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03-1811:01【字体:大 中 小 】
本年度报告由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结合各设区市、省直管县、省政府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统计数据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中国河北”门户网站(www.hebei.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系(邮编:050053,电话:87800150,电子邮箱:xxgk@hebei.gov.cn)。
一、概述
2014年,河北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和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对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全面部署。省政府办公厅制发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函[2014]51号),明确责任目标,并先后3次召开专题会议调度工作,促进重点任务落实。一年来,各地各部门按照工作责任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了《2014年党委政府新闻发布会实施计划》,探索确立了“四机制”(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沟通协调机制、专家解读机制、定期通报机制)、“四固定”(固定时间、固定场所、固定背景板、固定频次),更新了全省新闻发言人档案库,将所有新闻发言人名单及联系电话主动公开。省政府及省政府部门举办新闻发布会142次,各市、县(市、区)召开新闻发布会339次。二是加强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要求省政府出台的涉及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等重要政策的政府规章,以省政府暨办公厅名义制发的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密切相关的重要政策规范性文件等,要及时进行政策解读。研究制定了《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通知》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规程》,于2015年初印发执行。三是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省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软硬件升级改造,内容发布、信息公开、视频点播、英文网站、无障碍、智能搜索、云监测、手机站/app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网站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四是公开形式不断丰富。各地各部门在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信息公开平台的同时,还通过查阅点、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电视、报刊、公开栏、电子大屏幕等多种形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邯郸市、保定市利用微信、微博平台,发布了大量环境、卫生医疗服务等涉及民生方面的政府信息。邢台市建成了“掌上邢台”移动客户端,方便了群众及时便利获取各类政务信息。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设计“药安食美”APP应用,安装后可查询检验报告,受理投诉举报,广泛发动公众参与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等。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一是编制公开了《河北省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目录(2014年版)》、《河北省省政府部门历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汇总目录(2001年-2014年)》、省政府部门监管清单、省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省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规范管理。二是加大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健全了工作体系,建设了公开平台,建立了监管制度等,全年公开行政处罚案件367件。
(三)继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一是2014年全省及省本级政府预算、2013年度全省及省本级政府决算及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部向社会公开。省直部门全部按要求公开了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全面向社会晒出了政府账本。二是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全年发布审计报告3份。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发了《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就公开的具体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时限和责任主体作出规定,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并将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全省年度考核。省国土资源厅制发了《河北省土地转用征收报批办法》,进一步规范征地过程中的信息公开行为。省财政厅要求全省所有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均在指定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发布,并加强监督检查,全年发布招投标公告17141条,中标候选人公示19172条。省农业厅加强农经管理信息网络平台建设,省级流转管理与服务网络平台已具备大规模推广应用的条件,公开流转供求信息1653条。
(五)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省教育厅先后制发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关于做好高等学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要求。在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方面,省科技厅及时在网上公开发布申报指南,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向项目承担人和归口管理单位公开项目受理、审批进展、立项安排、验收等信息。对自然科学基金等基础研究类项目试行在网上向全社会公开。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了《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医院院务公开考核评分办法》,医疗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通过网络、热线电话、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种途径,及时公布全省就业信息和就业新政策。研发动漫“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宣传软件”,形象展示就业知识、政策解读等。省民政厅出台了《全面推进阳光低保的指导意见》,主动公开年度下拨最低生活保障金。
(六)推动公共监管信息公开。省环境保护厅大力推进环境信息公开,网站每天实时发布全省11个设区市53个自动监测点位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臭氧等6项污染物监测数据,每月发布河北省地表水水质月报,每月核算发布跨界断面水质目标考核及扣缴生态补偿金通报。2014年下半年开始,实现每月发布143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及排名情况。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检测结果、国控与省控重点企业名单、固体废物行政审批结果等信息及时进行公开。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实现全面公开。省安全监管局不断加强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所有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调查报告及整改落实情况全部实现了网上公开,并建立了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的机制。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修订了《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制定了《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加大对食品药品质量信息和所查办案件的曝光力度。省发展改革委启动了全省统一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共享、公示平台建设工作,数据库和共享平台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
(七)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制度初步建立。印发了《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暂行办法》,初步建立了全省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工作机制,做到统计报送工作的指标统一、项目规范、口径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通过本机关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68.97万条,其中省级行政机关发布11.73万条,市、县级行政机关发布57.24万条。主动公开政府规范性文件16375条,其中省级行政机关公开4332条,市、县级行政机关公开1204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公开申请2708件,办结2673件。其中,按时办结2636件,延期办结37件,办理数量比2013年增加98%。
从申请方式看,当面申请1150件,占申请总数的42.47%;传真申请86件,占申请总数的3.18%;网络申请191件,占申请总数的7.05%;信函申请1281件,占申请总数的47.3%。
从答复情况看,已主动公开的356件,同意公开的1304件,同意部分公开的76件,不予公开的18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370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93件,告知做出补充更改的68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120件。不予公开申请中,涉及国家秘密的12件,涉及商业秘密的27件,涉及个人隐私的7件,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7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117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16件。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全省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行政复议261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25件,被依法纠错65件,其他情形71件。发生行政诉讼172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驳回原告诉讼请求98件,被依法纠错34件,其他情形40件。
五、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为申请人办理、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文件资料全部予以免费。
六、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4年存在的不足主要是:统筹推进重点工作信息公开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随着公众对政府信息需求的不断增长,主动公开的范围还不能完全满足公众的要求,主动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部门和单位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意识还不够强,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5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主动发布机制建设。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三是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质量。四是抓好督导落实,将国务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落地实处。五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机构建设,提高信息公开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