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晋州市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晋州市市府路60号,电话:84322293,电子邮箱:jzszwgk@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和决策部署,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石政办函〔2021〕27号)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发展,在提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质量、规范公开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建设、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都取得了新进展。
晋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的29个专栏共公示信息370余条。2021年,我市接受群众依申请公开53件,办结53件。做到及时查收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制度的流程和标准进行审核和处理,切实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
进一步强化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提高新媒体平台利用率,力促在信息公开、舆论引导、便民服务等方面积极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我市已完成“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和“河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备案工作,备案新媒体账号共计21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9
6
8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67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98
行政强制
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470.14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2
0
0
1
21
5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1
0
0
0
21
3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1
0
0
1
0
1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9
2
0
0
1
21
5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1
2
0
4
0
1
0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还需要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的要求,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日常检查督导机制不够完善,指导督促职责需要进一步强化。三是晋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2022年,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大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力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