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长宁区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08年12月31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我区政府网站www.changning.sh.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信息委 电话:22050850
一、概 述
2008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密结合上海新修订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及长宁特点,以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公开为重点,促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将信息公开延伸到社区,着眼于高效便民,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制度规范,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推进,逐步做到将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政府工作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行政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发挥联席会议组织领导职能,加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
年初市里对《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作了修订,市工作领导机构进行调整,区政府也作了相应部署,按照区领导的要求,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区府办总牵头,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共同推进。一年来,我区共召开三次信息公开联席会议,讨论了去年对各部门工作考核情况、今年工作重点及工作分工、研究今年考核工作方案。根据《2008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的文件精神,下发了《2008年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在社区信息公开、公开内容深化、基础性工作、监督考核等方面提出要求。
今年我区加强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指导,重点规范部门申请答复的行为,在各部门申请答复把握不准时提前介入,解答疑问,指导部门依法公开。区某些部门自2004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申请受理量呈逐年逐月上升趋势,申请要求公开的信息内容也多种多样,往往出乎意料之外。今年上半年有市民提出申请,要求获取区房地局向市局提交的有关房屋土地动拆迁的请示报告,按原《规定》,在过程中的政府信息因内容不确定可以不予公开,区房地局请求指导。我区认为申请人是该地块动拆迁户,公开与其自身具有直接利益关系,且公开不会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公开有利于保护申请人自身权益,最终区房地局向市民公开了有关请示报告。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公共阅览室设在区档案馆,原来与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处理上职责不够明晰,我区通过专题会与区档案局、申请主要受理部门—房地局、规划局共同商议,明确了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处理中各自应承担职责,建议区档案局制定相关工作规程加以规范。我区还对区外经委、教育局、卫生局等首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部门进行业务辅导,指导相关部门依程序依法公开政府信息。
(二)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促进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我区一直以社会关注度大、公益性强、与公众关系密切的信息的公开为工作重点,深化公开内容。2006年开始,区联席会议办公室就注重指导各部门进一步界定政府信息公开与不公开范围,清晰免予公开事项,要求各部门编制或完善信息公开范围的指导性目录,据此判定政府信息公开的属性。2007年城市规划、涉及人事、市容、环境保护、财政、科技、食品药品、质量技监等部门的与社会公众利益相关的行政审批结果、街镇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实施及进展情况等信息得到进一步公开。今年,我区继续深化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信息公开内容,对区重大财政性资金使用、审计领域公开情况的研究、社会影响面广、涉及公众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环评初期的公众参与等方面进一步探索,有重点地逐步公开。如审计局制定了《长宁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开办法》,将审计报告、专项审计调查报告等审计结果公开行为作了规范,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区建交委主动将建设工程在网上公开招标,还公开涉及道理挖掘、树木迁移的行政审批结果;区环保局公开了建设项目在项目环评、环境设施竣工验收、试生产试运行当中行政审批的结果;区规划局对重大规划项目和涉及公众切实利益的规划项目通过事先公示,向社区百姓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反映良好。
截至年底,在“上海长宁”门户网站上,全区各委、办、局、街镇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总数达到9500余条,今年新增的2800余条。我区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90件,答复288件(包括去年年底受理年初答复数),其中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共189件,占答复总数的65.6%,反映出我区各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不断增强,从维护百姓利益出发保障公众对公共管理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夯实工作基础,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今年我区开展对信息公开拓展到社区的课题研究,在部分街道与居委会、街道干部座谈,了解当前信息公开在社区工作现状以及居民、居委、街道对政务信息的需求,分析制约社区信息公开的因素、难点,研究拓展社区信息服务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分层次开展信息公开培训,5月专题对工商分局全体干部作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培训,9月底对全区各部门办公室负责人及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围绕国家出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市政府对《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修改意见,结合长宁实际,对《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修订完善。按照《2008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公文分类质量,开展行政机关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工作,全区42个部门行政类公文统一备案至区信息委。区保密局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办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审查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防止政府机关不当公开或以保密为由拒绝公开义务。区档案局完善了区政府信息公开公共阅览室工作规程,明确公共阅览室工作职责,对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递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转送等方面作了规范。
(四)加强日常信息公开监督评议
我区已连续三年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部门公共目标考核,考核结果影响对部门的年度综合工作评价,并向各部门进行通报。实行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制度,每月一期编入《长宁信息化简报》,通报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等信息,供各级领导参阅。建立健全开放型、科学化的考评体系,年中制定了《2008年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讨论稿),并通过信息公开大会广泛征求意见,完善方案。考核从部门基础性工作、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保密审查工作情况、行政复议诉讼申诉处理情况、公众满意度、特色工作六方面科学、全面地评估各部门工作状况。在12月开展了集中考核,将对部分信息公开优良的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对排名落后的部门同样予以通报。信息公开社会监督员评议一直是衡量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标尺,今年加强对监督员队伍的培训,专题解读新实施的《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剖析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例,受到监督员广泛好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到2008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6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49条。
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类信息的公开,公开了各位规范性文件,如《长宁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长宁区土地储备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长宁区规划编制办法》、《长宁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试行办法》、《关于促进长宁区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相关政策的的实施意见》、《长宁区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若干政策(修订)》等。公开了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及其进展完成情况,如《长宁区人民政府单位GDP能耗考核体系实施方案》、《长宁区文化建设规划(2008-2020)》、《长宁区青少年知识产权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08-2010)》、《本区迎世博加强市容环境建设和管理600天行动计划纲要》等。公开了城市规划及其他城市规划,区规划局完整公开了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信息、各街镇社区详控规划,还如《关于调整北新泾街道与新泾镇之间部分区划界线的批复》等规划文件。
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信息的公开,区政府公开了《2008年度长宁区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区政协〈关于推进长宁区和谐社区建设建议案〉的复函》等涉及百姓利益、老百姓关注的政府信息。各街道也主动公开社区建设方面的动态、各为民公开的进展情况,如十个街道都公开了《迎世博600天行动计划》、北新泾街道的《关于实施天山(西)路景观道路建设的计划》、新泾镇的《关于关于调整征地养老退休人员生活费及生活补贴费的通知》等。教育局公开了包括招生考试、教育收费、课程改革等方面的信息,如《关于长宁实验小学恢复公办建制的通知》等。卫生局公开《2008年长宁区卫生系统纠风工作要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的指导意见》、《长宁区危重孕产妇抢救工作方案》等有关百姓公平医疗服务信息。民政局在公开优抚救助方面积极主动,如公开《长宁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关于做好社区老年人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长宁区二OO八年双拥工作实施意见》等信息。文化局将每周星期音乐会的信息在网上及时公开,吸引大批观众参与。这些市民受益面大、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在网上公开,使公众对政府工作从不了解到广泛获取而向部门索要政府信息创造了条件。
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信息的公开,公开了城市基础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财政管理和会计管理信息。在网上公布了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方面的信息,实时公布采购中标公告,保证政府采购公正透明。
政府机构和人事方面信息的公开,公开了各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的信息,包括政府部门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情况、重要人事任免等信息。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区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渠道建设方面主要以下工作。强化政府网站公共服务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重点建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市民互动和信息公开三部分内容,重点完善“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等互动功能。针对市民百姓和社会企业关心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公用事业、计划生育、社会参与、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事项,建成整合信息发布、表格下载、咨询投诉、在线办理于一体的信息平台,70%审批事项上网。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信息为原则,加强政府信息检索、分类和整合。区档案馆汇集全区42个部门、街镇的政务信息纸质文件9000余份。
在便民服务上做了以下工作。为方便公众查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基层延伸,各街道、镇切实充分利用街道网站、社区电子屏、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查阅点等载体,主动公开本街道、本居委的办事服务项目和居务的公开,为群众办事和生活提供便利。充分发挥区各职能部门作用,拓展行政许可事项公开渠道和载体。如区税务、工商、劳动、规划等职能部门还在《长宁时报》、有线电视台等市、区公开媒体报刊上就个人所得税、新劳动合同法等热点内容开设了政策解读栏目,还将部门开展的劳动保障诚信单位的评定结果、社区控制性规划等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2008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90件,其中通过我区“上海长宁”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46件,通过信函提交的申请有3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申请有230件,通过其他形式的申请有11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土地规划、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旧区改造和重大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
在已经答复的288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81件,占总数的62.8%。“同意部分公开”的8件,占总数的2.8%,主要涉及旧区改造、土地征用、土地规划等信息。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的1件,“信息不存在”的27件,合计占总数的9.7%,主要因为申请人对政府工作不熟悉,错投申请居多。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33件,占总数的11.5%,主要是因为申请人不熟悉部门职责权限间不同,错投申请居多。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9件,占总数的3.1%,主要是因为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内容要么过于笼统,要么表述不清。
“不予公开”的29件,占总数的10.1%。主要是因为属于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信息,公开影响社会稳定。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200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401505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167859次,当面咨询接待229464次,网上咨询4182次。本区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496170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政府机构和人事任免、管理规范与发展计划及其他。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区2008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3件,其主要事由是房屋管理中动拆迁争议引发的,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案件有1件,由公开程序的差错引发;发生针对本区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5件。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1) 工作人员情况:本区各委、办、局、街道、镇共配备了11名全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126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0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社区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等。
(2)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实际支出
(3) 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实际支出
(4)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推行“三告知”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04年《行政许可法》出台后,我区将政务公开作为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的一项重要内容,所有部门都主动公示了本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并要求从项目受理到办理结束,都采取规范的告知制度:一般行政许可和审批项目办理结果采用批文附加证书;行政管理类和服务类项目办理结果要用告知单形式,做到统一文号、统一表式,并告知申请人诉权等等,以做到结果公开,有案可查。同时,我区继续大力推进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告知制度。区政府法制办会同区监察委并邀请区人大内司委结合行政执法检查,对行政执法“三告知”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不足提出了整改要求,检查结果向各行政执法部门作了通报。从检查情况看,近几年来,执法过程中的程序规范得到了各单位领导的充分重视,各单位都十分重视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上墙或进入触摸式电脑,方便当事人查阅。区卫生局、环保局、房地局、劳动局等坚持按照市局和区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对执法人员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处罚文书电脑模块统一制作,“三告知”都统一印制在谈话笔录和处罚文书上,使执法行为、执法程序统一、规范,处罚案卷清晰明了,提高了执法效率,规范了执法行为,也树立了执法单位良好的执法形象。区卫生局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对当事人实行“三告知”,为避免执法人员在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时遗漏告知回避权,特别要求执法人员在告知时记录下来。各单位都把规范执法行为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大力推动审计公开
为提高我区审计工作透明度,在今年我区加大审计结果公开推进力度,经区政府同意,区审计局制定了《长宁区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开办法》。重点将本区预算执行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综合审计情况、社会关注度高、公权力大的部门专项审计情况,依法分层分级,由内到外、循序渐进地推进公开,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主要问题
(一)在社会关注、百姓需求的信息内容的公开上还需要进一步体现“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要求。今年大多数部门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比较好,有的部门比去年有很大提高。区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发展水平还存在不平衡。有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职能的政府部门就如何做好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的行政行为的实施及结果等情况的公开还缺少深入研究和制度上安排。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还需要进一步规范。一些部门对公开内容审核的把握能力不强,未能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部分部门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工作还不规范,公开信息不齐全;不少部门对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实务培训还很薄弱,日常监督考核不完善,还存在信息发布的不及时,公开信息内容不完整的现象。少数部门在完善制度、规范操作上存在薄弱环节,部门内部没有形成推进合力,有的问题一再发生。
改进措施
2009年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提高行政透明度、提升行政水平、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重点推进公众利益相关政府信息的公开。深入推进教育医疗、城市规划、房屋拆迁、土地出让、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抓好各相关部门公开内容深化,全面公开涉及公众权益的政府信息。有序推进审计公开工作,完善公开机制,依法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建设主动公开场所,进一步落实区图书馆场地、设施。探索组建社区志愿者队伍。夯实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切实抓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整合功能,建成依申请公开网上处理系统。严格执行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加强保密审查、发布协调、工作建议等机制落实,确保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依法、规范。完善信息公开简报制度,改进和提高简报质量和效果。
十、说明与附表
(1) 其他说明(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它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是否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等)
(2)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849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2849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290
受理申请总数
条
29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230
2.传真申请数
条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4.网上申请数
条
46
5.信函申请数
条
3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11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28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18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8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1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27
5.“非本机关职权范围”数
条
33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9
7.“重复申请”数
条
8.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条
29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2)“商业秘密”数
条
(3)“个人隐私”数
条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29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4182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229464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67859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496170
附表四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3
行政诉讼数
件
5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0
其中:1.检索费
元
0
2.邮寄费
元
0
3.复制费(纸张)
元
0
4.复制费(磁盘)
元
0
5.复制费(光盘)
元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人
137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11
2.兼职人员数
人
126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2008年上海市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