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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

上海市静安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24-10-19   作者:中国县域   来源:上海市静安区政府网   阅读:14   评论:0
内容摘要:上海市静安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

上海市静安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上海市静安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报告可以在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www.jingan.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常德路370号,电话:021-22304306,邮箱:xxgk@jingan.gov.cn。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扎实做好高质量信息公开工作。依托“上海静安”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随申办”APP等多种渠道,全面公开经济发展、投资促进、住房、教育、就业、卫生、医疗、安全生产、财政资金、市场监管等领域信息,重点公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公报等信息。

有序做好政策全流程公开服务。建立政策文件“阅办联动”机制,选取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的政策文件,在其网站公开页面增设办事图标,实现办事一键通达,全年完成23个事项的“阅办联动”。不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累计开展各类形式的政策解读93次,含文件解读23次,图片解读5次,视频解读8次,政策施行后解读15次,在线访谈12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全区各行政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76件(含2022年结转67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规划用地、房屋管理等方面,申请数量比去年明显增长,上升46.61%;作出答复2062件,结转至下一年再行办理81件。申请办理继续保持依法规范高质量水平,全年共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60件、行政诉讼37件,未发生被纠错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全区各行政机关严格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溯源管理,按要求完成政府公文备案,强化公文统一规范管理,共完成公文备案1077件,其中主动公开类1054件,主动公开率97.86%。

大力推进政策文件集成发布工作。在“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开设“政策全流程公开服务”专栏,提供政策查询、咨询、解读、办理等服务,政府信息发布效果和服务效用得到明显提升。继续强化现有工作基础,集中发布、分栏展示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策文件库分类发布重要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本区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力求实现更好公开效果。一是继续发挥“上海静安”门户网站第一公开平台作用,优化“重大决策”专栏,新增目录事项新增或者调减备注功能。二是管理好重点专题、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按内容分类等栏目,实现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规范发布。三是充分运用以“上海静安”微信、微博为龙头的新媒体矩阵,发挥新媒体信息发布便利、传播速度快捷、受众人群广泛等优势,加大信息公开传播力度,形成稳定有效的公开合力。

(五)监督保障

综合运用绩效考核、季度通报、日常监督等方式强化工作指导和督促。三月底之前向社会公布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十大政府开放活动”评选结果,加强正向激励和优秀部门的示范引领作用。及时发布《2023年静安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工作要求,做好目标管理和检查督促,确保按计划、按节点、保质保量落实具体任务。重视培训作用,全年开展专项培训、通识培训5次,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研讨会,不断强化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做好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夯实能力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8

5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52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339

行政强制

4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121.07590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98

71

0

0

3

4

207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5

2

0

0

0

0

6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87

24

0

0

1

2

91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2

5

0

0

0

2

9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0

0

0

0

0

0

1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7

0

0

0

0

0

7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0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54

1

0

0

0

0

55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99

6

0

0

1

0

50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76

3

0

0

0

0

79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3

0

0

0

0

0

3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9

0

0

0

0

0

9

2.重复申请

53

5

0

0

0

0

58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21

0

0

0

0

0

21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4

0

0

0

0

0

44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

15

0

0

0

0

21

3.其他

210

14

0

0

1

0

225

(七)总计

1982

73

0

0

3

4

206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81

0

0

0

0

0

8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5

0

4

11

60

20

0

0

3

23

11

0

0

3

1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基座扎实,亮点出色,整体成效明显。在落实工作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公开平台之间的协同联动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此,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紧紧围绕全区重点工作,细化任务颗粒度,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层层推进,真正落地;二是持续拓展政府新公开形式,通过政府开放日、座谈、答疑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建议,紧跟社会需求,明确公开方向。三是不断规范政务公开部门与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部门的常态化沟通机制,打造流转顺畅的工作闭环,实现各类公开平台的资源共享和协同联动,共同提升公开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本机关2023年度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报告如下:

收费方式

发出收费通知数

通知收费数量

(单位:件或页)

通知收费金额

(单位:元)

实际收费数量

(单位:件或页)

实际收费金额

(单位:元)

1.按件计收

13

75

8500

67

7700

2.按量计收

2

164

2290

164

2290

合计

15

————

10790

————

9990

(二)对2023年国家、市、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贯彻落实情况

一是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基础工作,夯实工作底座。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栏维护,实现标准目录的融合应用,科学准确分类公开内容,日常做好新增信息的及时公开与准确分类。按规定落实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的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积极开展年报解读。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做好服务指引。

二是持续深化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集成式公开,切实做好决策预公开。除依法不予公开的事项外,通过决策目录设置超链接等形式,集成公开决策背景与说明、草案全文、草案解读、公众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以及决策结果,同步做好政策解读,积极做好回应关切。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开展意见征集活动,并向社会公开采纳情况,以公开促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三是不断强化政民互动力度,广泛开展各类政府开放活动。健全完善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机制,全年开展列席活动5次。围绕助力决策科学民主、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助力法治政府建设、助力社会治理创新、助力城区品质提升五大主题,按照每年8月集中组织、各单位结合实际灵活开展的方式,多领域、多形式、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

四是充分发挥政策解读和政策咨询服务作用,切实做好形式多样的政策解读活动。为更好提高解读质量,研究完善相应工作机制,通过优化流程、加强审核、严控内容等方式,指导全区各单位通过图片、视频、现场活动等方式开展解读,有效传递政策意图,帮助公众更好理解和使用政策。妥善做好政策文件页面留言回复,对收到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咨询,均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简单问题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答复。

五是全力推进政策公开全流程服务。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规范公开,显著标识有效状态,方便公众查阅、使用。严格按照上级规定,协同完成政策集成式发布归集任务。大力推进政社合作,建立常态化政策公开服务机制,加强工作协同联动,通过向合作单位开放“上海静安”转发等“白名单”权限,实现相关政策文件精准推送。

六是坚持实效与创新相结合的工作导向,不断挖掘新特色、新亮点。依托“一网通办”个人主页、企业专属网页开展重要政策(含政策解读材料)的线上精准推送,持续提升推送范围的准确性和推送内容的可用性,全年共完成351项政策精准推送、285项个性化主动提醒。加强工作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有益经验,推广面上适用,带动全区政务公开水平有效提升。

(三)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报告第二、三、四部分表格数据,由本区各行政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的相应表格数据汇总形成,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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