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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4-10-19   作者:中国县域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网   阅读:15   评论:0
内容摘要:上海市浦东新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浦东新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关要求,由浦东新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综合本区各级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

上海市浦东新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浦东新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浦东新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相关要求,由浦东新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综合本区各级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上海浦东”网站(www.pudong.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上海市浦东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和对上海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聚焦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努力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严格执行《条例》和《规定》,落实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以切实的工作绩效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作出贡献。

在主动公开方面,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强化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便利公众通过标准目录即时查阅信息;依托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实现规范性文件全生命周期管理;主动公开政策文件、“十四五”规划、疫情防控、财政资金、两会办理、人事任免、公共服务等信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年内新收申请6921件,较去年下降3.4%;办结6946件(含去年结转328件,详见后表),着眼申请人实际需求,加强沟通交流,做好法律释明、文书说理和便民服务,切实保障申请人依法获取信息的合理需求。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巩固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落实《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提高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率;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动态调整机制,年内转化公布历史信息约270条。在平台建设方面,多类型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持续优化门户网站建设,升级改版政策文件、政府公报、规划计划等专栏,增加公报整期下载功能,实现历年区政府公报电子化、可下载;深入提升“浦东发布”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运行水平,通过“浦东发布”微博、微信公开信息5100余条,回应热点事件2000余次;举办或参加新闻发布会、通气会120余次;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回应热点160余次;完善政务公开线下服务专区,在做好申请接收、信息查阅、公报取阅等工作的基础上,探索提供政策解读、公众参与活动咨询报名等服务。在监督保障方面,业务培训和考核进一步强化:通过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公务员初任培训、主管部门组织全区业务培训和各单位自行开展政务公开通识培训相结合,多措并举提高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通过推行主管部门考核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考评制度,综合采用各单位自查、主管部门核查、专项打分、第三方评议等方式开展考核评估,并向社会公开发布考评结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2

32

18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279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000

行政强制

154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7990.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062

801

6

19

9

24

692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6

32

0

0

0

0

328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57

249

3

8

5

4

272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6

3

0

0

0

0

1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3

1

0

0

0

0

14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6

1

1

0

0

0

28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2

4

0

0

0

0

3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4

0

0

0

0

9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0

3

0

0

0

0

5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51

211

0

8

3

8

128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94

25

0

2

0

0

12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3

7

0

0

0

0

3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0

0

0

0

0

0

30

2.重复申请

37

7

0

0

1

1

46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3

0

0

0

0

0

3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0

25

0

0

0

0

22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77

0

0

0

0

0

577

3.其他

1455

278

1

1

0

11

1746

(七)总计

6071

818

5

19

9

24

69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87

15

1

0

0

0

30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52

12

6

9

79

68

3

37

8

116

16

0

3

3

2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浦东新区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改进和提升的空间。一是对新《条例》《规定》的理解和适用有待进一步强化:新《条例》《规定》实施后,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标准与要求,因信息公开答复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纠错数量有所增加,一些部门对法律适用的理解不一、把握不准。二是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优化:《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配套文件出台后,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浦东新区关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公开栏目、公开要素和公开机制仍有待进一步调整完善。

对于上述情况,着眼从以下方面加以改进:一是多措并举保障新规落实: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办理、送达、归档、后续争议处理等各项流程的工作机制,健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制度,实现申请办理的全流程制度化管理;加大培训力度,组织政务公开专门培训并将政务公开纳入通识培训课程,同时结合个案办理,开展点对点指导和培训,加强以案释法。二是系统提升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水平:对散见于各项决策程序规定的公开要求,进行系统性的分析和梳理,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公开事项、公开主体、公开时限以及公开方式等,有力促进决策流程公开化、规范化、智能化,进一步推动决策水平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浦东新区各级行政机关聚焦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本市、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努力构建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的政务公开工作新格局。

(一)扩大公众参与助力高水平决策

浦东新区立足改革创新实践需要,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浦东新区法规,法规出台前均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调研和座谈,深入了解群众和企业实际需求;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公众参与活动,各单位综合采用问卷调查、政策宣讲、座谈会、视频图表演示等多元化的方式,面向公众阐释政策内涵、收集意见建议,年内全区组织开展政府开放等公众参与活动80余次,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3次。通过丰富公众参与形式、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助力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增进社会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认同和支持。

(二)积极开展多元化政策解读

依托东方卫视、上海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等电视,《新民晚报》《文汇报》等报刊,“浦东发布”等新媒体传播媒介,对浦东法规开展多元化解读,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干部访谈、图示图解、电视报道等解读形式,有阶段、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发布了《001号浦东新区法规落地,首批“升级版”行业综合许可证颁发》《浦东再创新!完善企业退出机制 让流动有序的市场更添活力》《畅通市场退出通道,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又一部浦东新区法规出炉:知识产权加大惩戒,侵权者最高赔十倍或1000万元》《一颗水蜜桃也受保护,上海知识产权首创改革“入法”》《又一部浦东新区法规来了!全国首部涉及“非现场执法”的专门性法规出炉》等解读材料,立足市场主体视角,力争讲透法规内涵,增强传播效果,切实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创新公开方式提升公开效能

积极运用新媒体,创新公开方式。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红餐厅你我同查”网络直播活动,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浦东电视台及消费者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与执法人员一道,对“网红餐厅”进行抽查,检查过程通过“浦东观察”APP进行直播;区民政局上线浦东新区“浦老惠”养老服务平台,集成展示全区各类养老服务资源,力求让养老服务像网购一样方便、快捷;“法治浦东”政务微信公众号开设“政府公报”专栏,实现区政府公报“掌上一键查阅”。

(四)依法有序引导信息公开申请

2021年,浦东新区人民政府、规划资源局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向26名申请人发出了涉及584项申请的缴费通知,共计收取费用700元。除缴费期届满申请人未履行缴费手续的情况以外,其他申请均按照规定依法答复。

 

2022年是浦东新区全面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关键一年,也是新一届区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局之年。浦东新区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为上海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以扎实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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