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城市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部门、单位:
洛川县人民政府决定:
杨龙同志任县招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孙俊鹏同志任县民政救助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杜娟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科级保密员(试用期一年);
李小龙同志任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超同志任县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马俊龙同志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同世华同志任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薛强同志任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晓龙同志任县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郝建峰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老庙镇市场监管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玉龙同志任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一中队中队长(试用期一年);
王磊同志任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屈伸同志任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一鹤同志任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中心(县农村合作医疗经办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琦同志任县苹果产业研发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卫东同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教导员职务;
免去张晓红同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路巡逻民警大队)车辆管理所教导员职务;
免去雷伟杰同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种子管理站)副主任(副站长)职务。
以上任职同志务于2022年12月30日前到职。
洛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