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AP手机版
年度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24-10-19   作者:中国县域   来源:上海市静安区政府网   阅读:4   评论:0
内容摘要:上海市静安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引 言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静安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上海市静安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上海市静安区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静安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静安区人民政府网站www.jingan.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常德路370号,电话:22304306,邮箱:xxgk@jingan.gov.cn。

专有名词解释

政府信息:《条例》、《规定》第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概述

2017年是静安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之年。区政府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7〕31号),制作印发《2017年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动财政资金、公共监管、公共服务、重大项目和旧区改造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策解读,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

(一)夯实基础,切实做好制度建设

区政府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逐步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整合。区领导高度重视,率先成立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副区长任组长,2017年共召开两次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制定全体会议、评估评议、监督考核等制度,研究部署本区政务公开工作。同时,确定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在区政府全体(扩大)会议上予以专项部署。

绩效考核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严格落实绩效考核与专项督查制度。紧跟政务公开新形势、新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指标纳入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有效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针对重点任务或薄弱环节,牵头组织专项督查,有力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聚焦重点,增强政务公开效应

微信图片_20180116104327加强以网上政务大厅、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和电子政务云建设为重点的‘互联网+政务服务’, 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联动,持续深化网上办理,优化网上办事服务体验。区行政服务中心体验大厅实现自助上网查询,将企业办事指南由“一本书”精简为“一张纸”,实现了办事“少跑腿、少排队、少填表”。

新建“财政公开”、“两会办理情况”等四个重点专题,根据年份、主题将原分散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各部门和各栏目内的社会公众较为关注的重点领域公开信息进行分类汇总,实现相关信息分栏分类集中展现,大大提升公众查找政府信息的便利性和准确性。

(三)创新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做好依申请公开案件办理。区政府建立“分办统筹和主办负责相结合”、“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相结合”、“一个平台和一本台账相结合”、“内部研讨和借助外脑相结合”等工作机制,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有序规范其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力争依法合规、准确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17年,全区共收到并办理3800余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分办统筹和主办负责等工作机制

持续推行 “依申请转化主动公开”工作机制。主动将群众反映信息需求强烈、原主动公开途径已无法查阅的政府信息,经核定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依申请转化为上网主动公开,有序拓展公开范围,保障公众知情权。2017年发布“依申请转化主动公开”信息7条,包括:房屋征收决定以及补偿方案、关于调整房屋征收范围的请示、旧区改造项目合作意向协议、动迁安置房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等内容。

(四)加强解读,有效深化公开内涵

继续发挥主要领导带头宣讲政策的良好效应。区委书记安路生同志做客《对话区委书记》栏目,带头解读在新时代如何满足静安区内公众对未来美好生活的需要;区长陆晓栋同志做客“2017夏令2017夏令热线活动热线广播访谈”节目,倾听百姓呼声,沟通静安区民生相关问题及建议;区长陆晓栋同志、副区长姚凯同志等静安区“河长”们参加“世界环境日——《静安市民看河道问“河长”》”活动,就静安市民最为关心的“河道问题”作出回应。

全面落实《上海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依托区门户网站“政策法规解读”、“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专栏,结合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对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养老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等政策法规文件进行解读,确保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制作、发布、解读三同步,及时、深入、全面做好政策解读,有效促进政府各项政策部署贯彻落实。

(五)优化服务,发挥政府公报标准文本作用

历史公报数字化扎实做好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将原闸北政府公报(2004年创刊-2015年)、原静安政府公报(2002年创刊-2015年)共计122期历史公报数字化,并通过区门户网站“政府公报”重点专题集中发布,提供在线查阅下载等服务,充分发挥历史公报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

英文版政府公报继续发布《静安区人民政府公报》英文版Gazette of the Shanghai Jing’an District People’s Government (ENGLISH VERSION)。丰富区门户网站英文站政务信息栏目内容,服务区域内外相关企业、人员获取政府信息需要,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受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本区各行政机关共计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52条。在公开渠道上,政府网站作为第一公开平台,累计公开4282条;政务微信作为新媒体,公开效应持续增强,累计公开2805条;政务微博公开471条;政府公报公开68条;其他方式公开65条。

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介绍

(一)主动公开范围

1、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设置“行政权力公开”专题,集中公开全区各部门、街镇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进行实时动态更新。2017年度公开行政权力信息86条。设置“行政许可审批”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全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2017年“行政许可审批”栏目主动公开施工许可、执业许可、项目建设许可等审批信息417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涉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土地违法、医疗卫生违法、环境违法、房产交易违法、司法行政处罚等127条信息,涵盖上百个行政处罚案件。

2、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财政信息集中公开专栏建设,新设“财政公开”“重点专题,分设政府预决算、部门预算和决算、专项资金、财政收支和其他财政信息6个子栏目,全面集中公开区本级、区级各部门、各街道镇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等财政资金信息。2017年度共发布政府预决算信息3条,部门预算信息178条,部门决算信息183条,专项资金信息11条,财政收支信息12条,其他财政信息6条。

3、推进区属国企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国有资产年度经营情况、保值增值情况、区属国企重要人事变动、区属企业总经理考核目标责任批复等监管治理信息。主动公开静安区烟草糖酒公司整合重组、上海九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上海西区老大房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等信息。

4、推进经济管理运行情况公开透明。通过区门户网站、“静安统计”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加大本区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发布力度,及时发布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增加反映质量、效益、结果、新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社会各方正确认识经济形势。

5、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旧区改造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通过“上海静安”和市级相关部门等门户网站、征收基地范围内电子触摸屏、“北站旧改”微信公众号等途径,集中发布房屋征收、旧区改造、建设项目、资源配置、土地管理等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包括:中兴城(一期)8、9、10地块、中心医院西块、天目西91街坊、北站新城、宝山路街道257、258街坊等旧区改造项目和昌平路-恒通路跨苏州河桥新建工程项目的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和确认房屋征收范围等批复信息;有关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等请示信息;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复、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建设项目招投标等信息,公开信息内容包括建设单位、中标项目工程名称、工程地质、中标单位和中标价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信息、招拍挂用地审批、竣工验收等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值得一提的是,区建管委通过“依申请转化主动公开”的方式,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华兴新城、安康苑等旧区改造地块居民集中关心的信息,如旧区改造合作意向协议等。北站街道通过“北站旧改”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渠道,及时向旧改基地居民推送征收安置解读释疑各类信息。

6、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环评信息公开力度,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全过程公开,对竣工验收、夜间施工、排污申报、核与辐射、放射性装置、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竣工验收等审批事项进行公示、公告,并通过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测、污染源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与执法信息、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八个方面公开信息,确保区内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全方位公开,加强了公众对环境质量和污染排放的知情权。全区各街道镇及时公开河长制领导小组成立、工作督查制度等相关信息。

7、推进食品药品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公开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检查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情况等信息。在“静安区食品安全网”专设“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栏目,按月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主动公开每季度水龙头(二次供水)水质监测信息。

静安区食品安全网

8、推进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静安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规定、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等安全生产制度文件,及时发布上海中茂建筑劳务有限公司“7·17”张建国起重伤害死亡、上海第一建筑服务有限公司“8·9”黄石健高处坠落死亡、上海溧泓建筑劳务有限公司“8·13”朱绍刚重伤等安全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和批复信息,并做好年度重大事故隐患区级挂牌督办项目等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静安教育信息网9、推进教育和卫生领域信息公开。依托区门户网站和“静安教育信息网”,及时发布招生入学、招生改革、学籍管理、基础教育机构、教育收费、教学督导、师资建设、学生工作等各类信息逾万条。主动发布有关人口和卫生计生重点工作推进的相关动态信息,及时公开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情况、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公示、深化医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项目建议等信息,并通过“服务信息”栏目集中发布本区市级医院、区级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相关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服务机构信息。

10、推进就业、养老和社会救助等信息公开。主动公开2017年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公示等就业创业政策实施信息。发布静安养老机构名册、静安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服务指南,以及《静安区机构养老设施扶持和监管实施细则》、《静安区关于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办法》、《关于推进静安区“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养老机构服务信息和政策文件。通过区网上政务大厅、街道镇社区服务中心等多种渠道发布社会救助、养老、慈善相关信息,切实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

11、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集中统一在网上发布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材料、备案清理信息,并对所有废止、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标注。2017年,区政府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部门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实行统一编制文号,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同步制作、公开、发布,

1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扩大社会公众关注的 “两会”办理结果信息公开力度,在区“两会”办理结果主动公开基础上,新增发布市“两会”办理结果、市区两级办理总体情况等信息,更好地促进了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规范,提升政府公信力。为提升公开成效,面向社会公众积极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广泛征集相关工作意见建议,并及时作出反馈。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门户网站。充分发挥“上海静安”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依托“信息公开”专栏,按内容、部门、体裁、对象等类型统一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栏分类展示。该栏目已累计公开政府信息 26238 条, 其中:主动公开 19761 条; 依申请公开 6477 条。针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设置相应专题栏目,2017年增设“政府公报”、“行政规范性文件”、“两会办理情况”、“财政公开”等四个重点专题,优化上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途径,提升用户使用体验。网站集合“国务院信息”、“静安要闻”、“社区动态”、“媒体话静安”等内容,加强各级行政机关网站之间的协同联动,加强与主流媒体的信息对接和共享。

政务微博微信群 2、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手机APP客户端等新媒体。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传播优势,第一时间发布与社会公众利益、生活关系紧密的信息,及时发布社会公众高度关注事件的舆情进展状态、处理结果,大大提高信息传播效率,加快回应速度。

3、新闻发布会、媒体座谈会。邀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各部门党政负责同志就群众广泛关注的问题主动进行宣传、解答,通过东方网、文汇报、解放日报、新民晚报等媒体渠道,充分展现静安区美丽家园、大数据发展、社区治理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增强政府与公众的沟通联系。2017年度共举办“2017上海·静安现代戏剧谷”、“2017梅龙镇广场国际剑联花剑世界杯大奖赛”、“2017中国•上海静安•绍兴皮划艇马拉松世界杯”等新闻发布会和“2017年第二十四届上海国际茶文化旅游节”、“2017年上海静安国际大数据论坛”、“2017年静安区第一届运动会”等多场新闻通气会和座谈会。

4、政府公报。继续定期编辑刊印区政府公报,通过区行政服务中心、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居委会等免费向公众发放。完成历史公报数字化工作,建立覆盖创刊以来本级政府公报刊登内容的数据库,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浏览、下载等在线服务。

5、公共查阅点。通过居委会、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集中查阅窗口等为市民群众查阅、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6、其他渠道。通过静安TV、12345等热线、《静安报》以及各街镇报纸和宣传栏、各部门业务办理窗口、业务大厅滚动屏幕、触摸屏、业务手册、便民指南等各种途径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依申请公开受理途径介绍2017年度全区各行政机关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842件。其中,当面申请(含集中受理窗口)1427件,网络申请1541件,信函申请874件。

本区各行政机关中,申请量列前五位的分别是区房管局、区政府、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土局、区建管委。

从申请要求获取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旧区改造、房屋征收(动拆迁)、安置补偿、项目审批、食品安全、城乡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区各行政机关已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3837件。主要答复情况如下: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和同意部分公开”344件,占总数的9%。

2、属于“同意公开答复”894件,占总数的23.3%。

3、属于“不同意公开”75件,占总数的2%。其中,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原因不予公开27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不予公开7件;“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予公开5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不予公开36件。

依申请公开主要答复情况4、其他情况2524件,占总数的65.8%。其中,“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71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915件;“告知更改补充申请”58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316件。

(三)申请受理渠道建设情况

本区各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渠道正常、畅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三种主要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区信息公开申请集中受理窗口,可集中受理全区45个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网上提交申请”,可在线填写并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3、各部门直接受理渠道。包括当面递交、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具体设置情形由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予以说明。

(四)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2017年4月1日起,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包括:检索费,复制费(含案卷材料复制费),邮寄费。2017年全区各行政机关均未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

四、行政复议、诉讼与举报申诉情况

2017年度本区各行政机关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164件;行政诉讼案186件。其中:被行政复议机关依法纠错的案件12件;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4件。被纠错原因主要在于存在超期答复、答复口径不准确等问题。

2017年,全区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度本区各行政机关共计收到市民(企业)相关咨询2490次。其中,现场接待2189人次,网上咨询5人次,电话咨询 295人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区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职能整合,有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工作目标任务。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不足之处:一是公开要求仍较为原则,不利于具体岗位人员操作,信息需求供给的匹配性较差;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纠错率较往年有所上升,较少收到申请的部门和新上岗人员对掌握运用相关法规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申请较集中的部门对岗位人员配备、内部配合等方面不能满足信息公开申请快速增长的需要;三是公开形式上未能充分站在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角度考虑,公开方式和实效需要继续完善提高。

针对以上不足,2018年我区将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实现公开目录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加强培训,针对不同部门和人员开展形式、主题多样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领导公开意识,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推动各类公开平台信息联动,促进信息共享,进一步完善门户网站等信息发布平台建设。

七、指标说明与附表

(一)指标说明

本报告中各项数据均不含税务、公安等垂直管理部门。

附表中涉及政务微博、微信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回应解读中的重大舆情、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数据由区新闻办提供。

(二)附表

统 计 指 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745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8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68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428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471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80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65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6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1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46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5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3842

1.当面申请数



1427

2.传真申请数



0

3.网络申请数



1541

4.信函申请数



874

(二)申请办结数



3837

1.按时办结数



3026

2.延期办结数



811

(三)申请答复数



383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26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894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82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75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7

涉及商业秘密



19

涉及个人隐私



1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5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71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915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58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16

四、行政复议数量



16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30

(二)被依法纠错数



12

(三)其他情形数



22

五、行政诉讼数量



186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66

(二)被依法纠错数



4

(三)其他情形数



16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6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7

2.兼职人员数



54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0.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28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5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44


标签:上海市  静安区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凡注明为中国县域原创作品的,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站为非营利性网站,来源于网络的作品,若对您造成了侵权,请联系本站,我们会第一时间予以处理。


标签:2017年  上海市  静安区  
相关评论
主办单位:中国县域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县域 版权所有:中国县域 中国县域QQ:1581746470
  皖ICP备20230170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