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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旗要闻

迁西县关于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4-12-19   作者:中国县域   来源:迁西县政府网   阅读:24   评论:0
内容摘要:迁西县关于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教督委〔2021〕2号)《唐山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唐政教督委〔2021〕2号)......

迁西县关于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

迁西县关于创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教督委〔2021〕2号)《唐山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开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唐政教督委〔2021〕2号)和《河北省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办法(修订)》(冀政教督〔2024〕1号)等文件要求,2025年我县迎接河北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为加快提高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切实推进学前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普及普惠”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深化学前教育改革,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多措并举,增加普惠性教育资源供给,切实增强办园活力,确保我县高标准通过此次专项督导评估。

二、工作目标

(一)提升普及普惠水平

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

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5%以上。

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5%以上。

(二)强化政府保障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2.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3.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农村地区每个乡镇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其余园所采取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的形式。

4.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5.财政投入到位。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企事业单位、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6.收费合理。落实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7.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落实幼儿园基本工资收入。

8.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9.监管制度比较完善。对民办幼儿园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三)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

1.办园条件合格。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2.班额普遍达标。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3.教师配足配齐。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4.教师管理制度严格。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5.落实科学保教要求。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普及普惠水平。为满足城区幼儿入园需求,2024年拟对丰泽幼儿园进行回收。启动林茂街幼儿园新建工程,预计2025年完工。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普惠率达到85%以上,公办率达到55%以上,力争普及普惠指数居全市前列。

(二)加强示范园建设。进一步加大优质幼儿园创建力度,尤其是对硬件设施的投入,为幼儿配备丰富多样的教具、玩具以及现代化的教学设备,年内东荒峪镇中心幼儿园、滦阳镇铁门关幼儿园、新庄子镇龙塘幼儿园申请省级农村示范性幼儿园,丰泽幼儿园申请省级城市示范性幼儿园。

(三)加强项目建设督导。迁西一幼着力做好场地扩建、旧楼美化、文化建设等工作,迁西二幼着力做好“膳食坊”创设等工作,迁西静远幼儿园着力做好“中心农场”“栗乡小镇”打造工作,北岸新区幼儿园着力做好托育设施配备工作,丰泽幼儿园做好户外游戏设施配备工作。同时全力拓展集团化办园之路,探索名园加分园、名园加薄弱园等以强带新、以强带弱学前教育集团化发展模式,力争再创一所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实现“一县五示范”创建目标。

(四)充实教师队伍。拟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逐步补足配齐在编教师缺口。2024年计划面向社会招聘幼儿教师100人。为全面提高保教质量,通过各种研训活动提升教师素质。争取在2025年各乡镇培养3-5名幼儿园骨干教师,全县培养10-15名县级骨干教师,1-2名县级名师。

(五)推动幼儿园规范化管理。通过组织示范园现场观摩、园长教师培训、幼儿园督导等活动,推动学前教育规范化管理。加强民办园管理,确保民办园健康发展。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7月)

召开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动员大会,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8月)

各部门按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台账,定期召开创建工作调度会,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9月-10月)

各部门对照创建工作评估指标体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县级自查自评,对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四)迎评准备阶段(2024年11月-12月)

完成创建工作自查报告、自评表等迎评材料的准备工作,做好迎评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市教育督导部门的评估验收。

(五)组织申报全力迎评阶段(2025年1月-12月)

1月底报请市级初核;3月底提请省级评估;12月底前迎接国家评估。

五、具体任务分工

(一)起草《迁西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自查报告》《迁西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汇报材料》;制作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专题片。(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二)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整理相关档案材料。(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

(三)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组织协调工作。完成提请市政府对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的初核;完成汇总相关数据统计表;准备好2021年、2022年、2023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报告;负责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面落实;指导推进各幼儿园环境和文化建设;组织模拟验收、观摩拉练活动等;整理工作目标中涉及的相关档案资料。(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四)幼儿园办园条件提升、保教水平及内涵提升;组织专题培训;加快幼儿园升级升类建设;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学率等重要指标达标;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无证园治理;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无小学化倾向;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完善民办园年检制度;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达到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整理工作目标中涉及的相关档案资料。(责任单位:县资规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

(五)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培训、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公办园在编教师与编外教师同工同酬、足额发放;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水平;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整理工作目标中涉及的相关档案资料。(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

(六)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落实公办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方法;幼儿园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消除各类幼儿园不合理收费;整理工作目标中涉及的相关档案资料。(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

(七)落实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整理工作目标中涉及的相关档案资料。(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交运局、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教育局)

(八)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整理工作目标中涉及的相关档案资料。(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资规局、县教育局)

(九)落实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幼儿生活补助;整理工作目标中涉及的相关档案资料。(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县教育局)

(十)提高社会认可度。运用多种形式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活动,以各级各类媒体为抓手宣传正确育儿理念及保教方法,提高教师、家长及社会的认可度。(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文旅局、县教育局)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指导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成立由县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常务副职,县公安局政委,县委网信办、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资规局、县住建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残联、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为成员的全县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督促和检查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等相关工作。各乡镇(栗乡街道)、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健全相应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把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作为重要职责,及时研究和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二)强化保障措施。优化资源配置,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大力提升保教水平。加强政策宣传,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三)强化协调机制。县直各相关部门、各乡镇(栗乡街道)要对照考核细则,明确工作任务,安排专人负责,对标对表,认真开展自查,切实履职尽责。要突出问题导向,及时整改,加快进度,补缺补差。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问题,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对于工作有交叉有协作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同,充分发挥系统集成效应,确保创建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附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解释

附件

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指标解释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评估要点

指标解读

区县观测点

幼儿园观测点

A1.普及普惠水平

B1.普及普惠水平

C1.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需以常住人口为基数计算。计算公式为:在园(班)幼儿总数/县域常住人口中3~5岁年龄组人口数(个别地区为4~6岁年龄组人口数)*100%。

1.县级公安部门提供的当地常住人口适龄幼儿统计表。

2.核查年报系统数据等相关材料,实地走访相关单位。


C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即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

1.公办园是指由国家机构举办,或者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街道、村集体利用财政性经费举办;或者利用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举办的且收费不高于当地普惠性幼儿园标准的幼儿园。

2.普惠性民办园是指通过教育部门认定、面向大众、质量合格、接受财政经费补助或政府其他方式的扶持、收费执行政府限价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3.计算方法: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班)幼儿数/县域学前教育在园(班)幼儿总数*100%。

1.核查当地政府门户网站是否已公开确认的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名单。

2.核查年报系统数据等相关材料,实地走访相关单位。


C3.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

计算方法: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公办园在园(班)幼儿数/县域学前教育在园(班)幼儿总数*100%。

核查年报系统数据等相关材料,实地走访相关单位。


A2.政府保障情况

B2.党的领导坚强有力

C4.县委县政府加强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实现全覆盖。

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幼儿园(含民办),已单独建立党组织;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建立联合党组织或挂靠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没有党员的,配备党员教师或党建指导员。

1.核查县委、县政府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相关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

2.核查区县幼儿园党组织全覆盖情况,关于幼儿园党组织建设、党建活动开展情况的相关文件、会议资料。

实地抽查查看幼儿园党组织建设及党员活动资料。

A2.政府保障情况

B3.发展规划科学合理

C5.制定幼儿园布局规划。


学前教育专项布局规划。


C6.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列入本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包含的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的相关内容。


B4.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基本完善

C7.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有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根据实际情况举办流动幼儿园、季节班等。

关注每个乡镇至少一所公办中心园。

核查相关文件。

实地核查幼儿园,查看公办乡镇中心园建设情况。

B5.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规范

C8.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小区配套幼儿园与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将配套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对存在配套幼儿园缓建、缩建、停建、不建和建而不交等问题的,在整改到位之前,不得办理竣工验收。

1.核查区县落实省定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会议资料。

2.小区配套园治理成效。


C9.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且运转良好。

配套幼儿园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办成公办园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配备教职工,做好落实省定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等工作。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要做好对相关机构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明确补助标准,加强对普惠实效及质量方面的动态监管。对于不达标的普惠性民办园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当地政府重新委托举办成普惠性民办园。

核查相关文件。

实地查看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是否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运转情况如何。

A2.政府保障情况

B6.财政投入到位

C10.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或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1.落实公办园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情况(文件);

2.拨款凭证、账簿。

幼儿生均经费拨款单据凭证、账簿。

C11.落实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


1.落实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情况(文件、落实情况);

2.拨款凭证、账簿。

幼儿生均经费拨款单据凭证、账簿。

C12.落实省定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对普惠性民办园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补助水平不低于同等级公办幼儿园。

1.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文件、)及认定情况(过程性材料、公示情况);

2.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政策扶持情况(文件、扶持情况);

3.普惠性民办园名单;

4.补助情况(文件、补助凭证、账簿)。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相关文件、幼儿经费补助拨款单据凭证、账簿。

B7.收费合理

C13.落实公办园收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办法。


核查相关文件资料,包含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

查看收费公示;查看收费票据;电话随机访问。

C14.幼儿园收费标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


1.近5年幼儿园收费文件;。

2.县级调整收费标准的相关材料。


C15.各类幼儿园无不合理收费。

1.除保教费、住宿费及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外,无其他违规收费;

2.没有跨学期收费;

3.没有不合理收费的有效投诉;

4.没有发现明显违规现象

1.收费监管情况(过程性检查记录、资料等);

2.对不合理收费问题的查处情况。

查看幼儿园有无跨学期预收费现象;有无收费公示;有无关于幼儿园不合理收费的有效投诉;督导组在实地督导过程中有无发现明显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现象。电话随机访问家长。

A2.政府保障情况

B8.教师工资待遇有保障

C16.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1.是指落实省定及当地关于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的政策;制定公办园编内编外幼儿教师同工同酬相关政策措施;

2.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达到在编教师工资待遇的XX%及以上;在福利、培训、评先评优、职称评定方面编内、编外一视同仁;当地在编幼儿教师的平均工资=全年总收入(包括工资、绩效、奖金、补贴等);

3.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全年总收入(不含单位缴纳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4.县域内所有幼儿园教职工必须依法依规足额足项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没有拖欠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的现象;没有公办园教师群体关于工资待遇问题的有效投诉;督导组在实地督导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现象。

1.公办园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情况(文件、工资发放情况);

2.非在编教师同工同酬保障情况(文件、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障情况)。

发放教职工工资、缴纳保险的原始凭证(人社部门打印的五险缴纳情况、公积金中心打印的公积金缴纳证明)、职工工资表。

C17.参照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民办园相应教师工资收入水平。

是指落实省定及当地保障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收入有关政策;没有拖欠民办园教师工资的现象;没有民办园教师群体关于工资待遇问题的有效投诉;督导组在实地督导过程中没有发现明显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现象。

民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情况(文件、工资发放和社会保障情况)。

发放教职工工资、缴纳保险的原始凭证(人社部门打印的五险缴纳情况、公积金中心打印的公积金缴纳证明)、职工工资表。

B9.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健全

C18.落实教育、公安、生态环境、交通、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幼儿园园所、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1.部门合作机制建立及监管情况(文件、通知、过程性材料等);

2.县(区市)有关部门在园舍、食品、卫生、校车、消防等各方面的管理情况(文件、通知、过程性材料等)。

实地查看从业人员岗位资质、食品安全管理、疫情防控、园舍安全、校车管理、周边环境等。

C19.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落实园长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定期自查自纠制度,对卫生、消防、园舍等方面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要主动接受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安全监督指导,要强化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提高家长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并通过符合幼儿身心特点的方式提高幼儿感知、体悟、躲避危险和伤害的能力。

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无较大社会影响的安全责任事故。

核查相关单位文件资料。


A2.政府保障情况

B10.监管制度比较完善

C20.对民办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完善年检制度。


1.实行学前教育机构审批“先证后照”制度情况(文件名称、过程性材料等);

2.实行学前教育机构年检制度情况(近两年的年检通知、文件、过程性材料、通报等)。


C21.落实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

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更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方面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1.民办幼儿园备案情况(文件、过程性材料);

2.政府网站公示情况(公示网址、截图)。


C22.建立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

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已开展一年以上,至少有一年的县级督导评估报告。

1.3-5年一轮覆盖所有幼儿园的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制度建立情况(文件、通知等);

2.近两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情况(文件、通知、过程性材料)。

1.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自评报告;

2.教育督导部门对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反馈意见;

3.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的问题整改方案及整改报告。

C23.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到位。

是指建立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县域内所有经审批注册的幼儿园均实现责任督学挂牌督导。

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落实情况(文件、挂牌情况、督导过程性材料)。

查看幼儿园责任督学公示牌、督导记录及学校整改措施。

C24.全面完成无证园治理工作。

是指已开展无证园排查、分类和治理工作;县域内全面消除无证园。

1.无证幼儿园整治情况(文件、通知、过程性材料);

2.无证幼儿园“回头看”情况(文件、通知、过程性材料)。


C25.民办园没有上市、过度逐利等行为。

民办园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幼儿保教活动、改善办园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每年依规向当地教育、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非营利性幼儿园。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1.民办园上市摸底排查情况;

2.如果存在营利性幼儿园,遏制民办园过渡逐利情况(文件、通知、过程性材料)。

民办幼儿园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A3.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B11.办园条件合格

C26.幼儿园园舍条件、玩教具和幼儿图书配备普遍达到规定要求。

办园条件特别要关注3项指标:幼儿园室外游戏场地生均面积≧4平方米、幼儿活动用房生均建筑面积≧8.17平方米、生均建筑面积≧10.44平方米。

2017年前建设的幼儿园,50%以上的幼儿园三项指标达到标准;2017年以后建设的幼儿园,三项指标要全部达到标准。


1.幼儿园户外场地面积、建筑面积、活动用房面积情况一览表;

2.各班教玩具登记表;

3.全园图书资料配备情况(教师参考书目录、幼儿绘本目录等)。

C27.2017年后规划设计的幼儿园符合《幼儿园建设标准》。

B12.班额普遍达标

C28.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符合《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

小班(3周岁至4周岁)25人,中班(4周岁至5周岁)30人,大班(5周岁至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寄宿制幼儿园每班幼儿人数酌减。

县(市、区)幼儿园基本情况信息表(含在园幼儿数、大中小班数、班额)。

各年龄班幼儿花名册。

B13.教师配足配齐

C29.按《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配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

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必须不低于1:15;以幼儿园为单位,教职工与幼儿比(≤1:7)、保教人员与幼儿比(≤1:9)作为评估的参考指标。

1.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情况一览表(含教职工数、教职工与幼儿比例,专任教师数、专任教师与幼儿比例,保育员数、保育员与幼儿比例);

2.全县(市、区)幼儿园教职工花名册。

1.教职工花名册(含姓名、岗位、班级);与教职工签定的聘用合同;

2.教职工人数与幼儿人数比例表。

C30.公办园没有“有编不补”的情况。


公办园近三年核编和进编情况文件。


C31.县域内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与在园幼儿总数之比不低于1:15。


专任教师花名册(按照公办教师、自聘教师分类统计。含教师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务、最后学历、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是否持有教师资格证、资格证编号)。


A3.幼儿园保教质量保障情况

B14.教师管理制度严格

C32.建立健全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和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


1.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定期注册制度、持证上岗制度等文件;

2.县(区市)幼儿园园长及专任教师情况一览表(含学历、持证情况)。

园长(含副园长)毕业证、资格证、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一览表;专任教师毕业证、资格证原件及一览表

C33.落实幼儿园(含民办园)园长、教师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


幼儿教师培训制度(文件)、长期培训规划和近两年培训计划、过程性材料。

1. 教职工队伍建设发展规划;

2.教职工培训计划、培训内容。

C34.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普遍建立师德教育、考评、奖惩机制。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文件;

2.县(市、区)、幼儿园教师考核评价办法及过程性材料。

1.幼儿园师德制度;

2.师德师风建设方案、定期培训内容、新入职教师岗前职业道德培训。

C35.督导评估认定前2年内没有发生严重的师德师风事件。



随机访谈,查看幼儿园有无关于师德师风问题事件。

B15.落实科学保教要求

C36.县域内幼儿园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规定,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无“小学化”现象。

无“小学化”现象:指幼儿园按规定创设多种活动区域(区角);提供充足的符合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游戏材料、图画书;没有提前教授汉语拼音、识字、计算、英语等小学课程内容;没有以课堂集中授课方式为主组织安排一日活动;没有以机械背诵、记忆、抄写、计算等方式进行知识技能性强化训练的行为。

幼儿园课程改革、贯彻落实指南、去“小学化”等文件通知、活动开展情况等资料。

1. 幼儿园各项保育教育、一日活动安排、教研、园本课程、防止“小学化”倾向、幼小衔接活动开展等资料;

2.幼小衔接方面:幼儿园幼小衔接指导手册、联合教研制度、园校共同体建设、家园共育讲座及宣传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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