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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

上海市长宁区200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时间:2024-10-21   作者:中国县域   来源:上海市长宁区政府网   阅读:80   评论:0
内容摘要:上海市长宁区200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引言本年报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0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

上海市长宁区200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上海市长宁区200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0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咨询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咨询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区政府网站www.changning.sh.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信息委电话:22050850

一概述

2006年,长宁区继续深入贯彻《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结合长宁实际,以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为目标,进一步完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重点、难点工作的推进,较好地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以完善组织领导为关键,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推进

今年,我区进一步调整完善了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由区委副书记,区委常委、副区长和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召集人,总联络人为区府办主任,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区信息委。年初在召开的行政监察、信息公开、审批改革、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推进会上,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出席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领导责任制提出要求,并明确各政府部门主要领导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年中召开联席会议(扩大)会议,向各联席会议成员和各部门主要负责人通报了我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请房地局、新华街道等先行单位作经验交流,并对下一步工作作部署,进一步确立了联席会议牵头领导,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指导,各单位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推进协调机制。今年以来,联席会议共召开五次会议,明确年度推进计划,研究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部署中途检查,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推进长效管理机制。

各部门明确主要领导作为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成立由办公室牵头,各相关人员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推进小组,制定推进工作计划,完善相关工作规范和程序,按照谁制定,谁负责公开的原则,切实承担责任,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目标管理和落到实处。

二、以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为核心,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结合本区实际,以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公开为核心,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部门和重点内容,深入持久地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区联席会议办公室注重指导各部门进一步界定政府信息公开与不公开范围,清晰免予公开事项,要求各部门编制或完善信息公开范围的指导目录,据此判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属性。重点对区府办、发改委、房地局、规划局、人事局等一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部门进一步完善编制指导目录。各部门进一步明确了公开的重点内容,主动公开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的相关政府信息。同时,重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到社区,各街道、镇切实充分利用街道网站、社区电子屏、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查阅点等载体,落实与群众关系密切的事项公开,为群众办事和生活提供便利。截至2006年底全区各委、办、局、街镇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3711条,其中今年新增的政府信息1968条,公开数量超过04、05两年公开信息总和,同时在公开信息内容质量上也比往年有明显提高。

2004年《行政许可法》出台后,我区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要求,我区所有部门都主动公示了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今年,我区制订的《长宁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工作的意见》,将行政审批项目结果的公开作为加强政府职能转变,促进政府工作公开透明的重要举措,要求从项目受理到办理结束,都采取规范的告知制度。

三、以群众得益为根本,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和载体

注重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今年对原有栏目做了重新设计,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信息为原则,加强政府信息分类和整合。同时为公众信息的咨询和对政府信息的公开申请搭建了平台。与之相适应的,建设了统一的后台管理平台。开设了介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栏,向公众普及信息公开知识。全年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访问人数达85595人次,受理网上咨询1255次,政府信息的电话咨询数达到85735人次,现场接待办事咨询人数达到106791人次。

为方便公众查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我区在全部10个街道(镇)社区事务一门式受理服务中心建设中,建立社区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查询点。有的街镇、居委还通过社区电子屏、街道网站等载体主动公开本街道、本居委的办事服务项目和居务的公开。

四、以建章立制为保障,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运作机制

我区在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管理机制上不断探索,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针对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从规范运作入手,今年相继制定了《关于加强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报备制度》等。制定《长宁区政府机关公文类信息公开审核实施细则》,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政府管理,贯穿于公文办理全过程。针对涉及第三方利益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建立了《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制度》。各部门围绕本部门业务特点,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审核程序,责任追究制度,对依申请公开,建立内部申请审核流程,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参与把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务指导和研究。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就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多次专题研究,对各政府机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实务指导。针对依申请公开受理过程,进一步明确受理程序和处理时限,统一使用格式文本。各部门在机关内网即可更新维护政府公开信息内容、受理公众咨询和公开申请,简化了操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目前申请答复率比去年显著提高。加大信息公开操作人员的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了专题业务培训,编制《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操作手册》,方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熟悉业务操作,保证工作延续性。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机制。从2004年起,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结果纳入部门年度电子政务建设公共目标考核,影响年度对部门的综合工作评价。06年7月,由区府办、区信息委、区监察委牵头,会同多部门等联合对区政府43个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专项检查。通过部门自查、检查小组上门检查,进一步督促各部门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各环节工作制度,深化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行为。我们还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分别形成《工作建议书》,在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扩大)会议上逐个向部门反馈。在连续两年社会评议基础上,今年进一步拓展,邀请政风行风监督员对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状况进行评议,切实提高对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综合评价的公开性和公平性。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区截止2006年12月31日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1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2006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8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发展规划计划方面的信息6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6.5%,规划类信息主要有《上海市长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全区性规划、《长宁区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纲要及实施方案》等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类信息主要有《长宁区建设健康城区2006年-2008年行动计划》、《长宁区贯彻〈上海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6-2010)〉推进计划》、《2005年上海市长宁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及各项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公布了一批土地利用详细规划,如《虹桥临空经济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163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44%,公布的信息中,有学生、家长关心的《关于2006年长宁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认真做好本区2006年推荐优秀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选拔工作的通知》、《2006年长宁区小学对口划块分布情况》等;与公众生活相关的《关于实施居民区大树扰民整治工程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长宁区预防控制禽流感工作的通知》等;有《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工程项目包括建筑、道路的设计批复、《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物管理业企业注册信息、《建设用地批准书》等;也有劳动保障、扶贫济困、医疗卫生、教育收费等方面政策、标准。这些市民受益面大、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在网上公开,使公众对政府工作从不了解到广泛获取而向部门索要政府信息创造了条件。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26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2%,长宁区提供了所有1989年至2005年预算与执行情况报告。公开了城市基础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财政管理和会计管理信息。在长宁采购网上公布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实时公布采购中标公告,保证政府采购公正透明。

在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的信息63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2%,公开了各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的信息,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政府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布区政府公务员录用名单,保障公务员录用公开性、公证性。公开了《长宁区新一轮人才“蓄水池”建设实施意见》、《长宁区加强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等长宁区人才建设方面信息。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区2006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19件。其中通过我区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109件,通过网上申请5件,电子邮件申请3件,信函申请2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大约80%是城区规划、动拆迁类信息,其余是涉及物业、发展规划等信息。  在已经答复的115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 76 件,占总数的 66.1 %,主要涉及建筑项目申请、土地规划、土地动迁政策等信息。

“同意部分公开”5 件,占总数的 4.3 %,主要项目的“一书两证”和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明等信息。

在已经答复申请中,有 34 件被否决公开的申请,占已答复总数的 29.6 %。其中:

以“信息不存在”为由否决公开的 9 件;

以“非本部门掌握”为由否决公开的 10 件;

以“申请内容不明确”为由否决公开的 1 件;

以“免予公开范围1~6”为由否决公开的 14 件,占被否决公开的申请总数的 41 %。主要是因为属于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和公开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或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漏;

以“其它原因”为由否决公开的 0 件。

四咨询情况

本区2006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93781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85735次,当面咨询接待106791次,网上咨询1255次。本区200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85595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公众密切相关、管理规划与计划、公共资金使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区2006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2件,;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11件;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无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支出主要用于政府信息公开阅览室和街道受理点日常支出等,共0.75 万元。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0.25万元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全年发生复制费48.9元,检索费10元,邮寄费7.2元。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

一是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展水平还不平衡。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实务操作上,各部门间存在差异,个别部门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与质量有待提高。与“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标准,与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与其他先行区县相比仍有差距。

改进措施

2007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以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部门和公众关注度高、与公众关系密切的重点信息的公开为重点,指导各部门明确公开内容,加强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进一步畅通政府与公众沟通渠道,建设社区信息发布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知情权意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成为政府依法行政的一项基本制度,政府工作透明度不断提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八说明与附表

(1)其他说明(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是否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等)

统计范围包括区政府机关大院外部门。统计数据截至12月31日。

(2)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1768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1768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0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0

申请总数



11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09

2.传真申请数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3

4.网上申请数



5

5.信函申请数



2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15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76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5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34

其中:(1)“信息不存在”数



9

(2)“非本部门掌握”数



10

(3)“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1

(4)“免予公开范围1”数



0

(5)“免予公开范围2”数



1

(6)“免予公开范围3”数



0

(7)“免予公开范围4”数



3

(8)“免予公开范围5”数



0

(9)“免予公开范围6”数



10

(10)其它原因



0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255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06791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85735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85595

附表四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2

行政诉讼数



11

行政申诉数



0

其中: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意的行政申诉数



0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66.1

其中:1.检索费



10

2.邮寄费



7.2

3.递送费



0

4.复制费(纸张)



48.9

5.复制费(光盘)



0

6.复制费(软盘)



0

7.其它收费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75

其中:1.全职人员数



8

2.兼职人员数



67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7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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