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虹口区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09年上海市虹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虹口区
2010年2月4日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虹口区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上海虹口”(www.shhk.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虹口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飞虹路518号231室,联系电话:25658888转)。
一、概述
2009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依据,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09〕20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具体要求,制定了《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虹府〔2009〕10号),就提高政府资金公开透明度、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及计划规划公开力度、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立工作长效机制等六方面提出了要求。在全年工作实践中,区政府信息公开办从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培训考核两方面着手,积极创新思路、夯实工作基础,全年工作得到稳步有序推进。
(一)夯实基础,整合平台,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加强人员配备,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针对部分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足且经常变动的问题,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向各单位提出了保障人员配置和维持人员稳定的要求,全区各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均按要求落实了2名工作人员,形成AB角工作机制,有关人员变动情况也被列为年度考核单项指标。
二是整合工作平台,以加强电子政务应用推动业务操作规范。依托“上海虹口”门户网站和协同办公系统,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一体化建设,对原先使用的“上海虹口”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多个内网后台操作系统进行改版整合,并于2009年12月11日正式上线启用。改版后的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工作平台包括门户网站外网平台和协同办公系统内网平台两大部分,解决了以往多系统操作、数据库分离等问题,整合了公文备案、申请处理、网上发布等功能,新增了催办督办、统计汇总、资料查询、交流互动等栏目,实现了“内网处理、外网发布”,力求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二)组织培训,加强考核,巩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一是加强人员培训,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全年共组织开展3次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除邀请市政府信息公开办专家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作法条释义解析、区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点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外,还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工作平台操作培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常见问题讲解等业务指导。此外,区政府信息公开办针对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存在的管理漏洞和人员缺位等问题,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并开展了各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和服务点建设与管理规范培训。
二是强化工作考核,做到日常评估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按照立足平时、重在长效的原则,会同区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风行风监督员等社会人士,组成政府信息公开日常评估工作小组,自9月起至12月,采取上门走访交流指导、书面检查文件台帐、实地暗访受理窗口等形式,每月选取一定数量的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日常评估,累计上门走访20家单位,书面检查21家单位,实地暗访10个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制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议书》并向被检查单位进行反馈,督促其落实整改,有关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还一并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09年底,本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46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09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5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31.8%。其中,机构设置类信息120条,占7.7%;政策法规类信息77条,占4.9%;规划计划类信息28条,占1.8%;业务类信息1252条,占80.6%;其他类信息81条,占5.2%。
(一)主动公开的范围。
本区按照《条例》、《规定》、《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重点公开以下几方面的信息:
涉及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的信息共289条,包括房屋拆迁最低补偿标准、房屋拆迁公告、旧住房综合改造、廉租住房公告等;涉及劳动就业的信息共104条,包括就业管理、职业培训、就业保障等;涉及公共卫生管理的信息共63条,包括公共卫生监督、疾病防治、食品药品监督、民办医院的设置批复等;涉及教育的信息共83条,包括教育管理、入学信息等;涉及婚姻登记、计划生育、养老、优抚、征兵的信息共20条;涉及城市管理的信息共359条,包括建筑管理、建筑工地夜间施工管理,市容市貌管理等。通过主动公开城市建设、房屋动迁、劳动就业、公共卫生、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信息,进一步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保证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共155条,主要涉及政府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支出,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政府采购工作情况,政府采购招标公告、中标情况等。以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为重点,着力提高政府资金公开透明度。通过主动公开政府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目录、招标和中标情况,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促进了财政资金向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项目倾斜,分步骤、分层次、分内容不断提高财政预算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的途径。
本区积极发挥“上海虹口”门户网站作为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重要作用,着重加大对各类政府会议、重要文件、实事项目、人事任免等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主动公开并建立健全区长信箱、网上信访、网上办事、政策解读、在线调查等一系列栏目及相应工作机制,及时答复并公开政府在解决市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措施和结果,使政府信息公开真正成为反映社情民意、实现政民互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之一。此外,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结合区情、突出特色,以本区在全市率先基本完成数字电视平移为契机,会同上海东方有线网络有限公司对有线电视的“阳光政务”专栏进行了优化完善,在全市率先开设“政府信息公开”电视频道,发布公共服务类便民利民信息,使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通过有线电视网络深入千家万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区2009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9件,其中当面申请345件,传真申请3件,网上申请25件,信函申请246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55%是涉及房屋动迁类信息,35%是涉及规划用地类信息,其余是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审计结果报告等的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61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598件,其余21件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598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364件,占总数的60.9%,主要涉及有关地块的拆迁许可证、拆迁安置补偿方案、建设项目计划批准文件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强迁安置用房和补偿资金证明等信息。“同意部分公开”10件,占总数的1.7%,主要涉及强制拆迁前谈话记录信息。
其他情况224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15件,占总数的2.5%;“信息不存在”63件,占总数的10.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05件,占总数的17.6%;“申请内容不明确”5件,占总数的0.8%;“重复申请”23件,占总数的3.8%;“不予公开”13件,占总数的2.2%。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依申请公开有关的费用共148.4元,其中检索费135元,复印费(纸张)11.6元,复印费(光碟)1.8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区2009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25件,其主要事由是对答复不满,其中未有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6件,主要事由是对答复不满,其中未有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本年度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
本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府公开工作情况
本区2009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3246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125次,咨询电话接听9897次,当面咨询接待2116次,网上咨询1108次。本区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90845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人事任免、政府会议、政府公报、实事项目、政府采购、部门文件。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2009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在主动公开比例和主动公开内容方面还存在不足。具体表现为全区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比例不足五成,大多数单位的主动公开比例基本为30%左右,这与《若干意见》提出的“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补充”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大多限于公文类政府信息,非公文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数量还较少,涉及民生公益、行政审批、政策解读类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数量有待增加。
为此,2010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加大公开力度,推动公开比例不断提高、公开内容不断深化。
以全年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比例达到50%、非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数量有明显提升为目标,重点加强对“三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指标的设置上予以体现,逐步形成以主动公开为主、依申请公开为补充的格局,实现由被动应对申请向主动公开信息转变。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要积极指导各单位继续按照《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主动公开本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计划类政府信息的实施情况;加大财政资金和审计结果公开力度,重点公开政府财政预算、决算以及审计信息、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等信息;及时公开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定期公开本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的状况。为体现工作的针对性,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将会同区发改委、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保局、食药监分局等单位在加大政策解读类政府信息发布力度、全面梳理非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主动公开公共服务类政府信息等方面进行探索尝试。此外,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将针对当前制约旧区改造工作的实际困难和瓶颈问题,会同区监察局、区房管局积极开展旧区改造事前征询制度试点工作,并在动迁基地内设置动拆迁信息公共查阅点,主动公示政策法规、拆迁方案、安置房源以及各动迁户动迁前的基本情况和动拆迁补偿安置结果,充分保障被动迁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加强培训沟通,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1.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定期组织区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指导,通过法律条文解读、新老政策比较、典型案例分析、疑难个案答疑、现场讨论交流等形式,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学习效果和处理能力。此外,要继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制度,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法院旁听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审理,帮助工作人员提高业务能力和法律水平。
2.发挥区政府信息公开办的牵头协调作用,加强本区部门之间的相互沟通和本区部门与市上级部门之间的互动沟通,定期汇编整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最新要求和工作动态。近期,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已启动《2009年度虹口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例汇编》,汇总全年政府信息公开的典型案例,开展案例分析研究,从程序操作和实体处理两方面进行分析,查找问题、总结经验,为各部门、街道提供实务操作指导。在此基础上,区政府信息公开办还要通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等形式,组织区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日常交流沟通,了解上级部门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最新要求。
3.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一体化工作平台的功能,发挥一体化平台对于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的主导作用,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管理全区政府信息的发布和公开申请的处理,加强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能力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掌握公文备案与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处理和答复,各类数据统计与上报,工作交流与互动学习等各项功能,共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
(三)开展专题调研,推动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
为更好地体现《若干意见》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的要求,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在市、区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近期启动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社区标准化建设开展课题调研,计划通过对社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梳理、统筹规划,分析社区民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不同需求,依托社区的现有资源和设施,充分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社区和商务楼宇、产业园区、旅游景点等公众聚集场所延伸,努力实现社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为社区民众就近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在此项课题调研成果的基础上,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将制定本区居委会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信息公开工作基础较好的街道开展先行试点,探索居委会信息公开查阅的日常化、规范化运作新机制。
七、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558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31.8%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1558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0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1892
受理申请总数
条
61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345
2.传真申请数
条
3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网上申请数
条
25
5.信函申请数
条
246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598
其中:1.同意公开数
条
364
2.同意部分公开数
条
1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15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63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105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5
7.“重复申请”数
条
23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13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0
(2)“商业秘密”数
条
2
(3)“个人隐私”数
条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6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5
9.其他
0
附表三 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108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2241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9897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390845
附表四 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125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行政诉讼数
件
16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申诉举报数
件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附表五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148.4
其中:1.检索费
元
135
2.邮寄费
元
0
3.复制费
元
13.4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人
79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3
2.兼职人员数
人
76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8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8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