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长宁区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我区政府网站www.changning.sh.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22051465。
一 、概 述
2013年,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推进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府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精神,深入贯彻《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结合长宁区“三个城区”建设工作,继续完善公开制度、规范公开流程、畅通公开渠道,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
(一)强化调查研究、完善制度建设
2013年初,区府办牵头对全区25个政府部门和10个街道、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实地走访和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了调研,对调研中发现的主动公开不及时、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缺失等问题,认真分析查找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在区级层面,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借鉴兄弟区县政府信息公开经验做法,以“提高实用性、增强操作性”为原则,对《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2008年12月发文)进行了大幅度调整和修订,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发布协调机制、监督考核、具体操作流程表等内容融入其中,报请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13年7月公布并实施,为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进夯实了制度基础。
(二)注重培训指导、扎实工作基础
将全区集中培训与“一对一”专门培训相结合,配套下发实务手册,强化培训实效性。2013年8月,举办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邀请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处主要领导为各政府部门和街(镇)分管领导作政府信息公开专题讲座,增强部门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同时下发《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操作手册》(2013版),由区电子政务办政府信息公开专管员为各单位工作人员做业务指导。日常工作中,经常性地对主动公开量较少、公开不规范和依申请信息公开量较大,问题较复杂的部门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指导,通过案件实际操作等方式切实提高部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推进重点信息公开、拓展主动公开渠道
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本区实际情况,于2013年8月制定下发了《长宁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在区门户网站增设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着重对重点部门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予以监督和协调。
在公开渠道建设方面,重新调整了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版面,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增设了“最新信息”、“热点信息”等栏目,将公众关注和常用的政府信息置顶,方便公众查阅使用;开通了官方微信订阅号,访客可以通过加关注,随时、随地获取由区政府推送的信息和网上反馈的意见;发布了热点资讯信息APP应用,为社区居民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类实用资讯。
依托微博平台,发挥新型媒体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作用。截止2013年12月底,“上海长宁”微博共发布博文3万余条,吸引粉丝22万余人(新浪微博平台粉丝超过11万),博文被转发15万余次,被评论6.5万余次。
(四)增强服务意识、促进部门依法行政
以加强服务为导向,提高区政府受理政府信息申请窗口接待人员的业务技能,探索受理申请关口前移,为居民群众提供政策解释和申请指引,尽量减少因概念不清或纠缠于历史信访问题等原因引起的非正常信息公开申请。政府部门和区电子政务办分阶段介入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受理工作,由业务部门受理常规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区政府电子政务办负责全面协调牵涉部门较多、时间跨度较大的疑难复杂的信息申请。多管齐下,多策并举,有效提高了居民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减少了非理性信息公开申请。
在应对复议诉讼案件时,能做到复议诉讼前及时预判、合法合规作出答复;复议诉讼中积极应诉、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协调;复议诉讼后认真总结、通过具体案例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区政府及各工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促进依法行政。
(五)深化考核评估测评、全面提高工作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科学合理地对各部门工作进行量化评价,长宁区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在绩效考核评估中的比重,并聘请第三方专业咨询公司,参照市政府办公厅的考核要求,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评估指标,从公开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保障和案例报送五方面对政府部门和街道、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区到2013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40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年,发布政府信息3973条,其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75条,主动公开率87.5%,依申请公开目录数498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累计访问量3458万余人次。
按照《长宁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并着重对以下一些重点部门的政府信息予以主动公开。
区审改办牵头制作并由区政府下发本区关于公布第七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通知,将取消的10项、调整的32项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名称予以公开,在区门户网站热点信息公开栏内置顶,本区的355项行政审批事项均可通过网上平台予以操作。
区财政局进一步扩大财政预算信息公开范围,深化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内容,继前几年主动公开全区“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和部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外,今年3月底前指导和督促全区各委办局、街道镇及相关单位全面公开部门的“三公”经费预算汇总数,所有内容都已经上网公开。
区审计局积极主动公开重点审计结果等政府信息,在公开了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基础上,重点探索并在全市率先试点做好新华路街道办事处等6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绿化建设和养护资金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向社会公开,促进政府行为透明规范。
区房管局以房屋征收和住房保障为重点,主动在网上和征收基地公开征收政策、征收方案和补偿方案,还公开了每户家庭人员数、房屋面积及补偿情况,在动迁基地安置电脑触摸屏,供居民随时查询;对2013年长宁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适用、摇号排序整个过程均予以公开,相关结果在网上进行公示,全方位做到公开透明。
区食药监分局主动公布了长宁区食品行政处罚、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检查情况、各类餐饮服务的行政相对人名称,处罚的具体案由,处罚种类等行政处罚相关内容,提高行政执法的透明度,最大程度地保障本区居民的食品药品安全。
区环保局除了在部门网站主动公布本区每天的空气质量日报和长宁地表水质量报告,还在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本区重大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为广大居民提供了更多的知情权。
区安监局针对本区所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情况报告,并且在部门网站公开各类应急预案和执法检查情况通报。
区财政局和区发改委主动公开政府定价目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重点公开本区各类学校的教育收费公示,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收费情况。
区教育局和区卫计委也分别在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公开各自下属的公共事业单位的具体信息、提供的服务情况等,并做相关链接,方便市民查找。
区府办专门制作了党政混合信息文件制作和公开工作程序和相关表格,通过制度规范党政混合信息文件的制作、征询、公开全过程,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中设置党政混合信息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409件,其中通过“上海长宁”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提交的网上申请23件,通过信函提交的申请2件,通过各个公开受理窗口等当面提交的申请384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土地管理与征收、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物业小区维权、信访终结事项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398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152件,占总数的38.2%。主要涉及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土地征收、土地规划、教育医疗等信息。
“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136件,占总数的34.2%,主要因为申请人对政府信息概念的模糊,对信访事项结果的查询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87件,占总数的21.9%,主要涉及土地使用性质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内容。
“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14件,占总数的3.5%,主要因为申请人不熟悉部门职责权限,错投申请居多。
“申请内容不明确”7件,占总数的1.7%,主要因为申请人申请内容过于笼统或者表述不清。
“重复申请”2件,占总数的0.5%。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全年共接受市民咨询96764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74542次,当面咨询接待21045次,网上咨询1177次。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共计为34580962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土地征收事项、建设用地规划、教育卫生、民政救助、区域发展规划、政府机构和人事任免及其他。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发生针对本区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5件,案件的事由为动拆迁补偿情况等信息。
发生针对本区有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件7件,案件的内容包括履行法定职责、土地征收政策等信息。
全年未出现因违法或瑕疵而被撤销的案件。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一)工作人员情况:本区各委、办、局、街道、镇共配备了9名全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56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20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长宁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处、区图书馆信息查阅点、社区电子阅览室公共查阅点等。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支出78000元用于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信息公开平台的运维和聘请第三方咨询公司参与绩效考核等。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因纳入到部门业务经费中,无具体统计。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从便民考虑,尽量减少申请人支出,材料复印费等费用从部门业务经费中支出,无收费金额。
七、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本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和进步,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还存在不足和差距,主要体现在一些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部门之间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性工作参差不齐,主动公开的力度和深度还不够,公开的信息对百姓的需求还不够贴近,对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需要进一步发挥。
2014年,本区将继续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精神,充分发挥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的作用,进一步加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的建设;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确保经常性工作的顺利开展;继续按照《长宁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要求,明确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对重点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予以监督指导;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绩效考核,从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有效性、规范性、公众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面,全面落实考核工作。
八、说明与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973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13.84%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条
3973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3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498
受理申请总数
条
409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384
2.传真申请数
条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0
4.网上申请数
条
23
5.信函申请数
条
2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398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152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136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87
5.“非本机关职权范围”数
条
14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7
7.“重复申请”数
条
2
8.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条
0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0
(2)“商业秘密”数
条
0
(3)“个人隐私”数
条
0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0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0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0
9.其他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159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177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21045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74542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34580962
附表四复议、诉讼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5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行政诉讼数
件
7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申诉举报数
件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件
0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0
其中:1.检索费
元
0
2.邮寄费
元
0
3.复制费
元
0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人
65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9
2.兼职人员数
人
56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13.36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7.8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