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2011年12月31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我区政府网站www.changning.sh.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22051458。
一 、概 述
2011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把上海建设成为“行政效率最高、行政透明度最高、行政收费最少的行政区之一”的目标,结合长宁实际,按照政府自身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畅通渠道、规范工作,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规范政府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等关键环节上工作力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更加深化、基础更加强化,不断开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局面。
(一)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根据《条例》和《规定》及上海市对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精神,发挥“数字长宁”先发优势,推动信息化技术与政务建设深入融合,全面提升区政府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根据市、区相关领导和部门要求及对应电子政务相关职责需求,筹备成立长宁区电子政务办公室,与区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下设网络管理科,负责区门户网站编辑部、微博中心的日常管理,区门户网站相关业务的协调、联络,政务微博的发布、维护,开展相关调研及监督考核等工作;信息公开科,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区信息公开工作,办理向区政府及区府办提出的依申请公开案件,并依法做出处理,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应用推进科,负责全区OA系统的培训、应用、推广,无纸化办公的协调推进,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建设及应用等网上办事、服务类项目的协调推进,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
区政府办公室作为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协调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区所有29个委办局和10个街道(镇)调整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专门机构,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职责,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切实有效组织推进。全区专门配备5名全职工作人员、55名兼职工作人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设立20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区图书馆信息查阅点、社区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等。
(二)贯彻实施相关制度,确保程序规范。
由分管区长牵头,定期召开政府信息公开联席成员单位会议,讨论、商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制定并实施《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长宁区部门依申请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长宁区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工作规程》、《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意见征询制度》,从信息发布流程、审核机制、监督考核等方面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运转。区房管局制定了《长宁区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度》、《长宁区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内部处理流转程序规定》、《长宁区房管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规定》等规章制度,统一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与答复的各种文本;区卫生局编制了《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区公安分局制定了《长宁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工作规范》,优化查阅点服务水平;区民政局、商务委等部门也重新修订了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三)扎实工作基础,强化监督考核。
继续加强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指导,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程序及申请答复等环节开展针对性培训。2011年11月,区府办会同区法制办对全区各委办局、街镇开展了为期两天的信息公开培训工作,专门邀请市政府法制办法律事务协调处等业务部门,以案例形式进行讲评,区法制办领导现场解答各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疑问,提高各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2011年3月,在由区人社局举办的新提拔科级干部培训班课程里,区法制办领导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务操作予以授课。
各部门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基础工作。区工商分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的“工商长宁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 2011年继续实行区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通报制度,每月一期编入《长宁信息化简报》,通报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表等信息,供各级领导参阅。继续完善考核评估体系,坚持监督、检查、考核并举,将平时检查评议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连续六年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部门公共目标考核。考核从部门基础性工作、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保密审查工作情况、行政复议诉讼申诉处理情况、公众满意度、特色工作六方面进行评估,全面考察各部门工作状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到2011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94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02条。
(一)依法公开政府信息,深化公开内容。
2011年,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和《2011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着重对社会热点、百姓关注度高的信息和财政性资金信息公开。
2004年5月到2010年底,各部门在“上海长宁”门户网站上主动发布政府信息15143条。2011年全年,发布政府信息3135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2802条,主动公开率89.4%,依申请公开目录数333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累计访问量113万余人次。
1、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各部门认真对照《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据各自职能及时公开制定的相关文件。如《关于进一步完善鼓励扶持自主创业补贴的实施意见》、《关于2011年学校招生监察工作意见》、《关于公布2010年度长宁区重点用能单位名单的通知》、《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区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发放标准的通知》、《关于印发上海市长宁区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2、财政专项资金、行政收费等资金、资产类信息公开情况。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向社会公开2011年财政预算,2010年财政决算以及长宁区财政月度、季度的收支情况。如《2011年长宁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2011年长宁区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2010年长宁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表》、《关于区政府2010年财政决算的报告》;政府采购类的政府信息如《关于发布<上海市2012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的通知、《政府采购招投标公告》等;行政事业性收费类的政府信息如《关于公布上海市长宁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2011年版)的通知》、《长宁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登记证》。加强对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依法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如《2011年区国资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2011年区国资委财政财务收支预算总表》等。
3、长宁区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公开情况。区建交委协同区监察局、科委等部门开发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系统。该系统提供了从内容采集、创建、管理、传递、发布、共享呈送等信息周期过程中所需用到的各项功能,对工程建设领域项目具体的例如规划选址意见批复、项目核准批复、建设用地审批、项目招投标信息及建设单位企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从业单位、人员的良好行为记录等全部在该系统内予以公开。区建交委认真进行了该平台的试运行工作,对部分2011年由区建交委立项的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公开。
4、规划、计划类信息公开情况。向社会主动公开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发布重大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公开重大项目名称、项目类别、投资金额、效益预测等信息。如《公开关于古北新区4-7地块新建幼儿园项目核准的批复》、《关于长宁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关于虹桥综合交通枢纽长宁动迁基地北块10米公共绿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关于贯彻落实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等。
5、公共政策信息公开情况。围绕教育改革、旧区改造、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引进、医疗卫生改革等重点工作,推进政策的公开透明。如公开关于印发《长宁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2011年长宁区学前教育招生划块分布情况》、《2011年长宁区小学对口划块分布情况》、《关于上海虹桥友谊商城改扩建项目核准的批复》、《关于调整本区中小学校学生午餐费的通知》、《关于长宁区338街坊保障性住房项目核准的批复》、《关于公布2011年长宁区卫生系统“引航计划”培养对象的通知》、《关于印发2011年长宁区“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实施方案、《2011年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长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
6、各类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区教育局开设“长宁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对社会和公众较为关注的信息,如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教育收费工作、学生工作等信息进行上网公开,做好与社会公众互动的“网上咨询”栏目,及时答复家长和社会公众的咨询,全区基础教育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作顺畅,长宁教育网点击率在全区始终保持领先。长宁教育门户网站连续三年获得上海市教委评选的区县教育局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优秀奖。区卫生局在网站首页设置在线调查项目,已开展的互动投票活动为“市民对本区医疗卫生行业的满意度情况”、 “市民对基本药物制度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市民对家庭医生制服务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同时在网站设置“局长信箱”、“我要咨询”、“我要投诉”等网上信访栏目,居民可以在线提交投诉咨询类留言,并会在最短时间内得到工作人员的专业答复意见。区环保局做好环保信息宣传,每年编发环保信息12期,环境质量分析月报12期。区委、区政府信息采用近百余篇,其中包括市府动态采用、专报、批示,国家环保直报点采用等。
(二)全方位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多方面拓展公开渠道。
作为政府官方网站,长宁门户网站在2011年推出了“网上新闻发布会”栏目,请来了长宁区新闻发言人,在线直播区域新闻发布会。发布会以良好的在线互动方式,将新闻发言人即时回答全国各专业媒体记者的最新提问予以同步播出,充分使网络媒体的时效最快的优势得以发挥,也更体现了生动传播的效果。而且发布会后将直播文字实录予以整理,起到了网民备索和查询的便利性。为了吸引更多的市民关注长宁这一品牌服务项目,网站还与区外宣办共同在线征集市民关注的新闻主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筛选,因此对最终题目的确定起到了很好的决策辅助作用。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全新改版,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信息为原则,加强政府信息检索、分类和整合。对全区各部门、街镇的政府信息按政府管理与服务内容细分,形成更加明晰的政府信息分类目录。各部门网站也积极提升网站服务,人口计生、文化、审计、教育、规土、民政、房管等通过改版增强政府与公众交流渠道,提供更方便、快捷地信息查询功能。
长宁区规土局通过局网站、依申请公开专项业务平台、纸质申请等多方面途径和渠道进行政府、政务信息的公开。通过长宁区规土局网站将2011年度审批的执照信息按分类列出,及时更新,并拍摄证书、图纸照片制作成pdf格式便于浏览者查询,同时在局网站中公开本局财政预决算、部门预算、政府采购等相关信息。通过局网站提供其他便民服务信息,与上海市测绘院共同打造了首张电子便民地图,融合了公交线路多模式查询,长宁区各个街道、镇办事处、居委会、三中心等相关信息,长宁区不同便民设施的分类查询等多项便民功能,为浏览者提供了多方面的便民信息。
为方便公众查询,推进政府信息工作向基层延伸,各街道(镇)切实充分利用街道(镇)网站、社区电子屏、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查阅点等载体,主动公开本街道(镇)、本居委的办事服务项目和居务的公开。十个街道(镇)均设立了固定的社区政府信息公开综合查询点。北新泾街道为了配合长宁区创建文明城区,在北新泾街道网站建立《北新泾街道创建文明城区信息》专栏,在网站主页有一个醒目的浮标方便网友浏览此网页。“最感兴趣的栏目”网上调查,是虹桥街道网站的一个特色互动栏目。开设此栏目的目的,是为了解群众最关心的网站内容、最想了解的事务动态等,并以此来完善虹桥街道网站,更好地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数字计生,药具直送”项目,是江苏街道人口计生工作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新形势下的重大举措,充分体观了“以人为本”的精神,运用电话、移动短信和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补充传统的计划生育药具工作、宣传教育工作、政策法规工作。通过现代化的管理,使辖区内育龄群众在索取计划生育免费药具之后的2个工作日内收到配送的药具。新华街道在门户网站上开辟一个“了解新华”专栏,介绍新华社区概况、名人故居、新华的历史文化等,让更多的外籍人士了解新华、喜欢新华、关注新华;“文化乐园”专栏,介绍文体活动场馆、文体团队情况,每周发布各类活动安排、活动快讯,发布社区学校开班信息,定期进行好书推荐,接受活动团队网上报名,开设社区博客等,营造一个无国界的文化大环境。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建设。我区档案局2011年投入100多万对接待大厅进行整体装修改造,功能布局更为合理,服务环境得到极大地改善。在办公设备上,配备了专用上网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机,刻录机等设备,满足利用者的需要,确保政府信息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对各部门报送的政府信息公开文件2820件,及时标注文件索引号,更新文件目录。积极收集、整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市、区政府公报等政策资料,提供利用者查阅。全年度共接待政府信息公开利用者157人次,其中接待政府主动公开信息查阅37人次,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120人次。
进一步完善区政府信息公开公共阅览室工作规程,明确公共阅览室工作职责,对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递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转送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规范。重点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部门协作,从相关业务办理信息的咨询,申请的填写,答复的送交等环节加强了同区府办、法制办以及有关部门的协作和沟通,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同时根据利用者需要,扩大查阅范围,利用网络帮助利用者查阅国家、市有关的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告知其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场所等线索,有效提高了利用者的满意度。区房管局自主开发“信息公开管理”软件,针对信息公开内部流程和对外答复各个环节进行设计,完善了工作流程,便利市民咨询,有效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区工商分局在在企业注册大厅设置3台电脑,包括“名称查询服务系统”、“公司登记簿查询系统”等,安装了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显示企业注册办理状态(包括受理日、企业名称、办理类型、办理状态),方便前来办理营业执照的人员查询,并落实专人维护设备和指导使用;同时在对外互联网上开辟“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为关心、社会最敏感、最容易引发矛盾相关事项的管理职能、办事程序、执法程序、监督电话等。
(三)开设政务微博、拓展网络公开渠道。
2010年底,长宁区政府新闻办先后在新浪网开通 “常萱围脖”官方微博、在新民网开通 “上海长宁”官方微博。此后,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科委、华阳街道等十余个部门纷纷通过新浪、搜狐、新民等微博频道开设了政务微博。
长宁政务微博平台以亲民语言发布权威信息,提高政务信息透明度;以真诚坦然沟通大众话题,打开政民互动渠道,塑造具有亲和力的政府形象;以服务信息充实微博内容,提高政府服务群众的效率。至2011年底,长宁区新浪网“常萱围脖”官方微博共发布博文950余篇,吸引“粉丝”16000多名,新民网“上海长宁”官方微博发布博文180余篇,“粉丝”820多人。长宁的“常萱围脖”官方微博还于2011年4月被《中国政务微博研究报告》评为上海最有影响力的十大政务微博之一。区各部门微博也是更新不断,吸引了成百上千的网民关注。长宁区政务微博和部门微博群的不断壮大发展,很好地宣传了长宁,提升了长宁的影响力。
政务微博上先后开通了“精品虹桥”、“智慧城区”、“要闻快讯”、“创建动态”等特色专题,结合我区新闻发布例会、新闻通气会、网上新闻发布厅以及每周媒体信息通报等工作,通过微博预告长宁有关重要工作、重大活动的新闻信息与新闻线索,积极发挥微博快速与互动的特点,快速与媒体的沟通与互动。为了向受众“提示”长宁一定阶段内的工作重点,开通“媒体视角”、“媒体看长宁”、“感动长宁”、“创建全国文明城区”等话题,及时将各级媒体对长宁的报道,特别是涉及规划发展、城区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民生工作等与百姓息息相关的内容,以及有关长宁重点工作的动态信息等及时发布在微博。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区2011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88件,其中通过我区“上海长宁”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有56件,通过信函提交的申请有34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等当面提交的申请有195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土地规划、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旧区改造和重大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三公经费”公开、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249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65件,占总数的66.2%;“同意部分公开”的5件,占总数的2%。主要涉及政府投资项目进展、“三公经费”公开、教育医疗、旧区改造、土地征用、土地规划等信息。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的10件,占总数的4.02%,主要因为申请人对政府信息的概念不清楚,申请内部人事任免、内部管理规章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的28件,占总数的11.24%,主要涉及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土地使用性质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内容。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19件,占总数的7.6%,主要因为申请人不熟悉部门职责权限,错投申请居多。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5件,占总数的2%,主要因为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内容过于笼统或者表述不清。
“重复申请”的8件,占总数的3.2%。
“不予公开”的9件,占总数的3.6%。主要因为申请人中途撤销申请,涉及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
“其他”的5件,占总数的2%,主要因为申请人的联系方式有误,视为撤回申请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区2011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92731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98349次,当面咨询接待187144次,网上咨询7238次。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130584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政府机构和人事任免、管理规范与发展计划及其他。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区2011年度发生针对本区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3件,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1件。案件的事由包括财政预决算、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行政不作为、动拆迁补偿情况等。
发生针对本区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4件,其中以区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案件2件。案件的内容包括建设项目规划、土地储备批文、动拆迁补偿政策等信息。全年未出现因违法或瑕疵而被撤销的案件。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本区各委、办、局、街道、镇共配备了5名全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55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0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区图书馆信息查阅点、社区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实际支出。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因纳入到部门业务经费中,无具体统计。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从便民考虑,尽量减少申请人支出,材料复印费等费用从部门业务经费中支出,无收费金额。
七、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设想
(一)编制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根据上海市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实际编制。
(二)依托长宁区电子政务办公室综合牵头的工作机制,整合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各项资源,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全面提升本区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
(三)梳理、规范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对整个系统中目录设置、分类名称等进行调整、细化,规范名称表述,提高信息分类准确性,方便公众查询。
(四)利用“上海长宁”的政务微博平台,及时发布本区各方面的工作信息,引导正确、客观的舆情导向,推进与网民的互动,全面体现长宁服务政府形象。
(五)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请市政府信息公开处、市政府法制办、市区法院行政庭、门户网站等相关专业人员开展专门性培训,统一信息公开标准,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操作,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核或作为绩效考核加分项目。从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媒体曝光、公众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个角度制定考核标准,征求各相关部门和街道(镇)意见。
(七)提高门户网站服务水平,优化导航、检索等功能,提高网站的实用性和稳定性,为广大市民通过互联网获取服务提供方便。
八、说明与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802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19.74%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2802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333
受理申请总数
条
288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195
2.传真申请数
条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1
4.网上申请数
条
56
5.信函申请数
条
34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2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249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165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5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10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28
5.“非本机关职权范围”数
条
19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5
7.“重复申请”数
条
8
8.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条
9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1
(2)“商业秘密”数
条
6
(3)“个人隐私”数
条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2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0
9.其他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7238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187144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98349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130584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13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1
行政诉讼数
件
4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申诉举报数
件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0
其中:1.检索费
元
0
2.邮寄费
元
0
3.复制费
元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人
60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5
2.兼职人员数
人
55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0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