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宁河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宁河区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2020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规范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法治政府建设。2020年我区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各类信息733条,办结网民留言数量792条。
(一)加强制度落实,进一步规范公开工作
2020年,我区积极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夯实工作基础。积极组织各镇街、有关单位开展培训、学习及相关宣传工作,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要求。按照《条例》精神及相关具体要求,及时编制发布相关工作指导规范,督促各单位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更新等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通过政府网站日常巡查工作,促进各部门对《条例》和政务公开有关要求的落实。为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我区将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管理、政府网站纳入全区范围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及相关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理解与认识,强化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意识。
(二)围绕全局工作,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
2020年,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国家、市相关工作要求,编制发布《宁河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从提升政策发布解读质效、推动平台渠道整合等方面对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部署,推进我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主动及时公开区政府规章和区级行政机关产生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二是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相关信息。围绕全区产业发展、经济指标、城乡建设、教育文化、人口发展等领域,梳理各项统计指标,展现宁河社会发展状况。三是着力强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我区围绕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印发工作文件,部署工作举措,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单位。
(三)强化统筹协调,进一步精心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常务副区长分管,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主管,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科专管,全面做好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工作。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印发施行《2020年宁河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建立依申请公开会商制度,明确任务分工,目标责任;制定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定期开展专项培训和检查评议,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三是加强平台建设,更新了宁河政务网信息公开专栏和指南,定期向公众查阅服务中心提供相关信息,进一步畅通了公开渠道,完善了公开平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53
35
7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491
2270
2827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10
115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421
减849
3006
行政强制
804
减44
75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9
4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61
10143.62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4
5
0
0
1
10
15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1
5
0
0
1
10
10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7
0
0
0
0
0
2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1
0
0
0
0
0
1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7
0
0
0
0
0
7
(七)总计
134
0
0
0
1
10
15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3
1
0
1
5
16
2
3
0
21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逐步规范完善的同时,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在公开形式上,个别基层单位对公开信息的表现形式缺少严格把关,存在信息内容格式不规范等问题出现。在公开时效上,各单位在规范性文件上公开时效把握较好,但对一些工作信息等内容的公开时效把握不够严格。
针对上述问题,我区进一步强化对政府网站日常监管,通过日常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后通知相关单位进行立即整改。同时,结合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对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改版,加强在线监督,提醒相关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宁河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道光明路47号,邮编:301500,电话:022-6956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