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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公报

中卫市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3-03-09   作者:中国县域   来源:政府官网   阅读:106   评论:0
内容摘要:中卫市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2号)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全市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升农村公路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
中卫市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

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2号)精神,进一步巩固拓展全市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提升农村公路质量,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更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部署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启动实施中卫市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通过新建、改扩建工程和修复性养护工程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弱项,更好服务农民群众出行、支持乡村产业发展,提高农村地区人民群众交通出行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加快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打造更加优质普惠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所有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常住人口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率达100%,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85%。

2023年至2025年,共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304公里,养护工程2317.4公里,计划投资20.5亿元,其中建设工程沙坡头区64公里,中宁县90公里,海原县150公里;养护工程沙坡头区680公里,中宁县937.4公里,海原县700公里。2023年实施建设工程104公里、养护工程497公里,完成投资3.9亿元,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64%;2024年实施建设工程100公里、养护工程843公里,完成投资8.85亿元,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73%;2025年实施建设工程100公里、养护工程977.4公里,完成投资7.75亿元,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85%。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贯彻落实工作目标,具体实施里程根据年度具体进展情况和资金到位情况动态调整。

三、主要任务

按照“建设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原则,跑项目、争资金,加快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弱项,构建内畅外联的路网体系,以服务产业、便利民生、消除梗阻为导向,直通农、旅、工、商等重要产业聚集点,有效连接城乡农民新村集聚安置点,扎实推进农村公路质量提升三年攻坚行动,以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更高水平、更高决心全力争取创建自治区农村公路质量提升示范市(县)。

(一)提升农村公路路网质量。有序推进乡(镇)通三级公路和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建设,因地制宜实施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双车道公路改造。按照“应养尽养,宜修则修,须建再建”和“保优稳中,提升次差”的原则,按计划分年度优先对路况水平为次、差等级的农村公路进行维修改造,并研究制定农村公路三年项目库,加强建设质量全过程管理,确保工程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全面提升农村公路路况水平。

(二)强化农村公路安保能力。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结合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工作安排和全市农村公路现状,扎实开展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路侧险要、平交路口和低荷载等级桥梁安全加固工程。动态加强农村公路及其桥梁隐患排查和整治,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开展中卫黄河大桥加固维修等危旧桥梁改造,确保农村客运线路新发现危桥处置率达100%。严格落实新改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大农村公路灾毁修复力度。

(三)优化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围绕全域旅游示范市建设,以生态建设为核心、融合发展为目标、农村公路质量大提升为契机,逐步完善农村公路配套服务设施,合理利用资源,逐步建立集停车、充电、购物、休闲、观光、旅游咨询、农村生活体验等服务于一体的功能体系,提升农村公路综合发展、延链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能力。全面推进农村传统客货运输模式向客货邮商融合发展模式转变,推广“一站多能、一网多用”新理念,构建多方共建共治共享新机制,挖掘农村公路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服务潜力,拓展提升农村公路交通综合服务效能。推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产业技术与农村公路质量提升巩固工作广泛深度结合,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持续保障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赋能。

(四)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围绕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涉农产业,紧盯中卫市奶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莫楼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等,结合乡村产业布局和特色村镇、乡村旅游等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农村公路+”模式,促进农村公路与产业、旅游、资源等深度融合发展,重点安排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等特色优势项目,建设和养护工程实施里程力争达到三年总工程量的30%。改善农村主要经济节点对外公路交通条件,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探索支持农村公路“路衍经济”发展路径。

(五)助力沿线农民就业增收。建立健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和吸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长效机制,在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当地农村群众,特别是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开发“四好农村路”各类公益就业岗位,吸纳沿线农业人口就地就业,人均月补助达到1000元左右。将村道和通自然村组公路日常养护交由沿线农民承包养护,助力农民增收。加强农村公路从业农民工技能和安全培训,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对口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和县(区)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乡村振兴局,沙坡头区、中宁县、海原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发挥各自职能,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细化工作任务。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理顺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发挥好承上启下作用,指导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严格履行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主体责任;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合全市农村公路三年项目库,综合考虑群众出行、交通荷载、气候环境等因素,分年度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将项目配套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就资金配套落实情况向市级人民政府作出承诺,确保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做到早谋划、早安排、早实施。

(三)强化资金保障。按照自治区三年攻坚行动安排,市、县(区)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上传下达、资金争取、项目落地、绩效考核等工作,全力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乡村振兴局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其他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事业发展。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整合资金,统筹实施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工程,推动三年攻坚行动计划落实。要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整合涉农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地方专项债券及信贷资金等支持农村公路发展。

(四)完善支持政策。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具备条件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和乡镇通三级路、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农村公路改扩建及养护工程优先纳入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在国土空间规划指导下,加强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与土地政策的衔接,合理安排土地利用计划,优化农村公路用地审批流程,促进农村公路项目顺利实施和路况水平有效提升。

(五)强化监督问效。各县(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算好农村公路质量服务账,确保农村公路新改扩建及养护工程项目和目标任务落地见效,并全面配合做好自治区对各等级路的检测工作。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充分发挥考核激励“指挥棒”作用,对工作推进情况不力的,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件:中卫市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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