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枣强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
按照《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精神要求,根据县政府工作分工,现将枣强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任人:刘泽伟 职务:副县长 联系电话:8220069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任人:朱洪武 职务:局长 联系电话:8224722
监督电话:8224722
监督邮箱:zqswj8224722@126.com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
枣强县千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运行管理责任公示
序号
工程名称
责任人
服务电话
1
枣强县惠泽
水务有限公司
屈红卫
8231600
枣强县水利局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