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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

上海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4-10-19   作者:中国县域   来源:上海市政府网   阅读:4   评论:0
内容摘要:上海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7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各区人民政府(下称“区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办、局(下称“市级机......

上海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上海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2017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各区人民政府(下称“区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办、局(下称“市级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中国上海”门户网站(www.shangha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电话:63582606,电子邮箱:xxgkyjx@shanghai.gov.cn)。

一、概述

2017年,上海市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实施细则要求,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围绕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深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政务公开新格局已基本形成。 
(一)加强顶层设计,制度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
成立上海市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同志担任组长。本市的政务公开领导机制进一步得到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统筹谋划力度进一步提升。领导小组将市委宣传部、市网信办作为成员单位纳入,公开、宣传、网信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联动机制进一步确立,大政务公开工作格局逐步形成。
研究制定具有上海特色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发布。作为近五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实施意见》以强调突出国家战略,体现上海特色;强调更好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全新施政环境;强调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总体思路,分7个部分围绕抓好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深化管理服务和重点工作公开、加强政府与民众互动、规范完善公开制度体系、融合优化公开平台和渠道、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等领域,提出26条意见,统一部署和推进到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使本市政务公开的发展目标更加清晰、推进思路更加开阔、任务措施更加细化、责任分工更加明确。
制定《2017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组织各重点领域公开任务牵头部门对《工作要点》各项任务进行逐项分解,共确定了88项具体工作,排定了时间节点,明确了责任分工,确保每项工作可量化、可监督、可考核。
夯实基础工作。完善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分级分层组织实施,将政务公开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多次组织了全市性工作培训,培训范围进一步扩大至中央在沪单位以及市级政府派出机构,参加人数800余人次。各市级机关及区政府对部门、街道乡镇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及工作人员分别组织开展培训,实现对全市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全覆盖。继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政府重点工作和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将分值权重提高至4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以公众视野检验公开实效。加强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针对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疑点和难点问题,市政府办公厅深入调研100余次、加强工作指导,提出了有效的解决方案,受到了基层干部的好评。 
(二)注重协调联动,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形成新格局
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中。制定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规范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要求公文起草单位在拟制公文时必须明确公文的公开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必须依法依规说明理由,确保政府公文“应公开尽公开”。全年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发布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共计6000余件。
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实效。切实执行《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完善工作机制,真正做到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通过“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共发布解读材料307件。强化对自贸试验区、科创中心、“四个中心”建设及“放管服”改革等重大改革举措的解读说明,以公开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实。继续保持主要负责人带头进行政策解读的良好做法,市领导通过出席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广播访谈等方式,结合重要政策出台,开展解读回应。鼓励采用图解、视频等形式,加强形象化、通俗化解读,让群众听得懂、好理解。配合居住证管理政策修订、养老金政策调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等重大民生领域信息公开,通过各大媒体平台发布图解、案例,及时回答公众提问,取得良好效果。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进一步发挥好政务公开在回应社会关切上的巨大作用,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闭环”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明确提出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后,原则上,5小时内做到首次信息发布、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积极做好携程亲子园虐童事件、法润面包等网红食品安全事件回应和舆论引导工作。
(三)勇于开拓创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取得新突破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化试点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完成了阶段性目标。2016年,本市以普陀区为试点单位,在全国省级政府中率先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标准化试点(项目期两年),并邀请上海政法学院及市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的专家进行专业指导。普陀区27家部门和10个街镇围绕权责清单、服务事项及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梳理了近60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清单,逐项开展标准编制工作。2017年9月,普陀区发布全国首个基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系列标准,共包含169个标准,实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承担国家试点任务,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普陀区、浦东新区、徐汇区、虹口区、金山区围绕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开展试点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本市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分解任务,细化节点,落实责任。5个区坚持需求导向,结合区域特点,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从多个维度开展试点,逐项明确公开依据、主体、内容、时间、渠道等要素,积极探索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的公开方式。
依申请公开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探索建立新形势下多元化解依申请公开领域难点瓶颈问题的应对机制,在全国首创特殊类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分类处理方法,厘清依申请公开工作范畴,规制滥用申请权行为,进一步规范申请秩序。修订《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增加了主动公开渠道,规范了申请接收渠道和申请材料要求,细化了办理说明,确保依申请受理渠道顺利畅通。在依申请办理中注重与申请人的直接沟通,通过聆听需求、解疑释惑,获取社会公众对依申请公开答复的认可和支持。强化对市级机关和各区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指导,制定工作手册,组织专项培训,分析典型案例和疑难问题,推进全市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水平不断提高。
(四)注重公开实效,平台和渠道建设取得新亮点
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各项要求,加强政府网站 “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核心内容建设。优化“中国上海”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做好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强化搜索查询功能。围绕市政府重点工作及重大政策措施,设立了“政府工作报告2017”“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上海在行动”“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等多个专题专栏,实时发布有关政策、进展情况。全年“中国上海”公开市政府及市政府机关文件2600余件,发布上海要闻7万余件,便民提示信息4000余条,开展在线访谈9期。
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召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59场,各市级机关、各区共举办各类新闻发布活动千余场次。市政府领导带头参加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和广播直播访谈等活动,共计15人次。2017年1月20日上海“两会”闭幕后,以及9月17日第29次上海市市长国际企业家咨询会议后,应勇市长分别出席市政府记者招待会和新闻发布会,回答中外媒体提问,回应了经济发展、科创中心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生态文明建设等热点问题。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各市级机关、各区主要负责人积极参加新闻发布会,当好“第一新闻发言人”。
创新新媒体传播形式,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信息服务能级。“上海发布”政务微信公众号粉丝突破359万,在2017年全国政务微信排行榜年榜中位列第一,政务微博影响力继续保持全国省区市第一名,在网易号、百家号、企鹅号、头条号、一点号等新媒体平台获得全国政务号或地方政务号第一。市党代会期间,“上海发布”推出国内政务新媒体首个AR产品—AR版党代会报告,使社会公众全面感受上海过去五年发展成果及未来五年发展蓝图。“上海发布”微信“市政大厅”民生服务功能日均访问量达到105次,有效吸引和凝聚粉丝。以“上海发布”为龙头的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有效联动,及时发布各类政务和民生信息,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强化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引导网络舆论、开展政民良性互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发挥好政府公报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全年共编辑出版公报24期,刊登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191件。适应信息传播特点,降低纸质公报印刷成本,优化发放宣传渠道,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互联网平台发布内容详尽的公报电子文本,便于公众下载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本市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5万条,同比上升65.1%。其中,市级机关42.1万条,区政府31.4万条。2004年至2017年,本市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8.6万条。
(一)做好自贸试验区建设信息公开。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总结推广创新案例等多种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主要成果。深入解读《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等政策文件。加强贸易便利化环境建设信息公开,在相关制度的制定和调整过程中,注重听取各类市场主体和公众意见。发布《浦东新区“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深化实施方案》,编制发布自贸试验区一般企业开办办事流程以及行业、领域、市场监管等事中事后监管目录。依托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集中发布海关、检验检疫、海事、边检等口岸查验监管信息。发布上海口岸“十三五”规划并积极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公开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型微型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和奖励考核等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举办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案例发布会,100余家金融机构和20余家主流媒体参加,有效宣传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政策。
(二)做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信息公开。通过组织本市主要媒体和中央在沪媒体集中采访、召开媒体座谈等形式,宣传发布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进展情况。发布《关于本市推进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功能型平台建设进展情况。公开《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上海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2017-2020)》,并通过专家解读、媒体报道、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全面解读。发布《2017上海市智慧城市发展水平评估报告》《关于进一步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参与上海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继续做好科技小巨人工程、浦江人才计划等科研项目立项信息和资金安排情况的公开工作,并向本市科技型企业主动推送重点创新政策、项目指南、立项结果等信息。加大“双创”、人才、知识产权保护、软环境建设等激励支持政策公开力度,发布《关于全面建设徐汇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的实施意见》《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促进本市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 联合主流媒体全过程、立体式做好“2017年全国双创活动周”宣传解读工作,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三)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进一步做好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建设相关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的发布解读工作,及时公开有关项目进展、创新案例、改革成果。发布《关于创新驱动发展巩固提升实体经济能级的若干意见》《上海金融服务业对外开放负面清单指引》《关于促进本市新兴行业加快发展完善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公开《上海市工业强基工程实施方案(2017-2020)》《关于本市加快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本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创新工程实施方案》等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和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的政策文件,并同步做好解读宣传工作。公示本市产业转型升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发布《2018年上海市重点技术改造支持目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发布农民合作社扶持项目立项指南、2017年度科技兴农项目立项清单等。及时发布新兴职业农民培育、村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情况。完成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发布《上海市第三次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四)做好“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民生保障最迫切、最基本的需求,编制发布《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涉及9个领域96个服务项目,包括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卫生、养老、住房保障、文化、体育和残疾人服务。发布《本市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作方案》,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接入网上政务大厅,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联动,加快实体办事窗口与网上大厅融合,优化网上办事服务体验。
严格行政权力目录管理,完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发布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调整以及行政权力清理等信息,推动依法公开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发布《上海市当场办结、提前服务、当年落地“三个一批”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关于本市推进“一照通办、一码通用”加快“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行政审批管理改革方案》《上海市产业项目行政审批流程优化方案》《上海市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办法》《上海市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管理办法》等“放管服”改革举措,为本市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和市场环境提供重要保障。
集中发布政府定价事项清单、上海市定价目录、上海市定价听证目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执法和其他行政执法领域全覆盖,制定公布各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发布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创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联合上海广播电视台,每周推出一期“舌尖上的安全”餐厅后厨执法检查直播节目,将随机抽查的过程向社会公开。全面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要求,归集并向社会公示政府部门涉企信息。
(五)做好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公开。在重点推进市、区两级预算单位公开的基础上,着力推动预决算公开向乡镇一级预算单位延伸,做到公开要求三级同步、协调一致。本市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府层面、部门单位层面均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财政预算绩效管理的整体情况,各部门公开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和报告。逐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本市自去年在全国率先试点的基础上,2017年进一步增加纳入全市政府购买服务公共管理平台的公共服务项目总量,并将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市级预算部门和全部16个区。公开本级政府举借债务情况。公开本市月度(季度)财政收支情况及其增减变化。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征收方式和标准等。依托政府门户网站,优化完善财政信息集中公开平台,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2017年12月,财政部发布2016年度地方预决算公开度排行榜,上海位居省级政府第1名。
全面公开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税收优惠、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抵扣税收优惠、文化创意产业税收优惠等税收政策信息。发布《关于本市办税事项全市通办的公告》,实现31项办税事项的全市通办。及时更新办税指南、操作手册和办税地图,主动推送提醒提示和便民问答等涉税信息,准确引导纳税人办税。
(六)做好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实现产权交易机构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共享,做好国有产权交易、增资扩股项目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信息披露和结果公示。按季度公布市国资委监管企业生产经营总体情况、国有资产有关统计信息,按年度公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做好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法定代表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信息公开。发布2017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和民生保障等四大领域的国资集中度。及时公开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重组整合情况。公开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总体薪酬状况(上市公司按有关信息披露规定执行)。推动市国资委监管企业(非上市公司)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在公司网站发布公司治理及管理架构、公司财务状况相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七)推进经济管理运行情况公开透明。加大本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发布力度,及时发布解读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构、新经济发展以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情况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方正确认识经济形势,稳定市场预期。广泛听取市场主体意见,制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四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应,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发布《关于建设上海市企业服务平台的实施方案》,建立企业服务“一张网”,加强和改善企业服务,营造稳定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强金融知识普及,定期在全市重点区域,开展“打击非法集资活动进社区、进家庭”等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舆论氛围。
(八)推进企业降本减负工作公开透明。发布2017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及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并根据国家取消、停征和调整有关基金的征收清理和中央涉企行政性事业收费的要求,及时更新各项目录清单。出台关于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进一步降低职工社会保险费率等方面举措,并同步开展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媒体、公众关切。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及时全面公开各类税收优惠政策,开展“深化税收改革,助力企业发展”税收宣传月活动,召开企业座谈会,深入听取意见,确保税收优惠“应享尽享”。通过季度、年度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定期公布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情况。
(九)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公开透明。发布《关于推进本市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上海美丽健康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支持消费品产业发展的政策举措。每季度发布本市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在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时间节点,发布假日消费市场运行情况报告,及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并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投诉举报数据进行分析。公示本市互联网服务领域、家用电器、通讯产品三个投诉相对集中领域涉及40多家企业的消费者投诉数量与投诉处理实际解决率排名信息,方便消费者了解企业被投诉的总体情况。及时发布消费提示,涉及儿童玩具、手机、电动自行车、贵金属、服装箱包等商品。
发布《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关于本市贯彻〈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的实施意见》《上海品质评价通用要求》地方标准、《上海市质量状况白皮书》(2017),推动上海品牌建设迈上新台阶。做好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法规梳理、公示,发布283项强制性地方标准的整合精简情况。积极推动产品监督抽查抽检和风险监测、消费提示信息公开,累计公开2017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179类4491批次,发布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9次。及时发布联合执法、专项整治中产生的典型案件信息、执法打假信息200余篇(条),回应社会和市民对执法打假、办案查处方面的密切关注。全年发布缺陷产品召回信息41条,涉及电磁炉、滑板车、电热暖手器、儿童晴雨伞等产品,数量近7万件,引导市民群众正确认识缺陷召回制度,以社会质量共治有效推动产品的质量提升。
(十)推进金融和房地产市场监管公开透明。围绕防范市场风险,推进金融扶持、金融服务模式创新、金融综合监管试点相关信息公开。结合金融交易平台建设和产品推出,强化交易规则解读说明和风险提示。开展上海市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政策解读宣传,指引金融机构开展试点业务。
发布《上海市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并通过新闻发布会、主流新闻媒体加强宣传解读。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网站开设“房地产市场”栏目,集中、准确、及时发布房地产市场信息、对房地产开发和中介市场执法监管情况,做好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解读工作。定期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网站分专栏及时动态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地块出让文件、成交公示结果等信息,2017年共发布166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交易结果信息。
(十一)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利用。依托数据平台实现政务数据对内共享、对外开放,上海市政府数据服务网已累计向社会开放数据资源逾1500项,涵盖12个重点领域,11个应用场景,提供包括数据产品、接口服务、数据应用、移动应用等多种数据开放格式。营造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市场环境,引进第三方市场化运营力量对开放平台的应用场景、数据关联、数据治理、用户认证、安全管控、互动社区等功能进行了完善和优化。在成功举办前两届SODA大赛的基础上,聚焦“城市管理”主题,举办第三届“上海数据开放创新应用大赛(SODA)”,30多家政府部门和企业开展数据合作,产出200多个数据创新应用。在2017年中国地方政府数据开放指数排名中,上海位列总排名第1名。
(十二)做好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教育综合改革、高考改革的深入推进,通过新闻发布会、专家评论、媒体访谈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民办学校分类许可登记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及时、规范公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各类学校办学规模与设施、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面谈范围、招生结果等信息。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做好中考招生信息的公开工作,做好特殊类型招生录取结果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细化高校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重点做好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计划及考生资格、录取结果等信息的“十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高校自主选拔录取、保送生、艺术特长生和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的公示力度,同步提供相关政策解读、招考咨询、申诉等服务,形成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的完整闭环。
发布《“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 围绕规划纲要、家庭医生制度、分级诊疗、药品购销领域“1+7”文件等重要政策,通过新闻通气会、媒体集体采访等方式开展解读宣传。健全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组织机构,做好医疗机构院务公开。强化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全面实行向门急诊病人提供药品价格、数量的明细帐单制度,及住院医疗服务每日住院费用“一日清”制度。推进医德医风建设,建立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十三)做好就业、养老服务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针对重点人群,做好《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关于促进本市公益性劳动组织转制的指导意见》《关于本市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专项扶持政策的发布解读工作。发布修订后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简化申领材料,缩短办理时间,并同步通过政府网站、新媒体平台、新闻媒体开展解读问答,宣传指引市民及时了解政策变化。推出“上海人社APP”(手机客户端),提供招聘岗位搜索,养老金估算,社保账户、居住证积分、医保药品、职业资格考试(技能鉴定)成绩等移动查询服务。认真做好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职业资格认定等信息公开工作。
加大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加强上海市综合为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做好养老机构日常管理信息发布和管理,开展养老服务政策文件的宣传和推广。及时公布《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及服务管理办法》《上海市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提供养老服务办事指南及各项实用信息,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知晓办事程序。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救助政策的发布工作,公布《关于调整本市低收入困难家庭申请专项救助收入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本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切实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及时发布社会救助基本数据,每季度公开《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汇总表》(内容包括本季度享受低保的人数、户数、资金情况等),方便公众查看和监督。
(十四)做好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发布《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实现“四品一械”监管信息公开要求全覆盖。发布《上海市食品药品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每周三公布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共发布50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8期药品监督抽验质量公告、4期医疗器械监督抽检质量通告、3期化妆品监督抽检质量公告,并主动公开不合格产品信息及后续处置情况。发布18期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156次医疗器械主动召回信息。对全市6万余家餐饮单位的日常监管检查情况以“笑脸”、“平脸”、“哭脸”方式向社会公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设置“曝光台”栏目,及时发布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不合格产品信息,并将严重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信息、采取的限制措施和重点监控措施向社会公布。对法润面包涉嫌使用过期面粉事件、一笼小确幸食物中毒事件、麦当劳冰激凌机器食品不卫生事件等多起社会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多形式多渠道予以回应,向公众发布事件核查处置情况,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发布《上海市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警等应急管理信息。及时发布市领导带队检查、国务院安委办在沪检查督查以及开展危化工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情况信息。对安全生产执法过程中,抽查企业、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依据、抽查结果分析、抽查结果处理等予以公开。按时公开事故调查报告、本市生产安全(工矿商贸)死亡事故情况信息。
(十五)做好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大空气质量监测预测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实时监测与预测的空气质量指数、空气质量等级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2017年6月5日起本市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再次升级,面向公众推出未来72小时空气质量预报服务,同时发布每个时段的空气质量等级和首要污染物预报。公开空气质量改善的年度目标任务,每月发布空气质量月报,及时公开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情况,并以图解形式解读。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水质情况全链条公开工作。建设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全市161家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及时公开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发布《关于本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并通过图解、新闻发布会、媒体访谈等形式进行解读。分4批落实并公布河长名单,在河湖显著位置竖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姓名、职务、职责、管护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河湖水环境治理、河长制工作推进情况信息。发布《上海市河长制办公室监督电话汇总表》,引导公众共同参与河湖监督工作。
(十六)做好城市更新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信息公开。发布《关于坚持留改拆并举深化城市有机更新进一步改善市民群众居住条件的若干意见》《上海市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十三五”规划》《关于深化城市有机更新促进历史风貌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并开展深入解读,积极引导居民参与综合改造。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本市2017年特定区域环境整治22个市级重点区块任务推进情况。对征收地块实行结果全公开、过程全透明,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布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安置房源等信息。进一步加大房屋征收与补偿结果公开,全面推广房屋征收电子协议合同文本,建立结果公开查询系统,设立电子触摸屏,将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结果在查询系统中公开。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村庄改造有关规划和实施方案,以及项目推进情况、资金使用分配情况等信息公开。公开14个关于涉农补贴资金市级政策文件。完善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完成2017年度涉农补贴资金公开,实现蔬菜生产补贴、“夏淡”绿叶菜种植补贴、村庄改造奖补资金等38项涉农补贴上监管平台,并在“农民一点通”上同步公开。
(十七)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公开2017年度重大建设项目清单,推进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按季度公开本市重大工程建设推进情况,包括科技产业类、社会民生类、城市基础设施类等项目完成投资情况。全面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政策文件、项目进展、专家库等信息,做好项目选择、方案审查、伙伴确定、价格管理、绩效评价等环节的公开工作,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将工程建设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纳入上海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统一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公告、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7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2404件,申请数量较去年回落10.6%,为5年来首次下降。在市级机关中,申请量列前5位的是市公安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政府办公厅、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区政府中,申请量列前5位的是浦东、静安、宝山、虹口、黄浦。总体上,申请主要集中在房地规划、征收补偿、户籍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9039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另有部分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其中,除去“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信息不存在”、“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等情况,在可以答复是否公开的情形中,实际公开比例为88.1%。
在答复中,“已主动公开”3240件,占总数8.3%,“同意依申请公开”11069件,占总数28.4%;“同意部分公开”1017件,占总数2.6%,三者合计占总数39.3%;“不予公开”2073件,占总数5.3%。
其余21640件中,“信息不存在”6995件,占总数17.9%;“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5629件,占总数14.4%;“告知作出更改补充”5409件,占总数13.9%;“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3607件,占总数9.2%。
(三)依申请收费情况
各级行政机关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共计374.8元。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7〕27号)规定,本市各级行政机关自2017年4月1日起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




四、复议、诉讼情况

本市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1597件。其中,市政府受理420件,当年办结491件(含上年结转)。在当年办结的复议申请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19件,申请人自行撤回申请终止审理4件,驳回222件,纠错19件,纠错率为3.9%,比去年下降4.7个百分点。
本市各级法院共一审审结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1648件,同比下降7.7%。其中,纠错34件,纠错率为2.1%,比去年下降0.5个百分点。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少数部门的公开意识、推进公开的自觉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基层单位的公开工作能力有待加强;二是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尚不平衡,主动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增强;三是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优化,用群众语言解读政策、增加与公众互动交流的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二)2018年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研究制定本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做好组织实施。二是强化对市政府重点工作、重大改革措施的深度解读力度。三是高标准完成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地方标准规范。四是优化升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实现全市依申请统一受理和办理。建立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五是加大政务服务事项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的公开力度。推进事项从受理到办结的全链条公开,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便利市民企业办事创业。


六、附表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73514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2948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条 294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 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209
      2. 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581815
      3. 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96402
      4. 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77722
      5. 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8355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490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 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1083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478
      2. 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37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
访谈次数 次 156
      3. 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2407
      4. 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8625
      5. 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5906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件 42404
      1. 当面申请数 件 8112
      2. 传真申请数 件 20
      3. 网络申请数 件 20542
      4. 信函申请数 件 13730
   (二)申请办结数 件 39177
      1. 按时办结数 件 31543
      2. 延期办结数 件 7634
   (三)申请答复数 件 39039
      1.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3240
      2. 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11069
      3. 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1017
      4. 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2073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57
           涉及商业秘密 件 106
           涉及个人隐私 件 63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
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18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10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819
      5.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5629
      6. 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6995
      7.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5409
      8.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3607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1597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1309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65
   (三)其他情形数 件 223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1648
   (一)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1037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34
   (三)其他情形数 件 577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296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元 374.8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52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103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1603
      1. 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
站工作人员数)  人 214
      2. 兼职人员数 人 1389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
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
的经费)  万元 1355.2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90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496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2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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