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浦东新区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相关要求,由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综合区政府各级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本区政府网站下载(www.pudong.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电话:38583264,邮箱:pdxxgk@pudong.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是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的承上启下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浦东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的统一部署,紧扣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的工作目标,重点聚焦国家、本市和本区发布的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各项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为主线,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机制,优化公开平台,扎实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努力构建发布、回应、解读“三位一体”的政务公开新格局,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1.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信息公开。一是做好改革创新成果的发布解读工作:通过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等平台,及时主动公开最新版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临港新片区支持政策一览、自贸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系列政策梳理与解读等政策类信息,彰显自贸试验区作为国家试验田的重要功能,扩大改革创新措施影响力。二是积极组织新闻通气会、新闻报道等活动:2019年先后接待7批媒体记者关于自贸试验区的采访报道活动,包括中宣部“高质量发展调研行”记者团、北京市赴上海集中采访记者团、全国“两会”期间媒体集中采访、中央电视台专题采访等媒体采访报道。加强与媒体合作,6月20日举办“第二届自贸试验区十大经典样本企业评选”媒体通气会,中央和地方30多家媒体参与报道;和解放日报共同推出第二届十大经典样本企业专版宣传报道。在进博会期间,与上海日报合作推出4个版面全英文自贸试验区推介报道。三是举办第二届自贸试验区十大经典样本企业评选宣传活动: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强化制度首创性引领,全周期展现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给企业带来的获得感。活动历时近4个月,历经媒体发布、企业推荐、调研走访、专家委员会评审、网络投票等程序,经过严格遴选,评选出第二届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十大经典样本企业”和“制度创新样本企业”各10家。9月25日举办现场发布会,新区四套班子领导,中央驻沪单位、市级相关部门领导,各片区管理局和获奖企业代表等共400余人参加,新华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解放日报等30多家媒体参与报道。四是促进宣传产品更新升级,与东方财经浦东频道合作制作《数读自贸区》系列短片,以“加、减、乘、除”为关键词,探索自贸试验区建设背后蕴藏的数字变化,展现自贸试验区6年多建设的成绩和改革亮点,并在东方财经浦东频道播出。推出“自贸区微讲堂”系列作品,采用动漫形式,每集3分钟左右,介绍一项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内容,将抽象的制度创新用直观的动漫形式展现,通俗易懂,并通过微信、网站等平台陆续推出。围绕自贸试验区最新改革成果,对现有中英文宣传册、宣传片、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有关数据和内容进行更新升级。
2.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浦东新区在政府门户网站设有规范性文件专栏,长期致力于建立健全统一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严格贯彻落实《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浦东新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规定》,及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标准文本,同步发布规范性文件解读材料。2019年度新增并发布规范性文件30件,均同步发布解读材料并实现关联阅读。通过区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累计发布规范性文件信息568条。通过建立健全本区的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并与本市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有效衔接,实现对规范性文件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常态化、动态化管理,便于社会公众通过多样化的检索条件进行智能化、便利化查询。
3.推进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条例》相关规定,通过“上海浦东”门户网站设置机构职能专栏,该专栏下设职能介绍、机构设置、领导分工、监督投诉等子栏目,集中公示各单位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通过“上海浦东”门户网站设置公开指南专栏,配合新《条例》的实施,统一对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实行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在公开指南中进一步明确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的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
4.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公开。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方面,主动公开《关于浦东新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在专项规划方面,主动公开浦东新区海滨资源再利用中心项目专项规划、浦东新区大团镇赵桥村村庄规划(2017-2035年)、浦东新区惠南南城区东单元(PDS3-0208)A街坊迎熏路雨水泵站专项规划(草案)、浦东新区老港镇滨海单元零星工业点专项规划(草案)、海滨路(东靖路--锦绣东路)选线专项规划以及相关公示草案的反馈意见等;在区域规划方面,主动公开《浦东新区祝桥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浦东新区老港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以及各类控制性详细规划19条;同步公开“十三五”期间各项配套政策。
5.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公开。“上海浦东”门户网站设置统计信息专栏,按月发布主要社会经济发展指标,内容覆盖经济发展、功能开发、社会发展等方面数据。及时发布上年度《上海浦东新区年鉴》。
6.推进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信息公开。依托本市“一网通办”总门户,对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进行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可集中查询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等,并可实时查询办理进度。根据“双公示”统一部署,行政许可结果通过“信用浦东”平台集中公示。
7.推进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信息公开。依托本市“一网通办”总门户,对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进行集成式、一站式公开,集中发布各事项办事指南。可集中查询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等。根据“双公示”统一部署,行政处罚结果通过“信用浦东”平台集中公示。
8.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浦东新区所有区级部门、事业单位和街镇均通过政府网站财政信息专栏,主动公开了本年度部门和“三公”经费预算及上年度决算。加大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区政府月度(季度)财政收支情况;推进绩效评价报告和结果向社会公开,区政府及工作部门随决算公开相关项目的绩效评价报告,区财政局集中公开各类绩效评价结果信息;推动地方债情况公开,政府门户网站新增“地方债”栏目,公开债券资金收支情况、债券存续期情况等,区级政府随区本级决算在《浦东新区2018年财政收支决算表》中公开地方政府债务相关情况。
9.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目录清单包括收费项目名称、收费标准、政策依据等,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提高收费政策透明度。
10.推进政府集中采购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上海市政府采购实施办法》《浦东新区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由区财政局定期印发《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的标准》,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站集中公示政府采购信息,内容覆盖供应商目录、采购公告、单一来源公示、集市成交公告、采购合同公告、采购结果公告,以及投诉处理决定、违法行为记录、违法失信行为记录、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等监督信息。
11.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上海浦东”政府网站开设重大项目专栏,每年发布本年度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及时发布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招投标、实施等信息。本年度发布民生路(商城路-灵山路)改建工程等各类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数百条。
12.推进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扶贫信息公开:“上海浦东”政府网站开设扶贫专栏,主动公开了帮困送温暖方案、社区基金帮困收支表方等信息;二是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小升初招生政策解读等重点工作相关情况,年内招生考试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信息78条,其中招生工作6条,高考学考5条,中招中考26条,义务教育37条,学前教育6条,学籍管理2条。三是推进医疗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浦东卫生健康重大决策文件,包括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和社区卫生改革的系列配套文件、调整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专项人才奖励类别、加强浦东新区农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及时发布浦东卫生健康重点工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十三五”规划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事项的进展情况。配合公立医院改革,发布更新区属公立医疗机构名录,保证信息公开准确及时。四是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调整后的2019年浦东新区征地养老等人员的月生活费标准以及一次性节日补助费标准、被征地人员社会保障方案等信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做好城乡居保登记、城乡居民医保登记等事项的政策依据、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等信息公开工作。五是推进就业信息公开:通过“一网通办”平台,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稳岗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促进就业事项的政策依据、办事流程、办事指南等信息公开工作,并对涉及促进就业的专项资金补贴进行公示。
13.推进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信息公开。及时更新《浦东新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主动公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9年防汛安全隐患排查通知》《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国庆和第二届进口博览会期间防汛防台工作的通知》等应急管理信息。
14.推进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信息公开。一是推进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环境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栏目,内容包括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等栏目,并定期更新内容。二是加大空气质量监测公开力度:浦东新区生态环境局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实时公开浦东新区空气质量信息,主要公开内容包括:五个分区评价点(浦东监测站、张江、川沙、周浦、惠南)和全区平均6项污染物(PM2.5、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的实时浓度数据、实时空气质量指数、空气质量等级、首要污染物等;同步进行健康指引的提示信息,每小时发布一次空气质量对健康影响情况和建议采取的防护措施,为市民生活与出行提供参考;对于3个国控点(浦东监测站、张江、川沙)的空气质量信息还通过手机软件、网站、微博、电视、广播进行发布。“上海空气质量”手机软件每小时更新一次。三是推进水厂出厂水水质公开工作: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供水水质信息公开”栏目,每季度公布上季度出厂水常规42项指标及合格率;每季度公布上季度管网水7项指标及合格率;每年年底公布本年度出厂水非常规64项指标及合格率。四是推进公共卫生信息公开:配合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计划,要求辖区内医疗机构全面公开医疗服务、价格、收费等信息,做好公示栏的设立及日常维护等工作,编制院务公开内容目录,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实现二次供水(用户水龙头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常态化,每季度第一个月将上个季度22个二次供水监测点的34项监测指标全覆盖采样监测结果和监测小结进行公示。五是推进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了《浦东新区安全生产领域信用监管实施办法》《浦东新区生产经营单位特殊作业管理实施办法》《浦东新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规范,及时公开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信息,年内公开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共计28条。六是推进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信息公开:食品抽检信息、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管信息、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结果等信息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全区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餐饮单位监督检查结果公示于餐饮单位经营场所公示栏。通过浦东时报刊发《食品安全每周谈》专栏36期,专刊9期。
15.推进公务员招考及录用信息公开。根据统一部署,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统一公示本区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等,促进公务员招考和选拔公开透明。
16.推进市政建设信息公开。在市容环卫方面,重点公开了垃圾分类和处置、公厕养护管理、广告设施安全等信息;在绿化林业方面,主要公开了公益林和果林建设、有害生物防控等信息;在水务方面,主要公开了河道整治、污水处理、景观河与星级河创评等信息;在路政方面,主要公开了道路、桥梁、管线施工项目相关信息。
17.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依托“一网通办”总门户,集中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及网上办理入口。“上海浦东”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公共服务专栏,坚持需求导向,立足群众工作与生活需求,对服务内容进行科学合理的主题分类,主题服务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消费提示、物业服务、就业公告、教育考试、求职培训、卫生保健、文化娱乐等,配套分类按需公开了便民提示、服务热线和便民地图等,实现分类科学化、检索便利化。
18.推进公益事业信息公开。“上海浦东”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公益事业专栏。除前述的扶贫、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环境保护领域外,着力推进慈善捐赠和文化体育信息公开。主要公开了慈善公益联合捐活动相关信息,市区重大文体设施建设如上海图书馆东馆、上海博物馆东馆、大歌剧院、浦东群艺馆、浦东美术馆的建设进展情况,重大文化活动情况与体育便民信息等。依托“文化浦东云”平台,浦东新区文化艺术指导中心网站定期公布全区36个街镇和区级的各类文化活动,包括各类公益培训、电影放映、赛事活动、文艺演出、展览讲座等。浦东图书馆依托浦东时报、浦东图书馆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外公开重大文化活动。各区属体育场馆充分利用馆内公示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公示场馆开放时间,发布免费、优惠使用运动场地、健身器材信息和其他相关服务信息,引导健身群众充分利用场馆资源,提升场馆体育设施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场馆便民利民功能。
19.推进土地、房屋征收信息公开。遵循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原则,深入推进阳光征收。根据《上海市征地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拟征地告知书、征地批文、一书四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等信息。房屋征收工作中的法律文书、政策口径、征收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职责、被征收人的基本情况(户主姓名、家庭成员、房屋地址、建筑面积等)、评估状况、安置房源、房源使用情况、居住困难户的认定情况、操作流程和补偿(搬迁、过渡、奖励及其他补偿)安置结果全部公开。采用专用公示栏、展板、信息滚动屏、大型电子触摸显示屏、手机APP等多种媒介公开信息,同步更新信息,并确保内容一致。
20.推进治安管理信息公开。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示相关政策及工作方案,区公安分局各派出所深入基层,面向群众,采用电子屏、张贴宣传画报、设置线索举报箱,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宣传。聚焦电信网络诈骗等热点问题,通过网站公示典型案例、民警们走访入户、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对群众进行警示教育和讲解答疑,防范诈骗风险,切实维护群众财产安全。每月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在客运站、广场等人流聚集场所开展集中宣传;通过媒体、网络等开展严重交通违法曝光警示和安全提示,集中公布一批严重超速、超员等典型案例和发生较大以上事故被追究法律责任的企业。做好春运安全保卫工作,根据不同阶段交通出行规律和天气、流量等变化,针对不同驾驶人群体,通过短信、网络及道路情报板、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等,及时推送春运安全出行提示。
21.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公开。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信息公开、公示公布、备案管理等工作制度,按时发布2019年度浦东新区灾害救助款物基本发放情况、临时救助发放情况、城乡低保度发放情况、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等信息,及时发布综合帮扶、春节帮困送温暖工作方案等信息,进一步提高困难群众预警发现、需求评估、信息发布、服务转介和资源对接等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22.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11月25日,区政府第81次常务会议邀请5位专家代表列席,参与审议区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定〉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深化政民互动,拓展公众参与,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1.制度建设情况:认真执行《浦东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配合新《条例》的出台实施,进一步规范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投诉处理等各环节的工作流程。落实《浦东新区关于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申请促公开,以申请促服务,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
2.本年度办理申请的总体情况:2019年,浦东新区各级行政机关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485件,较上年度同比增长约7.0%,另结转上年度申请84件。年内申请量居前5位的单位为:区规划资源局、区建交委、区政府本级、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申请内容主要集中于征收补偿、市场监管、环境保护、拆违整治等领域。
2019年,浦东新区各级行政机关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241件。其中,予以公开1872件,部分公开42件,不同意公开162件,无法提供1970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没有现成信息需另行制作、补正后申请仍不明确等),不予处理129件,其他类1066件(申请人主动撤销、申请内容不属于政府信息或属于咨询等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另有328件结转至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内容方面
严格执行公文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机制,落实《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浦东新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在公文形成时同步进行保密审查,确定公文的公开属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予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公开属性为不予公开的,严格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推动信息发布流程电子化,即时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实现政府信息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四)平台建设方面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持续完善“上海·浦东”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内容发布和用户体验,结合机构改革和新《条例》实施的工作实际,配套做好部门调整、信息迁移和格式文书更新等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内容准确规范。增强门户网站与其他相关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的联动,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形成传播合力,提升传播效果。2019年中国优秀政务平台推荐及综合影响力评估活动中,浦东新区政府网站获评“互联网+”设计创新型政务网站,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官方英文网站获评国家级开发区外文版政府网站优秀奖。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继续完善以“浦东发布”为龙头的浦东新区政务新媒体矩阵。“浦东发布”各项指标在上海各区政务新媒体排行榜中名列前茅。“浦东发布”政务微博年内公开政府信息2500余条,粉丝数达37万;“浦东发布”政务微信年内公开政府信息1690余条,活跃粉丝数达22.7万;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微信公众号保持每日更新2-3篇频率,单日阅读量最高突破10万人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4.5万。通过政务新媒体,积极回应热点,及时开展互动。组建浦东新区融媒体中心,加强各公开媒介间的互联互通,助力政府网站等公开媒介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
3.推进新闻发布与媒体采访报道长期良性发展。2019年浦东新区举办或参加新闻发布会、通气会90余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450余篇。围绕第二届进博会、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等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90多次重点新闻发布、集中采访等活动。 2019年以来,中央、本市主流媒体报道浦东体量继续高位运行,人民日报刊发53篇,其中头版11篇。央视播发100多篇,其中新闻联播20篇。新华社刊发130篇。围绕浦东开发开放29周年时间节点,在4.18前后掀起了多个波次宣传浦东开发开放国家战略的高潮。
4.推进政府公报创新发展。规范并优化政府公报内容,统一刊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并同步收录解读材料。做好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历史公报均上网公布,方便公众查阅。2019年向各基层单位和政府信息查阅点发放政府公报约3万册,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
5.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协同发展。在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企业中心以及各街镇分别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众提供便捷的政府信息查询服务。整合政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切实解决政务热线电话号码多、打不通、无回应等问题。
(五)监督保障方面
1.强化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区各级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评估,科学设置考评指标,及时反馈考评结果。
2.强化业务培训。将《条例》列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的必修科目;组织人员积极参加本市组织的各类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与研讨,及时贯彻和传达相关培训精神和口径;举办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培训对象覆盖全区各级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内容覆盖政务公开工作形势、法规规章、操作口径和典型案例等,注重理论教学与案例教学相结合。
3.强化监督检查。一是以区人大一年一度的法治政府建设执法检查为契机,对部分重点单位开展政务公开抽查。二是开展三年滚动检查计划,以三年为周期,第一年检查,第二年“回头看”,第三年总结回顾,对上年度纳入抽查的单位,重点复查。及时发现问题,明确整改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0
30
56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4
-7
10389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55
0
47323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51
0
18965
行政强制
103
0
25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34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5
38.28亿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853
512
4
15
3
98
548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6
4
0
0
0
4
8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46
182
0
5
2
37
187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1
1
0
0
0
0
4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5
0
0
0
0
0
5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2
0
0
0
0
0
1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6
3
0
0
0
0
39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0
2
0
0
0
0
3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4
1
0
0
0
0
25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8
0
0
0
0
1
49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57
151
0
7
1
29
144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7
28
0
0
0
3
88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411
5
3
2
0
16
437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4
0
0
1
0
0
25
2.重复申请
93
9
0
0
0
1
103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五)不予处理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948
102
1
0
0
15
1066
(七)总计
4633
484
4
15
3
102
524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96
32
0
0
0
0
328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80
8
9
18
115
100
2
40
21
163
14
0
1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浦东新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如下: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年度重点工作的完成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平台的集群效应有待进一步整合。
针对上述问题,着手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1.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顶层设计和协调推进。同时,通过工作机制的完善,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理念,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2.加大监督力度,统筹推进落实。按照“五公开”要求,积极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公开。强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的推进力度,进一步细化公开标准,优化公开目录,提炼典型案例,增强试点工作成效。在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工作环节,进一步加强全区统筹推进力度。
3.整合公开渠道,升级公开平台。立足《条例》修订、机构改革、融媒体建设等工作实际,结合与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有序衔接的工作要求,对新区政务公开工作平台进行升级开发,整合公开渠道和媒介,增强传播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年度报告第二、三、四部分的数据,不含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等垂直管理部门数据。
2.本年度报告中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与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项目数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3.因机构和职能调整,部分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所增减。全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数总体上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