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浦东新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区政府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13-02-28
上海市浦东新区
2013年2月28日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区政府所属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2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浦东”门户网站( www.pudong .gov.cn)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28282236、28282239。
一、概述
2012年,浦东新区各级行政机关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按照市政府“基本建成全国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和法治环境最好的行政区之一”的要求,严格落实《2012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扎实、有序、稳步推进,努力使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规范、高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
根据国务院和上海市的工作要求,结合浦东特点,明确全年工作要点,细化任务,落实职责,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新区绩效考核体系。区政府通过制定工作规程,进一步理清职责,强化责任,规范内部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区档案局就利用区档案馆馆藏的未开放档案制定操作办法,进一步理顺了档案与政府信息的关系,使未开放档案的利用与政府信息公开相衔接。
(二)深化公开内容
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对照其中的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基本目录,全面梳理并严格规范政务信息公开、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深入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食品安全、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
(三)优化服务质量
按照“依托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全面梳理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新增了扶贫教育、公益事业、房屋拆迁、医疗、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优抚、应急管理等几十项细化目录,并按照新的目录编排,将原有已经公开的政府信息,纳入新的目录体系,在“上海浦东”门户网站进行部署,增设新的导航功能,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检索系统,加强数据库的动态管理,并进行定期清理,主动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政府部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在服务窗口设置、服务人员配置、服务水平提高等多方面不断加大力度,提升整体服务水准。
(四)夯实基础工作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形势任务的分析研究,加大对全区政府部门和街镇的业务指导力度,组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300余人次,区规土局、区农委、区文广局、曹路镇、高东镇等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各自组织结合业务工作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公文目录报备工作规范有序,全年共报备公文类信息目录7999条。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向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送交和接收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查阅点为社会公众服务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到2012年底,本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441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98%。2012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20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1、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公布了13件规范性文件,包括《浦东新区促进航运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浦东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力度的实施意见》、《浦东新区政府建设资金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浦东新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的通知》、《浦东新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标准若干规定》、《浦东新区促进农民工同住子女学前教育工作的财政扶持意见》、《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浦东新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扶持意见》、《浦东新区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办法》、《上海市浦东新区设立商业保理企业试行办法》等。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开了《浦东新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统计月度数据,统计年鉴等,公开了浦东新区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及社会发展情况报告,如:《2012年浦东新区农村居民关注三大民生问题》、《浦东新区非公有制企业人才资源状况分析报告》、《2012年浦东新区低保家庭生活状况》、《2012年新区民生热点问题调查报告》等。
3、政府财政、审计。财政方面,公开了《关于浦东新区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一般预算收支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决算、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决算报告、月度(季度)财政收支情况等信息,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已公开至款级科目;按照要求,全区28家单位公开了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按照中央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三级联动公开的要求,全区各单位对涉及20项中央专项资金、13项市级专项资金的有关政策、资金来源、分配标准和分配结果等信息都进行了全面的公开。审计方面,在审计过程中,将审计对象、范围、内容、以及审计纪律、监督渠道等予以公示,主动接受公众以及被审计单位的监督。加大审计结果公开力度,全年公开了《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商业网点管理办公室2011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关于浦东新区工业污染源控制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关于浦东新区医疗卫生信息共享联动工程一期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关于浦东新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公告》、《关于2010至2011年度浦东新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使用情况的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关于惠南镇2010年村庄改造污水治理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公告》等40个审计项目的结果信息。
4、土地规划和城市建设。重点公开了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一书两证”、开工验线、竣工验收、用地审批等行政许可结果、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建管招投标信息、动拆迁、商品房预售许可、新建商品房交付使用、民防类等信息。对重大建设项目、实事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以及老百姓密切关注的财政预算、房屋征收、保障房建设、公共交通、市政建设、建筑业管理等热点、难点、焦点信息进行了公开。
5、教育、卫生、环境、社会等。主动发布公众关注度高的教育、卫生、环境、民政等民生类信息,主动公开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通报、日常治安状况的通报与提示等信息。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根据形势发展和便民宗旨,不断优化“上海浦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栏目设置和目录归类,可分别通过部门、类别、项目等不同方式进行信息查询。根据不同的社会需求,调整重点栏目的设置,方便社会公众对热点、焦点信息的查询。同时,细化目录设置,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和完善公开内容。本年度通过政府网站查阅政府信息的有554万余人次。
2、新闻媒体。形成了以策划为核心,主题化、节点化、菜单化“三化”并举的新闻宣传机制,积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围绕“两个中心”建设、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文化发展与文明创建、人才发展与人才建设、成就辉煌迎接十八大等重大主题,共组织各类新闻策划会、发布会、通气会及专题采访270次,在中央及本市主流媒体刊发各类报道2700多篇次。
3、政务微博。以全覆盖为基础,建立以“浦东发布”为龙头,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政务微博集群,各主要委办局、直属单位、开发区和36个街镇(含村居委)开设政务微博1100多个,加上公务人员、网评员、浦东达人友人等个人微博,总数达3400多个。部分微博已具有全国影响力,浦东新区被授予“上海市政务微博先进单位”称号。
4、政府公报。全年编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公报》6期共48000册,通过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市民中心、各街镇查阅点、行业协会等,向社会免费发放。
5、公共查阅点。依托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市民中心的公共查阅点及50余个街镇图书馆查阅点,为市民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6、其他途径:本区各行政机关根据实际,努力拓展各种形式的公开方式,如:通过触摸屏、告知单、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2年度,本区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53件,按照申请方式排列依次为:网上申请2495件,当面申请1035件,信函申请318件, 电子邮件申请4件,传真申请1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建设项目审批、城市规划、房屋动拆迁补偿安置、财政资金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2年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61件,292件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3561件申请中,“同意公开”932件,占总数的26.2%;“同意部分公开”15件,占总数的0.4%;“不予公开”72件,占总数的2.0%。
其他情况2542。其中,“不符合申请要求”82件,占总数的3.2%;“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占总数的0.7%;“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382件,占总数的15.0%;“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72件,占总数的2.8%;“信息不存在”536件,占总数的2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移交档案、信访信息、行政复议信息等)102件,占总数的4.0%;“重复申请”123件,占总数的4.8%;“申请人放弃申请”954件,占总数的37.5%;“其他”(多次重复申请不作处理、电话沟通后无需处理或网上无效申请等)272件,占总数的10.7%。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区各行政机关按照《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价【2008】011号),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邮寄费、复制费等费用351元。对于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确有其他经济困难的人员,依法减免了相关费用。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全年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173件,其中区政府被复议12件,被纠错0件;区属行政机关被复议161件,被纠错6件。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126件,其中区政府为被告13件,被纠错0件;区属行政机关为被告113件,被纠错4件。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2件,被纠错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区共接受市民咨询960556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83246次,当面咨询接待803381人次,网上咨询34307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5542545次,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部门公开、最新政务信息、机构职责、公开目录、政府公报。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2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良好、稳步推进,进一步促进了政府的透明公开,为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需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例如,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信息要进一步快捷、完备;还有一些行政机关信息的报备、发布、送交等工作不规范、不及时。
2013年,区政府将继续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
(一)抓好主动公开工作的推进和深化。在公开内容上,进一步强化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在公众关注度高的财政、审计、征地动迁、环境保护等方面,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在公开形式上,经过多年的调整和完善,目前“上海浦东”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已基本成型,政府公报的编印和发放也已形成基本制度,2013年将继续抓好这些基础工作。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结合在实践操作中凸显的一些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新区各行政机关实践工作的调研和指导,使全区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一个层次。
(三)加强工作监管。对《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与服务系统》进行功能完善,一方面完善系统的监管功能,提高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力度,另一方面调整系统原有的功能设置,更好地发挥系统在实现快速、高效、全面的业务办理与监督管理方面的作用。
(四)加大调研、会商及培训力度。及时收集汇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讨,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域形势任务发展非常迅速、新区面临的情况相对复杂、工作人员的调整相对频繁等特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力度,通过培训,不断提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
七、说明、附表、附图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8207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38207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30
附表二
国家秘密情况统计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属于国家秘密的公文类信息数
条
154
附表三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2249
受理申请总数
条
3853
其中:1.当面申请
条
1035
2.传真申请
条
1
3.电子邮件申请
条
4
4.网上申请
条
2495
5.信函申请
条
318
6.其它形式申请
条
0
已处理申请总数
条
3561
其中:1. 同意公开
条
932
2. 同意部分公开
条
15
3. 不予公开总数
条
72
(1)国家秘密
条
3
(2)商业秘密
条
2
(3)个人隐私
条
4
(4)内部管理信息及过程性信息
条
37
(5)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条
2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条
24
4. 不符合申请要求
条
82
5. 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条
19
6. 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权范围
条
382
7.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
条
72
8. 信息不存在
条
536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条
102
10.重复申请
条
123
11.申请人放弃申请
条
954
12.其他
条
272
附表四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网上咨询数
条
34307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803381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283246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5542545
附表五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诉举报情况统计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173
行政诉讼数
件
126
申诉举报数
件
2
附表六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351
其中:1.检索费
元
0
2.复制费
元
196
3.邮寄费
元
155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数
人
77
其中:1.全职人员
人
19
2.兼职人员
人
58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159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139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