强决策透明度。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河西区2019年度绩效考评体系范围进行单独考核,从考核制度上激励干部提高工作积极性、自主性和责任性,以群众作为监督主体,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社会评议,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序开展。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更加畅通
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涵盖政府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档案馆、图书馆、政务服务办)、新闻发布会等,基本形成了传统与现代手段相结合,多层次、广覆盖的立体公开体系。本着“谁制定,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全区各个行政机关单位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自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或变更的10个工作日内,向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提供纸质文件,全年向查阅服务中心提供纸质规范性文件51份。2019年全区44个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依照河西区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00余条(不含通过报纸、电视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全年受理区长信箱留言303条;举办公仆接待日 9次,受理回应170件,受理市政府转办1件。
(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充实
主动将政府工作报告、行政许可事项、人事任免、规范性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决算、行政处罚等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一是扩大财务公开。严格落实《预算法》规定,按照财政部、市财政局要求,持续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依托河西政务网开设预决算统一公开平台,逐项设定预算单位公开专栏。组织预算单位做好预决算公开,通过规范公开内容、范围和方式,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管理透明度。按照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和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在完成预算单位2019年部门预决算后,及时公开了河西区政府本级预决算草案、报表以及调整预算情况、对口支援资金安排情况,组织58个预算主管单位公开了本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政府和部门预决算除涉密内容外,预决算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公开范围扩大至二级预算单位。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全区各行政执法主体单位以河西政务网为基础,对本单位权责清单、执法结果进行公示,并实行动态调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动各行政执法单位按要求公开执法决定。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对“双随机”检查事项进行公示公开。
(三)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机制
2019年3月,印发了《关于调整河西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津河西编办〔2019〕19号)。权责清单调整公示主要做法:一是对照部门“三定”规定,对标已公示的职责事项,核对调整权责清单。二是与市级部门权责清单对表,提出调整职权事项。三是公示权责清单,确保职权运行有理有据。职权事项经权责清单动态调整联席小组成员审核后,区委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调整的职权事项逐个单位、逐条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在河西政务网进行公示。
河西区共计调整职权事项894项,涉及27个部门,63个内设机构,所有政府部门行政职权全部进行了调整和公示。
(四)明确单位负责人为“政策”第一解读人
2019年,河西区举办新闻发布会8次。
5月16日,河西区围绕创新办学体制机制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内容包括“集团化办学”情况、民办非营利性事业单位进展情况。营利性事业单位涵盖义务教育和幼儿园学段河西区再开办13所学校(园所)。7月12日,召开新中国成立70周年河西区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新闻发布会,着重介绍了河西区真挚为民、担当作为,倾听群众所思所盼,用心实施20项民心工程,突出解决好群众关心的“一老一小”问题,持续提升群众生活品质等情况。12月24日,召开河西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稳步推进”新闻发布会,着重介绍了今年以来河西区科学规划、统筹推进,扎实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好举措、新成果、新进展等情况。
(五)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2019年,河西区人民政府共受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394件。其中,“两会”期间代表建议263件(含市级37件),政协提案104件(含市级7件);闭会期间代表建议18件(含市级7件),政协提案9件,涉及区政府相关委、办、局、街道及驻区公安、交通等46个单位,均已按时限办复完毕。采纳解决率均达到90%以上。满意率达到100%。
(六)提高网站整体管理水平
河西区政务服务网内容管理平台,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发展带来的有利条件,从河西区政务服务网内容管理平台发展实际需求出发,紧密围绕河西区中心工作,坚持促进应用与保障信息安全相结合,每日进行政务服务网内容管理平台网络、系统、数据库应用的日常监控和巡检,通过政务服务网数据库日常监控,能够第一时间得到故障提醒,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以保证平台的平稳运行。
(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项培训
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11月14日,区政府办公室组织召开了河西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邀请区司法局干部李岩杰就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专题授课。结合新颁布《条例》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和提升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能力和水平。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开设了网上、当面、信函等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和回复渠道,优化办理流程,及时认真予以办理,依法依规按照期限答复。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值班工作要求,积极受理网络、当面、信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接到申请人申请后,及时审核登记。二是严格执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行使申请权,在答复中对一些特殊情况,特殊的申请,特别是不予答复的,可能引发申请人不理解的事情,提前做好解释和沟通,让申请人能够正确的理解行政机关依法作出的规范性答复。三是切实做好依申请规范答复工作,答复申请时,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全年,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50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河西区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17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1件,结果纠正1件,其他结果4件,1件尚未审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23件,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9件,结果纠正2件,2件尚未审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河西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与国家和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保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基层单位工作人员均为兼职,且工作变动频繁,导致工作衔接不到位,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时效性较差。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存在公开内容不全面、重点不突出。大多数单位只公开结果、不公开过程,事后公开多、事前公开少。
针对以上问题,河西区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主动公开的理念,认真做好重点公开领域和热点、敏感信息工作,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推进政府各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加强对区内各单位兼职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二是进一步推进决策公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凡出台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决策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三是进一步推进政策解读。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部门做好解读工作。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解读人”的职责,出台重要政策,相关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要及时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和重大措施,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四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五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从考核制度上激励干部提高工作积极性、自主性和责任性,同时建立完整的监督管理机制,以群众和上级部门作为监督主体,加大惩处力度,对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的要依法给予处分,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7
51
234(2015-20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0
减4
558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增5
4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51
减952
2899
行政强制
3343
减721
262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
减3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71
9.36亿元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统计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95
5
2
0
1
1
50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90
4
1
1
19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2
0
0
0
0
0
1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4
0
0
0
0
0
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9
0
0
0
0
0
9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82
0
2
0
0
0
18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4
0
0
0
0
0
4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6
0
0
0
0
0
6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9
0
0
0
0
0
9
2.重复申请
12
0
0
0
0
0
1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50
1
0
0
0
0
51
(七)总计
482
5
2
0
1
1
49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3
0
0
0
0
0
13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统计表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1
1
4
1
1 7
14
2
0
0
16
5
0
0
2
7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