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青海省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退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0〕44号)中“纳入条件和不得申请医保定点”的相关规定,按照全年工作安排,每月开展一次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纳入工作。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对2023年1月份提交申请的9家医药机构进行了准入评价,根据考评结果,拟将7家医药机构确定为西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现将拟准入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23日至3月1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至西宁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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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西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拟准入名单(2023年1月份)
西宁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