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通满族自治县全面加强黑土地保护工作的
实施方案
黑土地是大自然给予人类得天独厚的宝藏,是地球上最珍贵的土壤资源,是一种性状好、肥力高,非常适合植物生长的土壤。我县是吉林省乃至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大县、调出大县,在国家粮食安全战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贯彻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根本在耕地。加强黑土地保护,稳步提升黑土地基础地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基础。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保护好、利用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保障土地资源安全、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秉承“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科学治理”的方针,以科技为支撑,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工程与生物、农机与农艺、用地与养地相结合,强化基础设施、技术集成、投入管控和质量管理,因地制宜建设高效黑土地治理技术模式体系,全面提升黑土耕地质量,为支撑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实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压实乡(镇)级政府主体责任,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依法依规统筹安排相关转移支付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黑土地保护利用。
——坚持科技创新与示范带动相结合。突出将科技创新作为第一动力,以实施“黑土粮仓”科技会战为载体,集中力量开展核心关键技术攻关,示范带动全县黑土地保护利用水平整体提升。
——坚持因地制宜与综合施策相结合。统筹把握耕地地类,针对水热条件、地形地貌、耕作模式等特点,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突出综合治理,分区分类实施黑土地保护技术措施。
——坚持重点突破与示范推广相结合。重点在土地退化较为严重、集中连片地区,开展黑土地利用试点,衔接相关投资建设规划,集中资金投入,推进连片治理,做到建一片成一片,逐步积累经验,有序推进黑土地全面治理,使黑土质量整体得到提升。
三、工作计划
(一)做好耕地资源体系建设
1.加强黑土地耕地数量保护及档案建设
开展黑土地耕地资源调查,加强黑土地耕地数量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建设项目占用耕地,按照“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黑土补黑土”的原则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按照省、市关于黑土耕地资源调查工作部署,县自然资源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调查时,同步开展黑土地类型、分布、数量、质量和利用状况调查,建立黑土地档案。按规定及时提供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局)
2.加强黑土地耕地质量提升及档案建设
全面加强黑土地质量提升。推进全国土壤普查工作,全面掌握黑土地耕地土壤类型与分布、土壤的理化性状、养分和环境质量状况,建立黑土地耕地质量档案。(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3.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加大黑土地保护项目推进力度,实施耕地有机质提升行动。提升耕地质量监测能力和水平,稳步推进,逐步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将耕地地力调查评价、耕地质量监测、土壤墒情监测等监测数据统一管理,运用大数据系统进行科学分析研判,根据监测结果,有针对性地制定保护治理措施,提高黑土地保护精准度,实现及时监测、精准指导。(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建立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工作机制
健全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度,完善后续管护和再评价机制。完成年度耕地质量调查评价点布设,充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空间定位技术和遥感技术等现代化手段进行监测,监测信息上图入库。完成年度耕地质量评价工作。(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二)加强建设占用黑土地耕地表土剥离及利用
项目建设占用黑土区耕地前必须进行表土剥离,其相关费用列入建设投资预算。表土剥离实施完毕后,由县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领域专家进行验收,专家组出具验收意见。加强剥离土壤存储管理,推进表土就近利用,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将剥离土壤就近用于,劣质耕地改良、新增耕地、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部门: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
(三)突出抓好秸秆还田
1、抓实保护性耕作。大力推广秸秆覆盖保护性耕作技术,积极探索山坡地保护性耕作,做好“伊通模式”试点。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成熟模式,继续扩大保护性耕作实施面积,完善高标准应用基地建设,逐步增加基地数量,提高基地管理水平,着力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应用好农机化智慧云平台,提升农机作业质量监测能力。(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各乡镇街)
2、推广深松深翻。加大农机深松整地技术推广力度,逐步扩大技术应用范围,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中央和省级项目统筹,合理确定补贴标准,推动深松整地与保护性耕作集成应用、同向发力,因地制宜推广苗期深松和秋季深松。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深翻技术,改善土壤理化性状,增强黑土地蓄水保墒能力。(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各乡镇街)
(四)稳步实施有机肥施用
探索有机肥(农家肥)施用补贴政策机制,重点实施“有机肥+深翻还田”为主的综合技术模式,将有机肥田间贮存和堆沤用地按设施农业用地管理。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种养循环农业,开展畜禽粪便、作物秸秆等堆沤腐熟和就地就近施用。探索有机肥与微生物肥料配合施用,提高土壤肥力。(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各乡镇街)
(五)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夯实基础、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的原则,落实高标准农田管护制度,优先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开展土地平整、田间道路、灌排渠道、岸坡防护、农田电网等农田综合设施建设。2024年度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34.2万亩,其中2023年结转项目4.5万亩,2024年国债资金高标准农田项目18.7万亩,完成2024年财政专项资金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力争三年时间将全县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设成高标准农田。(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
2、加快灌区工程建设。围绕伊通河涝区、三山涝区、欢欣岭灌区、三联灌区、寿山灌区等项目依托,全面提升流域内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按年度完成灌区任务,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强化施工管理,推进工程建设,尽早完工投产达效。同时,加大大中型灌区工程建设力度,完善运行管护体制机制,落实运行管护主体责任,确保大中型灌区工程效益长久发挥。(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部门:各乡镇街)
(六)加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1、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开展以小流域治理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工程。开展全县小流域普查,建立基础数据库。优化配置工程措施、植物措施、农业技术和管理措施,采取保土耕作、沟道防治等综合治理措施,构建综合治理体系。优化水土资源配置,改善黑土区农田生态环境,提高黑土区耕地生产能力。(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各乡镇街)
2、推进侵蚀沟综合治理。开展全县侵蚀沟普查,摸清现状及发展趋势,明确治理方向。根据各地沟道侵蚀特点,合理布设水土保持措施体系,通过修建谷坊、沟头防护、截水沟、沟道滩岸防护、支毛沟治理及相关林草措施,有效遏制侵蚀沟道发展,防治沟道继续下切扩张侵蚀耕地,保护现有黑土地资源,逐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配合部门:各乡镇街)
(七)推进农田防护林建设
在不违规占用耕地的前提下,深入实施农田防护林网修复完善工程,修复改造林相残破、枯死、病虫害、人为破坏等防护功能低下的退化防护林带;实施农田防护林带更新工程,调整优化防护林网结构,形成完备的农田防护林体系;巩固农田防护林网建设成果,对近几年农田防护林网建设地块进行补植补造,并做好幼林抚育、管护、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工作。(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配合部门:各乡镇街)
(八)加强农田生态环境保护
1、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在玉米、水稻等主要农作物中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提高化肥利用率,实现化肥减量增效目标,计划全年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94万亩。继续加大对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和专业化统防统治支持力度,在水稻主产区建立绿色防控核心示范区,重点推广生物防治和理化诱控等绿色防控技术,建立有机稻米生产示范基地800亩,全面推进以飞防为主的专业化统防统治。加大农作物病虫害田间监测点设置密度,提升病虫害监测预警能力,及时有效制定绿色防控措施。加强农民技术培训,加大对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扶持力度,提升化肥农药利用率,实现减肥减药的双减目标,确保农业绿色健康有序发展。(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各乡镇街)
2、实施粪肥还田沃土行动。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积极探索“种养结合”养殖模式。大力推广经济适用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模式,积极开展畜禽粪肥就近就地还田消纳利用。在营城子镇、推广带菌还田就近就地利用模式。扶持专业化畜禽粪肥综合利用机构按照市场机制积极开展畜禽养殖废弃物收运服务,实施畜禽粪便商品有机肥转化,支持种植经营主体积造畜禽粪肥还田,增强农民施用有机肥积极性,推动粪肥还田利用,提高土壤肥力。(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各乡镇街)
3、实施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利用行动。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膜回收处置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监督管理、宣传培训、指导服务、回收等工作,普及绿色发展理念、低碳循环绿色生活方式,全面提高环保意识。实施地膜新标准,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通过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补贴推广项目示范引导广大种植户积极使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减轻残膜对耕地的污染。(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各乡镇街)
4、实施源头污染防控行动。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控、水土共治,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完成受污染耕地成因排查,深入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原则。(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 配合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5、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行动。对全县受污染耕地进行重金属污染监测,设置常态化监测点,同步监测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及时掌握全县受污染耕地环境质量的变化情况,对全县受污染耕地实施动态管理,切实做好受污染耕地治理及安全利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配合部门:县生态环境局)
(九)强化黑土地保护宣传引导
加强黑土地保护宣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吉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和《四平市黑土地保护条例》,结合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日,协调媒体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新媒体传播快,覆盖面广的优势,多举措、多渠道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监督保护黑土地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现场观摩、经验分享等活动,提高农民保护黑土地的意识。(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各乡镇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